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神纪 第一章:风雨建安城
作者:云氏公子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正值四月天,此时的天气就像禁宫里那位善变的君王,一会起雾,一会下雨,阴晴不定,一整个月阴霾的日子都不曾间断。.136zw.>最新最快更新此刻的建安正被浓雾锁城,只是稍不留神,豆大的雨点便穿过厚重的浓雾,噼里啪啦地落到建安的街头上。

  四月,淅淅沥沥的带有浑浊雨水完全的将建安城里的血腥味冲洗干净,一个月之前年仅三十岁的天策将军云海进宫面圣,结果被潜伏在禁宫里的数位云宫高手所袭杀,天下为之震动,朝局为之动荡。

  死的是威震四方,战功卓著的天策将军,不是街头邋遢的流浪汉,不是娼馆里的红尘,朝廷给出的理由是,叛臣云海,意图行刺,罪该万死,只是这个罪名完全不经推敲,哪个国家的将军会在恰巧有四个云宫高手坐镇禁宫时行刺当今皇上呢?

  云海死后,曾今在朝堂上呼风唤雨的云家也随之倾倒,云家其余的家眷被收归天牢等待判决结果,在天牢中云夫人诞下云海的遗腹子。经三司会审,数位亲王主审,历时一个多月,此案有了结果,罪臣云海,犯上作乱,串通敌国,意图谋反,就像说书先生口中所有老套的故事一样,处决也和老套故事里一样,株连九族,满门抄斩。

  算着日子,明天云家的其余家眷就会被拉到午门抄斩,江湖已有传言,远在岭南的草莽组织了一群死侍,意图劫天牢。传言不知真假,但随着处决的日子临近,天牢附近游弋的御林军也逐渐的增多,原本由廷尉司协管的天牢,现在完全被御林军控制。

  就在离天牢两条街之外,陆玦和沈飞藏身在一条散发着腐臭的巷落里,如果是平时来建安,沈飞第一件事情就是跑到醉红楼亲自为新来的姑娘们把把关,然后喝个烂醉,还是那种睡上三天三夜天塌下来也吵不醒他的烂醉,而不是和陆玦一起去劫天牢。

  沈飞不知陆玦是怎样在偌大的建安城里找到这个巷子,巷落里堆满了各种杂物,污水横流,环顾巷内也找不到恶臭的源头。.136zw.>最新最快更新尽管他早已练的心境通明,但他还是忍不了那股恶臭,就在刚才一只硕大的老鼠,从他脚边吱吱呀呀地跑过,如果不是他观察的仔细,他都以为那是只猫。

  而陆玦则对自己的处境不闻不问,只是默默的将手中的利剑,擦拭了一遍又一遍,直到银白色的剑身如镜面一样反射着他英俊的侧脸,利剑入鞘,做着劫天牢最后的准备。

  这把剑叫青峰,历史上很多有名的在剑术上有所造诣的剑师都会给自己的佩剑取名字,尽管他还不是很有名,在剑术上更谈不上有什么造诣,但他也给自己的剑取了个名字。以前一个很有名的剑师说过,从来都不是人在选择剑,是剑在选择人,真正的宝剑是有灵的。

  当陆玦第一次进藏剑阁取剑的时候,他一眼就选中了青峰,当然他更愿意相信是青峰选择了他。正所谓君子配长剑,但青峰一点都不长,两尺多一点,连一般长剑的一半都没有,而且青峰不锋,剑刃很薄,划在人身上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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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下一条细细的伤口。

  但有一点是所有长剑都无法与青峰比拟的,薄薄的剑刃,短小的剑身,就决定了她无比轻盈的质量,像是小女人的佩剑,而不是大男人的。剑身很短极易塞进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挂在腰间也不显累赘,陆玦很喜欢在腰间挂着青峰,就像一只手挽着恋人。

  青峰短小的剑身在陆玦手中微微颤动,似乎感应到她主人心中的悸动,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过血了,当她出鞘的时候,挡在她前面的人总会流血不止。

  沈飞望着利剑归鞘的陆玦,说道:“真的有必要做到,劫天牢这一步吗?”他的声音显得有些空灵,因为他用一只手捏住自己的鼻子,防止恶臭的空气进入他的肺部。.136zw.>最新最快更新,提供

  陆玦低眉,目光扫射到地上的一滩波澜不惊的污水上,说道:“有必要,任何正直且有能力的人都会这样做,云海是个好人,他不应该落得如此下场,他的家人也不该落得如此下场。”

  沈飞说道:“话先说好了,我不了解这个云海,但你就没想过那个云海真的想要造反,也许皇帝杀他一点都不冤枉。”放下那只紧捏着鼻子的手,胳膊都有些酥软,实际上巷落里也没想象中的那般嗅不可闻,也许是因为他适应了这般臭味,也有可能是因为刚刚落下的雨水洗涤了一些臭味。

  陆玦正声回答道:“如果你了解他的为人的话,你就不会这样想,造反是他绝对不会做的事情,他是个正直勇敢的人。你知道我很少敬仰一个人,但是我敬仰他,如果你早点认识他,你一定会和他很和的来,所以”

  陆玦话说一半,沈飞一边抢过话头,漫不经心地说道:“所以明镜选择他,而没有选择你。”一边揉搓着被雨水打湿的头发,这可是刚刚用百花水洗过的,现在被雨水淋透,粘稠无比。有时候他比一些女人都在意自己的秀发,因为那些小女孩都喜欢长发飘逸,诗意昂然的男人,他虽然没有昂然诗意,但他觉得以他的颜值长发飘逸就够了。

  陆玦的目光游离开那滩水渍,一脸口是心非的说道:“这和明镜没有关系,我和天地下所有敬重他的人一样。”

  真的只是这样吗?沈飞在心中默问,但却没有发声,他心里清楚,可能陆玦心中也清楚,真的不是这样。刚听说那个男人出事的消息,便马不停蹄地从云宫赶到建安来劫狱,如果不是为了女人,那还能为了什么。

  沈飞知道也许陆玦劫狱动机不纯,但他说他敬仰一个人那他就是真的绝无私心的佩服一个人,陆玦很少去敬仰一个人,因为他就是一个值得别人去敬仰的人,值得他去敬仰的人,证明那一定是一个很优秀的人。陆玦不逛青楼,长得帅,不骂脏话,修行刻苦,尊师重教,堂堂云宫一只花,对一个男人而言这几乎是完人,沈飞一度以为比陆玦还要优秀的人只有天上的神仙,但从陆玦的口气中这个云海似乎真的比陆玦优秀。

  最关键的是,陆玦长得一张能迷倒天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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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所有少女腰肢的脸,如果长得帅可以当饭吃,那他可以养活大半个建安城的人。帅也就算了,他还是一个痴情种,至今沈飞唯一可以确定被陆玦喜欢过的女人,就是现在身陷囹圄的天策夫人,明镜。

  奈何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明镜对于这张帅气脸蛋无动于衷,嫁给了那个死在禁宫里的云海。

  陆玦对沈飞说道:“你没有必要参合进来,这和你没有关系的。”

  沈飞说道:“你什么意思,我们俩什么关系,你跟我说这个,瞧不起我喽,我可不是那种关键时候抛下朋友的人,既然阻止不了你,只好和你一起赴汤蹈火。”

  陆玦说道:“谢谢,朋友!”

  沈飞回答道:“不客气,朋友!”

  因为下起雨,建安的雾霭衰减了几分,隐藏在雾霭之后的高台楼阁若隐若现。两人步入如下垂的锁链般的雨水中,雨水完全打湿他们的灰衣,两人的身形在雨中快速掠过,几乎到了肉眼难以分辨的地步,至多可以看见两个灰色的剪影。

  连日的阴霾,不见天日,莫泽不喜欢这样的天气,因为一到阴天他的膝盖就疼得厉害,这是早年在战场上留下恶疾,一支箭矢直接洞穿了他的膝盖,尽管腿是保下来了,但却留下了一遇下雨天膝盖就疼痛难忍的毛病,严重的时候连来下地走路都是问题。

  寻遍天下良医,效果有好有坏,但始终恶疾难除,这也是他离开军队的原因,况且军队也不需要一个到了下雨天就走不了路的士兵。到走不动的时候被人扫地出门,还不如手头有点军功,趁早急流勇退。

  离开军队后,凭着他在建安里的一些关系,在御林军中某得一个不错的职位,左统领,一个不大不小的职位,一个上可欺之下可瞒之的角色,一个事少薪多混吃等死的位置。

  三天之前他接到命令,带着一队御林军驻守天牢,他当然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整个建安城都知道是怎么回事,皇帝在禁宫中围杀了天策将军,而此时天牢中正关押着天策府的余孽。

  远在江湖之外他也听到了一些传言,岭南的严候府和黑土的幽谷都招揽一批死侍,打算劫天牢。传言在还没有变成现实之前就只是传言,朝廷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严候府和幽谷想要劫天牢,朝廷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不想得罪自己的钱袋子,这次不过是例行的增加天牢的防卫。

  而且最近建安城里也有些不大安宁,一棵大树倒下总会压死一些大树下萌荫的蚂蚁,时局动荡,牌桌换庄,无论庙堂之中还是江湖之外,各种势力盘根错节,正所谓浑水好摸鱼,稍有野心的人都会想要借此机会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尤其在这个时节,有些人的脑子又开始不灵活,就在前几日几位德高望重的大学士在禁宫门前为天策将军鸣冤,结果陛下毫不犹豫地抄了几位年事已高的大学士的家,并将他们及其家眷发配边疆,此生再也不允许回建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