叶先生:“……”
叶锦溪抄着手走到中堂,从桌子上拎走了自己的酒葫芦,仰头灌了一大口,动作是行云流水,这哪里是眼神不好?
有时候启明真的怀疑,叶锦溪不但是聋是装的,这瞎也是装的,可能也就腿瘸是真的。
叶先生可能这二十多年是被折磨惯了,不再有挣扎,下一步可能就会进化为受虐体质。骂骂咧咧的用皂角洗干净手,跑进厨房,点上火,蒸上馍馍,开始收拾叶锦溪弄得乱摊子。
启明便将自己昨晚临摹的帖子拿出来,拿给叶先生看,其中还有一首昨夜写的小诗:山一程,水一程,身处玉门那畔行,夜深千盏灯。哭一更,笑一更,聒碎魂心梦不成,坟头无此声。
叶锦江看到那小诗叠着塞进了袖子里。看了临帖点评一番,递给启明了启明让他就着那纸张生了火。
“鬼节夜里写招魂诗,你还真是胆子大。字写的不错,很有长进。”叶先生道:“我看你临的是定国侯蔺琛的兰亭帖?”
启明:“恩。”
旁边游手好闲的叶锦溪闻言凑过去脑袋,脸上的异色一闪而过。
叶先生头也没抬:“定国侯十五生擒朱盛达,少年成名;十六岁与友人游历绍兴,在会稽山阴兰亭雅集,饮酒赋诗,提笔手书《兰亭集序》,不料被身边的小人物拍马硬捧成了天下第一。说起来,蔺琛的字是当代鸿儒大师羲之先生教出来的,确有可取之处,但年少得志不知天高地厚,火候不到,你要练字,放着那么多古人帖子不临,怎么偏偏临了他的帖子?”
启明将叶先生递过来的临帖卷了卷,毫不心疼的塞进灶台里:“我听人讲过,赤骋、赤炎、赤心三大赤血营,一百年前,分别在太衤且、顺仁皇后和开国老侯爷手中,荡平了匈奴二十六个部落。后来,顺仁皇后又将赤炎的兵符交给了开国老侯爷。十年前,小侯爷带着赤炎和赤心杀的西域黄毛片甲不留……我没多喜欢他的字,就是想知道,握着开元两大营的那只手写的字是什么模样的。”
叶先生手里的勺子在锅里搅着,无意识的动作,目光却飘到了那游手好闲的兄长那里,见那人瞪他又把目光飘到他处,好一会,才缓缓道:“定国侯姓蔺,单名一个琛字,字子,是长公主与老侯爷的独生儿子,自幼父母早逝,被先皇所怜,养在宫里,又赐了袭爵,是天生的富贵命。生擒叛贼是本分,没事跑到黄沙之地打仗,想来是个脑子进水的。”
叶先生的青衫已经洗的发白,衣角还沾着油污,脖子上挂着一块发了霉的罩衣,这兄弟二人过的日子,哎,家里没有个女人,一个比一个浪荡,怎么看这两人的穿着都是不伦不类。
叶锦溪长的那叫一个漂亮,身为他弟弟的叶先生长的也不差,轮廓分明,是个英俊的书生。
叶锦江高鼻梁,轮廓棱角分明,不笑的时候,那张脸会让小孩子很畏惧。他眼皮微微一颤,忽然道:“赤血营功高震主,徐家的日子都不好过,更何况是小侯爷,再加上后宫和佞臣谄媚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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