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晨之约 第五十八章 目睹
作者:千涤生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初晨走到她面前,从包里掏出一本便利贴和一支中性笔。

  “你好”,她说,“方便签个名吗?我有个朋友很喜欢你。”

  她把本子和笔举到雨若面前。

  时雨若微怔,旋即接过笔,在便利贴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签完之后她抬头,笑着说:“签好了。”

  “谢谢。”她笑起来可真好看,我要是个男的也会喜欢她,绝代佳人啊。初晨想。

  初晨微微颔首,然后转身走到收银台那边付了款,离开。

  在她转身的那一瞬间,雨若突然产生了一种想要拉住她的冲动。

  “我们交个朋友吧。”她很想这么对初晨说。

  或者:“我认识喻恒。”这样会不会更能引起她的注意

  但最后她不发一言,只目送着那个单薄又孤傲的身影走出了超市。

  真是挫败呐。好久没有这样畏手畏脚过了。她自嘲地想。

  初晨把签名拿出来的时候,丽丽的尖叫声快把屋顶掀翻。

  “为什么你的命这么好为什么”她拖着声音嚎叫着。

  “她不仅签了名,还跟我说话,冲我笑了。”初晨继续淡定地刺激她。

  “她说什么了?”

  “她说”签好了,声音又软又温柔,同时冲初晨绽放了一个美得惊心动魄的微笑。

  初晨在那时终于理解,为什么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褒姒嫣然一笑。

  如果时雨若笑着对她请求:“能借我点钱吗?”初晨肯定会双手捧着存折奉上:“都拿去吧,小姐姐。”

  是的,就是这么没尊严。她笑的时候,整个世界都灿烂了。

  初晨故意卖关子,不回答丽丽的问题。

  “其实她的签名是我特地为你要的。”初晨对丽丽说。

  丽丽猛地扑过来紧紧抱住她:“爱你。”

  初晨不太习惯同性之间的亲密接触,僵硬着身体,有点木讷地举起时雨若签了名的便签本。

  丽丽一把抢过,盯着便签的目光就如同手里捏着的是什么绝世珍宝。

  “外冷内热,初晨,我太喜欢你这种类型了。”丽丽抱着她的双臂加重了力道。

  苍天,原来女生之间亲昵起来可以这么恐怖。

  正在此时,初晨的手机恰好响起,这才让她终于摆脱了丽丽的魔爪。

  是喻恒。

  “喂。”初晨走到寝室外面的走廊上接听电话。

  “你下来吧,我在你们宿舍楼下。”

  初晨挂了电话,跑到楼下去。

  宿舍楼门口停着的一辆法拉利rrr眨了眨眼睛。

  车太多会不会产生选择恐惧症?她很想问喻恒。

  她走向那辆车,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坐进去。

  “你怎么”

  话还没说完,喻恒就扣住她的下巴,用嘴巴封住了她的唇。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舌头才从她的嘴里退出来,抵在她的红唇上,用力地一圈圈勾勒着她的唇形。

  初晨感觉自己快窒息的时候,他才意犹未尽地放开她。虽然他停止了动作,嘴唇却依然和她的牢牢粘合。

  “林初晨”,他含糊不清地说,“你今天一天都没跟我打电话。”

  我们不是今天早上才分开吗

  但她的注意力此时被另一件事吸引了。

  “喻恒你喝酒了?”她微微偏开头。

  现在她清醒过来,才发觉车里有淡淡的酒味。

  “一点点。”他的手掌不安分地在她的腰间摩挲。

  “酒后驾车要判刑的”

  “你听谁说的。”他的手顺着她的腰有逐渐往下移动的趋势。

  自从上次他把她的内衣弄坏之后,初晨发觉,他们之间的亲昵,尺度越来越大了。

  不,也许更准确地说,是喻恒越来越大胆了。

  刚开始,他还会尊重她的想法。只要她有一点点的不愿意,他便会停住,不进行下一步动作。

  可是现在,她的拒绝已经对他无效了。

  于是她明白,他的忍耐与耐心是有限度的。尤其是在这种事情上。

  等到初晨从他的车里出来,面前的宿舍楼已经全部熄灯。

  她看着黑灯瞎火的楼房,有点无语。

  喻恒帮她理了理有点凌乱的衣衫,目光灼灼地望着她。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

  “以后,喝了酒就别开车了。”她的眼里有淡淡的担忧。

  “我有分寸的。”他说。

  他温柔地抚摸着她的长发,柔软的发丝从他的指尖滑过。

  “12月27号”,他吻上她的额头,那是她的生日,“初晨,我等你。”

  其实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那个耐心等到她二十岁生日那天。

  他,很想要她。想要她完完全全变成自己的。仿佛只有那样做,他才能笃定从此以后他们会一直在一起。

  “上去吧。”他说。

  “晚安。路上注意安全。”初晨边走边朝他挥手。

  “晚安。”他的目光追随着她,一直到完全看不见她的身影了,他才坐进车里,缓缓驶离。

  暗沉沉的夜低低地压着这个世界,四周万籁俱寂。

  过了很久,时雨若才从那个没有路灯的角落里走了出来。

  从喻恒的法拉利停在那里,到现在路上再没一个行人,她忘记了自己站了几个小时。

  她仿佛丧失了所有的知觉,只是站在那里,久久地站在那里。站成了一棵树,一尊石像。

  她拖着麻木的双腿行走在这暗夜中,就像一具没有感觉的尸体。

  她想起自己刚出道的时候,经纪人想通过和当红男明星炒绯闻的方式让她快速地红起来。

  雨若拒绝了。

  “难不成时小姐有男朋友吗?”经纪人问她。

  她笑着摇头。

  “只是喜欢的人,我想,他应该不会喜欢和别人炒绯闻的女孩儿。”

  于是她放弃了快捷的走红方法,而是一步一个脚印地,凭借着影视作品,凭借着惊人的曝光率,在娱乐圈站稳脚跟。

  她做的这一切,只是为了一个从不曾在意过她的男人。

  她甚至连他私人的联系方式都没有,至今,还要通过他的秘书才能联系他。

  有个一直跟着她的助理曾问她:“姐,你就这样一直等着,要是他以后有了喜欢的人可怎么办呢?”

  怎么办呢,能怎么办呢。她想。

  “姐,以你的长相和条件,到时候就算他有女朋友了,肯定也能把他抢过来的。”

  是吗。

  她的情绪终于崩了,蹲在地上,埋着头,眼泪,毫无防备地滚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