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比谁骄傲 第四十四章
作者:景臣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他把话说得这么淡定,倒显得像是她大惊小怪了。

  沈清言低头,扯开自己的领口,一看,闭了闭眼,视死如归中带着点懊恼劲。

  她十年长的那些肥肉,全被他看光了。

  “周闻你……”她抬头想责怪他,发觉前一秒还在眼前的男人不见了,一眼望过去是单一简洁的阳台,窗外的葱郁树木是这一团白色墙壁中嵌入的一点点缀。

  周闻站在她身后,手掌心穿过她的腋下,支起她的胳膊一抬,她整个人被拎了起来,她惶惶地勾着腿,一落地踩到了他的脚上。她抿了抿嘴,目光转向两人叠在一起的脚,坏心思地抬起自己的脚跟,把重量都集中到脚尖上,就那么堂而皇之地虐待周闻的脚。沈清言像偷了蜜糖似的笑嘻嘻抬头,可这一抬头就正对上了周闻的眼睛,他低着头好整以暇地看她踮起脚尖把自己的脸送到他面前。

  “你知不知道你昨晚睡觉的时候说了什么?”他扶住她的腰,轻声问她。

  沈清言眨了眨眼,摆出一副“你肯定在骗我”的表情,毫不在意地撇了撇嘴:“我可没说梦话的习惯,别诓我。”

  “你说‘周闻,我们不要再分开了’。”

  他侧着脸看阳台,嘴角的笑容摆明了是在揶揄她。

  “……”这么肉麻的话,她打死都说不出来。

  “你还说你最喜欢周闻了。”

  “……”

  “你还说……”

  “周闻你这人是不是越来越厚脸皮了啊?我睡觉的时候是不是发表了十万字演讲全都在说我喜欢你啊?”沈清言咬牙切齿地瞪向他。

  周闻低头看她,一笑:“恩,我也喜欢你。”

  她一愣,怔怔地看他。

  他乘着她愣神的一会儿工夫,低头轻吻住她。他吻得很小心,侧着唇避开她的伤口,停留了很久。

  窗外日出而作的人们开始忙碌起来,汽车的发动声,清脆的鸟鸣,噔噔的高跟鞋声……

  与其说是吻,不如说是以唇相抵。

  他以前说过这个动作和拥抱是最有安全感的,一种“你就在我身边”的踏实。现在她切身体会到了。

  半晌,他抬头,把她往怀里一摁,她整个头都埋在了他的颈下,乱糟糟的头发磨蹭着他的皮肤表面。她心一狠,张口咬住他领口处漏出来的皮肤,他却伸手抚了抚她的后脑勺。

  热乎乎的,暖洋洋的。

  岁月冗长,她闭了闭眼,好像一直以来追着生活跑的步子慢了下来,停在了这里。

  “洗漱换衣去吃饭吧。”

  周闻转身到厨房去盛粥,白釉的瓷碗上冒着热腾腾的气,五花八门的配菜和营养早餐摆了一桌。等沈清言慢悠悠地从洗手间晃出来时,她眯眼看了好一会儿。周闻做这些事做得太过自然,令她产生了一种错觉,一种他们已经结婚了十年而不是分开了十年的错觉。

  “包子呢?”

  “送到我小姨家了。”

  “小姨?”她印象中好像是听他提起过。

  “陆依宁的爸妈那儿。”他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这会儿应该送去学校了。你先吃饭,我们去完医院就去看他,下午去警局做个笔录。”

  沈清言点了点头:“难怪她叫你表哥。”

  坐到餐桌上,她舀了几口粥,眼睛滴溜溜地看着周闻,看到他忍俊不禁笑着问她怎么了。

  她偏了偏头,漫不经心问他:“十年了,你有过几任女朋友?”顿了顿,补上一句,“我就随口问问。”欲盖弥彰,此地无银三百两。

  周闻听了,放下筷子,手肘支在桌面上,看她的表情。

  “一任。”

  沈清言虽然这么问,但她心里期盼的回答是“没有”,他明明白白地说出有过一任这话来,她还是感觉心里突然就被人堵死了。她拿着筷子猛戳了戳白粥,眼皮低垂,目光看着下方,就是不看他,脖子一扭一扭的,在周闻眼里,就两个字可以形容——傲娇。

  “噢,一任啊,漂亮么?”她淡淡抬眼瞟了他一眼,感觉空气里都是陈年老醋打翻的味道。

  “漂亮,很漂亮。”

  他垂眼看被她戳个稀巴烂的白粥,看这力气,她身体恢复得很不错。

  “怎么在一起的?”她继续戳着碗,粥都是一粒一粒地送到嘴边,牙齿恶狠狠地咬住筷子。

  “她提的,我就同意了。”

  “呵,”她抬眼,灯光投在她的脸上,眉骨给眼窝遮出了一片阴影来,“你的爱情观,真的很随便。”

  “恩。”他不否认。

  “后来怎么分了?”

  “没分。”

  她刚端起碗的手一滑,瓷碗结实地发出哐当一声落在桌面上。

  “没分?”没分他就来厚颜无耻地和她说重新在一起?

  “我没同意。”

  沈清言扯出一个强颜大度笑:“看不出来啊,你还挺痴情。”

  “我们还有个儿子。”

  ……???

  “我琢磨着什么时候拐她去结婚。”

  ……?

  “她很会和人保持距离,有点小骄傲,什么事都喜欢自己做,不过发起疯来就是个‘人来疯’。她的名字挺素净的,叫沈清言。”他顿了顿,“你认识吗?”

  “噗——”沈清言一口白粥喷出来,猛咳了好几声,咳得她嘴角的伤口都被拉扯了一下,吃痛地“嗷”了一声,伸出一根手指捂住伤口,怒目圆睁地瞪他。

  她缓了口气,一字一顿地说:“厚脸皮。”

  周闻笑了笑,不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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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后座还留着昨□□服上的污渍,沈清言只能一路坐在副驾驶位上跟着周闻到了医院。

  其实她觉得完全没有来的必要,都是些皮外伤,过不了多久就能自动愈合,最多也就家里拿些瓶瓶罐罐的药水涂抹一下。可他固执得很,带着层假面笑,连拖带拉地把她拽到医院来,场景似曾相识。

  沈清言低头看被被他抓在掌心里的手,漫不经心地问他:“你当初怎么知道的我心脏的事?”

  和身边形形□□的人穿过,鼻尖嗅到的都是消毒水的味道。

  这些画面小时候的她很熟悉,长大到大学也不陌生,因为心脏和另一处的问题整日跑来,只不过都是瞒着他。一直以为心脏没什么大碍了,却未曾料到生孩子会危及到生命。她瞒着他,以为他不知道;他知道却也瞒着她,最后弄巧成拙就这么错过了十年,说起来都像听个笑话。

  他指腹搓了搓她的掌心:“那时候你整天不出现,我问你你又不说。有天正巧看到了你在医院附近,就跟上去了。”

  她不知道他看到她黯然神伤地站在心脏科外时,他有多慌乱。

  医生和她想的一样,很潦草地看了眼她的伤口,大笔一挥,键盘一按,配了几副口服的西药和涂抹的药水就摆手让他们出去了。

  走出医院,周闻开着车往文育小学去,车里播放着悠然的轻音乐。

  说起来,大学时候他们一人一辆单车,她连他单车的后座都没有坐过,原因是她觉得坐在那个铁条条上一路颠过去屁股怪疼的,还不如一人一辆,也不用因为重量原因骑得东倒西歪。十年后,他们有各自的汽车,骑单车的日子仿佛都被丢进了湖水里化成了泡影。

  这十年过得像二十年,可现在重新相遇了,回忆起以前的事,倒像是昨天的光景。

  他们到学校的时候,正是课间,沈卓看到沈清言就扑到她怀里了,小小的人趴在她的大腿上,桂圆似的眼珠子闪着星芒看着她。

  “妈妈,你怎么受伤了?”

  沈清言笑笑:“昨天不小心摔了一跤。”

  “所以你别学妈妈,走路和跑步的时候要小心看地面。”周闻附和。

  沈卓点了点头,身后冒出一个陆依宁。

  “姐姐。”她甜甜地叫了一声,咧嘴笑,露出因为换牙而镂空的两排牙齿。

  沈清言瞧见她,也嫣然一笑,摸了摸她的双马尾:“依宁换牙啦?”

  “恩!我吃糖的时候舔了舔就掉下来了。妈妈给我压在枕头底下了,说是会有牙仙。”她说起牙仙的时候眼睛都闪着光。

  “会有的,牙仙很漂亮的。”沈清言蹲下来和两个孩子平视。

  陆依宁用力地点了点头,突然想起什么:“侄子昨天晚上很晚才睡,一直嘀嘀咕咕说要找姐姐你呢。在学校里看起来拽拽的,原来也这么小孩子气。”她手背在身后,讲话的样子像个小大人,说起话来也像个大人,啧啧了两声,沈卓被她说得涨红了脸,又不知道怎么反驳。

  “侄子?”沈清言一愣。

  “对啊,哥哥说我是包子的姨姨,所以他是我侄子。”有理有据。

  沈清言被逗乐了,虽然辈分上是这么一回事没错,可看到两个同岁还同班的孩子,一个叫着另一个侄子,总归是好笑得很,也难怪沈卓一天到晚躲着她。哪家的小男孩愿意被个小女孩整天追着喊侄子的。

  “那依宁平时在学校要督促包子好好吃饭好好睡午觉。”

  “嗯!他可挑食了!”

  沈卓看连沈清言都倒戈了,干着急地跺了跺脚,小表情纠结得不行。

  周闻笑着揉了揉沈卓的头发,这时上课铃声响起,他们挥了挥手,就离开学校了。下一个目的地是到警局做笔录。

  沈清言坐在车里拨了电话给楚唐,问他杜冰的情况。

  “她把家里的烟酒扔出去了。”

  “烟酒?”出乎意料。

  “恩,就是不说话。现在到警局去做笔录。”

  “好,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