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官人 第12章 马厮
作者:破茧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说了你也不懂,而且也没办法给你解释,简而言之就是跑得快,跑的远。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别说其他的了,把你这里的好东西都亮出来,我赶时间,没工夫和你闲扯。”刘云连头都不回,径直朝着有人把守的马厮中走去。

  马厮主人心中乐开了花,就喜欢这样子的书生,一会只要他露出一丝看不起或者鄙夷的目光,书生肯定承受不住被小看,不管价格肯定会买下。

  这一顿套路并不是马厮主人有意为之,而是做生意的必要手段。

  马厮主人急忙跟了上去,满脸笑容道:“这马厮平常可不许外人进出,今天我可是破例了。”

  刘云呵呵一笑,不予置否,到让马厮主人有一种马屁没拍好的感觉。但是马厮主人这么多年打滚,脸皮比城墙拐角还厚,满不在意,继续说道:“公子,这里的东西都是极品,是只有长安里的达官显贵才能用的,不知公子……”

  刘云听得出来,意思很明显,就是你要是没钱,看你是个读书人,别再这里找不自在,赶紧离开这里。

  “我身上没有零钱,希望一会你自己有钱找给我。”刘云淡淡道,而他的目光却被一匹奇怪的马吸引了。

  “多大的钱,咱也能找开,要是找不开,这里的马匹您直接带走,我分文不取。”马厮主人陪笑道,然后他顺着刘云的目光看去,眼皮一跳。

  紧接着马厮主人的脸上就出现万分的惊喜之色,书生居然看中了那匹。

  刘云皱着眉头,他上前在这匹奇怪的马身上摸了一下,毛发柔顺,跟绸子一样滑手。这匹马就如同个小女子般受惊,猛地一跳,直接朝着他一脚踢了过来,势大力沉的一脚要是踢在他身上那还得了。

  刘云侧身躲开,眼睛中闪过一丝喜色,腿风钢筋有力,迸发出带着呼啸的声音,虽然擦过脸庞时有腥臊的味道,但这并不妨碍刘云喜欢这匹马。

  刘云的眼帘中,是一匹龙精虎猛的青马,全身的毛发颜色居然是青色,刘云之前上去摸,就是为了辨别是不是染色,如今他低头看了看干净的手,就知道这居然是一匹天生的青马。

  刘云在认真的打量着这匹青马,而青马发现自己偷袭未曾得手,居然当着刘云的面非常人性化的露出一个不屑的表情,然后朝着刘云滴溜溜的叫了一声,还不服气的喷了一口唾沫。

  刘云眼中喜色更甚,这世间居然有如此神异非凡的坐骑。他转身朝着马厮主人看去,发现马厮主人一身的冷汗,见他看来,连忙尴尬的笑道:“没伤到公子吧?”其实马厮主人内心想说的是,你命也太大了,这匹马已经踢瘫了好几个接近它的人,除了喂食的,谁敢接近就是一脚,而且往往出其不意,让人防不胜防,你这上去就直接摸,还没被踢到也算是头一份了。

  刘云呵呵一笑,道:“开价。”

  见刘云不以为意,马厮主人乐坏了,他肯定不会愚蠢到非要你出事不可,也更不可能把这匹青马的劣迹说出来。看到刘云想要,马厮主人眼睛一转:“这匹马一般人驾驭不了,哪怕是有功夫再身,也上不去。若是公子不能将其降服,我劝还是不要买,换另外一匹。”

  马厮主人是有良心的,不打算赚昧良心的钱,要是把青马卖给书生,书生恐怕非得摔死不可。不过如果书生坚持,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只见刘云面含笑意,点了点头。

  马厮主人开心坏了,急忙道:“这匹马本来是一匹野马,山间里寻到的。我们费了三个多月才将其抓回来,精心饲养,光饲料钱,就花费了数百两银子,只可惜这马不被驯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骑上去。但是青马的好处显而易见,他的奔跑速度极其飞快,我敢说当年战神吕布的赤兔马,也未必能有青马跑得快。刚才公子也看见了,青马极富有攻击性,在山间碰到的时候,青马的脚下有一头死去的吊颈白额虎,我们查验过后,才发现居然是被马蹄子踢死的,当时青马就踩在猛虎的头上,耀武扬威的长嘶,气势之强震撼人心啊!若公子买下青马后,将其驯服,那无疑等于有一个绝世高手护身啊。”

  刘云心中大吃一惊,青马曾经弄死过老虎?不过想到刚才的一蹄子,刘云释然了,他心中惊喜无比,此去长安长路漫漫,若真有青马护身,安全无疑得到了巨大的保证,而且青马跑的快,不说日行千里,日行五百里也是可以有的。

  他有了青马,一路飞驰,去长安不过十五六日时间。若是真的耐不住思念,就算想要回来看看也行。但他面上不露声色。至于能不能降服青马,刘云觉得完全没必要考虑这个问题,这对他来说完全没难度。

  马厮主人唾沫横飞,讲到青马弄死老虎的时候更是唏嘘不已,但是他发现书生只是面带微笑不说话,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开价吧。”刘云淡淡道,内心澎湃,不过不会露出一丝声色。不过听喂养青马都花了几百两,看来价值不菲啊!刘云一点都不担心,他现在也算是巨富。

  “卖给公子,我算是亏了血本,我看青马与公子有缘,就半价,本来价值千两银子,现在五百里。”青马主人小心翼翼的说道,他说喂养青马花几百里那是夸大了十倍,一个畜生的吃喝能花多少钱?再说了,知道青马无法驯服之后,就直接就是干草喂着,说起来花的钱连十两银子都没有。就是当初捕捉时的代价有点大。

  亏血本?刘云听得心中冷笑,青马主人那点小心思,他眼睛一扫就知道的一清二楚,如此卓略的经商技巧,他在电视剧中不知道看过多少回。做生意,除了生死存亡之刻,不然想让他们亏血本,那简直就是想让母猪上树,万万不可能。

  “五百两银子便宜,这青马本公子也是的确心里喜欢。”刘云笑道。

  刘云如此轻松的说话,让马厮主人心中乐开了花,他满脸的堆着花一般的笑容,可等了一下,发现刘云居然没有了下文,没说到底买不买。

  见马厮主人等得不耐烦了,刘云挑了挑眉道:“不知道你说话的算不算数?”

  “算数,咱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一个唾沫一个钉,要是说话不算数,以后还怎么在这里混。”马厮主人笑道,他眼中闪过急色,不知道书生为何问这个话,思来想去也没弄清楚,心中不免有些忐忑起来,但为了不影响生意,目前书生说什么就是什么,想到五百里银子到手,他感觉自己全身的血热都沸腾了。

  “若我记性没出问题,之前你说要是找不开我的整钱,这里只要我看上的马就可以直接带走,对不对?”刘云道,面色平静,只是看着马厮主人的眼睛。

  “对的,公子记性没错,我的确说过这话,而且这话现在也算数。”马厮主人心中顿时送了一口气,当什么事呢。他经营马厮几十年,没见过什么大钱?他也是跟长安城里的大人物有过交集的人,哪一次交易不是数百两,乃至上千两的大数目。

  他在长安城不敢说这个话,但是在区区的小孤峰山镇上,他敢说这个话。不是说他小看了小孤峰山镇,就是这方圆五十里内,估计都没人见过一千两银子的银票。

  他扫了一眼书生全身,嘿嘿一笑,全身上下只有这一件衣服丝绣的青衫还算值得银子,其他的不值一提,更是腰间的那柄配剑,一看就是最劣质的货色,表面平平无奇,也没有镶金断玉。你身上能有一千两的银票吗?

  好,就算你有老子也找的开。想在老子这里吃白食,还是莫要痴心妄想了。

  原来想不通书生居然这么痛快的答应要买青马,原来是在这里等着他呢。原来他打算书生压一压价,七八十两银子就卖了,既然书生非要自己挖坑埋自己,那他就坡下驴不正好吗?

  “既然公子有此言,那肯定是有下文了,不过小店没多少资产,公子可千万不要拿出大钱来吓唬小的啊。”马厮主人连忙奉承道,扮猪吃老虎是他的强项,小子你还嫩着呢。小小书生不学好,就知道玩弄心计想阴我,现在五百两买一匹劣迹斑斑的青马,回家等着被你老子打死你这个败家子吧!

  刘云的脸上原本就带着一丝微笑给人温暖灿烂的感觉,在听到马厮主人的话后,他脸上的一丝笑容突然扩大,笑容充斥在整个脸上,他脸上的肌肉开始浮动,嘴都咧开了,露出一口雪白锋利的牙齿。

  马厮主人心中忽然感觉有些不好,看着书生满嘴锋利雪白的牙齿,他感觉心脏忽然猛跳。

  刘云从胸口摸出一张金色的纸张,递了过去。

  看到太阳光在书生胸口折射出最绚烂的金光,马厮主人差的失声尖叫,他胸口急速跳动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我的老天,我看到了什么?

  马厮主人当真是一个见多识广之辈,几十年来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但是他有个梦想,就是有朝一日有一张金色的银票,错,金色的已经不是银票了,而是金票。

  金票最低的额度都是一千两。一千两金子就等于一万两银子啊!多的足够买下他整个马厮了。

  在看到刘云满脸微笑,并且手不发抖的将金票递到他的手上,然后转身朝着青马走去。书生看上去是那么的不在意这一张金票。

  马厮主人仔细的感受着手里的感觉,金票触碰到的肌肤的一刻,他的魂魄仿佛都飞到了天外,他长满老茧的手轻轻的抚摸在金票上,他觉得这感觉比绝世美女的肌肤都要让人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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