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踏入集市,云歌就看到了自家那美丽如孔雀,骄傲如孔雀,自恋亦如孔雀的三哥,正坐在榆树顶上,望着天空发呆。
榆树下,几个乞丐正在殴打一个和三哥年岁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那个男孩子的头发包在一顶破旧毡帽子中,身子缩成一团,任由众人的脚落在身上,不管他人打得再凶,都没有发出一声,如果不是他的手脚偶尔还会动一下,倒让人觉得已是一个死人。
云歌轻叹一声,怎么今天都赶到一块去了,走了一个又来一个,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啊,希望他不是孟珏。
不过要说不救,那是不可能的,看在他还是个孩子的份上,也该帮帮他。
不过,自己一个小姑娘是肯定不行的,还得靠自家三哥出手。
“三哥,你就帮帮人家吧。”云歌朝着树顶的三哥撒着娇,“回去了给你做玉豆乳和金霜酥吃……再加一个溜蛇段。”
“成交。”终于被打动的三哥回答道。
只见三哥三招两式就撂倒了正在打人的几个乞丐。
“大爷……姑娘……我们错了。”一个年纪大的乞丐连胜讨饶。
三哥吹了声口哨,骑上了一匹不知道从哪里悄无声息蹿出的马,“云歌,你有完没完?我要走了。”
眼前这个十岁上下的少年,一身华衣,贵气逼人,坐在马上高傲得如一头正在开屏的孔雀,行动间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
乞丐们虽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讨,一点眼力还有。就是那个年轻乞丐也明白过来,今日的便宜不好占,一个不小心只怕会把命都搭进去,再不敢吭声。年纪大的乞丐连连向云歌行了几礼后,带着其余人匆匆离去。
云歌本想立即走,但看着地上一身血的男孩,心中到底放心不下。
“你没事吧,能起来吗?”云歌拍拍他。
地上的男孩子闻声睁开眼睛。
一双如黑色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明净,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宝石的清澄光辉,而是带着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芜。
云歌心中震动,她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也从未见过这么绝望的眼睛,这就是孟珏嘛,果然不凡。
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呆,心中一声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头夹杂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黑白二色相映,对比强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
看着少年白,没错了,就是孟珏。
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讥讽,几分蔑视,“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善良纯洁的心已经向世人表露过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骑上您的骆驼离开了。”
少年虽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致。
他的面容融合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优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
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中,可神态高贵傲慢,让云歌觉得他如同一位王子,只不过是……魔王的王子。
云歌鼓了鼓腮帮子,并没有生气,看你在书里被云歌虐的那么惨,我就不和你计较了,“你受了伤,需要去看大夫。”
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马上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贵人家的小姐,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用花那么多功夫。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指望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我没那么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云歌儿!”三哥仰头望天,眉头攒成一团,夹了下马腹,马已经蹿出去。
云歌着急地大嚷:“再加一道红白双汇。”
此时就是天下至宝、大汉朝的国玺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马蹄下,三哥也会眼睛都不眨得任由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让他停住马。
三哥勒住缰绳,“二十声。”
云歌忙点点头,这是自小和三哥惯用的计时方式,二十声,就是从一数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云歌笑问:“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讥诮,故意用自己乌黑的手去抓住了云歌的手,一个黑脏如泥,一个皓洁如云,云泥之别,云歌却一点没有感觉,反倒顺手握住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望着云歌的手,一时怔住,没有吭声。
云歌笑道:“不吭声,我就当你答应了。”
“……十五、十六……”
云歌伸手从荷包中掏出一颗小珍珠,递给孟珏,“记得去看大夫。”
“……十八、十九……”
云歌急忙把珍珠塞到孟珏手中,回身跳上了骆驼,追在三哥身后离去,犹远远地叮嘱:“记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孟珏躺在地上,目送着雪白骆驼上的绿罗裙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