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 第003章 隐情
作者:青绿桃红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我那从未见过面的婆婆忌日过后第二天,我们便回到了奉贤。一回到奉贤,他的合伙人便提议要去江苏昆山去开发市场,因为听说他的安徽老乡在那里做的非常好,合伙人希望在业务方面比较擅长的他先去开拓市场,自己则把后面的工程收尾便赶来。

  于是,在2006年深秋的某天,我们收拾好行礼,马不停蹄来到了昆山市的张浦镇上。

  记得,从公交车上下来时。我一边倒着走路,一边嬉皮笑脸地嘲笑他:“我怎么越看你越像我之前认识的那些河南民工啊?”他的头发原本是板寸,长长后又不愿意去理。因为每天睡觉时姿势都不一样,每天早晨起来后,头发的造型也不一样。一样的是,都是乱乱的,一处扁一处尖的。看起来特别滑稽。

  他见我笑他,故意拍拍背上的行礼带,用一点都不像的河南话问我:“只是像吗?俺原本就是河南来的民工呀。你看你,找来找去找了个民工。”边说,还边故意做些可笑的动作故意逗我。我被他这么一逗,腰都笑弯了。笑完,我看看四周,将食指放在唇边,提醒傻傻陪笑的他:“嘘,别笑了,让别人听了,还以为我们贬低人家民工呢。”

  想想那时候的自己,哪怕身上没有钞票,哪怕依然如从前那样“为了生活,四处奔波”,但因为有他在身边,心情还是非常开心的。他的一双大手,不仅背着我的行囊,也为我撑起了一片天。哪怕,在这片天空下,我还是需要努力去赚钞票,至少,我不是孤独的。

  他很快在那个小镇上租好了一间小屋子。那屋子长不到3米,宽不到25,超级超级小,比我曾经住过的所有房间都要小,都要潮湿。只有一张15米的床,床两头靠墙,一头装着一个马桶。另一面带窗户的墙上靠着一个小矮柜。

  多少年租房的经历让我常常会佩服房东的智慧,他们为了把房子租出去,为了使有限的平方能实现最大的经济可谓是绞尽脑汁。就拿张浦那间小屋来讲,小是小了点,但也确实还蛮方便的。一关门,吃喝拉撒,样样可以解决。长久居住或者尴尬,但暂时并不使人嫌弃。至少,我们是没有嫌弃的,不仅没有嫌弃,相反,因为有彼此,那间屋子,在我们的记忆里,永远洋溢着一种家庭般的温暖。

  当天晚上,我们去小镇上逛了夜市。眼看着天冷了,我带的衣服已不够保暖,他为我买了一条裤子,一双靴子,又随便找了家小吃店填饱了肚子。为了省钱,他又带着我来到了一家商店,经过讨价还价,很快买好了一个带蒸笼的小锅、几双筷子、一瓶植物油、一瓶生抽、一袋盐。

  第二天,他跟房东阿姨借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便带着我出发了。我们要到一个新开盘的小区里找业务。我们走的那条路是新修的,当时还没有修好。路两旁没有建筑物,甚至连树都还非常单薄,没遮没拦的,本来风就不小,此时更显得特别大。

  虽然那时我才只有96斤,不算重,他又人高马大,但能看出来,他还是骑的非常吃力。不过,当我问起时,他气喘吁吁说:“带老婆么,总归是能带得动的,不然怎么办,又舍不得扔下不管。”

  他认识的植物确实不少,一路上遇到的树、草以及田里种的菜,大多认识。“你瞧,这棵树叫什么,那棵树叫什么。这棵草叫什么,那棵草叫什么。那棵菜叫什么,这棵菜又叫什么。”

  他一边走一边不停的教我,当时的我其实对这些并不感兴趣,但因为他讲解时特别温柔,又正处于热恋,也便带着一颗崇拜的心,非常认真地听着——他对确实植物偏爱,十一年过去了,每次看到依然忍不住要观察、欣赏、点评,这一点是令我刮目相看的。

  他单手骑着自行车,另一只手则把我的手从后面拉到他的胸前,牢牢地抓着。偶尔放开,那是为了指给我看旁边的植物,以方便讲解,指完了马上又抓过来紧紧抓牢。他看树时,眼神特别专注,有时,我都害怕他把我摔倒,但他说,他八岁就开始骑自行车了,哪怕一只手骑,另一只手再拖辆自行车,都不会把我摔倒。

  讲的兴起时,他还会停下来,带着我来到路旁的小沟里,俯下身来,看一看,闻一闻,或者,用手划拉几下,最后,还将一些给采了下来。我问他采了做什么,他说自有用处。

  对于在小区里跑业务,我并不陌生。但他的表现还是令我大开眼界。他语言天赋不错,又因为早些年五湖四海地跑过销售,上海有些周边地区的方言,例如浙江的、江苏的他都会讲。很多地方的风土人情也懂得不少。

  总之,他特别擅长于跟陌生人打交道,不管遇到哪里的人,他都能跟人家聊到一起,而且,不管是男的、女的、老的、幼的,他也都能与人家找到共同的话题。神奇的是,聊着聊着都能绕到装修上来,当然,一到装修上,他便是行家了。一到人家屋子里,哪个地方可以如何改造,如何布局,他都能说得头头是道,令人信服。

  后来,一个朋友分析我与他的关系,曾这样说:“你们当时也有点像师徒。”这我承认,我在他哪里学到很多书本里学不到的东西,课堂上老师没有讲过的东西,包括家装设计师所需的最基本的功夫:量尺寸,我也是经过他的提醒才能量的更准确的。除了装修,他还让我开阔了眼界。通过他与别人的聊天,我窥到了许多自己生活以外的世界。

  晚上回到家,他将采到的野菜摘好,切成碎末,用盐泡了。再拉着我的手,到菜市场里买几个馒头,买几斤粉丝。回来,将电饭锅里倒上油,把野菜炒热倒上水,把泡好的粉丝放进去,馒头放入蒸锅。一会儿,一顿饭便烧好了。

  直到现在,我都认为那是我认识他后吃过最香的饭。两个相互珍惜的人,两颗如胶似漆的心,一份热气腾腾的情,一锅香气扑鼻的汤,几个香甜可口的馒头,如果时间可以永远停在那个时候,我也是愿意的。

  那时,房东家的屋外有一个大的地方。那里放着一个台球桌,有一些年轻小伙总在那里打台球。白天我们从他们身边走过时,我们很清楚地他们在窃窃私语:“哦,你就说这个女的?她就是那个二奶?……”他听到后,更紧地拉住我的手,冲我笑笑:“我老婆才不像二奶。”说完,理直气壮地牵着我的手,坦然走过所有人。

  有很长很长一段日子,无论做什么,他都会将我的手放在胸前,紧紧地握着,轻轻的抚摸,仿佛怕我一不小心会被风吹跑,又仿佛捧着的是一块宝石,一不小心就会碎似的。我以为,我的情感生活就此稳定,接下来,我只要与他一起,努力开拓新生活即可。但不久,我发现他每天总有那么几次,无论是电话还是短信,总是看一眼便挂掉了。

  对方是谁?和他什么关系?和他之间发生过什么?他为什么不接他(她)电话?为什么也不回短信?对方知道他是故意不理,又为何还要一而再、再而三打过来?他(她)这样苦苦纠缠是为什么?

  他倒也没有隐瞒。打电话来的是一个曾与他相好过几年的女子。原本近一两年来,已经很少见面,认识我以后更是已经特意通知她,以断前情。如今她打电话来,别无他意,只是知道他晚上总是睡不着,特意打电话来与他聊天,为他解闷。

  如果是现在听了这话,我肯定会骂一句:“闲的蛋疼。”但那时,见他掏心掏肺便也就保持沉默了,感情又不是水龙头,哪能说开就开,说关马上就关得了呢。给他一段时间,让他去处理吧。我告诉自己:“你得相信他,相信他能处理好,相信他会处理好。”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子,竟然是个千万富婆。

  我更没有想到的是,他与这个女子,二十七岁初识,三十六岁相好,到认识我的四十二岁时,已经整整相处了十五年。而且,他们还曾经打掉过一个孩子,感情基础还真不是一般的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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