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那些离婚的人们 比金坚,比纸薄 另一篇:荒诞的升职路
作者:我爱狐狸皮大氅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亲们,鸡年吉祥,万事如意!感谢亲们的一直支持。我会用心更文,普及法律!

  朋友问我,你没有多少感情经历。处理感情问题怎么会那么决然?难不成天生蝎子心肠?

  这个,我其实无从回答。我当然记得当年暗恋电台主播,无意撞见他和一个实习广电女关门挤在一张床上。迫于我不断敲门,主播开门,实习女仍未下床,我就那么没心没肺跟他们说笑。稍后离开头也不回。从此再也没跟主播男联系过。其实我喜欢主播男也有一两年了,虽然没有实质关系。但毕竟常常来往,离开的时候。心里有一种生冷的刺痛,整个情绪相当亢奋。我不知道该干什么,但我知道,必须跑开。抛开,不可回头。

  那时。我二十四岁。在律师行还是新人起步。没多少办案经验。没多少人生阅历,只是天性告诉自己,超过我的道德底线,就此拉到。

  之后的几个星期恐怕不大好过吧,我忘了,习惯了收听那个频道,也就此戒了,反正那个时期不太长,也可能我比较忙。

  但是我知道了,我对感情是利己第一。也就是说,我更爱我自己。

  后来主播去了上海,再后来,超市遇上,我都没认出他。

  可能就有个性原因,天蝎座是这样,不习惯拖泥带水,也不会伤害自己太多。

  等我接触的离婚案越来越多,我发现自己处理问题确实缺乏“情感理解”的成分,总是劝当事人利益第一,我很少会考虑“再见亦是朋友”,“给彼此余地”,既然起诉离婚,还能成朋友?我看是个笑话。

  有位客户的前夫在离婚财富大受损后,非常轻蔑的对我说——你不过为了区区律师费,这样浪费心机,还不如陪男人上床,我可以让你一夜致富!

  “我能让你妈一夜致富,怎么样?免费给你介绍富商?!”尼玛的,惹我!

  你看贱男,有毛底线?!

  常有大婆跟我诉说那些曾经,情比金坚的老旧故事,我真的无从感动,因为,当事人一方已经变心,所谓的“比金坚”,也就是单相思,无花果,并且开得更苦!

  大婆可以不注意钟点费哭诉旧情,这时候,楼主就会纠结,其实我们重视客户投入产出效益,我会提醒说重点,你有什么证据?财产规模,大婆通常泪眼迷离——我怎么忍心和曾经那么相爱的人通盘算计?!

  我会笑着告诉她,小

  三在等好消息。

  其实有点像医生,无论你内心多么惶恐,他都只是告诉你,你该开刀了,交钱手术,越早越好,没有太多精神抚慰,因为医生不是神职人员。

  这些年,真不知道听了看了多少悲情故事,也早忘了哪一桩最最狗血感人,反正人家变心了,你的往事越感人就越狗血,别说回忆是财富,那要等贱男死后,如果离婚前,他突然死掉,遗产给你好多好多,小

  三啥也没捞到,那倒真是极好的,必然就是你情比金坚,他情比纸薄!

  你的金,割不开他的纸,因为,纸里面只有霜雪。

  另一篇:荒诞的升职路

  接到一个求助电话,事业单位女科员为了晋升,通过关系找了某位“能人”,被迫发生关系后,男的利用“事情在办”拖延她,她不得不一再献身,意外怀孕被老公发现,老公要求离婚,让她滚出家门。

  我建议她报案,她说自己刚刚升职,还在考察期,一旦丑闻曝光,完全了,她丈夫也正是利用这个,要求她净身出户。

  她说,她不能净身出户,她是从小县城考进省城的,今天的一切不容易,一旦离婚,短时间她也没有能力买房子,她的收入不如丈夫,她希望不离婚,实在必须离婚,希望保住房子,家里的财产也能给自己一部分,毕竟,自己也不是情愿的,都是为了前途,为了这个家今后会更好,她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就是升职成功要孩子。

  她和老公还没有孩子,一直采取措施,正因如此,才会暴露。

  我不知道怎么判定她的立场,仔细一想,首先,找关系送上门成年人应该清楚可能发生什么,其次,她说那个“能人”,县级以上职务,不排除人渣领导利用职权强奸女下属,但这种交易,正常的情况下不是你情我愿么?就算第一次不情愿,那之后呢?

  实际上她如愿升职了,只是因为怀孕,被丈夫察觉。

  我问她肚里的孩子呢?她说,暂时还没打掉,因为一旦离了婚,她只能希望那个孩子的爸爸能负责,她离婚,也就只能让他也离婚,不然,早晚会被大家知道,她一个离婚女人,怎么面对舆论?!

  我靠,这边儿没离婚,那边打算下家了!准备小

  三上位了!这么有心机,还咨询个毛?!

  我告诉她,自己的错误就要自己承担责任,离婚时财产怎么分,法官会依法处理,如果不想被人要挟,最好端正自身。

  对方悻悻的挂了电话,唉,估计又有一个无辜的大婆要遭遇婚变了。

  这个事业单位女,让我想起更早以前一桩案子。

  2006秋天,同学介绍给我一件刑事案,郭某,政府机关干部,机构改革时为了升职,轻信了余杭某“大师”,被大师“开光辅导”后,大师的弟子用裸照多次要挟她出钱出人,她忍无可忍,失手重伤了那个弟子,被刑拘。

  被郭某用扳手砸晕的“弟子”,入院后死亡,尸检结果并非扳手造成致命伤,是猝死,弟子家人认定郭某加害当事人,郭某坚决否认自己还做过别的侵害行为。

  根据鉴定结果判断,当事人并非死于外部遭受击打,矛盾集中在郭某是否还对当事人采取了其他致命伤害,我了解了当事人生活背景,就是一个被家庭抛弃的混混,在大师门下也没干过什么好事儿,平时和家人来往不多,所为家人,这时候不过是为了钱。

  我自己也不能确定郭某是否另有隐情,只能在鉴定报告中寻找可能,前后咨询了多位法医,医生,发现当事人在医院猝死也可能源于医疗事故,鉴于情况特殊,想弄清这是不是医疗事故相当困难。

  站在被告立场去调查第三方造成当事人死亡,而那个第三方是具有优先条件的医院,怎么确定医疗事故?当时根本没有监控录像,相关记录都由院方提供,没有可靠的证人,这事儿就算调查清楚了,我也没有额外的报酬,需要投入的精力时间会相当惊人。

  说实在的,双方当事人,就没有一个让我同情的,最后我还是要求全面调查死者死亡真相,经过三个月的反复鉴定,最后证明死者死于医疗事故。

  郭某被判入狱三年,死者家属从医院获得了相当赔偿。

  由于郭某和同学有亲戚关系,我知道了一些后续,郭某入狱不久,丈夫起诉离婚,没等郭某出狱,前夫已经再婚。

  郭某出来后多次上门要求丈夫原谅自己,看在孩子份上复婚,但前夫已经再婚,对郭某相当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