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娟显然是不幸的。她的不幸不是源于父亲的早亡,甚至也不是源于继父的打压,而是源于母亲的冷酷无情。
是的,从小我们就在老师的教导下,反复歌颂母亲,但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母亲,她们表现的很糟糕,她们并不配被赞美,更不配被歌颂。娟的母亲便是这样。
不是吗?如果那晚她没有与娟吵架,而是用母亲的温柔化解了她心中的仇怨,娟不会对那个家绝望到要离家出走;如果在娟准备离开时,她阻止了她,她也不会落入坏小子的圈套;如果在娟离开后,她能及时将她追回来,她也不至于别人给点温暖便会当成天堂……
如今娟回来了,她不闻不问也罢了,怎么可以任由继父如此奚落于她?这样的母亲,完全不称职啊。
离开后,娟是怎么度过的?她住哪里?吃什么?跟谁在一起?做过些什么?这个,娟从来没有说过。不过,她遇到了猴子。猴子姓候,别人叫他猴子主要是因为他特别机灵,做起事来又特别麻利。
猴子长的好瘦啊,简直就是皮包骨。加上脸瘦瘦的,骨架又小小的,真正像一只猴子。不知道他们有个怎样的开始。当我来到网吧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了。虽然,他们是挺不被人看好的一对。
也许是多年生活在一起的缘故,他们两个在形象气质上还颇有点相似,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很有“夫妻相”。也不知为何,他们明明已经在一起那么多年了,又男未婚、女未嫁的,又都早已过了法定结婚年龄,却不像平常人那样明正言顺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是娟不愿意?看起来不像,娟似乎还蛮在意猴子的。她虽然经常也会觉得猴子喜滋滋带给她的,都只是别的女人看都不愿看的东西。有一次,猴子拿了一大堆烧烤进来,叫了声老婆后讨好地递给她,但她竟然一把扔了,还说:“谁稀罕这些破东西。”
猴子一见,马上板了脸,掀起帘子,走了。娟一见,也不理她的账了,马上三步两步追出去,硬是将他拽了回来。老开他们之所以骂她,最主要是看不起她这一点,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每次吵架,都是娟千方百计将猴子找回来。
他们认为,她不应该去找他,找他干什么呢?一个男人,如果他真的爱一个女人,迟早会回到你身边的,作为一个女人,你又不是哪里比别人差,凭什么每次都要求他回来?他们不知道的是,其实,他们每次吵架都是娟在作。
当然,猴子也不好,在一起同居那么多年了,嘴里叫着“老婆”“老婆”的,怎么就不想着真正将娟娶回家呢?将她变成自己真正的老婆呢?娟呢,也有不好的地方,你当初选择猴子的时候又不是不知道他是一无所有的。
即使当初不知道,好几年的同居生活后,对他以及他家的经济情况又怎么可能不知?既然知道,还与他在一起,那就别动不动就嫌弃他,这不,好好的一大把烧烤,我想吃还吃不到呢,就那样给丢了,多可惜?
其实,我能理解娟,她是在乎猴子的,虽然他只是个一修手机的,一年也赚不来多少钱,但毕竟,他是爱她的。
猴子也很宠娟,如娟的第一个男人般,家务活儿,猴子基本全包的,他从来不舍得让娟动手,所以说,娟跟着猴子显然也不可能大富大贵,但几年了,她一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甚至,连最简单的一袋方便面也不会煮。
那时,一旦发现个好吃的、好玩的。娟的口头禅是:“回去让猴子煮给我吃。”“回头让猴子也给我买。”我觉得,凭这两句,就说明她是幸福的。这句话很多时候我也想说,谁理我?
不过,娟也不是不愿意去学,往常因为我们一个下班就总有一个要上班,我们两个是没有机会在一起玩的。**给了我们相聚的机会,我们在一起在网吧煮饭吃,一起去她家附近的湖上划了船,一起捉了螺狮,捉到后,还亲眼看着猴子将它们变成了一盘美食。
那天中午,娟说:“你教我煮面条吧,就你最喜欢做的西红柿鸡蛋汤面就行,有机会,我也给做我家猴子做一顿。嘿嘿,他还从未吃过我煮的饭呢。”
那天,她学的很认真,那架势,完全是一副贤妻良母的模样。因此,我便也有理由相信,待到那一天,当娟正式成为猴子的妻子的时候,她一定会是一个好妻子。
猴子那时也挺爱玩游戏的。但他不算沉迷,只要娟看到了,马上便不再玩了。希望在娟看不到的时候,他也能离游戏远一点吧,真要结婚了,一个家,哪怕付出全部的精力去维持都还嫌不够,哪还有精力浪费在游戏上呢?
娟后来是被那个爱拍马屁的网管挤走的,他说娟黑了老板的钱。娟听说了,便再没来过了。我知道,她只是懒得跟那种人计较。
其实,那网管也在思雨面前这样说过我。但知道思雨是怎么跟我讲的吗?她说:“他们跟我说你黑我钱呢,我不相信。再说了,就算你黑我钱,我也愿意。”
这句话,我每每想起就温暖的不得了。说这话时的她,早已经不再将自己当成我的老板娘了吧?
而我,已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起已将她当成我的姐妹,我的亲人。嗯,是从什么时候起呢?从她让我搬进网吧那一刻起?是从她拿来一大箱衣服给我穿时起?是从她开始不住地为我留意身边的男生,想试着张罗我的婚事起?我也说不上来了。
我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收银,我真不是那块料。网吧里那些常来的人里,有几个没有离开后被我又叫了回来重新结账的?有也恐怕不多。
好在,我对他们态度都不错;好在,他们都听酷狼说过:“小郝呀,我就当她是妹妹一样的。”他们给酷狼面子时,顺便也便给了我一个面子;好在,他们都是大人,有大量。不然,真不知道,自己还怎么有脸待下去。
对于我的那两下子,思雨自然是心知肚明的。所以,有一段时间,她想培养我当网管,维修电脑,说实话,我也愿意,收银算什么?除了我,哪怕是个小学生,都会收。
但网管便不同了,人家那是技术活,哪怕有一天我离开博飞,到别的地方,也不愁有饭吃的。而且,爬高爬低也好,脏也好,我是完全不嫌的,还觉得特别有趣呢。
可惜,思雨的这个想法,不太好实行,于是乎,便放弃了。
思雨的性格是很义气的。自从我来到网吧后,她似乎就把我当成了她的一样。我穿的衣服,大家都知道了是她的。我住的宿舍,是她的地盘。我腰上不小心长了一点肉肉,却没留意穿了件紧身的衣服,她会说:“去,赶紧换掉。”第二天还会给我准备一瓶绿茶让我喝,说是可以减肥。
我头发长了还没来得及剪,她会下命令:“那么长了怎么还不剪掉?一会儿下班去剪掉去哈,显得整个人都无精打睬的。”……
我喜欢她说话是“霸道”的语气,喜欢将我当成是“她的”的那种语气。那语气让我感觉到温暖,感觉到舒心,让我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中,并不是一个无依无靠的人。
思雨家离网吧不是很远,步行的话,大约也就半个小时左右吧。在网吧的前三分之二时间里,我一直是住网吧里的。但到过年的时候,就会被思雨叫去她们家了。思雨很少烧饭,她吃的饭大多是萍姐烧的。反正,酷狼一年到头都是买来吃。
过年的时候她依然是到她姐妹噌饭。而我和酷狼便是她的尾巴,我们跟着她来到她的姐妹家,我们都无需动手,她那姐妹也不会让我们动手,我们只管吃。
她那姐妹我们也都是认识的,而且,她是单身一人,她有男朋友,但男朋友因为是别人的老公,过年时,是不会来与她团聚的,我们的到来显然打破了她的寂寞。
那年,思雨从东北老家叫来了两个小姑娘。说是要留一个下来当收银。经过两天的仔细考虑,小敏被留了下来。因为是亲戚,小敏是住在她家的。那时候,我似乎已经搬出网吧,在他们小区前面的一排平房里住了下来。
嗯,是的,小敏在时,我已经不住在网吧了。
我住的平房据说是房东结婚时住的房子。一进大门,是一个大约三米左右的走廊,站在走廊上,左边看到的是一个卫生间,右边看到的是一个厨房。
走廊的左端是一个房间,右端也是一个房间,当时,我是住在右端的。反正,这屋子是属于那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型的。
我从小是个胆小的人,从来不敢一个人住。但那时没有矫情的资格,每天晚上用被子一蒙头,倒也勉强能睡得着。
不久后,萍姐跟我说,她有一只波斯猫,名字叫珠珠,她懒得养了,如果我喜欢,可以将她抱过去,跟我一起做个伴。还说珠珠身上毛全是黑的,没有一根白的。这样的猫可以避邪。
初见珠珠时,是在网吧里,她小小的身体在网吧里跳来蹿去。萍姐叫一声珠珠,她便来到我们身边了,我将她抱起来,就如抱起一个孩子。那时,她好小啊。犹如一个婴儿般惹人怜惜。
萍姐将珠珠之前用的便便盆、吃饭的碗以及还有两袋猫粮一并送给了我。她说,以我的财力,让自己尚且吃力,如果一直供珠珠吃猫粮恐怕人难度很大,所以,当猫粮吃完后,我可以买一些肝或者火腿,将它们切碎了,拌着馒头一起喂她。
她说猫的嘴是很刁的,如果到时候她实在挑食吃不下别的,再说。就那样,我将珠珠抱回了我的宿舍。当时,心里便有些不踏实,这个可爱的小东西,我能照顾好她吗?要知道,我之前并未养过宠物,我并不太喜欢猫啊狗啊这些小东西,当然,我主要是觉得自己没有这个能力和资格养宠物。
但珠珠真的是太可爱了,她很快就对我产生了令我意想不到的感情。最初,因为觉得珠珠太小了,不忍让她一个人躺在自己小盆里睡,每天会将她抱进自己的被窝,并且抱着她睡。那时,半夜醒来觉得害怕的时候,我就叫一声:“珠珠。”珠珠会马上回应:“喵、喵、喵。”在这之前,如果害怕的时候,我只会将自己缩进被子的更深处去。
但有珠珠在,我甚至开始嫌弃蒙头睡会呼吸不畅了。呵呵,从小到大,因为害怕,我超喜欢蒙头睡的。不论那时,她是在我被窝里还是在被窝上,一听到我的叫声,她便会很快就回应。
回应过后,有时候会跑过来,有时候不会,但无所谓,只要她在,我就已经不再害怕了。
我那时还是要煮饭的,给小敏吃,给新来的网管小冯吃,还有我自己吃。煮好饭,将珠珠喂饱,我便上班去了,上班前,我会跟珠珠告别:“珠珠,我走了,上班去了。”珠珠会“喵”一声,跟我道别。
晚上下班时,往往已经很晚了,小区里静悄悄的,除了门房老头子,看不到一个人影,让人不由得就会发怵。
我一边胆战心惊着,一边快速地向家跑去,往往在离家还有五六米的时候吧,我就会大叫:“珠珠,珠珠。”珠珠听到后,她就会一边答应一边跑来跑去,不停地用爪子拍打房门。听到她的动作后,我一般都会镇定好多。
接着就是快速开门,快速关门。这时,我会抱起珠珠,与她一起带着胜利的喜悦望向门外,仿佛所有的邪祟都被关在了门外,再也不会打扰我们似的。
我特别喜欢泡脚。那时候也是,每天都必须泡脚。泡脚时,我喜欢手里拿着一本书,边读边洗。
不过,珠珠可不喜欢我看书。她常常会在我看书时嗖一下扑到我怀里来,坐一会儿,见我只顾看书,还会将书从我眼前拨开,当我眼睛看着她的时候,她便会一脸满足。
我知道她是想让我多看看自己,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我很喜欢她,但我也喜欢书啊。于是,每次,我都会摸摸她的脸,很快又将目光放在书上。珠珠是个锲而不舍的姑娘,一次不成,她就两次,两次不成,她就三次,反正,那时候,她就喜欢捣蛋,就是不愿我总是盯着书而不看她。
那时对唐诗宋词特别感兴趣。实在拗不过珠珠的时候,我就会背唐诗宋词。因为背时就可以双眼紧盯着她,那本《唐诗宋词》三百首现在我还留着,记得,当时,一共背了差不多三百首。只是,现在大多如果不熟悉一下,已经背不下来了。
那时候最崇拜的是三毛。特别喜欢她,喜欢她的率真,她的活泼,她对生活充满热情。也喜欢路遥,他是陕西人,与山西只隔着一座娘子关,因此,觉得他用的笔调整还是塑造出来的人物,都特别的亲切。仿佛都曾经见过似的。还喜欢汪国真,后来,很多人说他的诗满满的鸡汤味,但那时,正是他的鸡汤让我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当然,如果我也曾是积极乐观、开朗自信的,还因为我喜欢豪放派的词。最喜欢苏轼的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每当我有一些事情会想不开、会有一些人放不下的时候,就会想到类似的诗词,每次想到,便会从心底里生出一股超脱之气。渐渐的,便也就无所谓了,就如红楼梦里讲的那样,每个人都是赤条条而来,又终将赤条条而去,有太多的东西,放不下也得放,反正,总归只是一场空的。
当然,那时,让我放不下的也无非就是他和思雨了。
思雨一直是拿我当“她的”的。记得,那个春节,大弟带着小花来看我,我带着他们去了好些地方,吃了好些东西。至于住,我原本打算三个人一起挤一挤的,思雨知道了,一摆手:“那怎么行?你来,你住到这边沙发上来。让人家两口子住一屋。”
我与她一起度过两个年,第一个年,是在她闺蜜家过的。第二个年,是在萍姐家过的。因为有她在,我从来没有过凄凉的感觉,反而,觉得特别幸福,特别温馨,特别知足。
网吧关门后,大部分的机器被卖掉了。但有一些好的机器酷狼便在萍姐家的楼上租了一间屋子,将它们搬了进去。有些从前常来的人,他们还会来,只是,更加不分昼夜了。尽管酷狼常常在电脑前一坐就是一天一夜,甚至几天几夜,思雨也没有多少心思管她了。
那时,她在一家还比较高档的高场里租下了一个小屋子,进了许多衣服来卖。记得名字起的还很好听,叫“五月风”。当时,她雇了一个小丫头,每天坐在门前拍手,叫卖。我那时已经又在电脑培训学校开始学习。
闲下来的时候,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就会去服装店找她,去时,如果她在,一到饭时,她就会叫我与那小丫头一起去吃了。如果她不在,她会打电话问我是否吃饭,还会反复叮嘱:“你在那里好好待着,帮我看着点,我一会儿就来了。”
草莓曾跟我讲,说思雨只是嘴巴上会讲。对这样的评价,我认为是他自己的情感不够丰富,从来不曾苟同。思雨嘴巴确实是会讲,但她言行一致啊。一个人,将自己的爱和喜欢表达出来,不仅不会辜负自己的心,还能让别人感受到温暖,有什么不好呢?
就说我,已经离开的一个人了。她就算不理又如何?但她没有。她不仅还是会带我来到她家,不仅还是会将我当成自己人,吃饭时想着我,买衣服时想着我。得知我进入装饰行业时,还总想着给我提供锻炼的机会。如果不是珍惜,还能归为哪类?
就如她与萍姐,其实,她们也是非亲非故的,后来,她们为何如亲姐妹一样亲?还不是互相珍惜的结果?
对啊,那时,偶尔,我也会跟着思雨到萍姐家去,还会为酷狼他们烧顿饭。这般人啊,用思雨的话是:“他们是一般被网络游戏毁掉的人。”为了网络游戏,他们废寝忘食,他们抛家舍业,他们活在游戏里,至于现实中的他们,似乎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我的白马王子他也是会来的,但他从来不曾那么着迷。有一天,我在楼道口站着,正准备爬着上楼时,他来了,一见我:“咦,小郝,太巧了,你也来了?”
如果,知道那是最后一次见面,我会怎样?他会怎样?我不知道,恐怕,他也不知道吧?但从那天开始,我们就真的再也没有见过面了。再也没有了。现在想想,真的好遗憾哪,一段情,就那样匆匆结束了,甚至,彼此连一声再见都没有说呢。
说一声再见,道一声珍重多好啊。就算以后终究是“他走他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郑重其事地道过一声再见之后,也就算不辜负彼此曾经的那份心了呢。
还有思雨,如果时间可以倒回,我多想再来到她的身边,再做一回糊里糊涂的傻丫头。假装是她的小妹妹,默默跟在她屁股后面,穿过大街,来到小巷,听她感叹时光匆匆,听她埋怨岁月不饶人。静静站在她的身边,看她穿上又脱掉新鞋,戴上又摘掉新项链,听她如智者一般给姐妹们的未来出谋划策啊。
还有这样的机会吗?再也没有了吧?记得有句歌词:“我用一转身离开了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是啊,很多时候,我们以为离去是一种解脱,但事实上,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只要你是真心爱过的,在以后的岁月里,你曾经的爱越深,你便会越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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