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北回到陕南,正是小学四年级开学的时候。在东北生活了十来年,我一口地道的东北乡音。班里第一次点名,人家在老师点到自己名字的时候都说“到”,我来了一句“嗯哪”。全班同学先是静静地享受了一会儿,然后就哄堂大笑。在那些奔放的笑脸中,我看见了一张安静的脸,她就是刘馨宁。
黎祥东后来跟我说,我那时浓眉大眼的,特别像今天赵家班的鸭蛋儿,可好玩儿了,可惜长着长着就变了,成了今天这幅熊样儿,真是可惜。
我的学习成绩很快在班里就名列前茅,特别是语文成绩尤其好,作文也经常被作为范文在班里读。这主要得益于我在东北和姥姥一起的生活。姥姥没什么文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但对东北的地方戏和评书十分着迷,东北县城里的评剧团凡有新戏上演,姥姥就会带上我去听戏,渐渐地,我也迷上了评剧,就像今天的孩子喜欢看动画片一样。隔几天就会跑到县城十字街,踮着脚仰望那个巨大的板报墙,评剧团的演出预告就张贴在那里,在我印象中,几乎隔两三周都要去一次评剧院听戏。今天记忆犹新的有,《花为媒》、《狸猫换太子》、《秦香莲》等等。
除了看评戏还有听评书。姥姥买了一台红灯牌的大收音机,木质的外壳,有着漂亮的花纹,金色的刺绣蒙面,闪着亮闪闪的光。晚上关了灯,看着绿莹莹的显示灯,就觉得收音机里好神秘,不知装着多少好听的东西。那时候最热闹的就是每天广播里刘兰芳的《岳飞传》,还有单田芳的《隋唐演义》,每天都只播讲半个小时,每次又都是在下回分解里开始新的期待。
看戏和听评书又都觉得不解渴,对于戏剧评书背后历史的好奇,让我很早就开始买书读书,没上学的时候识字少,就靠一本黄皮硬壳的《新华字典》。在东北的县城里,我最经常去的就是新华书店。像我这个年龄总跑书店的很少,那里的营业员几乎都认识我,一旦新到了适合我看的书都会告诉我。
我和刘馨宁坐过一段时间的前后桌,也坐过一阵子同桌。每天都见面,每天又都说再见,总觉得有说不完的话,轻轻淡淡的,就像风一样吹过再也找不到踪迹。
就这么一晃儿,无忧无虑的几个年头悄然而过,我们也都改变了不少。我身上的东北乡土味渐渐蜕去,个子高了,人也状了,声音也不再稚嫩,嘴边有了淡淡的像胡子一样的绒毛。她留起了长发,有了更加女人模样的身材,只可惜戴上了眼镜,虽然看着更文静了,但是遮挡住了她的那双大眼睛。
只是,偶尔在回答我的问题时,她还会学着我当年的口气说嗯哪,然后就安静地看着我笑,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模样。
初二那年,刘馨宁的父母要到南方沿海去工作,她也要离开陕南了。我是从黎祥东那里知道的,她一直没有向我提起,我也不想去问,在心里逃避着,怕那天来的太快。
一天下午放学后,我和黎祥东值日打扫卫生,刘馨宁迟迟没有走。
“一千公里远吗?”刘馨宁突然问我。
“不远,我东北老家离这两千公里呢!”我装作若无其事地说。
“不远就好。”她安静地一笑。
第二天,刘馨宁送给我一个塑料皮的笔记本,封面上印着几束梅花,扉页上写着:
红豆生南国,
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
此物最相思。
一周以后,刘馨宁离开了陕南,她去的那个城市距离这里是一千公里。我们一直有书信往来,断断续续的思念,似有似无的牵挂,持续了很多年。她是我辗转来到陕南以后,给我最多温暖的朋友,特别在刚刚到陕南来的那段时间,她就象在寒冷夜晚好心人递过来的一杯热水,熟悉的味道却有不一样的温度。
也是她留下的那首古诗埋下了种子,觉得诗词能抓摸到你身上最柔软的那个所在,从此就迷恋上了唐诗宋词,并也偶尔涂鸦写写。初三那年,我的一首歌颂祖国母亲的儿歌抑或打油诗般的作品在厂广播站播出,“诗人”的绰号不胫而走,一直叫到现在。
刘馨宁的离开是我慢慢长大以后,第一次刻骨铭心的不舍,好长时间都觉得她可能还会突然出现在班级里。
和姥姥在东北相依为命的岁月,让我品尝了生活的甘苦,很早就懂得一些人情世故,敏感于别人的感受。或许正是这种性格,我从小就被视为懂事的孩子,在老师和同学中的人缘还算好。那时候,上学也是就近入学,同学家住得都不算远,县城本来就不大,所以,我和姥姥的生活几乎在县城临近的街道无人不知。每次开家长会,别的同学来的都是父母,我的家长只有白发的姥姥,同学们见到她也都叫姥姥,她很高兴,每次都热情地唉唉地答应。
等后来回到陕南才慢慢了解到,在把自己的青春献给国家三线建设的那一代热血青年中,很多家庭都和我的家庭相似,孩子都被送到老家抚养,十几年都不在身边,父母和自己的孩子相知却不相识。
在县城里,像我这样,只有上了岁数的姥姥一位亲人在身边的几乎没有,也正是如此,老师和同学也给予我了更多的关心和爱。
记得刚上学不久,很想养一只狗。一天,到一位叫李文学的同学家玩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他家的一只小狗,李文学二话不说就把小狗送给了我,我把小狗带回家欢喜得不得了。傍晚的时候,李文学怯生生地到家里找我,非常不好意思地告诉我说,那只狗是他哥哥刚刚抱回来的,听说送了人,就很生气逼着他要回去。我虽然不舍,但也没有办法,只好把小狗交给了他。李文学走后,我很伤心,不住地掉眼泪。刚吃完晚饭,李文学又来了,一道来的还有他的母亲和哥哥。
“这小孩子不懂事,送人的东西还能往回要,这扯不扯,文学他哥也不知道是送给你的,这不,给你送回来了”。文学的母亲进屋就冲着我热情地说。
姥姥忙说:“咋能呢,文学他哥的狗,孩子不能要”。
李文学他哥嗫嚅着说:“这只狗我不是很稀罕,你稀罕就送你吧”。
狗留了下来,我一直叫它稀罕,我知道不是李文学的哥不稀罕,而是他们知道我稀罕就送给了我。从此,家里多了一个吃饭的,似乎变成了三口人,也热闹的许多。李文学和他哥也经常来家里玩,一起在院子里和稀罕闹来闹去的。三年后我离开的时候,把稀罕还给了李文学和他哥,他们哥俩带着稀罕一起送我到火车站。稀罕冲着拉响汽笛的火车叫个不停,那有些哀怨的叫声好长时间都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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