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你只需要回答是或否!”被告辩护律师突然问道。
“是!”小丹有点紧张地看着健哥,很无奈地回答着。
“证人,当时死者林诗诗是否就犯罪嫌疑人安琪穷的问题侮辱过其本人?!”被告辩护律师再次追问。
“是……”小丹有点不太肯定地说着,欲言又止,她不知道对方想干嘛。
“审判长,我的发问完毕!”
“原告,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证人的吗?”
“没有了!”健哥淡定的说着,因为小燕的证人作用已经起到了。
“请证人退庭!”
“审判长,犯罪嫌疑人与死者此前关注较好并不能直接等同没有杀人动机,特别是在失去理性后,比如被羞辱成恨。”对方律师紧紧捉住了写一点。
“审判长,我请求再传唤证人上庭证明凶手的犯罪心理!”
健哥当然也不甘示弱,很坚定地站了起来。
“同意!”
“证人,请说明你的身份以及和被证人关系!”
“李翊君,男,37岁,担任a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侦查科队长职务,现住a市东城区海滨大道教育2路。和被证人无直接关系!”李科长神态自若,淡定的回答着。
林队长看到这次的证人居然是同局侦查科的科长,心里咯噔了一下,这家伙是块软硬不吃的料,自己平时有意无意的想去亲近他,但每次都是热脸贴冷屁股,这次的作证真够自己捏把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10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要如实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不得作虚假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人依法作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任何对证人作证进行打击报复。证人是否清楚?!”
“清楚!”李科长坚定的回答着审判长。
“证人,在死者尸体上是否发现指纹,准确说是否发现与犯罪嫌疑人安琪相吻合的指纹?!”健哥站起来很自信地问着。
“没有!”
“那在凶器是又是否发现与犯罪嫌疑人安琪相吻合的指纹呢?!”
“有!”李科长斩钉截铁的说着。
“审判长,我的发问完毕!”健哥向审判席点了下头就坐下了。
“被告,你是否有问题要问证人?!”
“……没有”
对方律师看了看林队长,见林队长面无表情,呆如木鸡的,直接说了没有,因为他也确实不知道该问什么。
“证人,你所提供的证词想要证明什么?”张继茂引导性地问着。
“从痕检上看,尸体表面无任何指纹痕迹,只有按压痕迹,表明凶手是戴手套作案,至少带一个手套。
而现场遗留凶器发现指纹,表明犯罪嫌疑人安琪未戴手套。根据犯罪心理学及经验,这是不符合犯罪逻辑。审判长我的证明完毕!”
“被告,你对证人证词是否有异议?”
“……没有”对方律师没有想到,之前那个不太专业毛头小子竟然会在半个月之内进步这么快,各个方面的证据证词都很有力,而且也是自己的死穴。
“请证人退庭!”
“审判长,我方已依照一审判决决定,依法执行公开5月25日关于犯罪嫌疑人安琪笔录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资料是真实有效的,而且犯罪嫌疑人安琪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方律师不得不使用最后的底牌。
“反对!”健哥立马站了起来。
“审判长,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并没有完全记录从犯罪嫌疑人安琪抓捕到案到签章承认犯罪事实过程。我方严重怀疑被告在资料之外对犯罪嫌疑人安琪使用了不合法的笔录手段。”
“审判长,我方请求证人证实犯罪嫌疑人安琪承认犯罪事实过程。”
对方律师信心满满地说着,他们之前也早就准备好在庭上传唤证人,而且这个证人是绝对站在他们这一边的。
“同意!”
“证人,请说明你的身份以及与被证人关系!”
“刘东深,男,34岁,a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刑警队队长助理,现住a市东城区滨海大道教育2路,与被证人是同事关系。”
刘东深正是林队长的助手,之前录口供正是他经手的,这次上庭作证,使林队长就更有把握点了。林队长干脆翘起二郎腿,双手交叉放于胸前,会意地抿了抿嘴,准备听小刘的证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10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要如实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不得作虚假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人依法作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任何对证人作证进行打击报复。证人是否清楚?!”
“清楚!”
“证人,请问你是否协同林勇队长对犯罪嫌疑人安琪进行了笔录登记!”
“是!”刘东深很配合的回答着。
“那林勇队长是否存在不合法的逼供手段?!”对方律师一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表情。
“是!”
“证人!请你听清楚我的问题,认真想清楚回答。林勇队长是否使用了不正当的逼供手段!”
对方律师立马就蒙了,以为刘东深没听清自己的问题,就又问了一遍。
“是!队长林勇确实使用了不正当的逼供手段!”
刘东深一字一顿很清晰地回答着。
林队长不再淡定了,原本靠在背椅上的身体突然向前倾,双手也放了下来,在膝盖上擦了擦。
我靠,这刘东深是不是吃错了什么药。
“证人,你所说的是否属实?!”张继茂也有点按耐不住了。
“我所说的证词全部属实,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刘东深依然很淡定轻描淡写着。
“小刘你在说什么呢?!赶快重新说过!”林队长突然站起来用着略带威胁的语气说着。
“法人代表,请你保持肃静!”
“证人,请你确认你所说的证词,这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对方代表律师将信将疑地再一次问着。
“难道我说的还不够清楚吗?
5月25日,
a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刑警队队长林勇对安琪实施了逼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