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婚娇妻别想逃 第123章你也真够烈性的
作者:谈风月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第123章你也真够烈性的

  只要她独自出门,总是会特别注意安全,搭便车的情况不是没有,每次都是在再三确认的情况下才会上陌生人的车,这么多年因着这份谨慎倒也没出过差错。

  可因为关聆月,她竟然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跟两个陌生男人同车。

  在荒无人烟的草原上!

  唐宋恨不得抽自己个大嘴巴子,到底是什么让她松懈了警惕。

  明知关聆月对她怀有恶意。

  难道离开颜景墨这个念头已经成为遮住她眼睛的一道迷障了吗?

  她看似冷静,心里其实是真正地害怕了。

  搬出关聆月,也是抱着最后一点可能。

  如果不是关聆月授意的,那司机没人能约束,只能寄希望于这黑衣男人还有一丝理智。

  可结果永远比你心中最坏的那个念头更糟糕。

  司机和黑衣男人居然认识!

  唐宋手边连个趁手的能当武器用的东西都没有,几乎是用尽全力敲打着车窗。

  手臂和掌心的疼痛很快就麻木,她都没想过在这无人的草原,这唯一表达救命的方式是多么的徒劳无功。

  头发被人一把拽住,头皮一阵发麻,她力气并不小,但和受过训练的男人相比,挣扎只会让人更兴奋。

  狭小封闭的空间来不及让她做更多的反抗就被人压在了车座上。

  不能这样坐以待毙,不能这样受人屈辱,不能……接受颜景墨以外的男人。

  她狠狠咬了舌头。

  鲜血顿时从嘴里喷涌而出。

  意识也渐渐离她远去。

  “除非死,否则别想离开我身边。”

  一语成谶!

  如果这是离开颜景墨的代价。

  还真是不甘心啊。

  “喂,老兄,你们动静太大了点。”

  车窗被人猛地拍了两下,窗外的人看了眼车内就明白了大致的情况,见怪不怪地说:“不错啊,两男一女,介不介意我加入?”

  他身后一个高胖的男人问:“小何,是不是需要帮忙的?”

  “大哥,没事,杀人奸尸,我告诉他们把人埋哪就回去啊。”

  小何划开火柴点了根烟,那胖子眼睛够尖,把墨镜推上头顶,“咦,那不是那……叫什么来着?那挺有趣的姑娘吗?”

  ……

  唐宋是被一阵汗味给熏醒的。

  喉咙干得似火烧,她吞了口唾沫,钻心的疼痛让大脑瞬间清醒。

  “醒了?”

  居然没死成吗?

  唐宋掀起眼皮看了一眼,她还在车上,只是换了辆车,里面坐了三个男人,年纪大概在三十岁上下,还有一个女孩缩在角落。

  那三个男人没有一个她认识。

  心里只觉越发的苦涩。

  和关聆月不同,黑暗的人是如何生活她虽然没亲眼见过,但也有所听闻。

  在法律都约束不到的无人区,奸杀、买卖人口,多得数不胜数。

  恐怕她是被那两个男人完事后直接给卖了。

  又有钱拿,也算解决后顾之忧。

  自杀的那口气泄了过后,她现在倒不急于做出反应。

  “能离开吗?还能活着出去吗?”

  这才是跳进她脑海的第一个念头。

  果然求生这种本能比她任何情感都要强烈。

  有人拍了拍驾驶室的隔板,两个巴掌宽的小窗口被人提了上去,接着扔了瓶水过来,“少给她喝点,注意着她的伤。”

  说完小窗口就又“唰”的一声被关上了。

  唐宋感觉一只手揽上了她的肩,本能的抗拒,只是实在没有力气,被那人轻易按住:“这车颠成这样,不想洒一身水来个湿身诱惑就好好配合。”

  “……”

  唐宋知道挣扎无用,也感受到他真的只是想喂水而已,没有再抵抗。

  喝了水喉咙舒服一点,想说话却发现声音都发不出来。

  “大妹子,你也真够烈性的,现在知道疼了吧,这段时间都别想着说话了,好好养伤吧。”

  唐宋勉强坐起身,只觉浑身上下没有哪一个地方不痛,冷着眼打量了一下同车的人。

  三个男人年纪相仿却并不怎么交流,除了她以外唯一的女孩抱坐在角落,同样在拿眼睛偷偷打量她。

  那是个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的少女,眼中除了茫然就是恐惧。

  现在自顾不暇,唐宋也没心思同情别人了,收回视线终于鼓起勇气放在自己身上。

  衣服被人换过了,裤子还是自己的,但像在土里滚过一圈一样,脏得都看不出颜色了。

  “我……”

  她又忘记自己现在不能开口,疼得直皱眉。

  给她喂水的男人看起来比较喜欢与人打交道一点,坐到她身边说:“你还记得发生了什么吗?”

  那些破碎的、被她刻意选择遗忘的记忆顿时涌入脑海。

  被人压在汽车后座上,动弹不得,最后只能选择咬舌自尽……

  “喂,你别哭啊。”

  那男人刚说完这句话,驾驶室的车窗又被人掀开,“你放屁!”

  胖子那张脸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唐宋以为自己在做梦。

  “狗东西,敢骗你大哥我啊。”

  他说:“我就说她醒过来以后不可能像别的姑娘哭哭啼啼、寻死觅活嘛,你居然还不信,来来来,认赌服输,一条好烟啊。”

  唐宋:“……”

  小何垂头丧气,“这不科学啊,你明明都主动寻死了,怎么可能醒过来这么淡定,这么冷静,连滴眼泪都不带掉的,难道你不是自杀,是那两个下流胚子割了你舌头。”

  唐宋:“……”

  谁能告诉她,她这是遇到了一帮什么人?

  这是群走在道上的人。

  胖子叫金语铭,名字是个好名字,可惜爹妈没照着长相取,和个人气质严重不符,他嫌叫出来丢人,自称金胖子。

  道上知道的喊一声“金大哥”或者“金爷”。

  倒也不是多么了不起的人物,只是从十三四岁死了爹妈就在这条道上混,光经验都值得后辈跟着学个几年。

  属于出门在外多个朋友多条路,结交他后路能走得相对舒坦点的朋友。

  这样的人不是单纯的好与坏能定义的,你要说他双手干干净净那是绝对不可能,但他也和十恶不赦沾不上边。

  唐宋不知道她一时兴起敬的一杯茶,居然在关键时候救了她的命。

  “金爷,我们这是去哪?”

  唐宋并没有对一个仅见过两面的人撤下心防,毕竟刚刚才遭遇那种事,她没草木皆兵就已经是心理素质过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