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二妮意外两人认识倒是人之常情,但是紧随其后的“什么关系”就显得有点……吃味了?
王颖眼珠子一转,歪歪脑袋:“嫂子,你别误会。我是他妹妹。”
妹妹?盛家一脉单传,盛博伦下面就一个盛大雄,盛大雄下面就一个盛天承,哪里来的妹妹,而且还姓王?
王颖对上凌二妮探究的目光,讪讪一笑,连忙解释:“我和天承哥,不是至亲的兄妹,但也有血缘关系的。我奶奶和他爷爷是亲兄妹。盛家一门香火不盛,我哥哥生下来之后,就是从了‘盛’这个姓,过继到了盛家。”
王颖要喊盛博伦是舅公,盛天承要喊王颖奶奶是姑婆。
祖辈没有计划生育,也没有要致富先修路少生儿子多种树的说法。所以,家家户户都是兄弟姐妹很多的。
盛博伦出身农民,生于乱世,却一拳一脚地开疆拓土,成了大将军,建立了新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了盛将军,才有了军门之家。
可惜,盛大雄一直无后,才认了姑姑的孙儿当儿子。好在,后来发现了盛天承,父子相认了。
盛家,并非天生豪门。凌家才是祖上十八代都是有迹可循的富豪之家。
凌二妮微微点头,表示理解了这段关系,但是问题也来了:“那么,你应聘助理是几个意思?”
盛天承的人,还真是无孔不入,无处不在。这是要包围凌二妮的势力范围么?
王颖露齿一笑:“当然是真心的。我垂涎这份工作很久了,从梁子当你司机开始……”
是了,凌二妮第一次面试梁子的时候,是在浪漫之约餐厅。当时她和言臻闲聊时提到过。没想到梁子和王颖私交这么深,什么都说。
凌二妮一直想要助理,但是最近才把招聘启事发出去。她深深地打量了王颖一眼:“那就好好干。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了,这是给你的第一个考题。”
“保证完成任务!”王颖昂首挺胸,行了一个军礼。英姿煞爽不到一秒钟,转而又嬉笑开了。
凌二妮微微点头,转身去衣帽架上,取下了她的外套和手提包。她要翘班了,提前下班。
其实,今天工作上的事,并不忙。上午把工作完成得差不多了,才把面试安排到了下午。
只是没想到,盛天承会来。
两人一起出了办公室,凌二妮就拨了言臻的电话。既然凌二妮可以作为“家属”去军械局,言臻肯定也能去参加那个专门为盛天承举办的庆功宴了。
然而,这么好的凑热闹机会,言臻却不去:“苟丹儿拍戏的时候受伤了,威压断了,崴了脚。我在医院陪她。”
“好的。”凌二妮挂完电话,却蹙起了眉头。这应该不是单纯的意外,威压质量好得可以吊九头牛。
是谁?要对一个替身出手?
电视剧版《千年劫》是半拍边播的,中间潘雪瑶闹过几次幺蛾子都被扼杀了。其他倒一切正常。
苟丹也不是那种会故意招惹别人的人。马上杀青了,最后几场戏,不该出这种事!
几家欢喜几家愁。
盛天承这下高兴坏了:“小臻臻不去正好,没人当电灯泡!”
凌二妮白了他一眼,把手机送到唇边,手机屏幕是言臻的网聊界面。她的声音如珠落玉盘:“自己的人,自己保护好,该讨的公道,就讨回来。”
苟丹到底是自己人,哼,不管是谁做了这种事,都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进了电梯,盛天承满脸堆笑,一脸春风得意地喊了一声:“媳妇儿!”
“……”
“媳妇儿,我在喊你呢,你怎么不答应?”盛天承的脸,凑到了凌二妮的眼前,笑得十分欠揍。
“你最好管好自己的嘴巴。”
盛天承瞪大眼睛,一脸不解:“刚刚颖妹子喊你嫂子,你默认了哦!你既然是她嫂子,可不就是我媳妇儿?”
“称呼这种问题。我向来不在意。你领个孩子叫我妈,都没关系。”
盛天承爆发出狂喜:“这可是你说的?”
“嗯,我说的!”的确是凌二妮说道,但她也只是说说而已,毕竟盛天承不可能真的从哪里找个孩子出来认她当妈。
凌二妮默了默,问道:“盛先生,请你解释一下,你家妹子为什么要喊我嫂子?”
盛天承理所当然道:“你是我媳妇儿,他是我妹妹,不喊你嫂子,那喊什么?”
“我们明明约法三章,看望了爷爷就撇清关系。”
“是有这么回事!可是你看,你爷爷都喊上了,分明已经当自己是盛家的人了嘛!”
“路边随便一个年纪稍大的老人家,我也能喊爷爷。”凌二妮只是喊顺口了。谁会知道自从去干休所看望过盛博伦之后,这个老爷子每天晚上九点五十分都会给凌二妮打个电话,家长里短地聊几句。
对这个大病初愈,不,对这个一病不起的老英雄,凌二妮当然不会开口说,她和盛天承其实是骗他的。
“你就别害羞了。咱们老盛家,谁不知道你是我媳妇儿?”盛天承一脸骄傲,犹如买彩票中了一个亿。
“你这个牛吹大了。你要是最终没拿下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可我就是信心爆棚呀!我这么帅,脾气这么好,还很痴情、专心,简直是万里挑一的良配!”盛天承用无名指推了推眼睛框,自恋到了忘我的境地,眼睛微眯着,一脸的得意。
迷之自信。
“我要是给你戴绿帽子,又怎么说?”
“谁敢给我戴绿帽子?”盛天承漂亮的手指翻了几个手势,绽开了大大的笑容,露出雪白的牙齿,“我一个弹珠大的炸弹都能把他炸成渣滓!”
“……”凌二妮呵呵哒了。电梯也到一楼了。
习惯了盛天承与凌二妮出双入对的人,都没过多关注这对cp大部分人仍然拿盛天承当那个空降的总裁助理,神经质、孩子气的男人。
没错,说起人格分裂、装萌卖傻,盛天承称第二,没人称第一。连《千年劫》里的男主都比不了。
“媳妇儿先上,我后上!”盛天承打开副驾的车门,一派流利、自然。在过去当司机兼职助理的日子,他为她开门都成了习惯。
假如忽视他一脸猥琐的笑意和暧昧流转的声音,这本来是一件很绅士的事。
“……”凌二妮是不会给盛天承阳光的。不然他都可以燃烧整个沙漠了。
盛天承仍然开的是部队给他配的那部车,白底飞机号,异常耀眼,十足高调。但是也正是这种高调,让所有的八卦记者全都敬而远之,不敢拍照、不敢乱写、不敢宣扬。
这是坐盛天承的车,最大的、唯一的好处。
盛天承开车不抽风,规规矩矩地前进,稳稳当当地杀到了军械局的门口。智能识别车牌照,栅栏自动打开,保安站得笔挺,敬着表标标准准的军礼。
他的车跟着导向线,安分地停在了专属他的停车位。
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安稳,但是他的声音却随时脱轨:“下车了,媳妇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