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孤独 205章 野菊花谷
作者:唐朝的月的小说      更新:2019-03-19

    当地人叫檀溪,檀溪那叫一个猛,流量大落差大,纵切捭阖,嚣响满山谷,支离破碎的飞沫比主流多,白色比绿色多。

    “能过去么?”丁零怀疑。

    “能不能过都要过,除非回头,”麦高估量溪流,“没什么大不了的,有我在!”

    自己7级武道决不是白吃来的,回手拉住丁零手,“走!”

    两人跳下去,利用溪流里散落的石块当扳手,当安全岛,两人三步一缓冲,两步一腾挪,一步一个鼓蛹,慢慢离岸侵进。愈往中流,流速愈快,也愈深奥,“这倒是个练扎下盘的绝佳地方,”麦高不由说。

    继续摸过,忽一个猛浪打来,二人均打翻。麦高去拽丁零一把没拽住,扎个猛子赶紧追。落水的丁零仿若一片枯黄的草叶悠悠荡在一个软软的斜面上,浑身使不上力,意识在飘离,直赶脚轻盈,失重,像回到母体,可那明显不是子*宫,因为好冰冷。好半天,直落下两道湾,麦高才揪住丁零的长发。不习水性的丁零从懵懂中清醒过来,睁眼望去,山在倾倒天在塌陷,自己在蜀黍怀抱中,一个安全的小窝。

    水冲猛烈但不深,麦高运转“重骨”+5,不断寻找落脚点,不断寻找大石头块赖以缓冲。两人均呛了不少水,这水很甜很可口可谁也不想多喝。

    当麦高爬上岸,累趴了,下头软软的不是草地,丁零攒力推开麦高,“你沉死了!”

    “哦,是的哦。”

    丁零湿了身,凹翘毕露,润贴紧致,麦高脱了险,一双湿漉漉的眼睛骨碌碌的转。

    丁零背过身,清凉凉的音在导向,“走啦,叔叔赶紧走啦!”

    危峰兀立,怪石嶙峋,四野空旷没人,两人听闻那鸟叫,秋虫的啼,还有那远远的吊诡的狼嚎,更增加了全世界的孤静。

    麦高跟在后头问:“你不怕么?”

    “我不怕!”丁零挺起傲娇的高拔。

    “你胆挺大!”

    “有你垫背哪!”

    “哦,原来是个傻大胆,”麦高结语。

    山道踅进一撇山谷,不似人间的荒凉中终于瞧见一个人文景观,二人合抱不住的一棵参天苦楝子树下头,黑中带白纹的石碑上面,歪歪斜斜的露出七个大字,仔细看那字,那笔划铁钩银划,好像要破石而出。

    擅进菊花谷者,死!

    瞭望四外里死寂一片,丁零惊恐,“好不容易才到这,总不能回去吧?”

    麦高欣然,舒口气道:“好容易才找到一个指路灯塔,谁说上山只有那一条路!”

    “你确定肯定以及断定?”

    “当然,”麦高自信满满,“这是标准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两人行进崖谷,阵阵菊花香扑鼻来,野味是那种说不清的味,如鲜如淡腥,温馨如世外桃源。北方一堵高耸云天的山崖挡住凛冽的冷风,谷里日照香炉生紫烟,天然一个大暖房,从南边谷口远远望出去,悠悠一座孤零零的山在云中时隐时出。天造地设一个巧合,温多少寒,这里比外面错半个季节。

    满谷里都菊花,浅浅黄黄的,摇摇晃晃,挨挨碰碰的,惹人香,惹人醉,惹人深呼吸,麦高运了功的深呼吸,感觉这里的空气比重大一倍甚至两倍,倾囊的肺泡都活跃起来,贪婪的吸吮大自然的清新。

    经脉在阔达,气血在凝重。

    夕阳照在东面山岭上,耀出一堵金色画墙,西山剪影出晚霞的轮廓,美轮美奂,那边缘的红与黑,比如摩擦的火花,一种闪灼不停的灿烂。一匹灰狼从野花丛中探出头,白鼻梁两边的精光眼打量两个人,好像在权衡是否够吃。明显一匹孤狼,也不叫,直盯人,丁零吓一跳,强制嗓音,颤的音,“狼,狼诶!”

    现实世界不敢说,在♀星世界里,什么狼啊虎的熊的,在7级武道的麦高眼里,全都弱爆了,这里没有属性怪异的怪,野兽的力量和功能都是已知的和有限的,类同现实世界。他抢前一步,把丁零掩在身后。

    那狼犹疑着,麦高也不急,活络起步,那狼犹疑着扑上来,丁零捂着耳朵尖叫,麦高侧偏身,横掌一拍,正拍在狼耳下面,“嗷”一声狼倒地打一个滚,爬起来便窜,但头已发晕,跑路有点歪,有点偏沉。还能让你跑掉喽?让你跑了,晚餐我们吃什么?捡起一块石头砸过去,正中后胯,孤狼又“嗷”的叫,不过音节拖长长的,像一首歌的终结,充满哀怨,充满绝望。麦高三步两跨赶上,当头一个切掌,结束战斗。

    “你是猎人么,那狼好像怕你诶!”

    “他没想到咱俩的肉不好吃,结果,把命都搭里了。”

    天色明显暗下来,其实才不过酉时光景,若是在夏天,怕是太阳还没落山,而在这深秋季节,夜幕却早早的把这个世界静静的蒙盖了起来。

    晚上的菊花谷,空气染上浓郁的暗香,篝火闪灼的光圈里,一片片野菊影印在光明的中心,或花团锦簇,或亭亭玉立,琼瑶曳姿,花的颜色是分辩不清的,说白的深说黄的浅,不能确定,因了夜色不同和火光的明弱。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后更无花。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生如春花之绚烂,死如傲菊之抱枝,万物都逃不脱季节轮回,那么,何不在碌碌的生活中,抽出一点时间,踏着时令的节拍,放飞思绪,同自然共舞呢?像如现一刻,暗夜赏菊,花香满怀。

    想那江湖,那刀剑之下,那血雨腥风之中,一个人如果能避世隐居,不得不说是个理想的生活,但去江湖多事,往往身不由己,有的事不必争,有的事则必须要争,用鲜血用生命去争。

    譬如说,亲人的守护,江湖的道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苍天准则。

    点起篝火,叉烧狼肉,麦高老熟练工了,挑拣最好的肉块放火上烤,残落的花和叶,干焦的花枝,很容易燎起大火,噼啪奏响的火焰发出阵阵菊香,混合那肉香,烧红的肉块,逗起丁零的眼睛在夜幕中发亮,“要是天天能吃上狼肉,我天天上这里吃!”

    “瞧你出息,”麦高一边翻烤一边奚落她,“还真是一个远大理想!”

    沉醉在花香和肉香里的丁零充满憧憬,“你可以在这里开一大片荒,生一堆孩子,给我娶一个婶子。”麦高听前半句,起先乐滋滋的还有点代入感,乍听后半句,合着没人家什么事,心里面不由哇凉哇凉滴,怨言道:“不带你这样说话的,要注意说话秩序,别把人说的一惊一乍的!”

    丁零不当回事,笑言说:“怎么说还不都一样?”

    “那你妈要是问你,你长大干什么?你能回答说,生孩子,结婚,找个男朋友?”

    “那哪成啊,那我妈还不打死我!”

    “就是哩么!”

    “那我应该怎么说?”

    “你应该按照正顺序说,长大找个男朋友,结婚,生孩子,妈妈就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