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道之归鞘 第5章 富贵总相凶险伴
作者:星火之承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人在真正遇到危险之前,警惕性是有所余地的。

  就像秦风这样,还是游荡在迷雾之中,虽然也还对森林里未知的危险有那么一丝的戒备,但是却已经没有了刚刚进入这迷雾森林里逃命时的急迫感。

  可是,他终究还是不知道在这里生存的危险系数有多大。而秦风所知道的迷雾森林,也只是他们这些纨绔们茶余饭后相互吹嘘的时候,道听途说的一些流言罢了。

  人的侥幸心理和赌博心理是成正比的,这对内心不坚定的人来说,像个魔咒。

  越是处于一个神秘的地方,当你渐渐地沉迷于其中时,你只会在意他的那层神秘感,由此而产生了想去揭开那层遮住我们的眼睛和内心的面纱的想法,你的好奇心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强、越来越强,你就已经变得越是不能自拔了,这时的我们也走到了危险的边缘。

  危险在没有来临时,我们是不叫做危险的,对于乐观的人来说,那只是对他们的考验,曙光就在片刻之后。而对于心态不好的人呢,行走在危险的边际,会让它们感到窒息。

  无知者无畏,秦风就是那个神经大条的人,不会把什么负担放在心上,即使在当下这么危险的地方,你说他是好了疮疤忘了痛,也不对,只是他不在意这些,就像对于一个陷入热恋的人,他会把他人的冷嘲热讽当做是嫉妒一样,不需要在意无关紧要的人所带来的琐碎闲杂之事。

  依然还是看不清前面的方向,秦风只能在这森林里面继续穿梭,毫无目的吗?不是,他在找出路,可是目不所及,秦风不知道是不是在这里迷路了,他看不清周围的环境,他也不会知道哪一个地方是否走过,毫无方向所言,只能像个无头苍蝇似的继续窜来窜去。

  只有到了非常近的地方才能看清前方的事物,可是这一次,秦风被吓了个半死,差点又一次灵魂出窍,分崩离析。

  秦风第一次看到这样大的尸骨,他的神经再一次的提升到高度,一下子瘫坐在地上,虽然这尸骨不是人类的,可是秦风可以明确的做出判断——这尸骨是高级灵兽烈焰狮子的,而且有可能就是烈焰狮王。这地上还有着一层厚厚的被烧焦的蚂蚁尸体。

  这是这个世界那六魄的秦风记忆中所熟悉的,因为他在自己当初纨绔之时,为了与狐朋狗友们赌斗,而更多的是为了能向赌斗场的性感美女们炫耀自己的知识渊博,特地在灵兽的品种上下过功夫,知道这样大的灵兽尸骨一定是这附近的王者,而能把此等灵兽给杀死,肯定也不是什么善类。

  “确实如此,从这尸骨被吃的如此精光的痕迹,还有地上的烧焦的蚂蚁尸体看,肯定是行军蚁才能办的到,而且还是变异的行军蚁群,这只火烈狮子应该是与这变异的行军蚁群遇上,没来得及逃跑,与其战斗了一番被行军蚁活生生的吃掉了。嘶,这得是受了多少罪啊,阿门,佛祖保佑我吧,而且这应该是前不久的事情,地上挣扎的痕迹还有这血迹中的腥味还是新的,尸骨还算新。”秦风肯定的说,而且出于本能一阵寒战打来,已是惊得一身冷汗。

  秦风想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这行军蚁可不会给他时间考虑,只要遇上了,就肯定是百万只的大军,像这两丈长的火烈狮子,也只够这些行军蚁一天时间就能给消灭了吧。而且还有可能是受到这里的环境影响变异了的。也许在那一瞬间就被解决了。

  虽是紧张万分,秦风还是定了定神,深呼吸,让自己保持着冷静,现在越是不能乱了方寸,关乎着生命呢。

  “这行军蚁已经走了,这里还能再呆一会儿吧,看看周围的环境,别走错了方向,追着行军蚁走,那才是老寿星吃砒霜,纯粹找死了。我惹不起你,我躲还不行吗,看看这群万恶的蚂蚁走哪个方向”

  秦风脑海里向着,脚下没有停着,又一次围着尸骨转了一圈,在烈焰狮子的头骨下方发现了一颗珠子,红彤彤的,晶莹剔透,秦风知道,这应该是烈焰狮子的灵晶了,甚是完好,能卖个天价,且是有价无市的,揣着珠子,没在有什么发现,秦风就继续向前走,他要尽快远离这里。

  小心翼翼的边走边察看着周围的环境,看了下行军蚁的离开痕迹,选择了和行军蚁相反的方向逃去,他怕迟了会遇到反扑的行军蚁。

  “在行军蚁来的方向应该还有东西,也能行军蚁已经在来时把道路肃清了——差不多一些高级灵兽都遭了秧吧。”秦风揣测着。

  秦风猜对了,这一路还真是没遇到什么活的灵兽,在这般危险的环境中生存的灵兽,对危险感知力可不是其他东西可能比拟的,它们才是在这生存的王者,对于秦风来说,他只是这里的过客,没人能给他帮助。

  一路打着秋风,继续前行,已经在这迷雾里面晃荡了一个多月了,秦风风餐露宿,遇到了不少灵兽尸骨,有的是单独的,有的是成对的,也有的是扎堆的。也能遇到一些人类的尸骨,像是被饿死的,也有被杀的,更多的是被毒死的,这里没有东西可以补充,他们也有带着储物袋的,可是在这里生存,最要紧的就是耐心。

  在这里,人类对危险的感知怎能与灵兽相比,这里是它们的家,它们才是这里的宠儿,而人类,只不过是这里的入侵着,他们抱着贪婪的目的,揣着贪婪的心,烧杀抢掠,所到之处都会是一堆白骨,而在这里生存,唯一的希望就是你要抱着希望,人有了希望,才能有心忍耐着高度的精神压力在这迷茫的世界里寻路。

  饿了,吃着野花野果充饥,亏得秦风也仔细了解过中药知识,不然这一路走来,不是饿死,就是被毒死。看着那艳丽的,清香的花和果,灵气十足,乍一靠近都能受到这能够提升实力的灵物所带来的好处,你不会忍受住这天大的诱惑,但是当你真的吃进去的时候,你才会后悔自己贪婪,天地之精华,而且这里的灵物都是经过千年万年几十上百万年的沉淀,岂是能那么简单的就能吃下去呢,在你来不及反应下,就会被那天然的灵气的爆发的灵力所撑破,你的修为,你的肉体,你的灵魂,在瞬间就会被划为灰尘,落在这森林里,为这一片土地增添一丝肥料,被植物所吸收,再变成灵药,补药变成了毒药,世界之因果循环,全然其中。

  最让秦风惊喜的是,他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不可对人言的秘密。原来那镇字碑,不是消失了,而是随着自己的魂魄重新结合,镇字碑成为神识的一部分,镇守在自己的灵海深处,只要自己灵识一动,就能把东西放到那镇字碑中,当然还有其他功能,在如此仓促之下,没有多余的时间让秦风去细思慢想。

  有镇字碑在灵海里面,既能让自己灵识不被邪魔攻击,也能使自己一心多用,即使在逃命,修炼心法却依然在运转,不用怕走火入魔。

  这里是灵兽的天堂,它们天生的嗅觉,让那些天才地宝的灵物无所遁形,因为这里人迹罕至,更多的灵物被保存完整,当然也有一些灵兽会去寻找对自己有用的守护起来,在成熟时吃掉以提升实力。

  秦风脑海里也还在想着能否再遇到多一些的灵药和灵晶,当然,这不是秦风的贪心,这就像一个收藏家遇到一件好东西,就想收藏起来一样。秦风现在就像个收藏家,不是为了能多卖些钱,而是觉得,这就像上天的恩赐,如果自己不多取一些,也是一种罪过。这些天材地宝,留在这也是浪费,还不如拿来给需要的人用。

  这里就是人们所向往的迷雾森林的财富吧。如果没有这迷雾,这里确实是财富圣地,可是世界是公平的,没有了这迷雾,这些天财地宝也就没有了生存的环境了,早就被人们贪婪的占有,那时,也许连着森林都会被连根拔起,危险与财富并存,才会是赌徒们与行走在生存边际的人的机会和希望。一夜暴富,既是人的幻想,也是人类的激情向往,最是平凡人的生存方向,越是乱世,赌的人就会越多,人们对当权者不抱希望,更注重自己的社会生存力。

  秦风倒是也采到了不少的灵药,谙熟中药知识的他,当然会知道药不是能乱吃的,这等天地精华,能配成丹药才是最好的,直接吃了才是对宝物的玷污和浪费。

  他也捡到了很多好宝贝,有的是来人所留下的,有的灵兽所留下的。当然,还有的是在不知不觉中“偷”了别的灵兽的,而对于这个“小偷”,灵兽们,可不是让秦风能解释的清楚的,它们对于侵犯它们尊严的这个人类,下定决心是必杀的。

  这不,刚刚不小心采到一颗万年参果的果实,后果就是被那只强大的守护灵兽追着,这只黑风瞎子闻着他的气味已经追了他一天时间了,秦风只有逃跑的份(当然,只是一直幼熊,要是成年熊的话,秦风现在已经是扁的,去找阎王爷报道了),左冲右突,在森林里来回的穿梭着,和这只小黑熊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了,几经危险的终于逃过那只小笨熊那厚厚的魔掌。

  可是在秦风还没喘口气子歇着的时候,他看见了前方一排绿色的眼睛,对,有十几对像绿宝石一样亮的眼睛在齐齐的看向他,看着这十几双眼睛在不断的向自己逼近过来,真是才逃离熊掌之下,又进入狼窝之内,今天这是要玩完了吗。这群狼可也不是等闲之辈呢。

  秦风一看不好,转身就跑,向着另外的方向狂奔,不变方向。嗷呜的叫声,熊与狼像默契般同时发生吼叫,身后,那已不再是小笨熊了,而是两只大熊,应该是小笨熊的父母了,还有那十几匹狼在追赶着,交换着像秦风发出攻击,之见在秦风躲闪间,空中那一道道血水挥洒而出,伴着秦风因为疼痛而发出的凄厉声,让人内心有着崩溃般惨痛。

  一边逃着命,一心多用的好处就是,现在秦风可以分出一些心思研究着修习心法,秦风知道,靠天靠地靠父母,还不如靠自己,这两只熊和这十几匹狼还没对自己痛下杀手,它们或许还没商量好怎么把自己给分配了,可是这却是秦风的一线生机,在这般危险的地方生存,实力才是生存的保障,现下就是能逃过这群魔爪之下。

  对于秦风来说,两个世界,不,应该是三个世界生存过的自己,有着丰厚的学识和见识,最重要的还是来自亘古的传承,这是历史所带给人的精神的积淀。

  一个凡人想要不朽的活着,分为精神上的不朽和肉体上的不朽。所谓肉体上的传承无非就是传宗接代,而精神上的不朽,却在于如著书立传,让后来人学习其精神旨要,知其言和志,然后在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秦风虽然还没有练就一身高强的功法,可是有着这个世界的敏捷的身手,和中华图书馆里看的一些少林武当的高深功法,也成就了一身轻身功夫,这才得以在那只小笨熊的魔掌下逃脱,不过秦风现在也只能逃命,面对这群凶兽,可不是自己能对付的,起码现在的自己还不行,而这里的灵兽或者凶兽们都是在死亡边缘生存下来的,又怎会让秦风这等初来乍到的菜鸟占到便宜呢。

  人在受到生命的威胁时,动力是最大的。秦风左冲右突,前躲后闪的奔逃。而不知何时,秦风感到后面追赶他的凶兽不见了,是它们累了吗,显然不是,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了,自己又进入了一个强者的地盘了。不过秦风可不管了,一样是对生命的威胁,对他这般的弱小的人来说,那些凶兽没有区别,都是想把自己吃掉而已。它们都比秦风强大的多,所有的选择是一样的。

  迷雾也渐渐变浅,可以模糊看到前方十丈多了,深吸一口气,渐渐地也能闻到些许水的气味了,虽不知这河流通向哪里,也许顺着河流可以走出迷雾森林,秦风觉得又一次看到了希望,刚刚产生能生存下去的兴奋感,却没想到危险来的这么快。

  吼得一声兽叫,一阵腥风伴着火光把秦风从地上掀起,砰地一声,撞在一颗巨树上,又啪的一声,摔在地上,秦风因为疼痛,也接连的叫了两声,而那棵树也砰地一声,炸裂开来,呼的一下火光大起。趴在地上的秦风感觉内脏要被撞出来了,忍着疼痛,慢慢吸了一口气,想要起身,哇的一下,鲜血从口中喷出,鼻孔也是直接垂下两道血流。

  原来秦风因为兴奋,只看到了前方闪烁的波光,却没看到有两只凶兽在对峙,一条大蛇(不,我是一条龙)和一只七尾狐狸,它们不知因为什么缘由,这个不是秦风能知道的,可是他盲目想从中间穿过,这是对两只王者的不敬,它们是这样觉得的吧,战争也是这样开始了,原本还算安静的森林,噼匹砰砰的不断炸响,又是飓风,又是战火,它们也许以为这突然出现的人类已经死了,这大蛇和七尾狐狸不断地来回交错,看不见身影,只是身边的爆炸声在不断响着,不断地在这周围,或树上,或空中,或地面上炸起,秦风知道自己危险,可是他还没缓过气来,没有气力,也不敢移动万分,生怕那两只混蛋灵兽直接把他抹杀了。

  砰地一声,在秦风附近炸起,气流把他掀飞,扑通一声,掉进旁边的小河里。这一次,秦风确实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