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的动静并没有引起行人的注意,在生活节奏紧张的京城,没人有太多功夫去关注别人。
朱明华和王春雨的第一次交谈便在这样的情况下拉开了帷幕。
只是简单的几分钟交流,朱明华便了解到了女孩的一些情况。
眼前女孩名叫王春雨,因为是春天第一场雨时出生的,所以爸妈给她起名“春雨”。
春春是她的昵称,熟悉一点的朋友都如此叫她,她也习惯这样的称呼,所以这两天在这里唱歌时,都介绍自己叫春春。
“你打算以后怎么办?一直在这里唱歌吗?”
一直攀谈了很久,朱明华终于将话题拐到了自己想了解的地方。
王春雨点头,露出高耸的颧骨:“我喜欢唱歌,虽然可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但我愿意尝试下去。”
“你是怎么想到来这里唱歌的?”朱明华又问。
“一开始并没有想到的...我从小就喜欢和音乐相关的东西,不过家里条件不好...初中毕业后我就出来了,在外打工到现在。”
王春雨说这些话时的表情很平静。
朱明华叹息一声:“真的很不容易,这么多年来,你应该过得很苦吧。”
王春雨笑了笑,摇头道:“不苦。”
怎么可能不苦!朱明华定定的看着王春雨,再次感受到了眼前女孩的韧劲。
低头,朱明华看了看不过装有十余块钱的琴盒,突然转头问道:“能把你的吉他借我用一下吗?”
女孩一怔,有些意外,随后很快反应过来,点头道:“可以。”
接过吉他,朱明华随意试了试音。
这时,一股发自灵魂的熟悉感涌来,只是瞬间,他便感觉手中的吉他变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这是源自许飞的本能。
朱明华是不会弹吉他的,甚至都没接触过几次吉他,但在融合了许飞的记忆后,许飞所擅长的东西便全盘变成了他擅长的。
只是几个动作,立即就让身边的女孩瞪大了眼睛。那种流畅度,那种不经意间展现出的高深技巧,是她完全掌握不了的。
她突然变得期待起来。
朱明华要过吉他自然是想要唱歌,他的嗓音条件目前是不达标没错,但应付街头演唱却是毫无问题,技巧上的优势很容易遮掩音色上的不足。
以几个长音来开场,强烈的吉他音瞬间就吸引了几个路过人的注意力,而当他们还没有多想的时候,朱明华的嗓音便响了起来。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
顺着少年漂泊的痕迹
迈出车站的前一刻
竟有些犹豫
不禁笑着近乡情怯
仍不可避免
而长野的天
依旧那么暖
吹起了从前
...”
歌声微微响起,男声声音低沉,就像在向旁人叙述自己的心事,动人心弦。
此时吉他声已变得舒缓,搭配上低沉的男声,更让人觉得心灵触动。
本来还准备迈步离去的几个行人再也迈不动步了,他们被歌曲征服了,下意识的想要听下去。
“这是一首我没听过的歌。”王春雨找遍了脑中的记忆,也没找到一首与其相似的。她就如同那些驻留的行人一样,默默的站在朱明华身边,沉醉于歌声中。
“从前初识这世间
万般流连
看着天边似在眼前
也甘愿赴汤蹈火去走它一遍
如今走过这世间
万般流连
翻过岁月不同侧脸
措不及防闯入你的笑颜
...”
声音逐渐高昂,曲调也不再舒缓,朱明华表情沉醉,闭着双眼动情的弹着吉他。
歌曲到这里,一下子便击中了在场人的内心,尤其是那句“从前初识这世间”,几乎瞬间将人带入那情那景,看到了那样一个人。
“这首歌你听过吗?实在是太好听了!”
有人问身边的同伴,但同伴也是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
很多人此时都在想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想要从网上找到是谁唱的。
这时,有另外的行人注意到这边的情况,纷纷往这边凑来,随后也被歌声吸引,侧耳聆听。
“我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
也沉溺于其中梦话
不得真假
不做挣扎
不惧笑话
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
也曾指尖弹出盛夏
心之所动
且就随缘去吧
逆着光行走
任风吹雨打
...”
歌曲正式进入高潮部分,这里原本应该用假音的,但朱明华现在还做不到,所以换了另一种方式,效果上虽然有所不及,但影响还不算太大。
围观的人全无察觉,他们本就没听过原曲,此时来到高潮部分,只感觉整个人的心也随着音乐不断拔高,拔高,然后随着一声爆破音猛地落下,那种感觉简直妙不可言。
音乐是传递情绪的绝佳载体,只是短短的两分钟,周围人的心情便完全被朱明华感染,在他那高超的演唱技巧下,所有人都沉浸了进去,即使身在闹市,也短暂忘掉身边事。
这样说可能有些夸张,但演唱的效果很好是不争的事实,当一首唱毕,周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很多人都要求再唱一遍。
“呀,这么多人!”
这时,王春雨才注意到身边竟不知何时已聚集了好几十人,整整围成了一个半圆,这样的情况她还是第一次遇到,一时之间有些不知所措。
忽然,她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拍了拍,转头看去,看见了朱明华那满含鼓励的眼神。
她忽然就静下心来了,也对,虽然自己离得很紧,但唱歌的并不是她,即使被人围观着,也没什么可紧张的。
稍微鼓励了一下身边的女孩后,朱明华弯腰对周围人进行感谢,这样的场面并没有让他慌张,毕竟他也算得上是“经历”过大风大浪了,想当初在大学学习时,就没少被人围观过。
“感谢大家的支持,不过再唱一遍就算了,这首歌其实不适合我唱,我的嗓音条件也不能将它唱到最好。吉他也不是我的,是我身边这位女士的,如果大家想要支持的话,便支持她好了,本人不胜感激。”
朱明华的话让大家失望之余又有些不理解,都唱的这么好听了还说不合适,也太过谦虚了吧?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人群中有人问道。
“起风了。”朱明华回答。
立即便有人拿出手机搜索,可根本没搜到这首歌,于是这人便问到:“不对啊...网上没这首歌,你是不是说错了?”
朱明华笑着说道:“这首歌在网上是搜不到的。”
“为什么?”
“因为这首歌是我原创的。”
他的回答让围观人更加吃惊,这么好听的歌竟然还是他自己作词作曲,怪不得之前没有丝毫印象。
朱明华眼见众人吃惊,心里却是很淡定,因为这首歌根本就不是他原创的,他只不过是一个“剽窃者”,一个“搬运工”,将它厚着脸皮据为己有而已。
当然,他也不会圣母婊到感觉扭捏、惭愧一类的,这方面如果想太多,那便是自找无趣。
陆续有人上前往吉他盒里放钱,很快就有了几百块,总的来说,停在这里的一小半人都放了钱。
正常情况下,人们当然不会简单就给钱,但真正遇到了让自己认可的好歌,也不会吝啬那几块钱,既是对歌曲表示赞扬,也是对唱歌的人表达鼓励。
朱明华不继续唱歌,围观的人自然也不会继续停留,很快这里便恢复了平常,往来人再不注意。
王春雨并没有继续唱歌,她默默在一旁坐下,想着心事。
大约过了有近十分钟,一直保持沉默的王春雨看了眼坐在一旁、表情平静的朱明华,突然开口说道:“你真厉害。”
“我不厉害。”
朱明华摇头,他这不是谦虚,他真的感觉自己不厉害,如果不是巧合,他现在还是一个对未来迷茫的人呢。
王春雨又沉默了,片刻后,她突然问道:“你能教我唱歌吗?”
她知道这个请求很唐突,但她更知道这是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身边人的唱歌技巧非常高,而且又能作出这么好听的歌曲,如果能获得他的帮助,她的梦想便再不是不能实现。
为此,她虽然感觉很难以开口,但还是强忍着,问出来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大城市,一切都让王春雨束手束脚,但出于本能上的直觉,却让她提出了这个近乎无礼的请求。
······
可是王春雨并不知道,当朱明华听到她的这句话后,一种狂喜便从他的心底涌出,后者几乎是用着吃奶的力气,才让自己的表情保持平静。
不过朱明华的手还是有些颤抖,那么多铺垫,那么多交流,甚至不惜用不太行的嗓音唱了一首歌,一切为的是什么?
为的不都是这一刻吗?!
相比于他主动提出请求,现在的结果比他原先预想的已经好出了不知多少倍,在如此的情况下,一切都将变得顺理成章。
当然,其中的度还是要把控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和她现在毕竟还是不熟,如果贸然表现出急切的情绪,吓到了王春雨,那便是灾难。
“怎么,果然不行吗...”
见朱明华一直不答话,王春雨本来期待的眼神突然黯淡了下去,她拿着吉他的右手抖了抖,随后更加用力的握在把手上。
默默的蹲下,王春雨开始整理行囊,这个坚强的女孩,从不会死缠烂打,她有她的尊严。
“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需要答应我几个要求,只有这样,我才会同意教你。”
就在此时,朱明华的声音幽幽传入王春雨耳朵。
怀着强烈的惊喜和不敢置信,王春雨的眼神瞬间亮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