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魔之龙丘 第一百一十四章 新身份
作者:一笑暧桃花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万俊出了整整困了自己三十年的这间屋子,再一次接受太阳的照晒,风的洗礼,幸福感油然而生。他有了一个全新的身份,赵清泉。当然,他不能表现的太多招摇,那不是赵清泉的性格,赵清泉老实、本分、肯吃苦、头脑灵活,从今以后,他要按照赵清泉的人生信条去生活,这样在能以他的身份融入这个鲜活的社会当中。

  当然,再一次回到社会的赵清泉,已经不再为钱发愁了,万国码头囤积了大量的资产,可以为所欲为的做任何事情。

  赵清泉去了医院,从兜里掏出一张银行卡,甩给了值班的护士,护士立马就把王孟琴从走廊的临时床位转到了贵宾病房。

  这里的房间放了好几盆盛开这鲜花,香气遮盖了从走廊带进来的浓郁的消毒水味。

  墙壁雪白,一尘不染,屋子正中间摆着一张铺着洁白床单的病床,王孟琴睡到干净的病床上,可是却一点也没有开心起来的意思。

  几个护士围在赵清泉的身边,一脸尊重。那是自然的,赵清泉递过去的那张卡里的钱,足可以买下整间医院了。

  那个中年权威人士一脸献媚的看着赵清泉,手一直蠢蠢欲动,总想握住赵清泉的手,可是被赵清泉有意识的回避了。

  “赵先生,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心尽力照顾尊夫人,保证她健康的出院。”

  “那就谢谢您了。”赵清泉说完,看了一眼王孟琴,有些迟疑,但还是轻轻拍拍万孟琴的手,“放心治,我们有钱了。”

  赵清泉的疑惑是,这么一个骨瘦如柴的人,居然会有人舍弃性命去救治?

  王孟琴更是有些疑惑,要是在往常,赵清泉一定会把自己抱在怀里,告诉自己,从哪里筹了钱出来,这为啥有了钱,人就变了呢?

  赵清泉出了医院,在荣成市转了一个圈,随后,他选择了一个地方,在地图上划了一个圈,然后,那圈子里的地就全部买了下来。

  想要混的开,地位当然少不了,买了这块地,就有大把的人围在身边转。

  万俊果然是商场的老手,他这么一做,果然起到了效应,当地大大小小有头脸的人都挤破了脑袋要交他这个朋友。

  望着拔地而起的新厂房,赵清泉思虑了很久,他肯定不会再用清泉灯饰这个名字,又土又不吉利,他想到了当年救自己的那只鹰,如果没有那只鹰从天上丢下一根骨头,怕是自己早死了。于是,赵清泉指着雄伟的大门口,豪气的说道:以后,我的企业就叫“雄鹰实业”!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足足响了一个上午,“雄鹰实业”正式开张,赵清泉成了再创业的典范,他顽强拼搏的精神成了激励人们拼搏上进的标志性人物,每天都接受电视台、报纸的采访。

  赵清泉忙的不亦乐乎。

  王孟琴的病也治好了,只不过赵清泉给了她一大笔钱,两人离婚了,王孟琴选择去了赵清泉的老家,守着赵清泉年迈的母亲生活,大概是想找回赵清泉当年的回忆吧。

  赵清泉留在了荣成,事业一番丰顺,雄鹰实业成了荣成的龙头产业,市里的纳税大户,赵清泉时常被一些很大的官接见,开会的时候也是坐在主席台的位置,他的钱多到数都数不完。从没人注意过,同样是做生意,为啥他雄鹰实业就能赚到数不完的钱,也同样没人想过,十年不到的时间,雄鹰实业已经买了无数的地皮,整个荣成有三分之一的闲弃空地都被雄鹰实业买了下来;也没人想过,雄鹰实业为什么要盖那么高的楼,人们更不知道,雄鹰实业的办公楼的地下,已经建设出了一个绝密实验室,实验室里,正在进行一项极其重要的工程,通往地下的密道,就在赵清泉的办公室内。

  每天,赵清泉都会去自己那个绝密的地下实验室,那里,他请到了一位为在人体细胞学科里小有成就的一位怪人,赵清泉要利用她来帮自己破解一道难题:科如何能让身体摆脱的无形灵符的镇压。

  这个叫白鸽,赵清泉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被判了死刑,就等高院核准,立即执行。

  白鸽却是一个极度悲剧的性的人物,这源自她的爱情,这件事情,还得从白鸽的学校说起。

  方圆市的流水洞,传说是孙悟空的水帘洞的原型,因此得名。

  流水洞的向阳学校,是远近闻名的师资力量最为雄厚的学校,每年考上大学的学生都高于其他的学校,所以,方圆五十里的孩子都以到这个学校读书而自豪。

  白鸽就是这个学校的佼佼者,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鸽子一直都是班里的前三名。她每到一个班级,都是老师的骄傲。

  鸽子的父母都是教师,只有鸽子这一个独生女儿,两夫妻有知识有文化有教养,再加上鸽子自小聪明伶俐,长相姣好,两夫妻看在眼里,心底升腾着无比的幸福和骄傲。

  当然,到鸽子18岁的时候,她除了是向阳学校的校花之外,也理所当然的成为众多男孩的梦中女神!

  但是,鸽子从不对那些一味献殷勤的男孩子正眼相看,她早已心有所许,那是高自己一届的师兄,一个有着一米八几的高个子,方正的脸庞,憨厚的笑容的男孩,当然,除了那个男孩一直是班里的团支书以外,足球和篮球都是玩的花枝招展,另其他女孩子仰慕着,当然还有那悠扬的口琴。

  那男孩叫何志强,和鸽子是相邻的村子,比鸽子大一岁。

  从初中开始,何志强就注意到了低自己一届的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个子不是很高,但是,斯文,秀丽,一双丹凤眼总是像在诉说无尽的故事。无论她是站着还是坐着,都像是在讲述一个美丽的故事。

  慢慢的,何志强也不敢肯定,自己一直努力刻苦的学习,是不是为了引起这个女孩的注意。

  何志强打听到,这女孩叫白鸽,大家都叫她鸽子,她确实也像是一只鸽子那样,纯净,靓丽。

  那个时候,大家都住校,虽然白鸽的父母都是学校的老师,但是鸽子并不和自己的父母一起住,反而和大家一起住学校的宿舍。

  男生和女生的宿舍都在一栋楼,只不过分开两的楼梯上下,在楼的正中间隔了一个铁栅栏。

  偶然的一次,何志强发现白鸽专心的在听一首口琴独奏,她专心倾听的样子特别迷人,静静的站在那里,脸上的神色随着乐曲的变化而变化,时而喜悦,时而哀伤。

  何志强的心醉了,从那一刻,他发誓:今生,他一定要学会吹口琴,并且只要这个女孩做自己的唯一听众。

  从那以后,何志强除了拼命的完成学业以保持最高成绩以外,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下了学习吹口琴的联系上。五九寒天,酷暑难耐,他都坚持着,终于,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当一众同学都在外面流连的时候,当那个女孩独自一人站在宿舍的走廊上听音乐的时候,他勇敢的吹起了一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优美的口琴声在寂静的夜晚优雅的响起,对面的冯鸽情不自禁的伴随着幽幽的琴声合唱起来:

  ········夜色多么好令人心神往多么幽静的晚上小河静静流微微泛波浪河面泛起银色月光依稀听得到有人轻声唱在这宁静的晚上我的心上人坐在我身旁默默看着我不作声我想对你讲但又难为情多少话儿留在心上长夜快过去天色蒙蒙亮衷心祝福你好姑娘但愿从今后你我永不忘·····

  一曲唱罢,在这个空旷的走廊上,两人不仅相视一笑,一股默契和温暖在两个少男少女的心中升腾,从那以后,在见面,白鸽的心里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平静,她总是莫名的脸红心跳,手心出汗。

  一晃就要毕业了,何志强却没有如愿的考上大学,而白鸽却被学校保送进了一所全国最好的大学,那是因为白鸽在人体细胞学独特的见解和成就。

  何志强离开了学校,在临走的前一晚,他写了一封信给白鸽。信纸是粉红色的,是何志强特地跑了好几家文具店才买到了。

  写好后,何志强把那封信叠成了一个纸鹤的样子,那个年代,有心计的男孩和女孩在通信的时候都会把信纸叠成纸鹤。

  信是何志强当面递给白鸽的,虽然大家对对方的感情都是心知肚明,但是必须有人勇于捅破这层薄薄的窗户纸。

  何志强勇敢的做了。

  从何志强手里接过这张纸鹤,白鸽的心里砰砰乱跳。她勉强压抑住自己躁动的心,等到何志强恋恋不舍的背影远去,她即刻拆开了那封信,映入眼帘的,是一行刚劲有力的字体,那字体就如何志强的人一样洒脱,强劲。

  亲爱的鸽子:

  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我亲爱的鸽子!

  我是忍了无数的日夜才给你写这封信的,我是把无数个思念化作勇气来给你写信的,这思念伴随了我的成长,伴随了从见到你的那一刻!

  我知道,我不是最优秀的,只有最优秀的人才配的起你的优雅、你的美丽、你的才华!

  但是,为了你,我愿意做出努力,让自己能成为最优秀的人,逼自己能成为配的起你的那个人,为了你,死何所惜!没有你,生何所意?

  偶尔知道你喜欢听口琴,我去学习了,就为了能讨你的欢心。我非常非常幸运,能在走廊上为你吹凑一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我是万分的荣幸,能听到你的合唱!此生足矣!

  但是人又是非常贪心的,虽然那一刻我的心灵无限满足,但是却无法阻挡我贪婪的愿望:我心爱的姑娘!我的鸽子!让我一生一世守在你的身边,为你吹奏你喜爱的音乐,我们一起共同奏响属于我们的幸福乐章好吗?

  我会用一生守护你,用我的生命爱你!

  期盼你的回音!

  深深爱着你的口琴男!

  白鸽是颤抖的看完这封信的。

  虽然她心底是知道何志强是喜欢自己的,但是如此炽热的表白却让初涉爱河的一个稚嫩的青春彻底的融化了,她无法抗拒眼前这个帅气的为了自己喜欢听口琴而练就了高超技术的男孩。

  她向他投降了。

  为了平衡男孩自尊,在她从那所名校毕业后,并未选择出国深造,而是选择回到了家乡的一个学校教书,就因为那男孩说:我想快点和你结婚,我想让你快点属于我!

  白鸽的妈妈和父亲极度的伤心,女儿一直是他们心底的骄傲梦想着女儿能有一个辉煌的成就光宗耀祖,却没想到了她竟然为了爱情的痴缠,放弃深造的机会,回归到平庸的小县城工作。

  但是伤心归伤心,质疑归质疑,看到女儿和何志强爱的痴缠,父母也就默许了女儿的心愿。

  何志强的家庭和白鸽的家庭有所不同。

  何志强是家里的老大,父亲一早过世,是妈妈含辛茹苦的拉扯大了自己和三个兄弟。

  妈妈受尽的辛苦,性格偏激固执。她一直不同意自己的儿子和白鸽结婚,妈妈的理由很简单,白鸽那么优秀的人,迟早都会抛弃农民身份的何志强,长痛不如短痛。

  再说,自己娘家的一个侄女老早就看中的何志强,自己回到娘家也曾拍着胸脯保证让何志强娶了自己娘家的一个侄女。儿子这么做,不是打自己的老脸吗。

  但是拗不过儿子的坚持,虽然自己一把老脸回到娘家再也得不到尊重,还是答应了儿子和白鸽子结婚的愿望。

  因为家庭的条件,只有唯一的三间房子,腾出一间作为何志强和白鸽的婚房,妈妈带着何志强的三个弟弟就挤在一间房子里。生活逼迫,压抑。

  但是白鸽并不在乎农村的简陋,下班回家,能跟自己心爱的人一起生活,已经是最大的满足,何况何志强一如承诺的那样,小心翼翼的呵护着自己。

  在每一个农闲的时候,何志强都会带着白鸽在村里到处的游走,去看夕阳落在无尽的麦田,染的卖稍一层层的金黄,满地都是盔甲般的闪耀;

  在每个日落,何志强挽着白鸽,在村头的小路上漫步,听嘤嘤的不知道名字的小虫嘶鸣;看萤火虫在眼前飞来飘去,一闪一闪的,和天上的繁星斗亮!

  当然,最迷人的还是何志强的口琴声,幽幽的琴声在夜色里飘散,伴着轻盈的露珠。

  两人的身后,总是悄悄的跟着一群调皮的孩童,一是跟着听一下那好听的就像是电视里放的一样的口琴声;二是数一下,看何志强到底亲了白鸽几口。

  于是,每当何志强情不自禁的低头吻白鸽的时候,那些小孩子就在远处起哄:哦!又亲了一口!

  惹的何志强往回要追好远,臊的白鸽一个人躲在田埂边,心底一阵阵甜蜜。

  虽然白鸽从小都没下过农田做农活,但是嫁鸡随鸡,既然自己嫁了何志强是个庄稼人,就要白自己当成一个庄稼人。在何志强的指导下,白鸽也学会了不少庄稼的打理方法。转眼就到了秋天。

  何志强的村庄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一年只种两种庄稼,春天是小麦,小天收割小麦后就全部种上大豆。细致的农民还会种上一些花生之类的,就是过年的时候自己有些吃的。

  何志强家就全部种上了大豆,经过一个夏天的除草,驱虫。此刻,每一株黄豆都背负着一身沉甸甸的果实,坚定的挺立在田间,等待收割。

  何志强的妈妈已经提出了分家,让何志强带着白鸽单独生活。虽然何志强极度不愿意,虽然白鸽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是怕人家说自己这个媳妇不懂事,娶过来救分家。但是还是拗不过妈妈的固执,只好分家另过了。

  说是分家,其实也极其简单,就是给了何志强和冯鸽一人一个碗,还有一个锅,让两个人单独做饭;再就是田地分开种,个子忙活个子的农活。

  但是何志强必须搬出老房子,把那间婚房腾出来给弟弟住。

  分家的当天,鸽子傻了眼,自己懂得细胞分化、肌体性能理论,却从来都不知道饭是如何做出来的,何况只有一个锅两个碗如何生活?

  望着眼前冰凉的锅碗,如同要解决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好在何志强手脚麻利的那转头垒了灶,又不管生熟的做了一顿炒萝卜,分家的第一餐总算是渡过去了。

  白鸽也努力的学习的一日三餐的制作方法,在何志强劳累一天后,给他端上热疼痛的饭菜。

  如今,眼见满地的黄豆丰收了,等到收割完了,卖个好价钱,何志强和白鸽两人就可以买一些红砖之类的东西,在村口的那个位置建上一栋属于自己的幸福小窝了。

  俩个人一早上都在属于自己的那块田地劳作,虽然白鸽的手已经起来血泡,但是心底依然是甜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