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惊心番外 第六十九章 裂痕
作者:微漾无痕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我准备等他回来亲自问他那支发簪的事情以及那些关于他和若曦的过往。既然我们已经坦诚相待,自然也就不应该为这些猜忌而彼此伤对方的心。然而在我踌躇良久等待他的时候,他却喝醉了酒回来。我满心惊疑,手忙脚乱地扶着他躺到床上。我看着扶他回来的张顺,他却低下了头。

  我淡淡道,语气中却充满诘责:“王爷怎么喝成这样了?”

  张顺眼光闪烁,抬头看我一眼,终于平静道:“今日听说了宫中传来的消息,王爷心中抑郁,方喝了酒。”

  我急忙问:“难道是八爷他们又出了什么事情吗?”张顺沉默片刻,声音冷冷不带任何情绪:“是若曦姑娘。”连他也知道这么个人的存在。我的双脚在裙裾里面退后两步,定了定身形:“若曦姑娘怎么了?”“宫中传来消息说若曦姑娘要封为妃子了。”

  我回头看着床上他喝醉的脸,紧皱的眉,一时间只觉得又是心疼又是心痛。他居然喝得大醉,竟是为了她的别嫁。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淡淡对张顺道:“你出去吧。”

  或许他只是出于关心曾经的好友,或许只是担心她今后的宫闱生活艰难,也许他真的只是如此。我拿自己的手抚着他的额头,他的额头那么烫,而我的手,这么凉。隐隐然,听到他喊若曦的名字,我以为是梦呓。却见他嘴唇轻动:“为什么要这样?若曦。”

  手一滞。他在怪她嫁给皇帝。他是有酒后说梦话的习惯的,就好像曾经他拉住我的手说:“烟儿,别走。”可是此刻,他的话让我如置冰窖。为什么?为什么在我甜蜜地计划我们的未来时,突然会让我发现这样残酷的事情。

  忽然我看见他怀中有个东西金光闪闪,隐隐露出来。不禁心头一动,我伸手去拿那个东西,它慢慢地落在我的手中,呈现在我眼前,金簪上仍有暗红色血迹,如刺扎我的手,如火灼我的眼球。

  这便是他最心爱的东西么?这支金簪,我竟然从不曾留意过,他竟然至今仍贴身带着。睹物思人罢。如此,那那个人也必是他最心爱最不能忘怀之人吧。我突然想放声大笑,却笑不出来;想哭,眼睛却居然莫名干涩。忽地手一吃痛,竟是他抓住了那发簪,塞回了怀里。我愣愣看他,竟还是没有醒转,一切却做得这么自然。仿佛那已经是他生命的一部分,离开片刻会有感应似的。他翻了个身,侧身朝里睡去。我呆呆缩回手,看着自己的掌心,刚刚那一瞬的钝痛,这簪子竟然已经在手掌划开一道口子,虽然不深,却也流血了。我呆呆地看着那道伤口,看着它横亘穿过我的生命线,事业线,爱情线,渗出细细的血珠。

  原来,这么容易,便可以划下一个伤口。只因为那割伤的武器太锐利,竟然也只有片刻的疼痛,剩下的是麻木。我轻声笑了,静静走出屋子。

  现在已经是盛夏了。我披着淡淡晚风,让它褪去我内心的狂躁和落寞。

  院中的桃花早谢了。我依稀记得早春桃花开得正好的时候,我与他在这里温情脉脉。原来,美丽的东西都是这么脆弱早亡。而在那美丽背后,却还隐藏了别的什么。他的心里居然一直忘不了另一个女子。为什么?那****告诉我再不会有别的女人,我们之间再无他人。可是我竟然那么傻,不知道那个女子从来不是他人,那个女子叫若曦,那个女子已经深深地融入他的生命。

  在院中静立良久,回头时发现小叶已静立身后。这丫头跟我时间长,跟我已经基本上达成了默契。见我如此,却也只是在身后静静呆着,并不多言。我莞尔一笑,摆摆手:“没事,小叶,你回去吧。”小叶霍地上前一步惊叫:“福晋,你的手!”我抬起手,才惊觉那手上还渗着细细地殷红的血。看来我这血小板实在太少了。

  我笑道:“你去帮我弄点金创药涂上吧。”

  小叶小心帮我上药,眼角已经挂着泪珠。一会儿她又帮我拿来了纱布,准备帮我包扎。我止住她:“不用了。”小叶满脸诧异:“福晋?”我温和看她:“我手受伤之事就不必告诉王爷了。”

  小叶面有不忍,张口欲说话却还是咽了回去。我道:“你退下吧。我想静一静。”

  我回到屋中,他还在熟睡。看着掌心均匀涂洒的金创药粉,也许明天早上就看不太出来了吧。我撑着头,坐在椅上,不去想刚刚那许多的事情。我累了,我只想要睡一觉。

  翌日清晨醒来,他已经坐在凳子上端着一碗茶神思。我清浅一笑:“什么时候醒的?”他并未直接回答我的话:“你在凳子上坐了一夜?”我微微点头。他却继续说道:“昨天……”我继续保持微笑,静静看着他。他轻轻呷了一口茶:“昨天情绪有些失常,喝得有些过了。”

  我心里微微一颤:“没事。……以后你少喝点酒,喝酒伤身。”

  “烟儿,我,我忘不了若曦。”

  “唔……”我不看他,端起了桌上的另一杯茶。轻轻呷了一口。

  “烟儿,对不起。我,我突然发现自己忘不了若曦。”

  “够了。”

  他眼含愧疚,而那愧疚却让我更加心痛。因为这便是说明,一切都是真的。他的眼光扫过我持杯的手,又移回到自己的杯子上。

  沉默半晌,我问道:“为什么?”

  “我与若曦年少时便相识,多年相交自是了解她的为人品性。皇阿玛塞外行围时,我违抗皇命去见八哥,她冒死和敏敏格格赛马救我,她明明是不会骑马的人,为了超过格格,硬是将发簪扎到马身上……”讲到这儿他便不再说了。想来已是觉得这么多理由已经足够。我和他之间隔着那些言行无忌的年少时光,亦隔着那根发簪代表的救命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