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身段极美,不像是要四十的人。没有边陲女子的粗糙,站在晨曦中,就像一副仕女踏春图。
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启明名义上的娘。
这样的女人,应该是被大官老爷捧在心尖宠的,这种姿色在街头卖小曲,就会被官家老爷看上。实在和这边境小镇一个小小百夫长填房的身份不符。
月娘颔首敛衽,对着叶锦溪盈盈下拜福了福,寒暄道:“叶家大爷这是和我儿去哪里?”
叶锦溪除了对自家兄弟外业只对启明耍流氓,遇见妇人那就是翩翩公子,用叶先生的话,这货就是‘人皮兽心’。
他微微侧身,不去盯着女人的脸,彬彬有礼道:“何夫人,我带启明买零嘴去。”
月娘弯了弯嘴角,美女就是美女,笑都能不露一点牙齿,“有劳破费了。”继而转向启明,轻声细语地叮嘱道:“今日你父亲回来,记得给为娘带串华胜回来。”
月娘说话不像边塞女子那般大嗓门,轻而甜,轻轻吹口气也话都能消散在风里。
启明还没来得及答应,叶聋子已经先一口应了:“夫人放心。”
启明:“……”
这时启明已经不去探究她义父是真聋还是假聋,在叶先生跟前,他是聋子,在自己和其他大男人跟前,他是时而聋时而不聋,在那些漂亮女人跟前,哪怕是只母蚊子,他不但不聋,简直还是顺风耳。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词,一定是叶先生发明创造的,而叶锦溪就是参照物。
她这义父不但好吃懒做还是个骨子里都带着颜色的色胚。
火鸟归来时天还没亮,贪睡的孩子大多过了第一波抢零嘴的机会。巨翼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老高了,护城河两边聚集着很多小孩子和附近村子里的人。
每年这个时候,城门处就像赶集似的,还真有脑子灵活的在一边摆摊子。
先前说过,叶锦溪就是又聋又瞎又瘸,他是听不见噪杂,看不见拥挤,走不了直线。
他看不见启明的一脸不耐,启明的心情布满阴霾,他偏偏兴致勃勃地拉着自己儿子在人山人海中钻来钻去,看见什么物件都很兴奋。
启明皱着眉头,任他拉着,眼睛却紧紧盯着他,唯恐他一个大意放开自己,到时叶大爷真丢了就不好了。
这些年,世道还算不错,比投胎成牛马强一豆。边境虽穷,饿死人的事却也极少。那些小摊大部分都是自家产的小玩意。
当朝皇帝十五年前免了三年税赋,十年前打仗也没加税。不过,近来两三年,人的日子还能过,却也不好过,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东西一年贵过一年,人们开始觉得喘不过气来。
十年前,男人挣钱能养活一家老小,现在倒好,一般家庭的妇人到大户家里当奶妈和老妈子,老爹老妈只要能走动就帮大户种田挣钱贴家用,这样养活小孩子还是觉得吃力。
开元王朝,先是北伐匈奴,压制它一百年乖乖上贡,后是西征。四方来朝,该是何等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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