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每一个没心没肺的人都有一段为某人掏心掏肺的曾经事实上,我也并不是一个记仇的人,也或许是那种所谓的没心没肺的人吧,顾城成为我的前桌,而我的同桌是一个特有趣的男孩子,他讲的笑话,连我这么死板的人都可以笑出来。顾城也从日渐的相处中知道了我的名字,我没有提起那次相遇,自动将记忆删去。他偶尔也会来找我聊一聊,无非就是那些关于姐姐的事情,我并不隐瞒,全告诉他,有时也会觉得这样也挺不错的。凯文和我不在一个班,可每天放学他都会来校门口等我。少年推着单车,衣衫翩翩,露出好看的笑容。但他今天家中有急事,需要提前回家,所以放学时,我一个人默默在傍晚的街道里前行。身后有人呼喊我的名字,是顾城的声音,我回过头,他今天穿的是藏青色衬衫,这让我随口说了句:“翩翩少年踏风来,衣衫翩跹,笑容如此阳光,我不免沉醉。”他笑笑,走近,摸摸我的头:“小洛,你有诗人的才华要好好努力,不要辜负了这个天赋。”这句话,在现在听起来,无论怎样都像是长辈对小孩子说的话,可当时的我,愣是开心了整整一个晚上。回到家时,姐姐打开门,一眼便看见了门外的顾城:“顾城也在啊,今天麻烦你送我妹妹回来了,我做了些饭菜,需要进来一起吃吗?”顾城摇摇头,便离开了。骗子!她明明就不会做饭,每次的饭菜都是我做好了抬到她的面前。对于她的行为,我很是不齿,可我并没有在顾城面前揭穿她,我看着面前这个比自己的两岁的姐姐,这个在父母责怪我时,紧紧抱住我的女孩,这个在没有任何人认同我时,一直站在我身旁的女孩,这个在我受欺负时,一个人拎着木棍保护我的女孩。她是我的姐姐,无论如何,我都是不应该恨她的。顾城其实是个特别好的男孩子,关于这一点,我一直都是认同的。他的彬彬有礼,能言善辩,幽默风趣都为他吸引了不少异性目光。而我沈洛,向来高傲自大,他身边的莺莺燕燕自然不值得我提心吊胆,因为那时的我认为,顾城是喜欢姐姐的。凯文是个聪明人,他问我:”你是不是喜欢顾城?”那时的我不懂喜欢为何物,便反问他:“喜欢是什么?”“喜欢就是当你知道她喜欢吃什么味道的冰淇淋时,会想先把那个味道让给她;喜欢就是当她喜欢什么玩具时,无论多么无聊,你都会和她一起玩;喜欢就是当她开心时,你会比她更开心。”我摆弄脖子上的红领巾,若有所思:“哦?那你喜欢我吧?”他推着单车快步离去,我跟在他的身后笑嘻嘻:“哇,凯文喜欢我耶,他喜欢我哦!”他脸色通红,走得特别快,我一把抓住单车后座,一跃而上,他转过头来:“不要乱说。”我眯起一只眼:“当然。”他骑上单车:“那快回家吧,晚了就吃不上晚饭了。”我急忙抱住他的腰,披散的头发在微风中飘扬,两旁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坐在单车后座上,紧紧怀抱他的腰,看不到少年脸上的表情,只是觉得,我青春中最好的时光大抵如此吧。后来明白爱情是什么的时候,回想起记忆中的那个少年所说的‘喜欢定律’时,有些好笑,但更多的是失落吧。没错,喜欢就是想把所有她喜欢的东西都送给她,看见她的笑容你也会开心,陪她一起做她喜欢的事情,可我失去了那个愿意把一切都给我的男孩子,年少啊,总是那么的美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