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见鲜妻:总裁你有病 第236章 唱歌给你听
作者:草莓饭团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喃晨一个人在路上走着,她期待司徒勋会像电视剧中中的男主角一样冲出来追上她,告诉她之前的一切都是逗她玩,那些让她伤心的难听话都是司徒勋在撒谎。她不停的回头,走十米的路恨不得用上半个小时才肯罢休。

  终于,喃晨坐在路边放声大哭。

  肖恩按照司徒勋的指示赶到了司徒勋家门口,正好看到一个小姑娘坐在路边哭的稀里哗啦的,着装体型和司徒勋描述的都差不多,所以肖恩猜想就是她了。肖恩将车停下,想要将喃晨请上车。

  “你好,是勋总派我来接你的,让我来送你回家,我们走吧。”

  喃晨听到这句话后,连将埋在膝盖上的小脸抬起来看肖恩一眼都不肯,她只是抬起白白嫩嫩的手臂朝肖恩挥了挥。

  “我不要你管!你快走吧!”

  喃晨的声音带着哭腔,她把之前对司徒勋的所有怨气一股脑儿地全都发泄在了肖恩身上。肖恩满脸的错愕,真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尤其他眼前面对的还是一个梨花带雨的姑娘,还是自己的老板吩咐要照顾好的人,又轻不得,重不得,这下可让肖恩犯了难。

  肖恩鼓足勇气,决定再试一次。

  “喃晨小姐,我也是听从上级的指示,你还是不要为难我吧。再说,这天越来越黑,你一个人在这儿坐着也不安全啊,咱们走吧,好吗?”

  肖恩试探着伸出双手像素将喃晨扶起来,可是喃晨穿的小礼服又露玉肘又露香肩的,这让肖恩的两只手比划了半天也不知从何下手。

  “我不走!我不走!谁管你是不是听从上级的安排!你走开!不要和我提司徒勋!全世界我最讨厌司徒勋了!”

  啊,情伤啊。

  肖恩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么几个字,听着喃晨的话,他很清楚,自己虽为司徒勋来接喃晨,也因为司徒勋接不走喃晨。他在心里暗自叹了口气,哎,没想到他的直属上司大boss都结了婚了,魅力依旧不减,到现在还有女孩子为他哭泣。对比之下,自己绿盘还是个没人疼爱的单身狗,多事觉得悲从中来。

  羡慕归羡慕,任务还要努力完成。既然眼下组织上交给他的指令在操作上有困难,他也只能换个方法。于是,笨笨的肖恩就坐在路边陪着喃晨,他心里盘算着,就全完不成送喃晨回家的任务,好歹也完成保护喃晨安全的问题吧。

  陆远之因为饭前和司徒勋之间有些不愉快,所以他也没吃太多就回到房间躺着,但却翻来覆去得睡不着。正赶上晚上天气凉爽,陆远之就想着到外面去散散步。毕竟也是第一天回国,陆远之想着在附近随便转一转,来不及看祖国的大好河山,起码也看看祖国的道路,房屋和庭院。

  他将两只手插在口袋里,带着一双桃花眼东瞧瞧西看看,好一副天生的浪荡公子模样。虽然是这么说,但陆远之却一点都不招人讨厌。他就这样散步走到了门口,正好看见了喃晨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哭泣。陆远之本想过去劝慰一下,奈何肖恩捷足先登。

  既然这样,陆远之也只能现在一旁先观望一下情况。他一边看一边笑,没想到待在喃晨身边的肖恩是个直男,完全不懂得怎么哄女孩开心,只能愣头愣脑地陪在身边不知所措。

  这样的情况对陆远之来说当然是最有利的,当一个女孩哭泣的时候也是男人趁虚而入的最好时机。想到这里,他自然地撩了一下刘海,又拉了一下衣服下摆,确定自己处于最佳状态之后便朝喃晨大步走去。

  喃晨因为将脸埋在膝盖上,所以并没有察觉到陆远之的出现。但就算察觉到了,她也不会抬头去看一眼。因为,她在全世界最在乎的人都不在乎她,她就谁也不想理了。

  陆远之朝肖恩做了一个手势让他先离开,满脸都是这个姑娘你哄不好那就放着让我来的自信。肖恩之前是见过陆远之的,所以对于陆远之的出现赶到十分欣喜,他巴不得赶紧来个人顶替他的位置。刚刚肖恩还在想,难道他要陪喃晨这么无休止地坐下去吗?今天好不容易不用加班啊。所以,陆远之的出现对于肖恩来说是一个重大转折,他决定在陆远之后会之前赶紧开车离开。

  肖恩走后,陆远之便坐在了肖恩的位置上。这个过程之流畅安静,竟然没有让喃晨感觉到自己身边其实已经换了一个人。

  陆远之将两条大长腿一天伸直一条弯曲,在台阶上找到最舒服的一个姿势坐着,之后准备开始他的撩妹计划。

  一段优美的歌声响起:

  heyjude,don\tmakeitbad.

  takeasadsongandmakeitbetter

  ……

  随着陆远之的歌声缓缓流淌,喃晨也不自觉地将头抬了起来。撩妹高手果然不同凡响,坐下来一句话不说,张开嘴就是唱,唱的姑娘不再悲伤。

  喃晨看了看陆远之,他的声音和之前的肖恩不一样,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做到自己身旁的。但是,她知道这歌声很美妙,足够打动她。

  “真好听。”

  喃晨不由自主地说。

  当然好听了,这歌他在家都练了八百遍了,是撩妹专用歌曲,怎么能不好听。再说,他本身的音色也好听,天生底子就不差,所以说——

  老天爷还真是不公平,给他一副好皮囊,还给他一个好嗓子。

  陆远之掩饰住内心的得意,让自己尽量显得不那么轻佻。毕竟,这是他的最新猎物,是重点保护对象,万一要是因为自己哪句言行不得体,让自己丢了印象分,又拉低了整体平均分,那就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你觉得好听就好。”

  看起来像个正人君子,说起话来也像绅士,实际上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呢。像这样的戏码曾经在陆远之的人生长河中上演过无数遍,这首歌唱的之所以能这么好听,就是因为之前有他追过别的姑娘的铺垫。

  “我喜欢披头士,他的这首歌我最喜欢了。”

  不错,居然正好撞上这姑娘心里最喜欢的歌,真是天助我也!哈哈哈哈……等等!这个披头士是谁啊,这首歌的原唱难道不是孙燕姿嘛?

  陆远之这下才发现,原来老天爷还真是和他来了个玩笑,他居然不知道披头士是谁!

  事已至此,歌都唱出来了,好感度也在飙升,这要是能和喜欢的女孩产生共鸣,又有共同的兴趣爱好,不是能事半功倍嘛!想到这里,陆远之咬紧牙关,顺着喃晨往下说,只求她别和自己深聊这个披头士。

  “是啊,我也喜欢披头士,我最喜欢他了,他的歌特别有感觉。”

  陆远之说完呵呵地笑了笑,尽管这话题并不好笑。他笑,喃晨却没有笑,反而让陆远之显得异常尴尬,于是他终于自动自觉地停止了笑声。

  “除了heyjude,你还喜欢他哪首歌?”

  喃晨也并不是有意为难陆远之,毕竟她的心思大都停留在为司徒勋悲伤上。只是,听见陆远之说他也喜欢,难得遇见志趣相投的人,所以她就想和陆远之好好交流一下。

  陆远之这下可被难倒了,他在国外的这些年其实一直保持着一颗中国心。他平时听的歌曲多半是国内的流行歌曲,音乐软件页面清一色都刷华语乐坛。他就会这么一首英歌,完全是为了在一些国外友人面前撑撑面子,所以当他遇见眼下这情况,真是想胡扯一下,都不知道怎么扯靠谱。

  陆远之用手轻轻拍着大腿,缓解自己的紧张,尽量不让喃晨看出自己其实是不懂装懂。他心里琢磨着,如果自己说都喜欢,那对方一听就是敷衍自己,肯定觉得自己没诚意。所以,他想了另一个答案,虽然听着也不是特别有诚意。

  “我最喜欢的就是heyjude,别的也好听,但是都不及这首。”

  陆远之在心里拼命祈祷,让他赶紧过了这关。那么,他之后一定会赶紧避开这个话题,说一些自己拿手的加分特长,可说什么都不能再将自己置于如此尴尬的境地,这简直是他撩妹有史以来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而且绝对不能再允许下一次再发生的一项重大事故。

  “这么巧啊,我也是。看着你挺像个花花公子的,没想到还挺有品味的。”

  过关了!陆远之的内心正在咆哮,没想到他自己胡诌八扯的答案居然又对了!他悄悄地松了一口气。但是,喃晨居然说他像花花公子,这可让他有些接受不了,他自以为隐藏的还是很好的,是绝对不会对自己日常泡妞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影响的,怎么就能被她一眼就看出来了呢?要知道,他已经保持这副衣冠禽兽的状态生活了二十年,撩妹从未失手,难不成今天他遇到了自己撩妹事业的瓶颈?

  “我像花花公子吗?”

  陆远之像模像样地质疑,好像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说什么都要为自己正名。

  “像啊。”

  喃晨突然朝陆远之笑了一下,这一下让陆远之地世界天花乱坠的。尽管喃晨并不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但他就是莫名地对她有一种好感。他想和她搭讪,但并不因为他内心对于美女的征服欲。他只是单纯地想看她笑,对她好。

  “我的妆都花了,没有吓到你吧?”

  喃晨有些抱歉,毕竟哭了半天,现在和一个今天才第一次见面的人一起坐在路边,自己又是个姑娘家,多少有些失礼。

  “没有,你很美。”

  陆远之发自内心地夸赞,并不因为他天生花花公子的体质。他从口袋里掏出纸巾递给喃晨,这也是陆远之撩妹手册里很重要的一条。有了纸巾,遇到吃货女孩,可以帮她擦嘴,要是遇到像喃晨这样的女孩,可以帮她擦眼泪。所以,不管怎么说,这都是身为一个时刻准备温暖万千少女心的中央空调旅行聚会之必备佳品。

  “谢谢。”

  这句感谢,既是出于对陆远之的完美,也是出于对陆远之的体贴。

  这夜色虽动人,但晚风习习,也是凉的很。现在是盛夏,等这一季转过去就要入秋了。喃晨穿的礼服虽美,终究是不保温地,所以一阵风吹过,她不由得瑟缩着肩膀。陆远之见到此景赶忙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喃晨披上,又一次适时地展现了自己的绅士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