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走了,你也该出来了吧?”萧白站在灵杖不远处,一脸笑意,说道。.136zw.>最新最快更新,提供
灵杖静静地停留在原地,没有任何反应。好像就是一件死物一样。
“真不出来?”萧白指了指身后的通道,说道,“这处空间可是已经开始不稳定了,如果你想在虚空中流浪孤独一生的话……”萧白揉揉下巴,“那我就走了。”
萧白话音未落,灵杖左右摇摆了一下,而后深深地插入泥土中,掺杂着些许红色的碧光闪耀,一个身着碧裙的小女孩从灵杖中跑了出来,她的头发是绿色的,两只耳朵略尖,光着脚丫子,气鼓鼓地看着萧白,道:“不行!”
萧白注视着小女孩,“为什么不行?”
“不行就是不行!”小女孩嘟着嘴巴,“这破地方我不想呆了,快带我走。”
“我为什么要带你走?”萧白反问,“你有什么用么?”
“我……我是精灵族的水之神杖,我当然有用啦!我可以……可以……”嘟囔了半天,小女孩依旧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
并不是没有用,而是她不知道有什么用。
“那好,我先问你几个问题,你老老实实回答我。不诚实就别想出去了。”萧白假装威胁,带肯定得带出去的,不过在那之前,得先弄明白一些事情。
小女孩挺了挺身子,站在空中看着萧白,她做好了准备。
“你叫什么名字?”
“水之神杖。”
萧白黑着脸,“我不是问这根拐杖的名字,我问你的名字。懂么?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就是水之神杖啊。”小女孩歪着头,“唔,你可以叫我小水儿。”
平静了一下心灵,萧白继续问道,“小水儿,之前你做了什么?为什么那两个人会死。”
如果说,这是灵杖,而不是灵杖的前身——精灵族的水之神杖,那么之前的事情还好理解。
灵杖,是水之神杖被血族诅咒后形成的,具有血腥杀戮的能力也说得过去。但是从各处收集到的信息,萧白知道,精灵族是爱好和平的种族,不可能使用如此血腥的手段。
“肚子很饿嘛。”小水儿揉了揉肚子,“小水儿只是睡了一觉,醒来就在这里了,然后肚子好饿。然后出现一个大叔,然后肚子就暖洋洋的,然后肚子就不怎么饿了。然后又冒出来一堆大叔。”小水儿做了一个好多的手势,“然后一个大叔扑过来要抓小水儿,然后后来的那个大叔就被先来的大叔放到小水儿身上的东西给吸进去了。”
听着小水儿的解释,萧白只想吐槽一句:好多“然后”!不过小水儿说得也挺清楚的,再结合他自己看到的,也大致明白了。.136zw.>最新最快更新
一开始是维特大公来到这里,用自己的心血浇灌灵杖,以此来唤醒灵杖,使用秘法来控制灵杖。在这过程中,那些进入灵杖的心血应该是发生了某种变化。
也就是说,维特大公是通过用秘法改变的心血来对灵杖进行控制的。
不过没人想得到,原先应该是灵杖,而如今却是水之神杖。这就麻烦大了!
小水儿所说的让肚子暖洋洋的东西,应该就是维特大公朝着水之神杖输入的血能。而又因为水之神杖的原因结果变成了纯净的能量。
在以前出任务的时候,萧白杀过吸血鬼,也就是血族,曾研究过他们的血能。当将其中一种与血族血脉相关的神秘力量驱除后,就是极其纯净的能量。
而其他异能者的异能也是差不多,如木属性异能,只要将木属性驱除,那也是纯净能量。不过这种过程极其繁杂。至少,血能中的两种还是分得比较开的,当萧白用虚无之力吞噬血脉的力量后,剩余的纯净能量还有大半,但是对于五行等属性的异能的实验,却剩下只有丁点了。
不过当初那实验似乎是涉及到了某些不该涉及的领域,结果引起了剧烈的空间反应。如果不是萧白跑得快,能不能活着都是个问题。
话说回来。水之神杖相当于是将血能直接变成了纯净的能量,而小水儿应该是像那些网络小说中所说的器灵之类的……嗯,暂且称为人吧。
维特大公应该是由于能量被吸净导致生机失去而死的。之后的那人,可能是由于维特大公在水之神杖中留下的秘法作用过的心血与水之神杖本身对抗不过,而需要外界能量支援。结果就被吸收了。
这一切只是萧白的推测,不过详细的,还得看眼前这个小水儿。
不过再继续问了几个问题后,看着咬着手指头的小水儿,萧白伤脑筋了。小水儿就像是一个从未接触过外界的几岁大的孩子,很多事情都不能用合适的语言来描述,结果就导致萧白的很多问题都不能得到解答。
好在,关键性的问题倒是解决了。萧白特意询问过有关一开始的“大叔”留下的东西,小水儿回答说,被她(水之神杖)清除了。因为那个东西让她感觉很不舒服,如果不是后来的“大叔”不知道做了什么的话,早就可以清除了。这个回答,算是将萧白的推测给证实了一部分。
当问及小水儿睡了多久的时候,她掰着小手指,最后天真地望着萧白:“对不起,我忘了,小水儿真的不是故意的,小水儿可以保证,至少睡了……唔,至少睡了五千年。”最终,她摊开一只手,正对着萧白。
五千年!五千年前,华夏还是处于炎黄之时吧?那时候就有大能了?或者是像传言中一样,由于天地灵气稀少导致很多大能死的死走的走?一时间,萧白想了很多。
“喂,可以带小水儿离开这破地方了吧?”小水儿软软的声音在萧白耳边响起。
萧白将脑袋中的思绪甩到一边,而后走到水之神杖面前,伸手一拔……
“呜呜呜,小水儿断掉了!哇~~~”
萧白傻眼了,他两只手上分别握着一截水之神杖,那断裂的缺口是如此崭新光滑,分明是刚断的。不过……自己只是在向上拔,也没有去折,怎么就断了?
当萧白稍稍推测,得到了只言片语后,他一脸怒气地看着哇哇大哭的小水儿,说道:“再玩,我就把你扔在这个地方,然后把这里完全封闭掉。”他完全有能力做到。
萧白刚说完,小水儿立即就停止了哭泣。她眨巴眨巴眼睛,而后跑进水之神杖中。
只见两截水之神杖从萧白手中缓缓浮到空中,断裂处被一团温柔的碧光包裹着,就像是重生一般,两截水之神杖连接到了一起,重新组合成为完整的水之神杖。
萧白看了看原先断裂的地方,完好无损,就像从来没有断裂过一样。
“说吧,怎么回事。”萧白黑着脸,问道。
小水儿低着脑袋,坐在横在空中的水之神杖中间,晃着小脚丫子,两根食指碰了又碰,“好久没人和小水儿玩了嘛,别生气嘛,好嘛?真的不是故意的嘛。小水儿错了嘛,别生气了嘛……”
一堆“嘛”!
“好了。”萧白摆摆手,“刚才为什么会断。”
“这个本来就是断的嘛,然后小水儿睡了很久嘛,然后重新连接起来了嘛,然后小水儿只是想开个玩笑嘛,别生气了嘛……”
一堆“然后”和一堆“嘛”!!!
“小水儿!!!”萧白深呼吸了一口气,“再多说一个‘然后’或者‘嘛’,你就别想出去了。”
“哦。人家不是故意的……”小水儿忽然捂住了嘴巴,一转生就重新跑到水之神杖里去了。萧白隐约听到,从里面传来了一个很轻很轻的“嘛”。
小松,小水儿。让这两个作伴,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萧白心道。
至于说原先打算好的对水之神杖的研究,只能先放到一边了。因为小水儿的存在,导致水之神杖已经不是原先以为的死物。研究么,肯定需要用到虚无之力,萧白不敢保证虚无之力不会对小水儿造成什么伤害。
收好水之神杖,萧白看向那被血染红的碧池。他将水中的血全部分离出去,然后拿出一个玉净瓶,将碧池中的池水全部存放到了瓶中。
玉净瓶,其实就是个具有空间存储能力的瓶子,和空间戒指的作用一样。除了外表不同以外,玉净瓶主要是用来储存液体的。
萧白之前看到,水之神杖是从碧池中升上来的,而小水儿又说,水之神杖以前是断裂的,那么就等于说,这一池水可能具有某种修复宝物的功效。
反正离开这里后也不会再回来了,而且这处空间也逐渐变得不稳定,再过不久就要崩溃了。物尽其用,这是真理。
当所有的池水都被收入瓶中后,井中世界里便多了一个深达几十米的巨坑。萧白跳到巨坑之中,找了好久,只是发现并连带着泥土收取了一些不知名的草药,其他什么也没有发现。包括预计中可能存在的阵法之类的东西。
不怪萧白会想到阵法,因为这一池水,萧白感受不到半点能量的存在,完全就是平平淡淡的池水,只是颜色不是透明,而是偏绿的。
来来回回翻找了十几遍,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搜刮一空,萧白便回到了地面,他挥手打开通道,离去。
那些血族的家伙,想来是做梦都想不到,这通道是被一个不属于他们中的任何人的人封闭的,更不是什么被灵杖里的灵魂给封闭的。
要是霍比恩大公知道了,非得气得吐血三升,他可是连血匙的存在都暴露出来了。虽然发下了血誓,但是血匙的存在被其他血族知道,那是迟早的事情。
不过,血族的家伙们可没那种手段,当时逃命都来不及了,哪里还想得到留下什么东西。何况,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全部在萧白的掌握之中,又能做出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呢?
……
一行人垂头丧气地行走着,他们不单是口干舌燥,而且是全身无力。手上没有任何指向工具,根本不知道该往什么方向前进。
该死的沙漠!该死的坐标!该死的血匙!该死的灵杖!!!
一群人心中怒骂,不过也仅仅是在心中,因为他们都没力气喊出声来了。
不错,这一行人,便是依靠血匙传送出来的血族大公们。在给血匙输送能量的时候,所有人都留了一手,包括霍比恩大公和勒尼斯密大公。
令所有人郁闷的是,在空间通道中行走,竟然并不是完全安全的,不时会有莫名其妙的大风吹来。
在第一波风结束后,原先仅剩的8人,变成了5人。
无可奈何之下,剩余的几人只能合作,轮流抵御可能袭来的怪风。在一人输出血能的时候,其他人恢复血能,轮流替换。
毕竟一开始,所有人的血能都是消耗了不少的,所以在通道中行进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两个间隔,所有人都失去了抵抗的能力。
于是,当从出口出来的时候,只剩下4人了。魔党和密党各有两人。勒森巴族很幸运,霍比恩大公和勒尼斯密大公竟然都活了下来,也许是由于血匙的存在吧。
在血能同样耗尽、身上又有伤的情况下,4人再次发血誓,开始合作。因为,出口竟然是沙漠!而且看情况是全球最大的沙漠!
三天了!
第一天,当血能恢复后,一群人直接开始飞,一天一夜的飞行后,依旧没有看到沙漠的尽头。
烈日炎炎,这一行人虽然是血族大公,是异能者,但是也没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地步,饭还是要吃的,水还是要喝的。
再加上行动还要耗费体力,等到如今,变成了这副衰样。
四面八方全是沙子,除了沙子还是沙子,唯一能够当做食物的,只有偶尔出现的小虫子。比如说,蝎子。
这种东西,换做平时,别说是大公了,就连是最低级的末代血族,也是看都不看一眼。不是特意的,谁去吃这种东西?还是生吃!
无奈,也只有这些小虫子能给4人提供那么一丁点的肉和血。有胜于无了。
“我说,霍比恩,你这坐标究竟是怎么回事。”密党的一个叫做乔锐的大公停下脚步,弯曲着身子,有气无力地问道。
“我……哪里知道,这坐标是族里的家伙提供的。混账东西,回去我一定要吸干他的血!”霍比恩声音突然高昂了起来,又很快低落下去,“竟然是沙漠,竟然都不告诉我,什么准备都没有……”
“咔嚓咔嚓……”几人缓缓扭动脖子,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勒尼斯密大公正嚼着什么东西,他的嘴角露出了一条尾巴。
哦!那是蝎子!
想起一路走来发生的事情,三人不禁想起一句话——傻人有傻福。
为什么这么说呢?
蝎子,沙虫等等食物!就勒尼斯密大公发现的最多,同样也吃得最多。另外三人很少有发现食物的,如果不是勒尼斯密大公无私地分享,恐怕早就撑不下去了。
“勒尼斯密,为什么你那么容易找到食物!”霍比恩叹气。
“咔嚓……咔……我……嚓……”勒尼斯密将蝎子咽了下去,而后说道,“以前有过不小心跑到沙漠里,然后就是靠吃蝎子走出去的。幸好遇到了有骆驼的人。”
“……”这就是有经验的好处么?三人摇头,宁愿不要这经历!
第五天的时候,在被好几次海市蜃楼欺骗过后,一行人终于人品爆发,找到了一处无人的绿洲。不但有着清澈甜美可口的水,还有大量浆果挂在树上。
在将所有见过一扫而空,又用空间容器收满了水,休息一番后,一行人才再次上路。
天见可怜!
半个月多后,终于从沙漠里走出去了!骆驼?那是什么?完全没看到过!
于是,在沙漠附近的一个小城镇中,人们怜悯地看着4个饿死鬼一般的家伙,能活着走出撒哈拉沙漠,真是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