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妖纪事之倚天 第七十一章 衣冠冢2
作者:瓷玺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金蟾子你一定知道我会回来寻你的是不是?所以你临死也要使用障眼法将自己变成石头,好等到我回来是不是?

  我将他紧紧地贴在自己的脸上,想让我的温度我的气息温暖他那冰冷的身体。

  泪,落在了那块石头上,一滴又一滴。一道金光闪过转瞬即逝,法术竟解除了,石头猛然变大变软了许多。

  果真,见到了金蟾子的尸身!他还是那个金灿灿的身子,只是肚皮干瘪了下去四肢也僵硬了剑口也变成了细细密密的针孔,看到他的尸身我的心都要碎了。

  而他仿然未觉一般,正静静地躺在我的怀中,脸上犹带笑意,表情宁静而安详就这样永远地定格在了我的记忆里。

  还好,我终究还是找到你了。

  金蟾子你看到了吗?你的死没有白费,我好好的回来了,是因为你认为我一定会活着所以你才会连面对死亡还如此安然的吗?

  你放心吧,我会好好地活下去的,连同你的那一份一起,我忽然又找到了活下去的希望了。想到这里心猛然抽搐了一下,金蟾子……

  我正哭得伤心,眼前忽而有一支光洁的木棍被递了过来,我伸手接过那支通体黄中泛黑的一支木棍,随着木条本身的纹理自然地弯曲出好看的曲线,尾巴直直地一点一点变得尖细起来,木棍的顶端刻着一个栩栩如生的威武虎头。

  我抬眼对上胤之一双晴朗的眼睛才干涸的眼睛又蒙上了一层水雾,“这是……”

  “嗯。”胤之朝我点点头,“这是我从明阳师叔那里要来的,心想着可能对你有不一样的意义。”

  我忍着泪水不让它落下来心中却早已一片湿意,在心中默默地念道:谢谢你,胤之!

  巨大而高耸的桃树前,胤之默默不语为我劈出两块新木,又为我立上墓碑。我亲手写下碑文将金蟾子的遗骨和玉婆婆的衣服和虎头拐杖一起深深埋在了黄土之下,又将土最后一把土一点一点地洒在土包上面,然后跪在两个微微隆起的小土包前,连连磕了三个响头。

  双手合十心中默念道:玉婆婆金蟾子我会好好活着,像你们所希望的那样快乐地活着,所以你可以安息了。玉婆婆,阿秋没有勇气像你一样守着痛苦的记忆过一辈子,所以我会离开绝尘谷勇敢地去接受新的生活,虽然不知道去哪里,但天下之大想来总有容我的地方。

  我转了一下手中的玉镯,它将是我日后缅怀你们的唯一念想了,等我找到小青和媚儿后一定回来看你们。

  我抬头望向笔直矗立的树干,依旧是当年的样子,也许几千年来它一直是这个样子,就让它来作玉婆婆和金蟾子的无字丰碑吧。玉婆婆一定会喜欢这个地方,她终于可以又在桃花前辈的身边了和她作伴了,她们终于不再孤单。

  就像我听了桃花前辈的故事,始终不愿相信她已经魂飞魄散消散于天地间,我始终相信她还有一缕香魂游离于天地间默默地守候着这里,玉婆婆也一样。

  金蟾子的修炼之所本就在这附近,他一定也满意现在的栖身之所的,至少他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地睡上一觉了,不用在变成石头永远也不用再担心有谁会再惦记着他的皮。

  可是……可是我终究是对不住你们呢……

  “走吧,天就要黑了。”

  “走?”我低下了头,我已经无处可去了。“谢谢你胤之,你已经为我做得够多了,你该回家了。”

  想起前一刻失去理智一般重重地推开他,心下有些愧疚,他本不欲淌这趟浑水,他本可以早早地回家不必为我耽误许多时间,可他却一句怨言都没有一直默默地承受我无理的哭闹和分担我的痛苦。

  记得小青和我说过的一句话:我们便是朋友了,从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感谢上苍又让我遇见了一个真正的朋友,只是是谁说过,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和我一起回家吧!”他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我听了心一滞,抬眼对上他清亮的眼睛,因为认真双眼闪烁着让人心动的光芒,而我的心在听到这句话之后竟莫名地怦怦乱跳起来。

  那如温玉一般的俊颜被夕阳的余晖染上一层淡淡的暖色,如墨的长发就这样在风中飘舞也被镀染一层淡淡的金色如细细缕缕的金丝俊雅如神祗,薄薄的素唇微微抿着似在凝神等我的回答。

  心满满的似乎被什么填满忽而又觉得空空什么也抓不住,连带脑中也是一片空白。

  我的沉默终于让他忍不住又开口道:“你可以做我的朋友也可以做我的妹妹,只要你喜欢。”

  “真的吗?我真的可以吗?”真的可以和胤之一起生活在人间,不用孤零零的一个人吗?人……我马上便清醒了,目光别向一处,“可我是妖……”

  “傻瓜,连掌门和师尊都看不出你是妖,再说是妖又有什么关系,你又不害人!只要你我不说便是。”

  “可书上说人和妖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像许仙和白娘子桃花前辈和穷书生……他们都没有好下场。”

  “我不是说过我不是一般的人,我是道士,而你也不是一般的妖。”胤之玉色的面颊突然染上一层莫名粉色,“再说,我们还只是朋友……”

  “白娘子和许仙难道不是朋友吗?”奇怪,他脸红什么?

  “……”胤之脸上挂着一大滴汗珠。

  很热吗?好像是哦,我看树叶没有动都没有风。

  “其实我的家中还算富有,府中食客便有不少,你若住下每天都有肉吃有美酒喝睡到自然醒还不收银子。咳……天下怕是再难找到这样好的去处了,你在不做决定我可要走啦。”说着他已经脚步已经跨了出去。

  “我去!”经他这么一说我连最后一丝犹豫都没有了,他果然了解我。

  每天都有肉吃有美酒喝睡到自然醒还不收银子!他说得对,天下再也找不到这样好的去处了,对于我这个又懒又馋的人来说实在是天大的诱惑,就算他家是龙潭还是虎穴我也认了。

  我赶忙跟上他的脚步,“喂,等等!别扔下我!”

  等好容易追上他,这才想起我连他家在哪里都不知道,“对了,你家在哪里啊?”

  “京城。”

  “京城?你是说你家在京城,那个天下最繁华的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