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失心记 二十四 好看男人杜仲
作者:唐半闲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因为杜仲的磨蹭,晚上自是没赶上在城镇歇息。看天快黑了,杜仲找了个有水的山脚就不走了。她现在看摆脱他无望,也没了心思敷衍演戏,于是也不管孙遇怎么做,自己去找了个草多的地方栓了马,就钻进了林子,准备打只野鸡当晚饭。

  打野鸡是要技术的。而这门技术对杜仲来说,仅排在轻功、用毒之后,比做饭还高一个等级。野鸡岭为什么叫野鸡岭,自然是野鸡多了。杜仲从小就在山上与野鸡为伍,曾一度还睡在了野鸡窝旁。要是江湖上也排一个打野鸡厉害榜,那她杜仲是铁定的状元无疑。

  不一会儿她就拎着一只野鸡出来了,只见孙遇正站在马旁边,远远地看着呢。

  “要不你先进城?我看天色还不算晚,你要是赶得快一点还能找到个舒适的客房睡睡。”

  孙遇见她这故作姿态,忍了又忍,最后默默安慰自己道:自古以来真正有才能的人都是有脾气不好伺候的。想要招贤纳德,没有耐心可不行。也不是没睡过野外,有什么可怕的?

  这杜二公子虽然神秘,但不是那种谋财害命的人,这点他很放心。

  想着他重新端起迷死人的笑容,慢慢地走近道:“我陪你。这个野鸡怎么弄?”

  杜仲对他的佩服顿时又上升了一个层次:都这样了还能笑得出来,还能笑得这么招女人,真乃能人也!

  不过这也越发让她想要逃走,这人太能装,惹不起。

  “哦,简单,直接把毛拔了,头不要,气管得扯出来,再把内脏什么的都扔了就行。一会儿我来烧火,你去河边拔毛吧!”

  “——还是我来烧火吧。”

  “啧啧,行,还是不劳遇公子动手了。——遇公子,你杀过人么?”

  孙遇撩起眼皮看了那个一脸挑衅的人一眼,轻声道:“杀过。还有什么问题吗?”

  “呃——我去收拾鸡,你快点把火给烧起来。”

  杀过人的人身上有戾气,而且有其一就会有其二,可得小心别惹急了他,要不可打不过他呀。

  晚上杜仲的杜家烤鸡让孙遇大饱口福,也不由的对她更好奇了:“你这烤鸡的技术是谁教的,也是你师父?”

  杜仲慢慢地嚼着鸡骨头,闻言撩了一下眼皮,看了看对面那个任何时候都不忘刺探她的俊美男人,心里大感无趣。她默了默,心里在想是继续跟他演戏下去呢,还是干脆什么都撩开了说,反刺他一军?然后大家该怎么着就怎么着,该打打,打不过就继续被拎着走。

  但是她泄气地发现,这两条路已经分不开了,因为她打不过也逃不掉,为了黄柏也不能逃得继续跟着,哎,就只能这样演戏下去了——

  “不告诉你。——除非你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成亲。”

  孙遇噎了一下,不说话了。他把吃完的骨头堆在一起,用土埋了,然后就抱着双膝对着火堆发呆。

  杜仲不理他。看他那样儿估计是要坐一个晚上的,她可不行,天大地大睡觉最大。她去附近找来一些柏树枝,用火熏走其中的虫子,铺在地上,再铺上一件长衫,躺下去,准备睡觉。

  “你要是还没睡的话就看着点火堆,别让火灭了,要不晚上有狼。”

  孙遇不说话,怔怔地看着火堆。

  杜仲就当他答应了,心道骑了一天的马,快累死了,管他睡不睡呢反正她是要睡了。她暗中捏了捏随身的药包,很快就陷入了黑甜的梦乡。

  孙遇听到“他”那均匀的呼吸声,觉得不可思议:这席天幕地的,那人就跟睡在自家的床上一般自在,还瞬间就睡着了!

  他不过愣了会儿神,还在想着怎么开口跟“他”多聊会儿呢!

  长夜漫漫,四野寂静,星空如洗,身边有个人,却没法一起说说话,这样的人生,真的有点寂寞。

  第二天一早,饱睡一宿的杜仲舒服地伸了个懒腰,慢慢地张开了眼睛。只见天已经大亮了,四周虫鸣鸟叫,是个好天气。

  她慢慢坐起身来,发现孙遇还在睡——他果然就那样坐着,拄着长剑睡了一宿。杜仲啧啧了两声,也不知道这人这么硬撑着舒不舒服。

  她径直收拾地上的东西,然后又去放了会儿马,牵马去喝了水,回来的时候发现孙遇也醒了,正准备去牵马喝水呢。

  “早上好,遇公子!昨晚睡得怎么样?”

  孙遇不太自然地看了她一眼,说了声“还好”。

  昨晚他醒了六次,每次都看到对面那人睡得跟猪一般,手脚都不见挪一下!跟“他”比,他当然睡得不算好。不过习武之人,只要沉心打坐一个时辰,就抵得上睡两三个时辰了。

  他只是羡慕、嫉妒,怎么会有如此自在的人呢?

  “走吧,我们去镇上吃米粉去!”

  早晨的微风迎面吹来,带着野外的花香草香树木香,格外地令人心情舒畅。孙遇将心底的那些奇怪想法抛到脑后,笑着问一旁马上的人:“你很喜欢吃米粉?”

  杜仲也在细细地闻空气中的香味。她一边闻还一边费力地去辨认这附近都长了些什么,于是随口答了一句:“是啊,被你发现了!”

  “你的家乡人很喜欢吃粉?”

  杜仲回过神来,扬起嘴角冲他眨了一下眼睛,坏坏地笑道:“想问我是哪里人就直接说吧。”

  看“他”如此坦率可爱,孙遇迎着春风笑了,那半眯的眼睛掩藏了最深处的想法,大声道:“那,你是哪里人?”

  杜仲冲他嫣然一笑,道:“我偏不告诉你!”然后呵呵笑着拍马就跑开了。

  孙遇拉住了马头,望着远去的背影怔愣了半响:一个大男人不要这样笑好不好,害他心跳得好快!

  杜仲跑了一小段,回头看孙遇还愣在原地,以为他又被自己的直接给震住了,心情大好,欢快地招呼道:“快点啊,遇公子!”

  孙遇有点闷头闷脑地赶上“他”,再不敢去看那比春花,比晨露还要美丽几分的笑脸,埋着头就快跑了起来。

  从通州到庆州,马车大概要四天,骑马大概要三天。杜仲磨蹭了一阵子,而孙遇又快跑了一阵子,所以估计他们还是会第二天傍晚赶到。杜仲这天晚上可不想再睡野外了——她想吃大米饭了。

  傍晚他们到了一个叫乐福镇的地方,两人找了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住下。这时节非年非节的,客栈很是冷清,他们二人挑了相邻的最好的两个房间住下。

  客栈老板见了孙遇这样的俊俏公子哥儿很是热情,吩咐大厨,把他们家拿手的好菜全部做了一遍,还给他们端上了大堂里最大的桌子。

  衣服裹得乱七八糟,头发比衣服还乱七八糟的杜仲看了,“哇”了一声,一屁股坐上最近的一把椅子,拿起筷子就开始品尝。

  “这鸡不错,怎么焖的?还有新鲜木耳?嗯嗯,不错!这鱼也鲜,嗯嗯,好吃好吃——”

  孙遇客气地谢过老板以后,斯条慢理地在杜仲对面坐下,拿起筷子,朝最近的红烧鱼夹去。

  杜仲见同样在山里路上骑行,她一身混乱,而对面那个人却还是仙风道骨,心下愤愤,干脆三下两下地把肉菜盘子全部摆到了自己的面前,让他吃草去!

  孙遇皱了皱眉,随即好笑地摇摇头,然后干脆拿着自己的碗,坐到了杜仲的旁边。

  杜仲睁大了眼睛,心想这人什么时候开始抵抗了?这还过上招了?!

  “你不吃了?多吃点吧,别浪费了老板的一番苦心。”孙遇还客气地招呼杜仲一起吃。

  旁边的老板闻言对他笑得更灿烂,对无礼邋遢的杜仲瞪得更无情。

  吃完晚饭,杜仲好好洗了个躁,准备去楼下溜一圈,习惯性地找好退路,然后就回来睡觉。但不想刚溜到后院,就被屋顶上那个喝酒的家伙叫住了。

  “我在这里!——上来喝一杯?”

  杜仲皱了眉头看着那个闲适地伸长腿坐在屋顶上,仿佛下一刻就要登仙而去的人,心里抵抗了又抵抗,最后还是忍不住想去试试在屋顶喝酒的感觉。

  “行吧,等着!”

  说完她深提了一口气,纵身一跃,跳上墙头,再几个跳跃,就站在了孙遇的旁边。

  孙遇看着“他”微笑。

  人和人之间的感觉真的很奇怪,他明明才认识这个杜二公子十来天,却感觉两人本来就认识,说不出来的熟悉。白首如新倾盖如故,他跟张絮儿从小认识,临到头了他却不敢成亲,而这个认识才十来天的人,他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动了心思。

  先是梦到,然后是被震住,后来居然有了冲动……这还是个男人。

  还是个好看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