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缔造者 第三章 街边女孩
作者:就这样洒脱的小说      更新:2018-04-02

  京城,XC区,一条繁华的商业街。

  此处遍地高楼,往来行人极多,人行天桥上,到处是摆地摊的小贩。

  傍晚的时候,更是热闹,许多背着吉他的青年男女会找个地方开唱,风格或是悲伤或是狂野,于音乐中向梦狂奔。

  ......

  当朱明华走到这里的时候,已是晚上九点,从出门到现在,他已经跑了很多地方,流浪歌手也见到了不少,但无一让他满意,有些甚至令他暗暗皱眉。

  他欣赏对方追求音乐的态度,但有些人实在不适合走这条路,音乐对天赋的要求太苛刻,他们认为自己唱的很好听,目前不出名只是怀才不遇,但世上哪来那么多怀才不遇,你没有成功的唯一原因便是自己不够强大。

  有的流浪歌手已经年籍四十,在京城漂泊十多年,但依旧一无所有。朱明华认真听过,对方的技巧已经可圈可点,但发展的潜力却近乎没有,这样的人,歌唱的再好也是没办法成为一个合格的艺人的。

  “西单这里向来人流涌动大,卖唱歌手也很多,希望能在这里有所收获吧...”走在拥挤的人群中,朱明华叹了口气,身体已经很是疲惫了,但他没想过要休息。

  “风已过了,街角的人还在那里,不知归途...”

  前方传来被音箱放大的歌声,唱歌的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脚下吉他盒横放着,里面零零散散摆放着百十来块钱,也不知是唱歌多久的成果。

  中年歌手周围并没有什么人驻足,这条路上,行人们都见怪不怪,对于路边卖唱早已很熟悉,如果不是特别触动的,很少会停留。

  朱明华侧耳倾听了一会,先是点点头,然后又摇头,心里默默打了个叉。

  男人唱的是一首老歌,歌名叫《街角》,由天王冯文亮演唱。这首歌朱明华听得不多,在记忆中,应该是冯文亮众多歌曲中不太出众的一首,因为受众比较小。

  歌曲讲述的是一对恋人在街角分别,男人撕心裂肺的哭喊,所以唱腔中应该蕴有悲伤、苍凉的感情。这一点对方倒是做到了,不过声音太过沙哑,而且声音也显得很疲惫,虽然一般人听不出来,但在他这样的专业人士耳中便十分让人皱眉。

  “这又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啊...”朱明华盯着男人饱经风霜的脸看了两眼,再次摇摇头,在路过的时候放下了十块钱进琴盒,然后离去。

  男人并没有意思到自己错过了什么,只是见朱明华给了钱后,连忙低头致谢,随后再唱起歌来时,仿佛声音都振奋了几分似的。

  ······

  一路走来,又听了好几个人的演唱,但没有一个超过第一个那个中年男人的,朱明华失望的摇摇头,看来今天要一无所获了。

  宽阔的马路,往来车辆川流不息,朱明华只身一人走在边上,背朝着月光,步履沉重。

  他很累,不过心还在炙热的跳着,他知道这件事本就不容易做成,早有了准备。

  不知何时,路的尽头突然迎面走来了一个人影,面容看不真切,背上似乎背着什么东西。

  待走近了,朱明华才发现那是一个女孩。

  女孩很高,也很瘦,背着一个宽大的吉他盒。

  吉他盒和女孩产生了很鲜明的对比,让人看着就觉得心中一揪。

  女孩并没有一直走过来,在走到中间的路口时,往里面拐了进去,看样子应该是准备到那里卖唱。

  鬼使神差的,朱明华竟跟了过去,一种冲动致使他想要听听女孩的歌声。

  虽然只是随意一眼,但朱明华能够看出女孩的年纪并不大,充其量只有二十岁,这样的年纪,原应该在大学享受校园生活的。

  女孩身上似乎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就像一朵大风中顽强生长的小花,既坚强又脆弱。

  还没等朱明华走过去,清脆的吉他声已经传了过来,稍显凌乱,不过还算悦耳。

  没有出乎意外,吉他是女孩弹起的,此时后者已经在街角的位置,做着开唱前的准备工作。

  朱明华大概只靠近了几十米,然后隔着剩下的几十米,远远望着女孩。

  此时的他有种强烈的预感,他强忍着直接上去的冲动,耐心的在原地等着。

  几声试音之后,女孩开唱了,她的嗓音很特别,初听感觉很普通,但细听又能品出大气磅礴的感觉。

  而在大气磅礴过后,又有一丝婉转,如同高昂的马头琴后来了一曲胡笛。

  仅仅只是几十秒,朱明华便睁大了双眼,紧接着就是手脚颤抖。

  兴奋!

  这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喜悦。

  一种来自灵魂的颤栗从脑门处直上而下,紧接着就见他像做贼似的环顾左右,那样子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

  但朱明华却全顾不得这些,他知道要找的人就在眼前,对方就是他实现所有梦想的起点!

  他要抓住她!

  不顾一切的抓住她!

  ······

  和朱明华此时的兴奋不同,王春雨现在非常紧张。

  这是她第三天来这里唱歌,每天都是同一个地方,但情况似乎没有丝毫起色。

  前两天晚上,她每天都唱了两个多小时,但最后所得无几,除了寥寥可数的几个硬币,竟再连一张十块纸币都没有,不得不让她很有些泄气。

  她知道出现这样的情况和时间也有一点关系,毕竟现在太晚了,已经快十一点。可是没有办法,等做完餐厅的兼职后,这已经是她能做到最早的时间。

  “这是我第三天在这里唱歌,如果唱的不好还请大家多多谅解...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一首《繁华》。”

  王春雨有些拘谨的说了两句,然后便开始了今天的演出。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有些地方还会因为紧张而走音,但情况已经比昨天和前天好多了,她有注意到,偶尔有人会被歌声吸引,停顿几秒。

  虽然最后还是走开了,没有留下任何钱财,但她还是大受鼓舞。

  随着一首首歌的过去,面前的行人也换了一茬又一茬,王春雨依旧单纯的唱着,一如她那简单的穿着,质朴而又真诚。

  “谢谢大家的倾听,下一首,我将给大家带来一首...”

  正当王春雨准备唱下一首歌时,一道人影站定在了她的身前。

  王春雨唱歌非常投入,很少注意身边的情况,所以当人影站在了她的身边时,她才最终注意到。

  “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王春雨紧张的话都说的结结巴巴,甚至在说话时还下意识的往后面缩了缩,弄得像是眼前出现了什么洪水猛兽似的。

  朱明华注意到了女孩的紧张,心中有些哑然失笑,真是一朵单纯的小花,碰见个人站在面前都能这样,果然和他观察的一样,涉世未深。

  “别紧张,我只是觉得你唱的很好听,所以想上来打个招呼而已。”朱明华露出笑容,尽量释放自己的善意。其实这话也只是客套,女孩的唱歌技巧并不好,甚至可以说只是乱唱,真正吸引他的,是对方声音那堪称逆天的可塑性。

  说一句不太夸张的话,论声音来说,这女孩的音色绝对是在他听过的声音中,首屈一指的一个,即使是当初的许飞也有所不及。

  如此可怕的声音特质,朱明华很难相信竟然被自己遇上了,不得不说又是一次上天对自己的馈赠。

  不过话说回来,女孩的声音既然如此出色,那自然有她的致命之处。

  其致命之处很简单:因为太过强大,所以几乎没有人可以发现它的优秀!

  绝大部分人在听到这声音的第一时间,绝对是无感,甚至觉得烂大街,根本察觉不到其蕴含的内里,只有对声音敏感到极点的人,才能在细微处察觉到不对劲。

  这一点,跟看山是上、看上不是山、看上还是山那个故事有些相似。

  总之,如果今天不是遇上了自己,对方可能会被永远埋藏在泥土下,永远没有被发现的那一天。

  王春雨被眼前人的和煦笑容感染到了,而且周围来往的行人也让她不用担心太多,所以她同样露出笑容,有些含蓄的道:“谢谢您的夸奖。”

  她知道自己唱的并不好,至少和这个城市的其它卖唱者相比,应该算是最差的了吧。

  借这个机会,朱明华终于有机会可以细细打量女孩了,在如此近的距离下,他甚至能够看到女孩脸上的微小瑕疵。

  他观察的很仔细,但同时也很快,几乎只是两三秒的时间就移开了视线,根本不会让他自己和女孩间产生尴尬的气氛。

  这眨眼间的观察,让朱明华更加有信心了,女孩的容貌非常清秀,虽然家庭条件可能不太好,但皮肤的情况却不错。

  只不过因为太瘦了,她的五官并没有被完全撑开,只要在现在的基础上稍加调理,加上合适的穿衣打扮,绝对能吸引人的眼球。

  哪怕只是现在站在这里,朱明华也能想象到女孩被自己包装好,站在舞台上耀眼的那一幕。

  那样的场景,简直让此时的他有些迫不及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