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命佣兵 第四十四章 找你老子
作者:忘问秋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张青胜下意识接过吴向东递来的剔骨刀。

  地上的青年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开始拼命地挣脱着手脚的束缚,精疲力竭后发现只是徒劳,眼中满是绝望与恐惧。

  “有时候,人总会面临这样的选择。当你选择沉默,人们会以为你是默认。而你开口解释的时候,又会认为解释便是掩饰。”

  吴向东嘴角的笑容愈盛,语气低沉,好似带有一股魔力,对眼前年轻人循循善诱的引导到:“所以,不论做出怎样的决定,重要的是自己的想法。哪怕杀人,也是一样的道理。”

  “杀人其实和呼吸一样简单,前提是你要懂得掌握方法。”

  吴向东抓住了张青胜握着刀的手,将刀尖一点点移向地上青年后脑某个脆弱部位:“这里叫延髓,是人体的生命中枢,也是最为脆弱的部位。它调节控制机体的心搏、血压、呼吸等等,局部受到损害就会危及生命。刀尖现在已经顶在了这里,不用多太力量就能刺进去……。”

  青年几乎要被吓得昏厥过去,锐利的刀尖似有一股冷到了极点的寒意,身体不敢有丝毫的动弹。此时他最恐惧的并不是拿着刀的张青胜,而是正在话的男人。

  诱导他人杀人,在这个男人看来,就像是一名幼儿园教师,作为启蒙者和引路人,教导着“孩子”去做一件最平常的事情。

  张青胜仿佛被催眠了一般,目光渐渐地变得凶狠了起来。

  韦玉香闭起了双眼,抖动的长睫毛体现了她此刻内心的慌乱不安。

  还未见血,却已似有血光闪现。屋中诡异的气息,让人感到惶然。

  被刀尖顶着死穴的青年人身体不由自主地加快了颤抖的频率,只剩下了完全绝望的认命。突然他全身像是被强电流通过,猛地一抽搐,竟是被吓得便失禁了。

  吴向东如果愿意的话,其实可以给张青胜提供更多的帮助,根本可以不用让他去考虑,是否杀一个本就不存在深仇大恨的人。但吴向东更愿意让杀人者自己做出选择,因为这样可以令他享受到窥视人性的快感。

  嗤!

  鲜血四溅!

  “啊!”韦玉香大声地尖叫了起来!

  张青胜臂上流淌着鲜血,目光有些呆滞,握着刀的那只手垂在了地上,喃喃的自言自语到:“我做不到……。”

  这样的结果没有出乎吴向东的预料,他曾经用类似的方法在中东某个国家的“训练营”里试探过许多——自以为可以成为优秀杀手的新人。

  “伤害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幼稚的事情。”吴向东摇了摇头。

  黑色挎包就像是一个百宝箱,吴向东从里边拿出了一个医疗包,走过去观察起张青胜臂上的伤口:“先好了,哪怕最后用不上我买的这些东西,你都必须给我报销购物的费用…还好,伤口不深,不用去医院了。”

  韦玉香听不懂他的灰色幽默,张青胜只是苦笑了声。

  “东哥,你以前到底是干什么的?”

  张青胜见吴向东用酒精和棉签帮自己的伤口进行消毒过后,动作娴熟开始缝合了起来,最后又用绷带包了起来,看上去似乎比外科医生更为在行。

  吴向东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将东西收回了医疗包后,到:“缝合用的是羊肠线,不需要进行拆线。记住,伤口一个礼拜不能沾水。”

  从头到尾没喊声疼的张青胜点了点头,问到:“东哥,现在怎么办?”

  吴向东奇怪的看着他,道:“这个问题应该是我问你才对吧?我现在可是被你牵连进来了,到时候你们被浸猪笼了,我也免不了要被那位断手断脚。”

  “哥,就当好人做到底,帮忙想个主意吧。”

  韦玉香是个聪明的女人,否则无法在立爷身边当了三年多的花瓶,看到了吴向东方才的种种表现,自然绝不会认为他是普通人,到:“您就帮我们一把吧。”

  “既然不杀他,那就去杀了立爷吧。”

  屋子里的其他三人倒吸了口冷气,这个建议有些过于方夜谭。

  “东哥,都这时候了,您就别开玩笑了。”张青胜愁苦的到。

  “不敢杀人灭口,又不愿意跑路,只有找你老子。”

  听到第二个建议的韦玉香又好气又好笑,心想如果张青胜父亲有这样的能力,事情也不至于拖到现在都无法解决了,还差点要杀人灭口。

  逃过一劫的青年人知道自己再没有了生命危险,此时同样露出了不屑的神情。

  像立爷这种级别的大枭,整个粤省的大佬都要给他三分面子,在老城区更是几近呼风唤雨,要是知道被人戴了绿帽子,恐怕整个老城都要震破。要是最终只是冤有头债有主的杀了这对狗男女,不牵连他们家人,已经算是仁慈了。哪怕这子父亲是市公安局的局长,都无法做到风平浪静地平息这件事情。

  张青胜却是沉默了起来。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偷情,要不要趁还有时间,继续和他再来一发?当然,我和会带着这家伙出去。”

  韦玉香抿着嘴不话,这个男人话方式实在太不按常理出牌。

  “好吧。”吴向东忽然指了指头顶上的排气扇的位置,到:“不过,已经有人现场直播很久了。”

  话音刚落,花板上传来“轱辘”“轱辘”滚动的声音,安装在遥控车的监控探头显然被发现后,立刻有人收了回去。

  除了早发现它的存在的吴向东表现得正常外,屋子里的其他三人大惊失色。

  到底谁会这么做呢?

  首先排除的肯定是那位被戴了绿帽子的粤省大枭,否则在这对男女偷偷摸摸踏入房间第一步,就会数十名刀手紧随其后跟进来,将两人砍成肉泥。

  其次排除的是旅店老板,毕竟没有任何一个贪图蝇头利的生意人,敢于让一颗炸弹停留在自己苦心经营的场所里。

  ……

  “老板,被发现了。”

  “我听到了。”回话的是一个躺在沙发上体型无比肥胖的中年人,此时神情失望的将原本用来看实况直播的平板电脑放了下。本准备从沙发挺坐起身的他,试了几次都没能做到。对于一个身高一米六体重200斤的胖子来,这确实是一件不容易做到的事情。

  “看来真要减肥了。”中年人叨念着了一句,用双手撑着坐了起身,喘了几口粗气后,又从茶几上拿起了大杯装的珍珠奶茶,猛地吸了起来。

  中年人的一系列动作显得是极为滑稽可笑,但站着的两人却是没敢露出一丝异色,只是神情肃穆的低着头。

  肥头大耳的胖子慢悠悠地站起身,有些莫名其妙地来回踱步了起来。

  这其实是一间最不像书房的书房,之所以被称之为书房,是因为这里完全是按照图书馆风格建造的,共有两层,放眼望去,藏书总数至少超过了十万册。

  但是最为引人注目的,却是刚走入书房第一眼就能看到那套金丝楠木书桌柜,若放到古董珍藏市场进行拍卖,价格绝不低于千万。

  然而,金丝楠木书桌柜却不是这件书房中最值钱的物件。要是有大学古文教授或知名学者到这里,书柜中的书籍恐怕会让他们跌破眼球。诸如堪称“寸页寸金”的《题宋版通鉴总类》、《巨宋广韵五卷》、《两汉策要十二卷》等等,无一不是存世孤本、国之重宝,每一件价格至少都都在千万以上……。

  因而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这名喜欢偷窥自己儿子私人生活的死胖子很有钱,有钱到可以将整座书房的走道、楼梯、屋顶都用千足金镀了两层,寻常人家只要刮走一座书架的千足金,就够不愁吃穿一辈子了。

  中年人停下了踱步,问到:“那个男人的身份调查得怎么样?”

  “是少爷的同事…背景寻常得有些古怪。而且,他早就发现我们在暗中跟踪少爷。”

  中年人摸了摸肉嘟嘟的下巴,似在寻思着什么。

  “少爷那边,我们需不需要——。”

  中年人摆了摆手,示意他先别话,将手指伸进牙缝,将一条卡在牙缝里的肉渣给扣了出来,才到:“他又没打电话给老子,为什么要多管闲事?”

  “林立的人估计用不了多久会找到少爷,到时候少爷可能有危险。”管家尽忠职守的提醒到。

  “先算了。那兔崽子应该会打电话给他妈,从就是这样,一出事就只会躲到女人的怀里哭哭啼啼。长大了,更是擅长编一些胡八道的故事,去博取其她女人的同情,就为了激发她们的母性,骗人家上床。手段层出不穷,卑劣至极。”中年人越越得意。

  还不是跟您学的。管家心里暗自诽谤到。

  “不过……自从他老妈去了莲溪寺削发当了比丘尼后,就再也没跟我过话了…这次的状况,会不会向老子低头呢?又或者,继续指望那个怂恿他杀人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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