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我和阿夏进来,李杏芬的神色微微变了变,身子也坐了起来,有些不自然的笑了笑。“你们回来过来坐吧,尝尝这红酒,的确是不错呢。”
我走了过去。看着她手中的杯子,里面的红酒气味醇正,颜色透亮,从杯壁上慢慢的滑落。不用尝,只凭这几点也能看出这酒的成色不错。
幕城的手边没有放酒杯,而李杏芬酒杯里的酒明显下得过快,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两个人一起喝的。
幕城,果然是这方面的高手,连李杏芬这样的女人都能够这么快上钩,何况是当初的我了。
我笑了笑,慢慢倒了一点儿,抿了一口说道:“嗯,滋味果然不错,梅妮,你觉得这里怎么样?还凑合吧。”
“嗯,”李杏芬点了点头,目光在幕城的身上一掠,“还行吧。虽然比不得我在香港喝的,但这红酒的品质也算是凑合了。”
“那以后我们常聚啊,”我和她碰了碰杯,“梅妮,你现在发达了,不会不赏脸,忘记我们这些姐妹吧?”
“怎么会?”她笑起来,下巴微扬,像个高贵的公主。
当天晚上,我和李杏芬的感情就像是回到了一起上学的时候,当然我们谁也没有提起那个贫穷的小镇,谁也不愿意提及,甚至想要抹去那段过往。
李杏芬的家住在一个高档小区的别墅区里,她在听说我住在普通小区的小两室的时候,脸上露出几分如释得负的神色,嘴时却不断的说着,会好的,会好的,还叫我去她家玩。
和她分了手,我慢慢往回走,这里的景色不错,一切东西也很齐全,我想在这里住一个晚上。
刚走到门口,看到阿来站在那里,有段时间不见他,他好像瘦了一点儿,那张脸依旧是万古不变的石头雕塑一般。
他看到和问了好,对我说道:“陶小姐,关于那个李杏芬的丈夫,这两年涉足商界,不仅仅是美院教书,他这几年在各大画廊和拍卖行都很活跃,他的财富就是这段时间快速的增长起来。至于具体的,还要仔细的查一查。”
“好。”我点了点头,心里的疑惑也解得差不多了,原来是这样,我还纳闷,李杏芬即使嫁的是老外,但是也不过是外教,是个教画画的老师而已,怎么能够支撑得起她这么消费?
说起画廊和拍卖,我倒是想到了一个精通这方面的人。
阿来继续说道:“陶小姐,还有一件事,关于袭击你的人,我们找到了。”
“噢?是个什么人?”我急忙问道,这些日子发生类似这样的事件就像是悬在我的头顶上的刀,想想都觉得脖子后面发凉。
“是个小偷,穷途末路了,要想夺您点财物,就趁机下了手,还没有来得及抢,就被我们的人发现了。”
我点点头,这也算是虚惊一场,总好过是被人惦记着。
我看着阿来,很想问问关于沈亢南的消息,可是一时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
阿来翻手腕看了看手表,想了一下说道:“还有一个小时,林小姐去林夫人去往美国的飞机就要起飞,送走她之后,沈哥也会回杭州来了。”
我的心头一跳,无法抑制的欣喜从心底刹那间涌出来,阿来看着我说道:“陶小姐,我跟随沈哥很久了,还从未见过他对哪个女人这样上心过,他看起来很冷情,其实上十分体贴周到,我想这一点你应该有体会,还有,沈哥和别的男人不一样,他的胸怀更博大,肩膀上背负的责任也更多。有很多时候,他只能做,不能说,所以,我曾经不只一次对您说过,眼见,不一定为实。”
我点点头,这句话,阿来的确对我说过很多次,只是那个时候我无法体会,也没有放在心上。
阿来走了之后,我回到会馆里,玉姐说也想留下来,正好我们一起做个伴,阿夏现在是待嫁时期,韦沧静不允许她四处乱跑,夜不归宿,她只能垂头丧气的回家了。
说到韦沧静,我想起那次在海城的那家私人医院花架子后面,韦沧静和周观宋说的那些话,原来这些年炒作周观宋,韦沧静也没有少出力,直是看不出来,她那么端庄柔弱的人,竟然还有这种手段和头脑。
我正躺着胡思乱想,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是飘飘姐来的电话,我心中纳闷,急忙接了起来。
“很抱歉打扰你,盏盏,你睡觉了吗?”
“还没有,没有打扰,飘飘姐你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本来这次回来恰巧华邵要结婚,想着等参加完他的婚礼再走的,可是今天傍晚美国那边打来电话,发生了一点事情,我父亲的情况这段时间也算稳定,可以坐飞机,所以,我想明天上午就回美国了,如果你有时间,能不能来机场送我一下,我想和你见个面。”
“当然,”我立即说道:“我有时间,我一定会去送你的,飘飘姐,你这么快就走了,我都还没有来得及和你好好说说话。”
她在那边轻轻笑了笑,“没关系,我还会回来的,盏盏,你是个好姑娘,我相信我看人的眼光。”
我心里很激动,我把飘飘姐当成我的偶像,我得到了她的认可,同时又很酸涩,她这么快就要走了。
挂了电话也没有了睡意,我索性从床上跳起来,找出前两天买的一枚水晶吊坠,是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晶莹剔透,很是好看,我打算把这枚吊坠送给飘飘姐。
第二天一早,虽然前一天晚上没有怎么睡,但我还是早早起了床,收拾好之后精神飒爽的出了门,我不想迟到,想着早早去机场等着飘飘姐。
到了机场的时候比约定的时间早了半个小时,呆着也是无聊,我就慢慢的在机场里逛,此时,听到广播里说一架从美国来的飞机马上要降落,我百无聊赖的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看着进进出出的人群。
忽然,一个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身材高大,衣服笔挺,手里拎着一个包,一副富二代的作派,虽然他戴着墨镜,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