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失心记 番外之 天虎寨
作者:唐半闲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杀了不少蛮子,也被蛮子追杀得够呛以后,孙遇就和杜仲在天山脚下找了个据点,安安稳稳地驻扎了下来,专心打蛮子。

  当然这是他们的想法,别人倒不是这么说的。

  听闻啊,天山脚下出现了一伙山贼,头目有了两人,男的姓孙,女的姓杜,但都自称老大。据说这两人功夫高强,来自江湖,不单跟秦家交好,有军队背景,还跟某位王爷交好,后台很是复杂。但具体来自哪里众说纷纭,没一个说法可靠。这伙山贼对外也没有个名号,后来众人见他们不抢中原人的东西,专心对付蛮子,纷纷对他们心存敬意,就给他们起了响亮的名字:天虎帮,寓意天山上的老虎,专门吃蛮子那些小鬼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名号太过吸引人,天虎帮人数越来越多,渐渐地吸引了不少江湖人士和闲散人士前去。后来人一多,天虎帮就发出话来,说大伙儿要是不忙的时候都可以来参加训练好打蛮子,要是农忙了啊,要搬家了啊,随时可以走。反正来了天虎帮给饭吃,要走呢天虎帮也不挽留。

  这话一放出来简直乐坏了附近的一众百姓!这方圆几百里都被蛮子踩过来踩过去的,哪里还有农活可忙?稍微有点力气的都逃荒逃到中原腹地去了!可中原据说也要打仗了,几位王爷都不安分着呢,再者,但凡有条活路,谁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啊!反正都是为了打蛮子吗,投到军队里去还要担心站错队,还不如跑到山上去,进退自由,还能吃饱,多好!

  于是三当家孙康健急吼吼地跑到山寨后面的禁地——帮主的茅草屋去找那两个两天都没出现了的帮主夫妇。

  “大老大!二老大!你们在吗?我是老三,我有大事要禀告——啊!”一只鞋从窗户里飞出,越过院子,越过篱笆,准确地砸到了孙老三的脸上。

  然后,是一声压抑的暴吼:“两个时辰后再来!”

  孙老三闻言先是把那只鞋子给放在院子外面的篱笆墙外,恭恭敬敬地摆好,然后朝里面无声地鄙视地啐了一口,乖乖地转身去议事的前院等了。

  大白天的就知道窝在房里做那事,把他们这帮兄弟给累得半死了也不出来帮帮,真是——天下少有的奇葩,也就天山上有这么一朵!

  这个山头所有华丽的建筑都在前院——除了十来排整齐的石头房子,其他还有几十来排凌乱的石头砖头木头房子羊拉屎似的这一座那一座,胡乱地分布着。好在山头够广阔,但现在也已经开始往山腰上开始建了。

  而之所以搞得这么凌乱,说起来全怪那两个老大没有计划。他们开始不到一千人,大家建了十来排房子也就够住了,哪知道陆陆续续有人投上来,两个老大也不做规划,来一个就帮忙建点房子,后来来的多了杂了,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这还是好的,不管怎么说,都已经安排下来了,但是现在呢,据说山下一下子来了七八百人!

  这下怎么安排好?就是羊拉屎一下子也拉不了那么多啊!

  后院倒是地方大,又有小溪流过又有温泉水汇集,真正的风水宝地,但是那是禁地,谁都不许进去的,就是他这个三当家,也只能在院门外喊两声,绝对不能进去的。

  帮主也真是的,那么漂亮的地方只建了一座茅草屋,真是——暴殄天物!

  这时,暴殄天物的两个人正赤条条地抱在一起,嗯,互相解毒!

  刚刚三当家那么一喊,孙遇一口气没缓过来,泄在了杜仲的身上,这会儿正满肚子火地搂着人不吭声。

  杜仲扯过毛毯盖住身上的人,顺便也把自己给盖上了,“好了,起来了吧,前面肯定是有事了!”

  “我不!”孙遇把人搂得更紧了,脑袋还往杜仲的脖子深处埋了埋,“刚刚不算,我还没好呢!”

  “好什么好,这两天都让你好了多少回了,怎么还好不了呢?”

  “嗯嗯——”孙遇不说话,继续蹭她。

  自从出了甘州城,顿时天高地阔心情为之一松。原来诸般都放下了是如此的呼吸畅快!两人本就恩爱,加上虫蛊在身,现在身体好了心情也好了,于是一路游山玩水逮着机会就互相解毒,日子过得不亦乐乎!后来抗击蛮子发现老居无定所也不行,最起码那什么解毒也不方便不是,于是无意间发现了飞虎帮这个好地方,干脆就定了下来,占据了后面的温泉,随便搭了个茅舍,席天幕地,随时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怕是天上的神仙都得羡慕他们!

  眼看就要进入严冬,这几天孙遇突然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事情,那就是从他们出甘州城开始算,一路上没少互相解毒,到现在快半年时间了,杜仲还没怀上!

  他还记得杜仲说要给他生孩子时他的激动,当时什么离愁啊别绪啊,统统跑到了脑外,满心里只剩下了即将要为人父的喜悦当中。不想这都努力了小半年了,娘子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他急了,于是趁着这几天帮中无大事,好好地纠缠了她两天。

  他觉得之所以杜仲的肚子没有动静,一是他们解毒的次数太少了,二是这小半年他们几次深入蛮子腹地,一路奔波,险情不断,可能环境不够安稳,所以孩子不肯落地——如今帮中小事已经有孙老三和杜老四撑着,他还不赶紧抓紧机会造个小人出来?

  如此想着他又重重地在身下腻滑丰满的身子上摩挲。这半年来她的身子越发好了,真是哪哪都好,哪哪都符合他的心意,而且该大的地方越来越大,该细的地方一点也不见粗——“娘子,反正也没什么事,我们再来好不好?”

  他舒服,她自然也舒服。两人都有功夫在身,都不是随便折腾一下就散架的软脚虾。但杜仲还是决定这样太奢侈太——那什么了,于是她两手使劲地从旁边伸出来,揪住他的耳朵,“我累死了!全身都是汗,你不嫌黏糊啊!——而且前面可能真的有事,要不老三是不会来叫我们的,还是出去看看吧!”

  孙遇自动忽略了后面的那几句话,抬起头来冲她坏坏地一笑,“是有点黏糊了,那我们去水里泡会儿吧!”

  “你——”

  孙遇说做就做,不单自己大咧咧地站了起来,还小心地把她也给抱了起来,“小心别漏了出来,我刚刚洒了那么多进去!”

  “……你还要不要脸了?哎哎——你拿条毯子啊!”

  “不用毯子了,我抱着你呢,冷不到你的!——你别动!不是说了不能漏出来吗,搞不好我们的孩子就已经在里面了……”

  杜仲完全被这个脸皮越来越厚、羞耻心越来越少的人给打败了,于是气急之下大吼了一声:“姓孙的,老娘不生了!——呜呜——”

  可惜她的嘴巴下一瞬就被堵住了,然后还因为这句话,多受了不知道多少的折腾。

  两个时辰后,孙遇一身清爽地出现在了前院的石头房子里。“到底怎么了,那么急吼吼的?”

  孙老三见他终于出现了,狠狠地摸了一把额头上那滴已经流了半天的汗,上前恭敬地道:“老大,山下来了不少人,说是要投靠——”

  “就这事?按老规矩办不就是了?”孙遇在他专属的虎皮椅上坐下来,再接过杜老四端过来的茶,慢慢地品了一口,冲他点点头,表扬他做的不错。

  这两人是他特意挑选出来的,除了能力上佳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们一个姓孙,另一个名字里有个“杜”字儿,私下他叫他们老三老四,但对外,都叫他们俩孙老大和杜老大,正好把他和杜仲给掩藏了起来,让他们可以在后院胡天海地地潇洒。

  “老大,问题是这次来了七八百人——”

  “什么,你说来了多少?”

  “七八百人。我们还没让人进山门,所以没有具体数。”

  孙遇揉揉额角,“这个月一共收留多少了?”

  “两千二百人了。”

  “我们的粮食还够这七八百人吃吗?”

  “老大,肯定是不够的呀,就我们现在这些人都快供应不上了——”

  “哦,”孙遇随口应道,“没事,我们再去抢蛮子一次就行!好了,你也不用愁眉苦脸的了,人都来了,话也放出去了,我们节省节省,过了这个冬天再说吧!对了,那些地开得怎么样了?”

  “开了五百多亩了——”

  “那还不够。趁这几天天气还不错,赶紧把人都给招进来,然后让他们开地种粮食去!这些你安排人去做,你重要的是挑出有用的人来,加强训练,然后注意营地安全,尤其是我们的后院。我去安排一下,过两天我们就出去干一伙!”

  “是,老大!”

  现在已经是冬天了,蛮子的日子也不好过。但他们抢别人的抢惯了,实在没想到天底下还有比他们更无赖更狡猾功夫也更好的山贼,还专门来抢他们的!气得半死之余也拿这伙山贼没办法,因为听说他们的山寨在天山脚下,易守难攻,还人数众多,根本拿他们没辙……

  晃眼又是来年暮春时节。山上春天来得晚,这个时候正好是春暖花开草长莺飞,春光灿烂得不像话。杜仲撑着六个月大的肚子,趁孙遇不在,一路掐花拂柳,慢慢地走出前院,准备散散心。

  她这几个月被孙遇拘得快长蘑菇!他自从知道她有了孩子,就这也不许那也不许的,生怕动到了他的宝贝女儿。是的,上次他们在温泉鬼混完了以后当晚他就做了个梦,梦到山里有个小仙女在冲着他笑,把他的心给暖的!等他再去抢劫回来,就得知杜仲怀上了,——还好他有先见之明,那次抢劫死活没让她去。从那以后他就肯定地说杜仲肚子里肯定是个乖女儿,又漂亮又贴心,并随时处在一种能让他融化的幸福中……他觉得杜仲性子跳脱了点,所以得拘着她,免得他的小棉袄也变成她娘这样。

  杜仲身上带了个球,战斗力大大地下降,一下子变得只有挨训被摆布的份儿,实在是有苦难言。别的不说,平常她要是想下山来散个步都能被拦住,原因是山下的人鱼龙混杂,冲撞了他的宝贝女儿怎么办,还是在家里看看书做做女工吧!

  看什么书啊看,都是些经史子集,一点情节都没有,能看出朵花来啊!至于绣花针,用来练暗器倒还可以,用来绣花吗——

  “太太您小心,这里有一块石头!”陪着她一起出来的还有芳姑,一个前来投靠,然后被孙遇层层选拔上来,专门伺候她的老实婆子。芳姑身材高大,嗓门洪亮,做事利索,家里的男人都去打蛮子了,没一个生还,她婆婆也在路上颠簸中去了,小闺女也去了,最后只剩下了对蛮子苦大仇深的她。她得知自己能伺候杀了不少蛮子的太太,甭提多自豪了!这么说吧,凡是杜仲坐的凳子她都要用衣袖擦一遍才放心。

  杜仲转头去看她,微微地叹了一口气:孙遇不在又怎么样,还有他的忠实听话者芳姑呢,他叫芳姑看着她,她就别想能多出半点格!

  “……太太,按我说您多出来走走也是有好处的。你看看我们如今这山下,可不比去年刚来的时候了!大伙儿刚收了第一茬麦子,现在有吃的有喝的,还开了不少地,再过个几个月土豆啊红薯啊都有的收,这日子啊,要是没有蛮子那就神仙日子啦!太太您看……”

  杜仲手搭凉棚,远远看去,只见山脚下一片缓坡都开采了出来,此时好些地里长着些嫩苗,还有的开着淡紫色的花;有的地里已经整理干净了,露出了褐色的土壤,然后好些人在上面劳作着;一旁的山坡上开满了小野花,远远看去好看极了!山上还零星地散布着好些牛羊……再往远看是有人在列队训练,还有站岗的放哨的……

  这里已然在孙遇在治理下变成了一个世外桃源。

  “太太,你看,老爷也在那边呢!”

  杜仲定睛一看,在田间小路上,孙遇正挽着裤脚拿着农具,跟几个也是农夫状的汉子说着什么呢。远远看去,若不是眼力好,怕是她也认不出那人就是如今山寨的大当家了。

  不知为何,这样远远地看着,她却知道他正在笑,然后一想到他如此模样静然地笑,她突然就觉得烦躁了好久的心就这么静了下来。

  他当过外表很受欢迎实则夹缝中生存的江湖佳公子,当过看似一呼百应实则仓皇避逃的孙将军,这些都不成功,但是没想到,他却在这么个偏远的犄角旮旯做出这么多的成绩来!这样的他,才是真正光芒四射,自信万分的遇公子呢!

  “走吧,我们去迎一下你们老爷,叫他一起回去吃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