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盘探灵 第六十九章 :冥婚礼葬
作者:Mr.晴天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还有个东西叫做冥婚礼葬,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不知道!”

  “好吧,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那我就给你讲讲吧!”

  阴婚。也叫冥婚。是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夭折了。

  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

  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绝不搞这种活动。

  冥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冥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

  《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她)们合葬在一起。

  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

  《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明末清初的北京仍有冥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

  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冥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定例。冥婚虽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红、白两事的礼仪混杂交错。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当事人的主张如何。故冥婚礼仪的形式出入很大。现将一比较典型的冥婚礼仪详叙于后,以供参考。但不见得所有冥婚仪式都照此办理。

  一般说来,冥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

  放定多是一次性的,就无所谓大、小定之说。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

  放定的当天晚上,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通讯时,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

  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至男方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是抬着环绕男方院内一周,即由鼓乐前导,送至附近广场焚化。

  冥婚并不一定都举行上列仪式,但迎娶仪式是不可少的。是日高搭大棚,宴请亲友,门前亮轿。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对面炕上设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设苹果、龙凤喜饼若干盘。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

  女方“闺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娘”字样。

  花轿到达女方后,由送亲太太将“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亲太太接过来,放人宝轿。这时,“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声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喜轿回到男方后,仍由娶亲太太将“新妇”照片或牌位取出来,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与“新郎”并列。并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并复上红、黄两色的彩绸。

  只有娶亲太太给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后由茶房端来“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供于“新婚夫妇”照片或牌位之前。

  如“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唤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两家亲家则互相道喜。

  举行了以上仪式之后,择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灵了。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枢起出后,马上泼在坑内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苹果。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不是冥婚的起灵仪式也是如此)。

  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此穴,进行“夫妻”并骨合葬。

  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

  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了。

  家人为死者找冥婚对象时要先合八字,双方家属同意后即可择吉成婚,仪式通常在庙宇举行,一般会挑吉时举行冥婚礼,由双方家属分别捧著穿着传统婚服、代表新郎与新娘的娃娃连同牌位举行冥婚仪式,再将娃娃、牌位及新人照片放在供桌上并列,以示双方结为夫妇。再进行除煞、焚烧遗物等仪式。最后把夫妻二人合葬。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起冥婚,是曹操为其早死的儿子曹冲操办的。据《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卷20)记载,曹操之子曹冲“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

  及亡,哀甚。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言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这里,曹操是聘了一名甄姓早死女子给其当做他的儿媳。

  曹冲是曹操与环夫人所生,曹冲很聪明,属于天才型。五六岁时,吴大帝孙权送了一头大象给曹操,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但问了好多大臣都想不出称量的法子。曹冲说,“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如此有天分的儿子,早年死去,难怪曹操为他的死悲伤万分,还要为他操作冥婚。

  冥婚的兴起,便与曹操这样溺爱子女有关。但在民间还有一说法,不给死去的未婚者“成亲”,家中会闹鬼,家人不宁。所在,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普遍为民间认可,成为“合法婚姻”,墓主两家还成为“亲家”。

  唐朝时,冥婚也广泛存在,这种情况被反映到时人的志怪里。唐人载孚《广异志》“王乙”条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个叫王乙的人,有一次因赶集从李氏庄门前经过。

  远远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女孩也看见了他。两人有意,女孩便让婢女传话给王乙,让他晚上到庄上借宿。两人半夜相见,一番缠绵之后,女孩忽然觉得病了,有点心不在焉。

  王乙问是怎么了,原来女孩是翻墙来幽会的,翻墙时脚让墙角的爬齿刺破了,疼痛难忍。女孩临走时说,“看来我活不了了,如果你真对我有情,将来再经过时到我坟上看看,安慰一下我的灵魂。”

  后王乙当官东归,经过李氏庄时,听说女孩真的死了。于是私下与当年的婢女去女孩的墓上祭祀,伤心不已。

  不一会儿,那女孩竟然从墓里出来了,这时王乙倒地猝死。婢女见到王乙的灵魂已与女孩携手进入了坟内,于是两家结为冥婚。

  据南宋人康叔闻所著《昨梦录》,宋时此俗在北方民间亦很流行,“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令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

  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服冥衣,男带《元史·烈女传一》(卷200)记载,时有东平须城女子杨氏,以孝顺闻名,丈夫郭三去当兵后,她留下来悉心服侍公婆。

  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郭三战死疆场。杨母强行逼闺女改嫁,她流泪发誓不从。丈夫尸骨被送回乡后,公公考虑到儿媳妇年纪轻轻的,将来必定改嫁,这样儿子在阴间就成了光棍,便打算托人给儿子找一个已死去女子合葬,给他办阴亲。

  杨氏听说后,更加悲伤,绝食五天,最后上吊死了,得以与丈夫合葬。可见,冥婚在元代民间的影响。

  还有一桩鲜为人知的蒋家“婚事”,说起这事,得交代一下蒋~介~石的父亲。蒋父名叫蒋~肇~聪,这里的蒋~瑞元,就是蒋~介~石,蒋·介~卿是蒋~介~石的同父异母哥哥,是蒋~介~石父亲蒋~肇~聪第一任妻子徐氏所生;蒋~瑞青则是蒋~介~石的同胞亲弟弟。蒋~瑞~青聪明伶俐,比蒋~介~石还有天赋,很讨人喜欢,蒋~介~石在《先妣王太夫人事略》里提到过这位弟弟,“其居吾弟行为最末,而天赋殊姿,兄辈均莫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