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兮虞兮平凡人 第六十四章 《十年》-1
作者:虞凡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继续说纪四吧,前面有说过他有开一家酒吧,几个老板常常一起玩,玩得比较好,所以结拜。.136zw.>最新最快更新,提供其中边上有一家慢摇吧是他们大哥买了送给他媳妇的。我前年14年写过一篇叫《十年》的大纲文,137个章节,全文大约5万字,讲的就是他嫂子——他这位大哥的媳妇的事。

  前面有说他让他嫂子给我洗脑的,只能说真的洗成功了。她这个故事对我影响很大,我接受了她的思想,认同了她的观念。一直到今天,我都觉得只要两个人心意相通,那么,不管做了什么出格的事,就都是可以被原谅的。一直以来我有质疑的问题,只有:1、怎么去确定对方的心意?2、怎么确定对方的心意永远不会改变?

  嫂子是幸运的,一米五多的个子,都不到一米六,还略胖,相貌平心而论,虽不说丑,但也不能说有多好看。初中文凭都没拿到手,能做的坏事也全做了,没有学历、没有技术、没有文化。

  反观大哥,虽说是黑道出身,洗白后黑白两道都搀和着,虽然不帅但也有着他自己的人格魅力,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虽然在北方不算高,但是来江南也算是个高个子了。别的一概不说,单就他多金这一点,身边美女从来不缺,要变心真是分分钟的事,但是他没有,顶多也只是逢场作戏。

  他从未曾对那些风花雪月用过真心,她也从不在意他身边的那些美女如云。

  只能说若上天确保我能遇上这样一个人,甭说十年,哪怕二十年三十年的苦难我都心甘情愿接受。

  慧缘大师的《慧缘禅语》里有一句话,叫“欢喜做,甘愿受”,当时是在大佛寺的一棵树上看到的。大佛寺里有很多植物,通常都是有一些人供养着的。有人供养的植物上就会挂一个铁皮牌牌,写着供养人的名字,有些还会加上一两句短句。.136zw.>最新最快更新,提供其中有一棵树,就是两夫妻供养的,牌牌下面简简单单六个字:欢喜做,甘愿受。我觉得特别美,便记下了,回家查询资料。

  这句话表达的意思是,想做一件事之前要先想清楚,要么不做,决定要做了就要好好去做,不管过程如何艰辛,结局如何不尽人意,都得心甘情愿地接受。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什么因便有什么果,无论我们最后得到的是什么样的果,都源于曾经的我们,自己亲手种下了什么样的因。

  但是种因的时候,却不能去期盼果,说得肤浅一点,毕竟天灾人祸谁也算不准,而且你也不知道上辈子的你到底种过哪些因。所以也只能给自己多埋些善因,若前世积善,那福来是自然,是缘分,若前世积恶,那祸来也是自然,也是缘分。

  哎我够能扯的,要不……就先把那文搬过来吧?估计全搬过来能更上一个礼拜。

  其实那篇文章我是当小说写的,因为觉得正常成长的小孩,一路未曾经受过苦难的孩子,反正是没人会信的,他们肯定都当小说看,我便也当小说写,为了剧情饱满,有添油加醋地杜撰一些内容。

  但是故事的大致框架,却是嫂子今生哪怕失忆都难以忘却的真实记忆。

  嗯,“哪怕哪天出车祸啥的失忆了,都不见得会忘”,这话是嫂子自己说的。

  十年。(更至137篇,完结)2014.7.5-2014.7.15

  这次要写的是一个老朋友的故事,好多年前的事了,觉得她的一生也是蛮传奇的。

  为了让看文的同学没有心理负担,我觉得应该先说清楚一件事:现在他们俩生活在一起,幸福美满。(可恶的剧透?)

  但是剧透就剧透了吧,不然的话这内容太虐了,我怕有人来打我。.136zw.>最新最快更新,提供

  好吧,反正对于她来说,真的是苦尽甘来了。

  话说因为爷的另外几篇文都还没完结,实在没时间写详细的,所以现在只能写个大纲,

  题目没有想过,随便起的个十年,甚至连他们每个人在文中的名字都还没去想。

  好吧,懒人还是比较喜欢写片段,这就开始了。

  《一》

  她过这样暗无天日的生活,已经有十年了。

  十年,让她从一个十五岁的小丫头,长成了一个二十五岁的大姑娘。

  这十年里,她习惯了一醒来就跪着把双手背到身后的姿势,习惯了他对她的冷漠、高傲、****、暴虐,

  习惯了没有人和她说话,习惯了在这黑暗中摸索,习惯了每天等他的到来,然后亮起一根蜡烛,然后……看他喝酒。

  当然,他有时候也会一连几天不来,而且就算来了,有时候也就是闷头喝酒,一句话不说,一件事不做。

  她在边上,从来不敢说什么话,因为一句话说错就可能换来他的坏心情,也就等于自己和自己的两个哥哥姐姐会挨揍。

  但她从来都没想过要跑。

  因为这里和她一起被抓来关在这的,有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两个人——哥哥和姐姐。

  说是哥哥,实际上大了她将近三十岁,都可以叫爸爸了。

  说是姐姐,实际上比她这个不靠谱的哥哥还大了十多岁,都快可以当她奶奶了。

  而且,在这里主要也就是受些凌辱,偶尔他心情不好的时候确实会拳脚相向,不过都打的不重,没有关系,她不在意。

  这里是一个类似贫民窟一样的地方,他们本不属于这里。

  嗯,他们是外来人,因为这两个“哥哥”、“姐姐”,是瞒着家里人私奔出来的,最后“隐居”在此。

  这个小丫头,是她们在路上捡来的,当时她还只是个嗷嗷待哺的婴儿。

  他们看她可怜,而且两个人确实也都那么大岁数了,以后能不能有个孩子也不知道,就顺道把她带上一起跑路了。

  《二》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谁也没有怨言,也可以说是不敢有什么怨言。

  因为抓他们来的人,是此地的一霸,听说不止是此贫民窟,就是整个小镇子,都是他的地盘。

  他十多岁读完初中就没念书了,这个小镇子里也没什么高中,初中的几个兄弟就跟着他一起出来混江湖。

  那个年纪,正是不要命、不怕死的年纪,也可以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大家都是敢说敢干,下手没有轻重的娃。

  就凭着这一股子豁出去命的狠劲,他们干掉了这个镇子上几个零散的势力,渐渐的成了这镇子里惟一的老大。

  人家辛苦打拼了几十年才坐到的老大位子,这个小毛头只用了几年,甚至还一下子就爬的比他们高。

  不过能开口抱怨的人,都已经死了,至此,再也没有人敢公然忤逆他,反驳他什么。

  《三》

  那年,他才九岁,和所有乡下土孩子一样,衣服和脸,浑身都是脏兮兮的。

  邻家来了俩外地人,准确了说是仨,因为他们手里还抱着个娃娃。

  其实这里的人还是比较排外的,虽说很多电视里演的,越是穷的地方好像越是有情有义。

  有情有义确实不假,但是也要看对谁有情有义。

  就像这里的人,他们只对“自己人”有情有义,也就是这里的“原住户”。

  如果有任何一个“原住户”被欺负了,肯定所有人都扛起锄头、操起扫帚、抡起凳子就上了。

  这也是他能迅速成为这个镇子里的老大的其中一个原因。

  混到年纪大了,总是拖家带口的,虽然道上有不成文的规矩:祸不及妻儿。

  但是,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到了紧要关头,也免不了拿家人做文章。

  反正成王败寇嘛,只要最后能获得胜利,有谁还敢再****你其中用了什么手段?

  而正巧,这个贫民窟里民风彪悍,道上的人可以在镇子上呼风唤雨为所欲为,却拿这个贫民窟没办法。

  这里属于一个三不管地区。

  《四》

  就这样忽然冒出俩外地人,操着生疏的普通话,沟通都很困难。

  他却看向了女人怀里抱的娃娃,这个娃娃不知是男是女,反正一直在哭,一直在哭,哭的大家束手无策。

  他很想过去看看那个娃娃长什么样子,可又觉得陌生人是不会随便把手里的“东西”给别人的。

  嗯,因为这里的人一般都不相信陌生人,自然而然的,他们也都觉得陌生人不会相信自己。

  可实际上,他们刚来到此地,人生地不熟的,正想跟这里的人搞好关系呢。

  女人看出了他一脸期盼的神情,微笑着看着他问:“你想抱抱她么?”

  虽然这普通话很生疏,但是“抱”字还是很容易听出来的,可能也是因为正巧他心底想着抱一下她吧:“嗯!”

  兴奋,又刻意压制着自己的情绪,轻轻地接过女人手里的娃娃——

  肥肥的脸蛋,红扑扑的,一双眼睛很大,睫毛很长,睫毛上似乎还挂着泪水,

  在他接过她的一瞬间,就不哭了,还使劲眨巴着大眼睛,手指挣扎着在往嘴里含。

  站在一边的男人和女人一看这情景,都说神了,这孩子跟你肯定前世就认识,现在认出你来了。

  他听不太懂他们在说什么,只是看表情也能猜到,他们都很高兴,就连现在自己怀里的娃娃也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