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咒实验报告 第五十二章 插曲
作者:凌乱前路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契合度由天注定,自身努力更不能忽略。可惜一些非常勤奋的人,往往因为天资不足而迟迟突破不到更高阶位,也实在令人唏嘘感叹。

  眼前这些个跟班,虽说修为在中阶,但契合度低下,导致在施展斗技时,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对拼起来相对吃亏。但现在的情况,他们之所以不敢上,多半是吓的。

  “不——不用,小爷!我来拿!”公鸡头连忙跑上前,在血霸腰上翻了翻,递给吴情圣一只钱袋。

  这钱袋只有普通瓜子袋大小,里面也就装两部手机吧,可是吴情圣将手探进去后,却发现了内部别有洞天。

  与热库塔的储物腰带类似,这里面也被分成了几个小格子,所不同的就是这个空间是狭长型的。左边放着一些红玉和金票,以及一些疗伤药和绷带、甚至还有一只古铜色的令牌和一套绣有血鹰标志的新衣服。右边则立着一柄半尺宽的锯齿弯刀,还有两把细长的西洋剑,想来应该是血霸的武器吧。

  把衣服、令牌和武器扔出来,其它东西都被吴情圣收了。即便如此,这货还不满意地看向公鸡头:“你呢?储物装备有吧?”

  “不不不不,没有,绝对没有。”公鸡头连忙摆手,“要不然,咱这些棍子什么的也不至于用手拎着。”

  “好吧。”吴情圣也没辙了,招呼林珊瑜和汉姆尽快走人,反正梁子是结下了,是非已经不再重要。

  不过,杀人,目前吴情圣没想过,能避免就避免吧。对方也承认,和自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犯不上把人往死里整。

  迅速整理好包裹,3人走出巷子,这回心情可不一样了。

  虽然林珊瑜和汉姆或多或少都有些忐忑,吴情圣可是扣下对方一个空间存储装备啊!之前在店铺里,普通的空间戒指要价十万金币!但更多的,则是兴奋!第一次凭借自己的力量做正义的事情,哦……除暴安良?感觉自然舒服。会不会遭到报复则被他们华丽丽地忽视掉。

  “汉姆,”快到驻地时,吴情圣把空间口袋递过去:“这个你揣着,刚好放你那把剑。”

  “哈?”汉姆接过来:“还以为你要优先照顾珊瑜呢!”

  “爱要不要!”

  “呵呵,当然要,自己弟弟给的,不要白不要!”

  “里面的红玉我拿了,放了几块蓝玉进去,金币花的时候注意点儿,别让别人觉得咱是暴发户。”

  “你才暴发户呢!”汉姆回道:“高阶武士都敢打劫……对了,你是怎么赢的,别告诉我你已经高阶了!”

  “没!用了点见不得人的手段。”吴情圣解释:“麻药!”

  “啊?”林珊瑜顿时跳开两米远。

  “……”吴情圣壮着胆子白了小萝莉一眼:“那药是我搞死一个淫贼得到的,就前几天,新闻你们也看了,热库塔!他的储物腰带现在在我这里系着呢!”

  “哇!”这回林珊瑜眼里的鄙视则变成了崇拜:“那是高阶风系战士啊!你怎么办到的?”

  毫无疑问,杀掉臭名昭著的热库塔的人,在所有女孩子心中都是英雄!

  哈哈,吴情圣立刻开启装b模式,半写实半夸张地把他大战热库塔的场景重现一遍,当然,诸如兽神不灭体的功夫一时半会讲不清楚,只能打着哈哈带过。

  不料,还没等他讲完,汉姆就来拆台了。

  “你拉倒吧!”猪脚的哥哥语气有些愤怒:“人家清源学院导师都发表声明了,热库塔是大家合力一起杀的!为截杀他,两个佣兵团全灭!全篇都没你什么事!”

  “我看你就是跑上去捡个漏!顺手牵羊把人裤腰带撸下来了!”汉姆鄙视道。

  “嗯,我看这个解释更合理点儿。”小萝莉也在帮腔,一脸深思熟虑的样子。

  杯具啊!

  吴情圣仰天长叹,这世道,说真话咋就没人信呢?

  跟吴情圣的丰富经历同时进行的,其实还另有一小段插曲,吴情圣也并不知情。但凌乱本着对读者负责的态度,还是把它简单说明一下:

  地点转换到另一条比较繁华的步行街。

  绿发少年走在街上,不远处,影叔默默地跟随。影叔步伐均匀稳健,虽然距离绿发少年不足十米,但周围任何经过的行人,仿佛都刻意将他避开一般,却又好像看不见他。至始至终,没人向他的方位停住片刻视线。绿发少年似乎很开心,提着一串不知从哪里淘来的手工艺品,这里瞅瞅,那里瞧瞧。

  “公主殿下。”街边传来一个略显稚嫩的童声。

  “哦?”绿发少年很诧异,脸色一僵。她出来前易过容,而且绝对不相信普通人能看得穿。更何况,她看向侧边,一个小小的摊位后,站着两个瓷娃娃一般的小屁孩。

  汪!汪!

  不过,随着摊位上的一只黑色小兽的叫喊,她就没再纠结这些。

  “你们这是……”七公主问道,双眼直盯着那可爱的小兽。

  “这只小兽跟公主殿下有缘,不如让它跟随您一段时间?”小男孩问道。

  “好——”七公主下意识就答应下来,抱起小兽的同时,疑惑地问:“你们是——”

  “我叫雷霆,这是我妹妹清风,殿下怀里的叫毛毛,你们之前已经认识了。”

  “毛毛,果然是禽兽的那只狗吗?”七公主心中疑惑,他们怎么知道我认识……

  “是的。”雷霆回答:“我们也算是禽兽的师兄妹,这里,先代禽兽谢过您了!”

  七公主隐约觉什么地方有深深地违和感,但又说不出具体是哪里。她想了想问道:“你们,认得出是我?为什么?”

  “我们没有恶意。”清风接过话:“您不到圣阶,我们还算得出您是谁。”

  “算?你们算得出我是谁?”她很好奇,轻轻理了理耳边的头发,邪邪一笑,“那你们不怕我?”

  “怕。”雷霆立刻回答道:“可是,事关重大,我们别无选择。”

  “而且,”清风补充:“慧殿下,也是可怜人。”

  ……

  当晚,吴情圣将遇袭的事情告诉给副院长,后者坚定地给猪脚讲了一顿和谐社会的大道理,并对他们与黑暗势力做斗争的行为大加赞赏,看那架势貌似还要披红戴花,吓得猪脚连忙逃之夭夭。

  第二天回罗山城,大家是乘飞机滴,哦不,实际上试坐在一种专门运输用的大鸟背上。这种名叫“航马”的巨大飞禽,成体为8阶魔兽,很难驯化。因此这类空乘十分有限,价格更是不菲。

  回家的感觉真好,先是被自己的便宜老妈多莉可儿抱住不肯放手,之后被一群同学英雄般地抬来抬去。说实话那滋味真纠结,在外面庆贺地发嗲的女生可能会以为被人抬着很舒服,但实际上不少抬人的男生都在趁机做小动作——人的嫉妒心太强了。

  最后,在晚上即将进行的庆典前,吴情圣被小石协会的拉扎克找到,交代他立刻去因斯坦导师那里一趟。

  他现在是整个学院的英雄之一啊,也就是这个不谙世事的因斯坦导师,会在现在叫自己过去吧。

  这不,刚动身,后边就跟了六七个叽叽喳喳的低年级女生。

  他回头看,发现那些个女生纷纷惊叫,其中还有两个打出了写着“禽兽好帅”、“威猛”的条幅。

  这是啦啦队吗?似乎其中一个还有几分面熟。他翻了个白眼,摇摇头,自己对于这种脑残粉没什么兴趣。导师在叫自己,这件事情比较重要,还是先过去。

  他没发现,那个有几分面熟的女生,转身离去了身影,有几分失落。

  “宇尔沃娜!”角落中,走出一个银发男生。见状,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这家伙太过分了!”

  另一名身材有些粗壮的女生也走来道:“行了,我就说,他已经不记得咱们了。可惜了这套衣服。”

  “赛格雷夫!”宇尔沃娜还穿着啦啦队服,未发育的小胸脯一起一伏,“他是英雄,不准你说他过分。”

  “行了行了。”身材粗壮的女生当然是当初在食堂内试图欺负某禽兽的女汉子,现在仍旧是这个小团伙的大姐头:“什么英雄不英雄的,当初还不是攥着咱宇尔沃娜的小手不放?现在风光了……”

  “哪有!”宇尔沃娜生气地跺着脚,当初她被某禽兽挟持,疼得都哭出声来,这不能算攥着小手不放吧!

  “我是说!”大姐头扶额道,“那个贝克禽兽再厉害,对你根本没有印象,有什么用?还不如多看看身边的赛格雷夫,人家能陪你站在这里。”

  另一个叫维尚的男孩也凑过来说:“是呀。赛格雷夫才是真心对你好的。要是我的话,才不会陪着女朋友追别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