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烧水小妹,每天起早忙天晚,做的事情非常简单——烧水。烧水,烧杀猪去毛的水,把冰凉的水烧成滚烫的水。用木柴烧火,忙活一整天,脸上不见干净的烧水妹,没有人会去注意她,当注意到时,都是哈哈的笑脸,她却总会张着花猫脸回着开心的笑。
烧水妹整天忙的事都是与水火木土打交道。渐渐明白一个十分有趣的道理: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当她理解这些时,就会特高兴地向街坊邻居说出来,而这时,常常会听到一些可爱的回音,‘妹子想生个什么呀?’弄得她挠挠脑袋,笑呵呵地走开了。邻里胖大婶突地冒出一句,‘色妹子当然是想生个大胖小子啦。’胖大婶声音太宏亮了,引发一连串的反应,霎时,这个小街上笑声就会打破夏夜的宁静。
羞哟,羞得头都埋起来了,可就是看不到脸红,因为她,她叫颜色,一脸黑碳灰摭掩她本来姣美的面容。颜色,大家都叫她色妹子,至于色不色,还不能定格,今年十七岁了,十七年前被遗落在这古镇的一个弃婴,上天有好生之德,杀猪屠户收养了她。
走在大街上,心里美美地做了一个梦,她开始心跳得特别快,‘砰’的一声响,好像撞到什么了?她往后被弹了一步远,小小的古镇在她眼前开始打转,转了一圈才算看清楚前面的人与物。
“你,你没长眼睛——呀!”狼一般的眼睛盯着她,吐沫横飞,叉着腰朝她吼叫着。
“哼——”
她没有搭理他,径直扬着脚步走开了,摆摆手,大踏步往家走。可心里却是在数落,‘什么人吗?呵呵,至少我要的如意郎君一定不是这种款式。都撞过我三次了,一定是故意的。哼——’可他的模样儿却在她的心里加深了印象。
长着两只狼眼,晚上常出来吓人,一身花花绿绿的打扮特像妖姬,张着八字步,还吹着口哨,招来的全是狐朋狗友。转头看一眼,那人正在与他的狗友在滋事。
回到家,看到屠户正专注地看着她,观望着这座古镇,思想已经飞到了十七年前。十七年前的故事展开:
十七年前,这个朝代还是这个朝代,洛女王朝。这座古镇还是这座古镇,洛凤古镇。
洛凤古镇隶属洛凤县,东搭一条紫江,江那边是离江县,西通王朝之都洛城百里之余,南与乘龙县搭界,北有巫云北行两座大山相隔,山那边就是夏懒皇朝的领土了。
春江水暖鸭先知,哪知,紫江的水暖文人骚客最先知。春暖了,荡舟江上观赏两岸花开,美艳总会引发一些性骚动,满江水鸭齐天飞,嘎嘎,野鸭子出龙门,难得的美景,江绿红花惹得游客们骚性大发,江上传来阵阵笑声,江那边不知哪家少女发春了,动听悦耳的歌声响起:洞箫花烛一声哥哟,红日映透半边天咧,江上渔哥把船游呀,荷下绿波轻轻流耶……
“哈哈,哈哈……拾一,看,好一个女子呀,快看,在那边,那里。”
江上把船游,听到浪荡的歌声,两位公子眼睛贼亮,飘扬的长袖随风而流,折扇轻指,伸长脖子如长劲鹿在寻寻觅觅,一位浣沙美人映现他们的眼帘,长发随风在飞扬,娇姿映影挑拨人心弦,远看似清荷,玉立而娇柔,一时把两位魂都勾走了,随心地笑对情歌:娇滴滴妹妹哟,船上情哥哥来挽你手,万水千山一起游,碧波秋浪伴妹流——
萧拾一,萧家排行十一,以武立身,一身功夫却更喜欢儒雅风流,跳上船来,没想碰到一个绝世佳人,心血来潮,一时乱喊乱叫。雄气十足的他,正催促着船夫把船靠向女子,脸一横,让得船夫半句话都不敢吭,快速把船靠向岸边女子。
岸边女子正在随风吹着长发,没想到她随口吟唱的歌声却引来了两只狼。提着小脚,长发挽上脖子,快速往岸边一处人家跑去。
船靠岸,两只狼跳上了岸,萧拾一追了上去,后面那只狼笑眯眯地看着这只狼抓羊,小声地骂道:“调戏良家妇女,该当何罪?”这只狼比较高度近视,看得实在不够清楚。虽说女子是个漂亮女子,可他心中的那个女子还没出现。此番来到这里,既是来为萧拾一庆功,也是来一览洛凤县紫江的大好风景。
他,一只真正大尾巴狼,芳家天下的大太子芳逸,未来洛女王朝的标准宠男,能成为他择偶标准的,那就一定是女王的人选,这个就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不过在洛女王朝他就不能说是王子,是女王的第一霸宠。
姿色是万里挑一的标准,制造这类宠男时,洛女王朝费了很大劲,从喝奶的第一天开始,就特别的讲究,一岁前喝狼奶,让他有狼一般的野心,一岁后喝牛奶,让他有刚铁一般的韧性,三岁左右才喝人奶,而且必须是良种人奶,品种一定要纯,哺乳动物的好处。进入食肉动物时,就更加讲究了,牛肉吃多点,强壮,但不要吃特多,容易变成憨种;羊肉吃多点,性情好,更不要吃特多,容易犯闷骚;猪肉吃多点,实在聪明,也是不要吃特多,容易聪明过头,讲究特多,而芳逸就是这种被特种化的宠男,属于精品一类。
芳逸站在河这边,河那边的女子情歌响应得特别欢。由于,前面那只狼的动作特别快的缘故,前面小脚跑的女子被非礼了。
拾一有力的臂膀搭着女子的小脑袋,小蛮腰被抱在他的怀里,秀发溜到他的胸前,一股清香不知不觉地扑入他的心弦里。
“啊……”
还企图挣脱的女子,发出的惊叫声已经淹没在两岸的笑声中。春情犹在,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洛凤县一年一度的春歌会。一度浪潮来袭,众春情哥哥们与少女们更加歌声浪荡,笑声满紫江,江上游玩的船只越来越多。可谁都没有认出他——芳逸。
万千美男美女都聚来了这里,春光越来明媚,江上荡舟的花花公子中有一个身影却定住了他的眼神,不知不觉了上了游船,吩咐船夫直迎上去。
秀雅的眼神已经慢慢侵入他的灵魂,是什么力量让他慢慢地靠拢了,他也说不清。面对面时,芳逸抱手行礼向秀雅公子问好,却不得好眼神了,只见秀雅公子轻拂花袍转身就躲进了船舱,俊秀的小脸蛋还藏着一丝羞,妨若一个未出过阁的大姑娘。
正是公子如此的轻薄的意思与不屑一顾,让他更想结交他,随即便踏上秀雅公子的船。
“这位公子好,在下芳逸,见公子好生面熟,特想结交公子,不知公子意下如何?”芳逸贵为太子,而此番却是普通公子的打扮,一身书生长青褂,相对于眼前的花袍公子来说,地位相差悬殊。不屑一顾地瞧他,自然是瞧不起这个叫做芳逸的公子,他这样来结交朋友,说白了就是高攀。
秀雅公子见到他上了船,眼睛更怪了,瞅了一眼后,索性背过身去,一言未发。
吃了哑谜,他浅笑道:“打扰到公子的雅兴,还望见谅。”随即出了船舱,唤来船只,芳逸径直打道回衙,心下在质疑着,这位公子为何如此面熟呢?紫眸里深情款款,虽然只是回头的轻轻一眼却万媚重生。他到底是谁?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已经忘掉与他一起游船的萧拾一。
此时的萧拾一,抱着浣沙美人正倒卧在江旁那座小屋内。吱呀的板床被压得受不了。女子很不安地说:“公子,求你了,我是有夫之妇,你放过我吧。”雄健的肌肉,有力的臂膀安全感十足,掉进他的怀抱,女子又惊又喜。知道今天是春歌会,本意只是难掩心中的情意,随口唱上几句,没想到遭遇到这一场桃花降临。
看着眼里的小美人儿,脸不敷粉,白里透红,如娇似花,万般疼爱全聚心头,听得她是有夫之妇,萧拾一一时也不知要怎么办,一股强烈的欲望已经聚上心头,万念俱往火坑里推。
狼性发作,无可理喻,如火的烈唇烤炙粉嫩的脸,轻声缠绕在她的耳边,“娇妹妹,哥哥就要你……”
“呃……”
浅音卡在喉根,她不知应该说什么?感想与感观让她随着他都恨不能快点把自己燃烧了。这个破旧小屋,那个醉鬼屠夫,眼前伟岸的公子,过去穷困的日子,一纸上辈子的娃娃亲,在她脑海深处烙下无法抹掉的伤痕。
一场风雨一场梦,她却醉在梦里头,再难控制是****,猛头栽进情网中,天长地久她不知,只要现在销情时,抱着他的脖子找温存,体味他的体温感受真知,春歌会的情声就是她的心,浪荡得实在不行,也不担惊再回首。
风雨过后,萧拾一才报上名来。(真是风流君子哟!)
“我乃萧拾一,萧家十一少爷,边城狼豹军的大统帅,回府后马上来迎娶你。”豪气冲天,更霸气。却不知道这像一个炸雷,一下子把床上的美人吓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