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的时候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雨声透过纱窗流了进来,此刻雨的声音就是夜的声音,将夜滴成了一片海,将心淋成了一只舟,施娣辗转反侧,思绪都飘忽了。
施娣什么都懂,她也想的开,也许因为太闲了,只是有些放不开。
她只是觉得自己还是有很多遗憾的,故土的一草一木,亲人的一言一行都能使她情不自禁地笑笑、想想,直到夜色渐凉。可正如师父所云“镜花水月,婆罗三千界”,而她离家又何止是千里万里可越可看的距离。
其实施娣是个真正的堂堂正正的人甚至是伟人。她的父亲是个很有涵养的文人,很有些真正儒家之风,不巧的还是地主子女,所以在那个年代里颇受了些磨难,四十多岁才有她这么个小女儿。
读书使人明志明德明心,即使在□□期间他也在家里屋檐下藏了几本书,有空就偷偷翻翻。所以后来施娣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听父亲讲历史、故事、诗词,听父亲絮絮叨叨地讲英雄故事,让她长大以后当官,当大官,报国为民……
这里就看出家教的重要性了,从她刚懂事,满耳听的都是诸葛亮怎么鞠躬尽瘁,海瑞怎么清正廉明,孔融怎么让梨,匡衡怎么偷光,唐诗怎么壮宋词怎么美等等,似乎她懵懵懂懂的认为历史是由一个个英雄缔造的,又怎么能不受影响。
施娣也很聪明,只是好逸恶劳,贪图安逸是人的本性,她虽从小立志为中华之建设而读书,但衣食基本无忧,父母老年得女,家里虽然没有余钱,想的也很开,并不怎么在玩性上约束她。
在华北平原的一马平川中,可以说她的童年很快乐,什么都懂,心胸初定,却没深刻体悟。所以安逸是真会消磨人的意志。
她怀揣梦想快快乐乐到了大学毕业,父母年迈,老却仍无所养,看了场病就几乎借遍了亲戚,自己也还是个没钱少颜无地位的三无产品,父母也不能稍稍的引以为傲,除了偶尔自恋的好身材,自己还真没啥底气,自己的梦想马上就要葬送在自己手里了,怎么能忍受?
所以,她一边工作一边读书,当然这份工作也很轻松,除去寄给父母,刚好自己花用。她狠心的压榨了所有的闲暇时间,公交上都在背作文,睡觉的时候也带着满脑子的知识在肚皮上划着新解的难题。连电话都被自己没收了,老板偶尔找她加班说晚了都无从下手……
自己都快与世隔绝了,终于高分考上了q大的金融学研究生,师从央行行长的得意门生,然后顺利到m国h大商院读博,又师从诺贝尔奖得主l先生。
没办法,什么都没得拼,就只能拼老师了,这货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有很拿的出手的后台了,当然不会放过,尊师重道被她发扬的彻彻底底。
所以她□□很好,毕业就考进了□□经济发改委,虽说也年近30,却是真正的青年才俊,文采斐然,谦逊有真才实学,有真正的理想和目标又有举荐的人,进了领导的眼,又怎能升的不快,三十大几已是真正的政界后起之秀,重点培养对象,30分钟的新闻里也能常见她微憨的笑颜。
且其实吧,她五官长得很好看,粗长眉,大眼睛,挺翘的鼻梁,鹅蛋脸,除了小时候常年在田间地头晒出的黑色素和稍厚的嘴唇,简直完美。只是五官搭配起来,就显得不那么好了,浓眉大眼厚嘴唇中也给人一种憨厚的错觉,加之亲戚长辈的对比贬低,让她竟无言以对。
可是,一定的视野决定一定的高度,且人的审美也是和势力挂钩的,现在她穿的得体,脸也白了,加上精致的妆,励志的背景,独特的气质,那五官和好身材就被无限放大,那种美不单单指眉眼身姿,可以涵盖其他很多东西。连那她刻意在妆下保留的憨相,也越看越像人民公仆了。
穿来之前,她已是世界有名的政坛美女,她不知世人怎么个审美,对于好的评价却也欣然接受,心里默默不以为然。她一直觉得其实每个女人只要穿着得体,昂头、挺胸,都会散发自己独特的气质,都很美,好好爱自己,然后如果再略通化妆,绝对会一直很美。
这样的她,怎么会想穿呢她去陕西视察,住在华山脚下,夜半接到电话,她二十多年的好友,那个在她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那个资助她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亲人,那个潇洒走四方的自由作家,还是选择了在他心中的圣地终南山了结了一生。
施娣曾记得,年轻的时候,颇多磨难,自己曾开玩笑的跟他说:“我真是越来越讨厌尘世了,说不定哪天就去修道去了。”
他笑着说:“好啊,天下修道,终南为冠,你就去终南山吧。正好我就去九华山出家去,咱两个山头离得也不远,你要又没钱吃饭了,记得去我那儿化缘。”
后来,他当真动了出家的心思,他家境很好,就一独子,家里人死活不同意,最后还是她死活给做了思想工作,虽然没太通,却暂时将这事儿压了下去。
她记得那年他万里迢迢的漂洋过海去看她,温暖的站在阳光里,依旧是穿着白衬衣,清清秀秀的样子,连碎发都被阳光剪辑成了缕缕的虹。
那时的她,她又要挣自己的生活费,还想给家里年迈的父母寄些家用,英语不是母语,本就吃力,跟的导师又是顶尖的,周围也都是大牛,她甚至都怀疑自己能否毕业,巨大的压力让她大把大把的头发往下掉。
还好,他来看她了,他说他是顺道来看看她,给了她□□和密码,还让她以后记着还。
他们初中就是好友,也许是越熟悉越难成恋人,他们也单纯的从未向前跨一步。那晚他们沿着河岸一直向前,那些呆呆的电线杆也由白天挺立的绅士摇身一变成夜晚抚媚多姿的霓虹女郎,异国他乡,施娣突然就不想继续漂流。她还没鼓足勇气,她就听到他在旁边说:“你看,太耀眼的城市不适合看星星,就像咱俩的心,都是不适合谈安定。”
施娣突然泄了气,她笑着道:“是啊,咱俩就是天涯浪子啊。”
他是凌晨的飞机,走的时候施娣没去送,他只给了她一条短信:“走了。”
天尽头,谁在天涯外漂流。
也许女人踏上从政的道路注定都是孤独,而今,她年介四十,孑然一身,再也没勇气去表白儿女情长。
听说他病了,她还颇多感叹,他还想出世,这次再也没人拦他,只是他这次选的是终南山,她一年前专程爬了很久的山程去看他,他眉目依旧安详,高高瘦瘦,颇有些得道之感。
只是终归没有得道,他在这寂静的秋夜没有勇气的亲手了了一生。
千年古刹,她似乎听到远方的木鱼一声骤过一声,敲碎了的眼泪打湿了流年。透过时光,捡起那年的邂逅,那时初二,她成绩年级第一,照片被贴到了光荣栏里。她性子野,跑过林荫,一个大转弯,漫天的杏花树下差点撞到了一个男生,“嗨,我认识你,你真人没有照片漂亮哎。”
那个男生说……
事情很荒唐,却并不是无解,但却滑诞的触到了她的神经末梢,也许他宽厚的手掌里真的有过她眷恋的温度,可是她却果断放弃了,毫不拖泥带水,既然客观不看好,那么主观已不重要,她甚至都没去努力的追一回。
她从来都是个服从理智的人,即使撞碎那份感性,需要擦着凛冽的碎片,血肉模糊的走过,可她知道之后一定又是一个更好的人生。今时今日,此事此地,她突然就聊发了少年狂,就去爬栈道,然后就没然后了。
所以,人有时候确是不能任性的,一次都不行,这也是一种负责,我们必须为我们仅有的一次人生负责。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仍会不时瞟着自己充满怪力的小胳膊小腿,连愤怒里都满含着对宇宙自然玄妙的叹服。
既然时空都穿越了,那么由分子组成的身体在拥有巨大的磁场和速度的时空隧道的改造后,别说变小变强,就像变形金刚一样重组都不令人吃惊。
其实她最初看着自己的小短腿很是忧伤,连滚带爬找到河边照了好久摸了好久发现真的是一张稚儿的脸,半点皱纹也无,明白连年龄也一起倒回去了才放心。
然后一高兴,就去抱岸边那块三四百斤重的石头,然后她惊奇的发现竟被她哼哼吃吃的抱了起来,自己高兴的抱着久久不放,差点累的虚脱。
后来又机缘巧合被陈嘉瑜带回家,吃喝不愁,从此,全新而安全的环境里却更洒脱随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