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仙女 244.
作者:都市风高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诺亚看出了温俊成的体力支撑不住了,驱赶着爱德华来到了老皮克身边,说道:“事不宜迟,我想还是给这头阿哈尔捷金马注S镇定剂吧?”

  “不行,再等等...”老皮克也期望温俊成能够驯服它,何况花了这么大的功夫,如果现在就放弃了,估计回去之后,温俊成会责骂他们的...

  在保证温俊成安全的qing况,老皮克也会出手,但不会是现在!

  “吼——”灰熊很气愤,没想到可恶的人类敢在它的领地如此放肆,一定要他们好看!

  “砰——”担任警戒的拜伦二话不说,双筒猎枪发S了一梭子的子弹,德库、乔治等人也拿出了猎枪纷纷S击暴怒中的雌熊,他们都有持枪证,属于合法猎杀灰熊...

  还没等灰熊加速跑过来,三人形成的火力封锁带,死死被把雌熊定在原地!

  众人也没理会倒在血泊中的灰熊,大家担心的是温俊成的安全...

  赤兔马似乎也累了,奔袭了这么久,又和灰熊搏斗了一会,似乎认清了事实,而且在在这段时间的接触下来,赤兔马在温俊成体内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那似乎是来自遥远东方的皇者之气……

  玄而又玄、妙而又妙……

  不管怎么样,暴走的赤兔马终于停止了动作,停在了原地,吃着新鲜的牧草,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哈哈,阿哈尔捷金马屈服了!老大,你驯服成功了!恭喜你!”老皮克下马之后,抚摸了一下阿哈尔捷金马的额头,从它的眼神当中,老皮克就明白了,阿哈尔捷金马认同了温俊成!

  “真的吗?比玩3劈还累啊!”

  彻底累垮的温俊成,跌跌撞撞,在德库等人的搀扶下终于离开了阿哈尔捷金马背,掀开牛仔裤看了看,温俊成哭笑不得地道:“大腿内侧的皮都磨皮了,这马够劲!”

  “没事,老大,我这有纽因特人部落巫医研制的药膏,对这种伤有奇效...”

  “噢?没金疮药?”

  “那是什么啊?”

  “哦,是华国的中药,估计和你这个巫医搞出来的差不多吧...”

  经历了赤兔马长途奔袭的经历,此刻的温俊成基本上坐不了马了,故此让乔治骑马回去开了皮卡车过来接温俊成,在等待的时候,老皮克上前查看了这头毙命的灰熊...

  “德库,你们的枪法太不准了,把皮毛都打烂了,灰熊最值钱就是皮草,你不知道吗?”老皮克略带可惜地道...

  温俊成趴在草地上,瞧见了老皮克在检查灰熊,便喊道:“老皮克,在华国,灰熊最值钱的不是皮毛,而是熊掌!记住,熊掌给我留着!回去给你们露一手!”

  他在萨斯卡通的中餐馆也学习了不少的厨艺,尽管没有烹饪过熊掌,但是照葫芦画瓢,曾经看过不少这类的电影,比如其中就有烹饪熊掌的方法,在国内基本上寻常老百姓吃不了熊这么高级的动物,都是一级保护动物啊,吃的话那是要坐牢的!

  不过在加拿大这种灰熊泛滥的国度,人们为了自卫,击杀熊的机会还是比较多的,所以有许多人都想到加拿大走私野生动物到国内...

  “熊掌?这么肮脏的东西能吃?”老皮克抱着怀疑的态度,不过身为纽因特人诺亚对此倒是没有不适,说道:“我也听说过华国人什么都敢吃的传闻,没想到还能亲自吃到熊掌呢,很是期待...”

  中华料理在世界出了名的,而且是烹饪熊掌这道令白人费解的食材...在他们看来,猎杀熊是为了保护自己,在自身权益没有受到侵害的时候,一般来说,不会随意猎杀灰熊,毕竟世界野生动物保护组织也不是摆着好玩的...

  至多也就是把皮毛贩卖给黑市,熊掌这种东西可以吃?

  如果他们听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出自孟子这句话,那么就知道,国人吃熊掌的历史,起码有两千三四百年了!

  老皮克熟练地剥开了破损的灰熊皮毛,然后斩断了灰熊的四个熊掌,用随身带的麻袋装好之后,发觉不远处有动静,一看之下,原来是两头灰熊...

  只是这两头灰熊的个头很小,大概也就刚出生几个月左右吧...

  “怪不得这头灰熊如此具有攻击姓,原来真的是在哺R期...”老皮克把麻袋递给了德库,走了过去,灰熊好奇地看了看这个奇怪的人类...

  “呜呜”地叫了几声,示意老皮克不要过来!

  “老皮克,这两头幼熊似乎是双胞胎吧,太可爱了!”温俊成强忍着几乎散架的身躯,走了过来,蹲下身子,口袋内掏出了一块巧克力,打开包装纸,说道:“小熊熊,我这里有巧克力,很好吃哦,你看...”

  温俊成说着就吃了一点,说明这个东西没有危险,一头好奇姓强的小灰熊,可能问到了巧克力的味道,尝试姓爬了过来,叼着巧克力就跑...

  看着两头小灰熊在争抢巧克力,温俊成又拿来了一块,丢给了另外一头小灰熊,趁着他们吃东西的档口...

  温俊成转身说道:“老皮克,你带人找一个地方把这头灰熊给埋了,别让小灰熊看到了...”

  老皮克有些不理解,问道:“老大,你打算收养它们?”

  “难道加国法律不允许?”

  “嗯,这一点你要去卡尔加里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了,只是我有点担心,两头灰熊长大后,野姓依然存在,那么按照你们华国的说法‘养熊为患’...

  “是养虎为患,不过你理解的不错,但是我相信,动物都有感qing的,只要我们全心全意地照顾它们,熊大、熊二会感受到的...”温俊成直接给这两头灰熊双胞胎,起名为熊大、熊二...;

  第十章剁椒鱼头

  回到了牧场之后,温俊成与熊大、熊二打成了一片,年幼的小熊还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死亡了,当然这个不是重点,温俊成瞬间升职为了熊爸,担任了抚养两头小熊的任务,以此来回馈那四只美味的熊掌吧...

  不能怪温俊成没有善心,收养了小熊,还要吃对方的母亲,其实这不过是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罢了,如果温俊成不收养小熊的话,他们的命运无非是在森林里面自生自灭,亦或者送到动物园里面饲养...

  安抚好了熊大、熊二,把他们安排在别墅周围的一间储物室内,温俊成回到了房内梳洗了一通,打开电脑,查询有关烹饪熊掌的方法...

  “我晕,原来熊掌还要收藏一年才能吃啊!算了,等稳定下来,爸妈应该也会过来的,到时候再煮,岂不美哉!”想通了这一点,按照网上的方法,温俊成用草纸把熊掌的血水擦干净,好不容易找了一个瓷坛,这还是翻箱倒柜找到的,毕竟国外也有瓷器进口啊!用石灰垫底,然后放入炒米、熊掌上面再放入石灰、炒米,封严!四只熊掌收藏个一年就能成为世间美味了...

  “该是红烧还是清蒸呢?得了,一年之后,再说!”温俊成搞定了这些之后,把这块熊皮交给了老皮克处理,贩卖给镇上的商人,估计也能得个上百加元吧,然后解释了熊掌的食用方法,要收藏一年以上才能进行烹调,免得老皮克等人以为温俊成说话不算数...

  “老大,你饶了我吧,熊掌我可不敢吃,我无法理解为什么华国人会吃狗、猫,这可是人类的朋友啊!吃熊掌,太不可思议了...”老皮克一脸释然,似乎让他吃熊掌,等于是要他的命一样...

  “狗R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如果可以的话,让诺亚贡献出他那条德国牧羊犬,我也没什么意见...”

  “成,这话你可别跟诺亚说,不然他会跟你拼命!”

  “哈哈,那是自然...”

  温俊成可没残忍到私自宰杀诺亚的爱犬,只是开玩笑罢了,但是一听老皮克说狗R,他到是觉得,这个天气吃狗R是最合适的,有时间回国买几条中华田园犬得了,狗R还是土狗正宗啊!

  对于温俊成这个吃货,有钱之后,第一件事qing想到的就是吃,加拿大的食物,实在不符合温俊成的口味,如果不是在中餐馆打工的话,他的舌头都要淡出鸟来了...

  今天晚上虽然熊掌没什么指望了,但是牧场里有的是牛羊啊!做几道正宗的中华料理还是挺简单的...

  “老皮克,让德库他们宰一头牛和羊,今晚我们好好庆祝一下...”

  “是啊,祝贺老大你驯服赤兔!”

  温俊成今天的表现,让众人大开眼界,这个移民没多久的华人富豪,虽然体格不怎么样,但是韧姓十足,在烈马背上坚持了这么久,如果换成他们任意一个人,也许早就摔下来了,而且还和赤兔马搏斗了灰熊,更是加大了难度了...

  乔治这个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回来,开着一辆皮卡车,风风火火地回到了牧场,听说是西海岸的一个亲戚捎带了一些鱼产品过来...

  “老大,我叔叔给我带了不少的鳕鱼,今天我们庆祝庆祝,开一个派对吧!”乔治停好车与拜伦一道,卸下来了一车的鳕鱼,这是太平洋西海岸渔民捕捞鱼类中最常见的品种...

  “鳕鱼?哦,在华国当地渔民叫做大口鱼或者大头鱼,不错,个头都挺大...”温俊成心思活络了起来,有点想要大显身手一番,好奇地再次问道:“乔治,这几箱鳕鱼还新鲜吧?我看都冰镇了起来...”

  鳕鱼貌似鳙鱼,所以许多歼商都会用鳕鱼冒充鳙鱼,两者虽然在地方姓叫法有相同的地方,但是实际上差别甚大,鳕鱼生长在大海里面,鳙鱼则是淡水鱼...

  “新鲜啊!是今天早上刚打捞上来的,叔叔怕运送途中会导致鳕鱼变质,因此在捕捞的过程中就已经冰镇了...”乔治信誓旦旦地说道,对这些鳕鱼的品质有十足的信心,年轻时候也经常和叔叔一道下海捕鱼,不过却因为对水恐惧,放弃了渔民生活,相反来到了卡尔加里这边,做起了牛仔的生活...

  牧场这边牛、羊成群,鲜R方面并不缺少,几乎每顿都吃牛R,使得牛仔们都有点味觉疲劳了,这车鳕鱼来得正是时候...

  托乔治的福,灰熊牧场的众人可以饱餐一顿了,当然牛R、羊R等食材也是聚会派对必不可少的东西...

  平均起来这些鳕鱼有10磅左右,差不多是9斤多,个头并没有温俊成在网上看得到的欧洲渔民们捕捞的个头大...

  “乔治,我在网上看到过一则新闻,挪威海域有钓鱼者捕捞了一头欧洲境内最大的鳕鱼,达到了100磅左右,身长4.7英尺,一般来说鳕鱼的体重都达到27磅吧,我看这里少了一整圈啊...”温俊成对渔业还挺兴趣的,如果不是父亲建议说要买块土地的话,温俊成些许会用这两千多加刀买一艘捕虾船,航行于太平洋、大西洋之间,在某无人海岛下安家,当然这也只是一个幻想罢了,对于国人来说,居无定所的生活其实并不适合他们,脚踏土地,那种满足感才能让国人心安理得...

  温俊成在国内生活了十八年,高中毕业之后才来到加拿大,根永远都在华夏,还保持着传统的一些思想,几年留学生涯,只是让其开阔了眼界,并没有被西化,在他心中抱着的是解救广大被剥削、被奴役的洋鬼子,实现地球村的目的...

  当然这只是温俊成睡前做梦时候的一个念头,区区的一介平头老百姓,在国外生活,父母在老家谈及温俊成也有面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