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楚820 110、入郢
作者:子楚望月的小说      更新:2020-09-28

  西风骚客倦游吴,吊古心怀此暂舒。鬼籙久应除佞嚭,民思今果庙神胥。

  虽然邪正皆归死,奈有忠谗各异书。回首旧江江水在,怒涛犹是不平初。

  ——北宋·王令《过伍子胥庙》

  对于郢都的楚人来说,这注定是一个最难熬的严冬。

  因为它伴随着死神的脚步。

  起初,没有人意识到这是一场灭国战争,从一座座边邑的灭亡、二十万大军的大规模溃败、楚昭王的出逃、子西的勤王,直到吴国的兵锋已经如寒霜一般直抵郢都城下。

  人心惶惶,毫无斗志。

  既然吴军还没破城,那么就涉及到一个军事问题:先秦时期多长时间才能把一座城邑攻下来?

  如无内奸或者其他神力加持的话,答案是:时间很长。

  《孙子兵法·谋攻篇》说:“攻城需要建造望楼车,准备各种攻城器械,大概三个月才能完成;堆积攻城的土丘,又需三个月才能完成。”

  所以,孙武建议:“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对于士兵来说,最不想打的仗就是攻城战,原因很简单——风险相当大。

  但话又说回来,抢着攻城的士兵也不再少数,因为这种风险带来的收益也相当丰厚,先登上去是头功,功劳甚至超过斩将夺旗。

  军队对这种“先登”历来都毫不吝啬,原因也很简单,第一个上城的人,敌我双方都能看见,对己方士气和信心的激励、对敌人心理防线的摧残都是决定性的。

  韩非子在《吴起为魏武侯西河之守》中,谈到一起吴起用兵的典型攻城战例:“明日且攻亭,有能先登者,仕之国大夫,赐之上田宅。”于是“人争趋之,於是攻亭一朝而拔之”。

  如果你能够在一场攻城战中“先登”,除了荣华富贵、会所嫩模,还足够你吹嘘一辈子,死后也吹。

  大唐故辅国大将军荆州都督虢国公张士贵,在墓志铭中还有一段记录自己“先登”的光荣事迹:“公先登之勋,有超恒准,赐奴婢八十口、绢彩千余段、金一百卅挺。”

  至于风险,打仗本来就充满风险,还不如一搏,靠清汤寡水的军饷,是不能走上人生巅峰的。

  作为士兵,你可以想象这样的一幅场景:

  攻城前,将军捏着十根手指头,心里简单盘算了下还余多少军饷,然后振臂一挥:“先登城者,赏银五千两!”

  你的同伴一声欢呼,都冲了上去,后面的人也推着你冲,你脑子一片混沌,也就随大流冲上去了,顺着心仪的云梯往上爬。

  旁边云梯上也有人在爬。

  这个时候,城头开始丢石头、放弓箭,你在云梯上没办法腾挪,后面的人还斗志昂扬往前冲,催促你不要停顿,于是你只能硬扛,放弓箭你只能硬接,吐口水你只能……

  还好,你不是最前面的一个。

  你的余光总瞟到旁边云梯上的人从云梯上掉下去,他们被砸死、射死、摔死、被友军支援的弓箭乌龙死、各种死。

  与此同时,在你前面的人都呼啸着掉下去了,过不多久,你是第一个了,不出意外也会摔下去。

  恭喜你,守军没弹药了。

  你来不及想,奋起鱼跃,第一个爬到城楼了,守军举刀砍过来,你本能地举刀砍回去。

  后面欢呼一片——你“先登”了,美好的前程向你招手。

  你的战友们信心大增,顺着你的背后也爬了上来,和守军厮杀,不出意外,城破。

  刚才,天好蓝。

  对于将领来说,他比你们更加焦急,因为在攻城期间,他除了给你们这些“蚁附”在城墙上的勇士们加油、射杀逃跑回来的懦夫外,还要防止支援的敌军趁机来袭,因为久攻不下必会兵锋折损、锐气被挫。

  兵力耗尽、敌兵驰援之日,就是兵败之时。

  对于元帅来说,攻城除了浪费时间、损兵折将外,最重要的是费钱。

  《孙子兵法》曾经做过一个统计:凡兴兵十万,征战千里,需出动战车千乘,运输车千辆,加上沿途千里转运粮草运费、日常往来开支、军饷、修缮武器用的胶漆、战车所需的膏油、修甲所需的金革等等,每天要花费千金。

  这是财力和物力,属于直接费用。

  还有人力——“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这属于间接费用。

  也就是说,三万吴军多耽误一天,每天就要花费三百金,国内大约十万户不能从事耕作。

  所以,打仗就要兵贵神速——“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

  所以,攻城是硬体力和硬技术活,孙武是非常反对的——“攻城之法为不得已”,要千方百计的将敌人引诱出来野战。

  面对坚壁清野的楚国,如果郢都据城而守,坚持三个月时间,吴军不被饿死也会被拖垮,然后彼竭我盈,可以大克之。

  但为什么楚昭王弃城而逃?

  因为这里涉及到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说来大家都不信——郢都没有城墙。

  准确的说,是最矮处只有大约比篮筐高一点、采用“两版垣法”夯制的土墙,这种高度的城墙对一般的兵油子可以起到行动障碍,但对训练有素的吴军精锐来说,稍微采取点措施就能轻松越过,这也是楚昭王出逃的原因之一。

  这种采用“两版垣法”城墙的做法,直到一百二十年后,吴起实施变法的时候才有所改观,将高度增加了一倍(“四版筑城法”),达到七米左右。

  我们在电视剧中看见的那种高大的砖制城墙,既所谓的青砖城墙,直到300年后的西汉才出现,东汉才开始大规模使用。

  所以,这种低矮的夯土城墙对吴军构不成任何威胁。

  柏举之战十一天后,吴军轻松破城入郢。

  如果你是一名将领,攻入都城会做些什么?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如果是内战,安抚百姓、获取民心,从而争取人民的支持,这是一个好的选择,但你现在的身份是一个不被认可的侵略者,如果你想保存好自己,便要默背《孙子兵法·九变篇》中说的话:

  “将有五危,必死可杀,必生可虏,忿速可侮,廉洁可辱,爱民可烦”。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为将者有五种致命的弱点:死拼硬打,可能招致杀身之祸;贪生怕死,则可能兵败被俘;暴躁易怒,可能受敌轻侮而失去理智;洁身自好,可能会被羞辱引发冲动;爱护民众,可能受到敌方的侵扰,而不能采取相应的对敌行动。

  此时此刻,你一定要牢记自己是一个侵略者,你要千方百计的摧毁敌人的钢铁意志,瓦解他们强大的心理防线,保护自己亲爱的士兵,所以,你必须放纵士兵们去抢光他们的财物、烧光他们的居所、杀光对你们有威胁的人、霸占他们的妻女……

  千里奔袭、九死一生来到这里,不是为了给村头张大妈挑水,给鳏寡的张大爷介绍对象,不是精准扶贫、救死扶伤,而是彻底毁灭,毁灭的越厉害,越会受到祖国人民的爱戴。

  不管以前的你是多么光辉形象,在这里,你要变成野兽,鱼肉眼前的一切。

  这便是战争。

  阳光越大,树叶的阴影越黑,对敌人有多残酷,便是对自己的国家和人民有多热爱,你每一个烧杀抢掠的手下,都是被鲜花和掌声所敬佩的英雄。

  公元前506年(楚昭王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吴军“屠郢都”。

  在“屠郢都”的同时,吴军还干了一件古史上非常罕见、令人羞愤的一件事——以尊卑等级,淫乱楚国宫室。

  《左传》说的很含蓄,生怕历史会重演这场噩梦:“以班处宫”。

  《公羊传》也表达的很委婉:“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

  《谷梁传》丝毫不加掩饰,直接道出:“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

  除此之外,西汉扬雄的《法言·重黎》和西汉淮南王刘安的《淮南子·秦族》也都记载过这件事。

  包括楚昭王、令尹囊瓦、左司马沈尹戌等楚国贵族妻妾,无一幸免,而“妻”他们的这些人,便也少不了吴王阖闾、伍子胥、伯嚭、孙武这些人,甚至吴王阖闾的儿子子山和公子夫概为争夺“妻”令尹府资格而大打出手。

  对于这种唯务诈力、不行礼义之道的行为,《公羊传》和《谷梁传》直接骂道:“反其狄道。”

  上行下效,君王和大夫都这样做了,手下的兵可想而知,郢都的平民可想而知,没有缘由,一切的结果,都令人发指。

  战争来临,没有一个人是幸运的。

  唯一逃脱魔掌的,便是楚平王的妻子、楚昭王的母后——伯赢。

  《公羊传》曰:“盖妻楚王母。”加上“盖”字,则表示疑惑的心态。

  《谷梁传》曰:“盖有欲妻楚王之母者”。“盖”后所增“欲”字,则表示其行为没有成功。

  刘向的《列女传·贞顺传》虽有演绎的成分,但将伯赢纳入其中,讲述了她持刀守节之事,也从旁证实了这一点:

  “昭王亡,吴王阖闾尽妻其后宫。次至伯赢,伯赢持刀日:‘妾闻天子者,天下之表也;公侯者,一国之仪也。……使君王弃其仪表,则无以临国;妾有淫端,则无以生世。壹举而两辱。妾以死守之,不敢承命。且凡所欲妾者,为乐也,近妾而死,何乐之有?如先杀妾,又何益于君王?’于是吴王惭,遂退。”

  按照我的理解,吴王阖闾也是没有“妻”伯赢的,因为伯赢还有一重身份——秦哀公的长妹,不想四面树敌的吴王阖闾没有侮辱这位秦国长公主,说得通。

  接下来我们要讨论一个感兴趣的话题了——胸中积恨的伍子胥到底有没有掘墓鞭尸?

  最早的“鞭尸”起源于《谷梁传》:“吴入楚,子胥挞平王之墓”。

  注意这里是“鞭墓”,而不是“鞭尸”,持相同说法的还有《新书·重黎》、《淮南子·泰族》、《史记》的《季布传》、《十二诸侯列表》、《楚世家》和《汉书·志·五行志下之下》。

  在鞭的数量上,《吕氏春秋·首时》给出了“鞭荆平之坟三百”的说法。

  “鞭尸”一说又从何而来?

  接下来,司马迁又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因为最早出现“鞭尸”一说的,也是出于他老先生的《史记》——

  《史记·吴世家》曰:“子胥、伯嚭鞭平王之尸以报父仇”。

  《史记·伍子胥列传》曰:“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

  很显然,“鞭尸”一说更能表达大快人心的快意恩仇之感,为伍子胥加上几分侠义的武侠精神,干脆利落之余,也为枯燥无味的史书平添一种有血有肉的、悲情英雄的江湖形象。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则借题发挥、大书特书:

  “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足践腹,右手抉其目。诮(qiào,责备、讽刺)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

  越是往后,夸张、渲染的成份就越大,《公羊传》更是发挥极大地想象力:“鞭平王之尸,血流至踝。”

  请相信科学,这一切都不可能。

  按照当时的入殓水平,十年尸首就已经成了一具黑黑脆脆的骨架,何况楚平王死了十一年之久,面对一具不成型的骨架,伍子胥“鞭之三百,左足践腹,右手抉其目”,还“血流至踝”。

  我只能说,比科幻还科幻,剧本都不敢这么写。

  所以,我认为伍子胥没有“鞭尸”。

  不仅没有“鞭尸”,也没有掘墓,因为他不敢。

  从楚庄王开始,伍参、伍举、伍奢三代一门忠烈、世代忠良,在楚国也是豪门大族,伍子胥祖上忠骨都埋葬在楚国的伍氏祠堂,如果伍子胥掘了楚平王的坟、鞭了他的尸,等楚昭王回来,估计也要将伍子胥的祖坟刨平,伍子胥百年之后如何面对祖先?

  伍子胥想要掘墓鞭尸,首先就要迁坟,将近一个世纪伍氏家族所有的坟一个不落全部迁到吴国,这是一个大工程。

  同时也存在大问题,比如曾祖父伍参的坟,快一百年了,棺材板子都融了,如何迁?迁一坨黑泥回吴国当祖宗?

  就算棺椁完好,随随便便的将他老人家迁到吴国,还要打扰他老人家休息,就不怕他老人家半夜托梦责备?

  掘人祖坟、毁人祠堂,就等于让这些长眠于地下的孤魂,变成无处可去的野鬼,这些游荡在世间的野鬼是要来报复的,让你一世不得安宁。

  伍子胥不敢做,也不敢想,并且他也很明白,凭吴国这点体量想要鲸吞楚国,很难。

  如果伍子胥真的掘了楚平王的坟,那么最忠于楚国的圣贤屈原,也不会将伍子胥比为比干:“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伍子逢殃兮,比干菹醢(zūhǎi,把人剁成肉酱)”。

  “鞭尸”之事不可能有,“鞭墓”之事可以有——既然来了,一口恶气还是要出的。

  但至少有一件事是伍子胥做过了——“坏宗庙”。

  《谷梁传》曰:“(吴入郢)坏宗庙,徒陈器(乐器)”。

  《新书》曰:“(吴入郢)伤五藏之实,毁十龙之钟”。

  《淮南子·泰族》曰:“(阖闾入郢)烧高府之粟,破九龙之钟”。

  《博物志》曰:“子胥伐楚,燔其府库,破其九龙之钟。”

  宗庙之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楚国业已灭亡。

  大仇得报,跪在父兄墓前,伍子胥潸然泪下。

  想当初,伍子胥全家被灭,流浪于江淮之地的时候,谁能想到日后他竟能以一己之力,帮助小小的吴国灭掉泱泱大楚。

  但引狼入室,杀死了多少无辜的楚人,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庄子却说:“世之所谓忠臣者,莫若王子比干、伍子胥。子胥沉江,比干剖心。此二子者,世谓忠臣也。

  孰奸孰忠?

  谁说了算?

  儒家。

  《公羊传》评价伍子胥的时候就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

  在中国人的骨子里,把“家”看的比“国”重,把“孝”看的比“忠”重。

  在先秦的礼制里,儒家的哲学思想便是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国人只有家得到保存,才会去顾到国;尽到孝道了,才能谈忠国。

  所以,宋朝的大儒苏轼在评价伍子胥复仇一事时,表示的是理解与支持:“父不受诛,子复仇,礼也。生则斩首,死则鞭尸,发其至痛,无所择也。”

  就连苏轼的死对头王安石,也在这方面表现了难得的共识:“予观子胥出死亡逋窜之中,以客寄之一身,卒以说吴,折不测之楚,仇执耻雪,名震天下,岂不壮哉!”

  所以伍子胥的所作所为,基本还算符合儒家的道德观念,直至今日,苏州一带都将伍子胥视为圣人,端午节也不拜屈原,而是伍子胥。

  总之,吴人入郢后,烧杀淫掠,不仅“以班处宫”,而且还“烧高府之粟”、“坏宗庙”、“毁九龙之钟”、(可能)鞭笞王墓。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对于楚平王来说,还不完的,子孙接着还,国家帮着还。

  如果不是一个人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楚国也许真的亡国,溃散的楚人将盘踞在南阳盆地一带,成为史书中的“北楚”。

  这个力挽狂澜的人叫做申包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