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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来说,最大的悲伤是什么?
是贫穷、饥饿、幻听?还是精神分裂、抑郁症,又或者是孤僻、丑陋、白血病……
对她来说,最高兴的事又是什么?
是健康、快乐、安逸?还是我爱的人也爱我,又或者是迟来已久的梦终于实现了……
爱上一个好人,是一种缘分;嫁给一个好人是一种福分。晓涯想一个女孩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嫁一个疼爱自己、懂自己的好老公。因为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是每一个人的,追求。无论是成功的人或者是正在走向成功的人又或者是未成功的人。
晓涯童年生活的地方有许许多多的大山。
山上有大片大片的松树林,桦树林,还有各种各样的花草,特别是一到春天,山上的映山红就全开了。满山红艳艳,远远望去,宛如一片火红的朝霞,像融化的颜料在绿色的山坡上渲染,雾气氤氲地扩散在每一个人的瞳孔里。
孩子们成群结队地爬山去采摘映山红。晓涯也在其中。
晓涯摘了一朵,凑近去一闻,哇!好香啊!一股淡淡的百合香沁人心脾地散发着,它仿佛知道人们为它而陶醉,所以香气扑鼻而来……
仔细看时,才发现花瓣都是连在一起的,花瓣最底下点缀着紫色的斑点,最上面的花瓣呈深色的紫红,下面是粉色的,由花瓣把颜色过渡得恰到好处。
晓涯那时还不知道有这样的诗:“闲折二枝持在手,细看不似人间有。花中此物是西施,其容芍药嫫母。”“回看桃李都无色,映得芙蓉不是花。”
晓涯穿着浅浅的绯红色的连衣裙在映山红飘逝旋灭的山头起舞。美丽又可爱。这只是在梦境中,其实那时,晓涯,十来岁的孩子是不会跳舞的。那时,妈妈为了晓涯能够长高一点,曾送她去学过一年舞。可晓涯是一个不怎么引人注意的孩子,静,柔弱。每次演出,她都被辅导老师删下来做候补。可每次她都没有机会上台。
记得那时,台上打扮的娇艳的小女孩随着音乐跳起了“我爱洗澡”这支舞。她在台下暗暗羡慕。那时,她也并不发觉自己是一个笨女孩。她没有想太多,也没有太多思想,只知道随遇而安。
她上过一次台,是一次演讲比赛。因为四五年级的时候她的成绩总是班上数一数二的,班主任老师也特别器重她。每天放完学,她总和另一个聪明的女同学去班主任老师的小房子里背诵演讲稿。
班主任老师住在学校,那间房子本来是办公室。
只记得,上台那天,晓涯特别紧张,心好像跳出了胸口。在台上表现得如何,她不记得了,只记得她大声地朗诵——
老子曾说:“上善若水,水善万物而不争,此乃谦下之德也;故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则能为百谷王。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此乃柔德;故柔之胜坚。因其无有,故能入于无之间,由此可知不言之教、无为之益也。”
他认为上善的人,就应该像水一样。水造福万物,滋养万物,却不与万物争高下,这才是最为谦虚的美德。江海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切河流的归宿,是因为他善于处在下游的位置上,所以成为百谷王。
世界上最柔的东西莫过于水,然而它却能穿透最为坚硬的东西,没有什么东西能超过它,例如滴水穿石,这就是“柔德”所在。所以说弱能胜强,柔可克刚。
“上善若水”是说水具有滋养万物生命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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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能使万物得到它的利益,而不与万物争利,故天下最大的善性莫如水。
但那时小小的她并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与玄故,这篇演讲稿只是爸爸代作的。
终于熬到了下台。下台后,有一个同学对她说,你的脸好红好红的。她想,她当时应该回答,比石榴还红就好了。
她并没有拿奖,而和她一起的女同学拿了奖。
芭比娃娃是晓涯小时候的最爱。因为没钱购买,她只好羡慕邻居姐姐有一个美丽的金发蓝眼睛娃娃。
邻居姐姐常帮娃娃裁制新衣,做各种各样颜色的小衣服。并和她一起拿芭比玩还珠格格小燕子与紫薇格格之间的对话游戏。或者在窗台上的假山里玩白雪公主、灰姑娘与王子之间的涉险游戏。内容如下:
初到京城,紫薇金锁,这两个羸弱的女子,手足无措。
然而紫薇完完全全没有料到这次她会遇到她生命中的贵人——小燕子。
小燕子与紫薇不同,她没有念过书不识字。她只在一家孤儿院做义工。。
紫薇和小燕子情投意合。很快二人就住到一起。
良辰美景,佳人如玉,姐妹情深,紫薇都差一点忘记自己来京城的使命。
在某个深夜,在孤儿院的众孤儿和孤老面前,在孤儿院的院长,柳氏兄妹的祝福下,紫薇和小燕子结拜姐妹,结交金兰。
小燕子乃一届侠女。好,路见不平,一声吼,拔刀相助,好不爽。
同是女人,遇到紫薇,她怎能,怎能不怜惜。
看到心爱的人儿彻夜默默拭泪,她的心好痛好痛好痛。
痛得她,不能呼吸。痛得她,难以自拔。
而此刻,另一个女子的心,更痛。她就是金锁。
小燕子决定要帮她的好姐妹紫薇找到皇上。
无论如何她都要铤而走险。
天苍苍,野茫茫。她们三人来到围场。
是的,她的父亲和她近在咫尺。而他却全然不知世界上还有这么一朵凛冽凄美的女子花。
可是紫薇羸弱的身躯实在无力翻过那座大山。
她拜托小燕子带着她的信物去见她的父亲。当今的圣上。
她们在峭壁上告别。而峭壁的另一边也有一对相濡以沫的恋人在告别。也有一个伤心的人儿,心,痛得流血。正是香妃与蒙尔丹。
此刻,永琪的箭,没有射到那只鹿。而是射到一个女子。血流成河。永琪慌忙地抱着那个女子,跑到皇上的面前。疼得无法说话的小燕子不停的喊着我要见皇上。
在永琪的怀中,小燕子滚了下来。是的,眼前就是她心爱的姐妹的父亲。她没有忘记紫薇的交代,一定一定要问他一句:你,记不记得,九年前,明湖畔的夏雨荷。
如上内容就是她们经常拿来排练的内容。有时,表弟还抢着扮乾隆皇呢。而晓涯扮演地最多的是温和的柔弱的紫薇。其实她可喜欢小燕子啦,佩服她的侠肝义胆,觉得她是女中豪杰,可见过她的人都觉得她演紫薇靠谱点。
后来,因为有钱表弟的关系,她终于如愿以偿买了一个。它穿着时尚的粉色公主长裙,戴着金色皇冠,穿着高筒小红靴。晓涯把它捧在手里当成宝贝。
渐渐长大,小涯开始写一些有趣的剧本,组织一些玩伴来演出。记得那时放暑假,小涯写了一个有趣的故事,——风萧萧和雨绵绵闯荡江湖。
经过一番深思,小涯决定请调皮的表弟来演风萧萧,而她自己演古灵精怪的雨绵绵。姐弟俩有说有笑,一会儿打情骂俏,一会儿比试武功,潇洒俊俏的风萧萧,温柔多情的雨绵绵,不知羡煞了多少少男少女。风雨这对兄妹果然是一对活宝,引起旁边观戏的伙伴们一阵大笑。大家在一起玩得很开心。
这就是小涯充满梦幻般的童年。
以前,记忆里,懵懂的女孩,愿做战神,望在巾帼塔里,刻下英雄碑。
依稀记得,青涩年华,严肃的课堂上,与同桌窃窃私语,忘不了她学表演,羡慕她水灵大眼华衣美食。话题扯开聊起我,她说,你、你、你就是那个林黛玉。是时疑问重重,今看红楼,才知林的脾性与柔弱。
忆当时,反感反感强调,喜欢的是数理化,但亦扭转不了逢面人称淑女,因而觉得,反而自己成了异类。
渐渐懂事哼起tees《女人味》,才明白意思代表所在,愚笨如我,已不是儿时那个蓬头垢面小女孩,而是亭亭玉立一淑女,虽不喜柔弱,但偏爱柔韧。因生活所迫,虽变形却不易折断,虽柔软却坚强持久。
自古太极以柔克刚反败为胜,女人似水亦可穿石。
庆幸如今,战神梦已离我远去。我敢承认我是林也不是林,亦分得清玩笑与现实,只是泪水曾如林泛滥被衾,娇弱曾如林恹恹欲睡,执笔曾如林写下梦的诗篇。
这不知是多久之后写下的诗篇了。
整个童年,晓涯差不多都会泪湿被衾。有时,在课堂上,听着听着老师说教,想到无数开心的不开心的事,心魂不知去了哪,泪珠便从脸颊扑腾着涔涔而下。不说别的,就这点,她真是一个不健康的女孩。
同桌男生幽默风趣道:“贵小姐的泪腺未免太发达了!”
语老师经常看到她这样,曾在课堂上说:眼泪是女子心灵的珍珠,是水木灵感的来源,可不能浪费。
上六年级的时候,一个卖保险的亲戚来家里推销保险,说了种种保险的好处,妈妈那时昏了头,信了。并听那亲戚的,把晓涯由农村小学转到了城市小学。
晓涯本来就没有什么朋友,到了城市小学,也孤独得可怜。
开始,看是新同学,同学们也新鲜,都围过来和她说话,放学还要和她一起走。放学后,城市里的同学们第一件事就是去校外街道边的小卖部买东西吃。有各种各样的水果味道的冰激凌,还有各种麻辣。其中他们最喜欢的是冬天里围在炉子边吃各种蔬菜、肉类的麻辣烫。
晓涯没钱,但也不想要同学的钱白吃。她那时就窘迫地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丫子。
城市小学的课业往往比农村重。
数学老师特别严格,天天都布置了一些数学公式要求全班同学背。放学后,背完一个走一个。而晓涯在这方面特别笨拙,老是背不了。所以她总是被留到最后一个走。
数学老师还规定写练习册的作业要用蓝色水笔写。那时晓涯惯用钢笔,很少用水笔。几次都没有水笔写作业,她只好向同学借。
同学们好像并不怎么喜欢她。
映象很深的是在一次音乐课上。
那时上音乐课,是用小凳子随着教室围坐成一个大圈,然后老师坐在中间弹钢琴。晓涯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坐下,然而没有人坐到晓涯的旁边来。晓涯的旁边始终隔了一个位置。晓涯就望着那一个位置发呆。
晓涯或许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但她是一个很敏感的女孩。
有一考试,晓涯忘了带蓝色水笔,问旁边那一位稍胖的女同学借。
她说:“我没有多余的了。”
晓涯只好换一个人借。而这时,数学老师气冲冲地把她揪出了教室,并严厉地斥责她道:“自己不带笔就算了,还打扰同学。”说着,脾气火爆的数学老师还揪着她的头发扯。好痛!
幸好语老师赶到解了围。语老师也就是那个卖保险亲戚的女儿。
问清缘故,语老师给了她一支笔,但不是数学老师规定的水笔,是圆珠笔。
拿了笔,语老师的笔怎么写也没有痕迹。这时,晓涯又不敢向同学借。她只好在抽屉里来回翻找,奇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水笔。
原来因为开始考试本来就挺紧张,再加上对数学老师的惧怕,刚开始在抽屉里没翻到自己的笔。
这是第一次考试。
考试下来,善的语成绩很好,会写章,但数学成绩不理想,离及格还差几分。数学老师还公开在班上说了她。具体什么,忘了。但清楚记得,当时数学老师生气急了。
后面听同学们讲才知道,这个班是学校最好的毕业班,不是优秀生进不来。而且,他们暑假又补了课,所以原本不会招插班生了。因为语老师称她门门功课都很优秀,数学老师才准的。这样数学老师为她一个人又把暑假教过的东西重新教了一遍。原来如此,她的成绩那么差,令数学老师失望极了。
因为家离市区比较远,放学后如果没赶上最后一辆班车,就要步行一小时回家。
晚上的路很黑很阴沉,胆小的晓涯也要摸黑回去。
城市在夜的遮蔽下静静睡过去,不带任何的眷恋与荒芜,就这样,原生态地沉寂着。晓涯在这夜空下,弱势得令人怜悯,但心中却仍有坚定的信念。
回家后,作业非常繁重,起码要做到深夜十一二点。
这对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来说,是多么不容易。
那时候,晓涯常常想,这样暗无天日的日子要多久才能结束。每天夜里,柔弱的晓涯常常以泪洗面。
这个世上,有种童年并不是金色的,却是黑暗的,但岁月是漫长的。
在日记中,她写道:
走进学校,不知怎的,我立刻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无声无息地站在那儿,像被什么东西压住了。每走一步,都显得那样艰难;每说一句话,都显得那样沉重,眼巴巴地看着同学在那儿欢笑、叙说,而我只能靠边站。我很伤心,很痛苦。
这样痛苦沉静的日子过了几年,小涯渐渐长大了,十六岁的模样,已是情窦初开的季节。就是那年炎夏,她考入了省重点玉茗中学。
玉茗中学在城长青中街,是一所彻底实施英才教育的高中,吸取全球一流学校的教学经验,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建设。来自政商各界的赞助使其永远不愁教育经费,是一所素以优异的教学业绩、丰富的校园生活而享誉四方的名校。
无论是富贵人家的子弟还是普通人家的子女,都要具备优秀的学习成绩或者几项出类拔萃的技能,以及具备发愤图强的雄心,并通过可谓地狱式的入学考试才可以进入这所学校的大门。
凡是进入玉茗中学的学生,都是其他高中学生所艳羡的对象,即使被称为天之骄子也不为过。晓涯便是以优异的成绩,魔鬼的训练考入了这所学校。
记得军训刚结束,晓涯的脑袋在太阳下晒得一阵紧似一阵地昏,原本白白的她,虽然涂了一层又一层防晒霜,皮肤还是无可挽回地变得皱巴巴的,死去的皮浮在鼻子上一片一片的。洗澡的时候更让晓涯难堪,脱去衣服后,身上晒成了一件衣服的形状,沿着胳膊分明地刻一道线,这让喜欢穿t恤的晓涯不得不裹上了长袖长裤,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到以前,她就后悔没有穿长衫了……
永远都记得,那是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洒在木质的课桌上,她伸了个懒腰,睡得有些迷糊,抬头看看窗外,操场上有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孩子在灌篮。那是她第一次注意他。
苏雅儿姐曾开玩笑说:“晓涯,终于开始暗恋,有眼福了。”
雅儿姐的男朋友是某总裁的的长子,最喜欢服装设计职业,读完职大便自己创业经营一家服装店。雅儿姐一有时间便去那儿打工。这个人是有些劣质性格的,雅儿真想跟他分手。但更多的时候,他无可挑剔的温柔可以迷倒雅儿,倒不像个花花公子,挺有修养。
晓爸爸是一个平凡的职工,供养着一家人,生活倒也和谐。晓妈妈是一位美丽的家庭主妇,打理生活的能手。只是晓涯嫌她太啰嗦。
晓涯的房间邋邋遢遢的,晓妈妈总是偷偷帮她打扫,因为晓涯收藏的小玩具太精致了,晓妈妈总是爱不释手。晓妈妈总是说,瞧瞧那些饰品,衣服,不知哪弄回来的,就是好看,我小时候咋没这样的福分?
男朋友乔又打电话来了。晓涯一再强调,他们之间没有恋爱关系。晓涯用撒娇的声音对他说,我暗恋上了一个打篮球的,你替我写封情书吧。然后乔就把电话挂了。
晓涯突然有痛楚,瞧,这个大男孩又被我伤了。晓爽便打电话给雅儿,雅儿说:“这么着,我给你写封吧。”
“温暖的午后,阳光洒在我的桌上,你的明信片悄然而至,亲爱的,我是如此寂寞,心像一颗不知所措的种子,天那么蓝,那么安静,世界那么大,那么热闹,我的心会在会在何处悄悄发芽?”
但是她没有寄出去,因为害怕些什么,或许是怕拒绝吧,她一直把信存放在教室的抽屉里。每想念冉明一次,她就动笔写一封,这样连续五天,就有六七封了。
清晨,晓涯总爱穿着白色球服扎着马尾去散步,阳光熹微,鸟儿欢蹦。
晓涯边走脑袋里边冒泡泡,她想着这个星期天自己该做些什么,比如写一些温暖的字,发一些有趣的信息。
绿树林间,阳光飞扬.
晓涯的妈妈太爱同人玩闹,逛街、打牌,这些事便是她的生活。爸爸是闷葫芦,喜欢看雷雨大片,没什么交际,是一个勤劳实在的工人大汉。所以爸爸妈妈都不太懂关心小涯。
晓涯年少体弱,乔离开了她,小涯十八岁那年,乔照父母的旨意取了她的胖同桌辛。晓涯参加了婚礼,但新娘没有伴娘,因为晓涯的年轻漂亮气息太让人陶醉了,同学以莫名理由拒绝她当伴娘,晓涯真有些失落,在回家的路上,雨飘零耳边,伞下垂延。
富家公子宛绰在艰辛说服父母的前提下取了雅儿,这个不平凡的妩媚女人。
在一个阴雨天,宛绰和雅儿闹矛盾的时候,来晓涯的单身房间找过雅儿,他们聊了很多,宛绰觉得晓涯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单纯,她很沉静。宛绰说:“或许,冉明会给你幸福。“
2010年的尾声,她渴望下一场雪。她知道每个人的青春,终逃不过一场雪月之爱,在这里,有喜,有乐,却单单没有永恒。是时间的错,还是这场爱恋里的我们都错了?是非对错自有定论,唯独我们,却不能以对错论这场爱情。远去,曾经。爱情,不复。
暑假晓涯带病去参与了一份工作,寝室里的伙食并不是蛮好,她脸色渐渐有些枯黄,常常一个人半夜醒来,坐在床角,抱着自己的双膝痛哭,痛觉从心里蔓延到全身,然后瑟瑟发抖。
于是提笔以假想的方式给冉明写信:“假如,有一天,亲爱的你,不经意经过这里,不经意看到我满纸荒唐心酸,请微笑以及拥抱我,轻叹一句,原来你一直在这里,没走开。”
晓涯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以为对冉明是,对乔不是。
初夏的清晨,晓涯遇到了乔,乔很欣喜,走过来打了声招呼,便想默然离去的样子。晓涯也没什么在意。当晓涯走了两三步的时候,乔又骑着脚踏车过来,对她说:“晓涯,我送你一程吧。”
脚踏车哒哒哒穿进旧街,微风吹过松柏路两旁的树,叶子安静的飘落在地上。
乔跟晓爸爸一个厂工作,读了职大。是为很有前途的工人、技术员。车子开到接近晓涯家附近,乔说,我们去树下坐坐。
过了很久,晓涯才开口说:“祝贺你,新婚愉悦。”有晚,晓妈妈骂过晓涯,总是说,死丫头,好好的男人放到嘴边都不珍惜。但小涯想不爱就是不爱,不能勉强。
乔对小涯说:“没事,我是喜欢你的。”
晓涯不明白很多事情,那些浮华的往事一幕幕,阳光下如琉璃的珠光般耀眼。
晓涯鼓起勇气说:“不,现在我就去你家,跟伯父伯母说清楚。”
“傻丫头。”
几个月后,那一场不算遇见的遇见竟神奇的不期而至了,注定带给少女时期的晓涯青春的光彩与绵绵泪滴。
她曾今幻想过在氤氲着浪漫气息的咖啡馆遇见心仪的王子,他大步向前走向她,她第一感觉他是一个爽朗坚定、坦荡善良的人,而且很有自信,生活阳光,态度积极。
可是她遇见他并没有那么美好。
手机里的音乐幽然飘飞在明敞靠大窗房间。落地的粉绿色窗帘映着灯光闪耀。月光一缕缕柔波晃动着——
“听见,冬天的离开,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我想,我等,我期待,未来却不能理智安排……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晓涯静静地躺在铺满棉被的软床上,又一次聆听《遇见》。
她跟随调子,清浅反复哼着:“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突然间,想起很多事。
地铁和人海是她曾今多害怕的地方。眼睛害怕见人,疑心太重,得失不平衡并不是她的错。那些坎坷的经历告诉她,曾今害怕、疯狂、迷惘都已经过去,现在该等候的是一份真挚而纯美的爱情。那个夏天,小涯正躺在床上听歌发呆。手机响了,一个匿名电话。而正是这个电话让她充满了对他的无限遐想。
他说,他叫李翊豪。
从此,这个名字让她心疼了许久许久。
他说,在康复医院我们见过。如果你好了,我们可以做朋友。
梦中,那一片茵茵草原,长满离离樱花草。他与她携手漫步,踩着青草,远离所有人世间的烦忧躁动。
她的手机掉了,银白色的金立款,还配有一个粉绿粉绿的长江七号吊坠。好可惜掉了!家里又拮据,她又没工作,买不起新的,只好借妈妈的用。
她等着他的电话,一直等,有时等到深夜。终于,她鼓起勇气拨通了他的电话。他说,他很忙,准备着要去上海打工,就这两天。
去上海,他要去伤害谁呢?
等待是一个漫长煎熬的过程,有机会最坏也最甜美。她摘抄歌词的笔记本封面上就写着:记得我们的约定,等你,一只等你。现在开始,用心的等待,不管多久……
《海哭的声音》响起。她也想问他,今天海是什么颜色,夜夜陪着你的海,心情又如何,而漂泊的你,狂狼的心,停在那里。写信告诉我,今夜你想要梦什么,梦里外的我是否都让你无从选择。
电话中,她有种央求的意味要他见他最后一面,而他却说要去办很多事情,忙。
她很懊恼,因为她不曾见过他的真实面貌。那次,只是他注意到了她。
为何你明明动了情,却又不靠近。她在心中无数遍地问着。
不知何时,她喜欢上星座血型属相测试。
徐雅韧属蛇,李翊豪属龙;她是型血,他是型血;她是水瓶座,他是狮子座。可以说是绝配。情侣指数达90%。
但家里是不太同意他们交往的,其根源在李翊豪没有正式安定的工作。如果他总要去大城市打工,作为妻子的她不就要独守空房吗?
晓涯有病。医学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她发病的时候就是做梦。她做过无数神奇的梦,而且在梦中她学到了很多奇妙的知识。只是有时她还是会害怕那些莫名的诡异的东西。那种感觉能用什么来形容?可是他为神话为字着了魔。
她有时会相信世界除了凡尘俗世外,还有仙界、邪灵界、魔界、神界、甚至西天佛界。
邪灵界分为僵尸界与女鬼界。而僵尸界大多是男性,也分等级,他们感情麻木却科技发达。女鬼界大多是女的,她们靠感性/生活,应该有善良的也有邪恶的。也就是说,僵尸界唯物,女鬼界唯心,而人类社会是大染缸,唯物和唯心的综合体。
人类生活在红壤上,故称红尘俗世。
发病时,她总是精神极度紧张地与异界人士对话。那种感觉既刺激、恐怖又新奇。
这些都是隐藏在沐晓涯心底的秘密,她谁也不能告诉,因为谁都不可能相信。
她喜欢紫水晶,喜欢绿色,特别是橄榄绿,橄榄树的颜色,象征和平。
李翊豪知道她有病,因为他是来医院接姐姐出院才遇见她的。她姐姐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却被俗世所扰的精神分裂患者。她与她是认识的,而且是很好的姐妹。
刚进来医院的那天,李亦琳穿着ddids的黑色运动服,小涯穿着黑色pp短装。
小涯病情很不稳定,眼睛对每一个物品过敏。比如,她能看到十二生肖在每个人脸上的显示。每个病床的烛灯,他都可以看到异象。她看到自己的烛灯显示的是鼠面蛇身,她立刻记起妈妈说过他是鼠时出生的,同时也明白自己是蛇年出生的。她想,或许冥冥之中一切皆有因果。所谓生肖,意指人生下来就要克服的某种动物的癖性。
有个声音一直在她耳边命令与“指引”,看书说只要把衣服脱掉就可解脱,心便不再痛。她那是已有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不眠不休,身体和精神极度虚弱。差不多就要顺着他的意思做了。可李琳告诉她,衣意指为“医”,不可脱。理智也告诉她,这声音或许是邪灵界的人在逗她、捉弄他,绝对不可相信。
小涯突然觉得ddids是“挨得打死”,pp是“害怕”的意思。
李亦琳说她想穿李宁的衣服,因为“李宁,一切皆有可能”,并说要相信品牌的力量。这让晓涯体会到了衣的魔力。
这康复医院着实较脏,小涯想起一句广告词——生活就要洁丽雅。一有时间,晓涯就打扫卫生。生活居所不就要整洁干净吗?护士医生都挺喜欢小涯的,要小涯帮助照顾其他病情严重的冰人。
想起这些遭遇,小涯真觉得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电话中,晓涯问李翊豪:我是一个有病的人,你为什么还喜欢我呢?
李翊豪告诉她:一种冥冥之中的感觉。
晓涯笑问: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吗?
就这次通话后,她就再也打不通他的手机了。夜晚,她伏在电脑前一次次地听海,泪像珍珠般滚落,于是忍受着心痛,提笔写下:
曾经想要飞翔
却因为有一身的刺/而没有温暖
内心是迷惘、空虚而孤独
因而写下
那一幕幕如雪的沧桑映着冬临女主人无尽的孤寂
渐渐温柔转而柔弱
在没有星星的夜晚悄然拔掉了所有的刺
然而疼痛溢出了鲜血/断了线的泪/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