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5日,刚离开校园的我,拿到了一份到s市工作的offer,是一家大型的集团公司,薪水只有1800元,可是经历了那些残酷的就业竞争后,轻松的拿到这份工作offer,我已经觉得比较幸运了,所以我义无反顾的离开n市,离开那个初恋的男友,到s市,因为这里离家不到200公里,离家4年在外,是应该要回来了。但是至今我后悔的是,为什么不像很多大学的恋人一样,“毕业季就是分手季”,而在毕业后的4年里仍然苦苦执着那份异地恋情,而到最后一刻在最残酷的事实里灰飞烟灭。
家乡的同学-卫域,半年前已在s市,当一名警察,他先在n市当兵,而我在n市读书,因为当兵无法经常回家,所以我经常帮他妈妈从1454公里外的家乡给他带东西,从我学校至他当兵的营地转几趟公交车才能送到他的手上。因为部队纪律严明,对来访者需要注明身份,所以我就以他妹妹名义去访,即使他只比我大一个月。
我们两个的缘分不浅,当时家里所以的人都如此说,我不懂其中的深意,反而觉得有个哥哥挺好,而且还是个警察,以后在s市我有靠山了。3年后,他要结婚了,娶的是他初中同学,初中开始谈恋爱,当兵期间分手了,后来当上警察后,那个女生又回去找他,跟着他一同到s市,到s市比我晚点,那时卫域的弟弟告诉我妈妈:“我哥非常喜欢你的女儿”。妈妈向我转述,我笑了笑而已,他还曾经跟我说,“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我就不明白,都要结婚的人了,还如此矫情,爱一个人,才会跟他/她结婚,他曾经喜欢我们小学的2个女生,2个神一样存在的女生,一个学霸,一个运动健将,我如此的平凡,怎会入他法眼?况且他从来没有正式的表达过,我不漂亮,没有很好的身材,有的或者就是那么点爱泛滥的心。
曾经在n市我就莫名的关心他,是的莫名,有一个人会总是关心你,并且愿意无条件的听你的心事呢?这样你会不去会议对他产生她爱上你了的错觉?而我就是那样毫无保留的关心他,他要考警校,我就从1454公里外的家把我高中的书籍给他背了过去,看着他因为日晒雨淋的训练而裂开的嘴唇,我当时眼睛里面就溢满了水雾,可是我并不需要任何的回报,我只是想尽我所能去帮助关心他而已,别无所图。
去公司报道前,我先联系卫域,他告诉我先坐车到s市南头,然后他再开车带我到公司,当时他开的警车(11年前公车还没管控)。他开着警车直接进入了集团的大门,把我带到了报道大厅,然后到车上去等我办理入职手续,手续很简单,交上我的就业协议书还有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给人事的妹妹就可以了。
办理手续后我站公司的人行走道上,人行道的侧边高高的墙壁上爬满了爬山虎,那翠绿的叶子在7月的微风中轻轻的摇晃,即使额头上冒出了小小的汗珠,我还是掩饰不了我的喜悦之情,我终于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让自己财务之由了,可是对于以后的能做到什么样的程度,我一点概念都没有,其实我有打算先工作2年,累积了一定的金钱后就去考个研究生的,所以对工作也没有太多的想法。
公司仍采用学校的管理模式,我们新入职的大学本科生需经过半年的实习期,在这半年里并不会直接分到具体的部门,他们把我们分成各个班级,每个班级11人,每个班级配备一个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