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傲Boss太嚣张:前夫请签字 第七十四章 婚戒
作者:公子承欢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顾欢情朝四下张望了一圈,压低声音,“我上去拿个包,一会儿就陪你去吃饭,你跟上来干什么?会被人误会的。”

  顾欢情不知道自己的话到底哪里好笑,薄晋书听了以后,忽然就笑了起来,然后她都没看清他是怎么动的,整个人就被他拦腰往腋下一夹,三两步走进了她的办公室。

  “啪”地一声办公室门被重重合上,顾欢情被薄晋书一下子按在了沙发上,大手不轻不重的在顾欢情身上揉了揉。

  顾欢情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被薄晋书这样毫无规律的揉搓弄化了。

  “误会什么?嗯?”男人的鼻息喷在脸颊上,衣服上有一股淡淡的薄荷味夹杂着烟草的气息,那种成熟男人的味道把顾欢情勾得三魂丢了七魄。

  “你先放开我,被人看见真的会误会的……”她伸出一只小手,紧紧地抵在薄晋书的前胸,试图和男人拉开一段距离。

  薄晋书的视线却在落到顾欢情中指上的那枚熟悉的戒指时,一下子目光变得炙热起来,他的大手覆盖在她的小手上,然后攥在掌心里凑到唇边。

  顾欢情只觉的一股冰冷细腻的触感透过指尖直达心坎儿,她倒抽一口气,气还没理顺,那湿滑的触感就一下贴着唇而来。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锁芯转动,“欢情,你……啊,对不起!”

  “砰——”

  房门被重重合上,顾欢情囧得一张脸都在喷火,盯着那紧紧合闭的房门,都不敢将视线转向薄晋书。

  压在她身上的男人捏住她的下巴,冰冷的眼底神色前所未有的严肃认真,“顾欢情,你就这么不想让人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吗?”

  顾欢情被薄晋书问得一懵,他这是什么意思?

  明明一直是他不愿意和她牵扯上关系,他不是一直因为三年前那件事而耿耿于怀吗?

  薄晋书没有等到顾欢情给予回答,就忽然放开了她,“走吧,去吃饭。”

  下楼的时候,同事们古怪好奇的目光如芒在背,顾欢情忍着脸上的**,极快地钻进了薄晋书的车里。

  ……

  薄晋书选的这个菜馆很有一股独特的味道,点的几道菜竟然都是顾欢情爱吃的。

  两个人迎面坐在餐桌上,顾欢情只顾埋头吃,这家的梅干菜扣肉做得特别有味道,忽然就让她想起了以前妈妈做的菜。

  顾欢情的妈妈就会做湘菜,因为她从小就能吃辣,不过今天的菜色不是特别辣,却很入味。

  她看着对面慢条斯理吃着水煮鱼的薄晋书,忽然就想到他们生平第一次单独在外面吃饭,似乎也是吃了湘菜。

  那时候的薄晋书和她的关系好像是这十一年来,最要好的时候,他还对她说过,他的梦想,他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够变得足够强大,然后保护自己身边重要的人。

  那时候顾欢情简直嫉妒死了薄晋书口中所说的,那个重要的人,她还故意套过他的话,想知道他指的那个人是谁。

  因为那时候,薄晋书的母亲早就过世了,在薄家唯一和他关系还算说得过去的,也就只有寄人篱下备受欺负的顾欢情。

  顾欢情觉得薄晋书好像孑然一身,无依无靠,她也根本不知道,原来在这个冷情的男人心中,居然还有一个重要的人。

  可是她套了好几次话,都没有成功问出男人心里的那个位置究竟是谁的。

  有一次,她又问了薄晋书这个话题,他却忽然陷入了沉默,好像是想起了他心里那个重要的人,连目光都变得格外哀伤。

  那种眼神就像是刻在了顾欢情的心里一样,痛彻心扉,抹之不去。

  她偷偷爱了那么多年的男人,却在为别的女人而黯然神伤,叫她怎么能不心痛?

  顾欢情没想到自己吃个饭都能想起这么多不开心的事,本来好好的心情,忽然就失去了兴致。

  “我吃饱了。”

  薄晋书抬头看了她一眼,眉心却忽然皱紧,“把盘子里的胡萝卜吃掉。”

  “……”

  “快点,我看着你吃。”

  顾欢情只好像吃药一样硬塞着把胡萝卜条塞进了肚子里,心里的怨念都快聚化成形了,可是却没来由地又觉得心里暖暖的。

  薄晋书以前就对她说过,挑食有害健康,虽然只是一句很公式化的标语,但顾欢情听了就是觉得窝心,而她那么讨厌吃胡萝卜,却还是因为男人的一句话,而甘之如饴地吃下。

  等顾欢情将盘子里的胡萝卜囫囵吞枣地全部咽下以后,薄晋书才起身朝一旁的服务员打了个响指,跟着就去柜台结账去了。

  顾欢情坐在座位上等薄晋书的时候,忽然就注意到了自己的右手,纤细修长如尖葱一样水嫩,中指上戴着的戒指看上去很低调,甚至一点都不像婚戒。

  所以这几天顾欢情戴在手上的时候,几乎都没有人注意到她的中指,当初订这枚戒指纯属偶然,原本她的婚戒是一枚奢华的热恋红宝石,是薄晋书在国外专门找人设计的。

  可是因为婚前,两人大吵了一架,戒指被她弄丢了。

  薄晋书当时就冷嘲道,“看来贵重的东西配金贵的人,你也就只配戴这种廉价货!”

  然后他就将这枚戒指丢到了顾欢情的脚边。

  其实,相比于那一款,顾欢情却更喜欢这款,因为这枚戒指本来是薄晋书准备给宫颜的,大四临近毕业之前,她回过一次薄家,薄晋书刚好也放假回老宅拿东西,然后从他的包里掉出了这个戒指盒。

  顾欢情当时捡到后打开来一看,忍不住惊呼一声,“哇,好漂亮的戒指。”

  看到戒指内侧刻的姓氏拼音的首字母,她的心一下就凉了,b&g,薄晋书和宫颜?

  薄晋书这才发现自己掉了东西,耳根忽然一红,从她手里夺了过去,“别乱碰,弄坏了就不好送人了。”

  顾欢情那时候和薄晋书的关系还没恶化,所以她就装作知心朋友的样子凑到薄晋书面前,关心的问,“这是你准备送给宫颜的?”

  见薄晋书不说话,她又凑得进了一点,仔细端详了一下薄晋书手里的戒指,点评道:

  “戒指好看是好看,可是宫颜不喜欢这种简单的款式,她更喜欢花哨奢侈点的那种,钻石至少有鸽子蛋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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