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的动物军团 蒙古国成吉思汗 术赤降贝加尔湖2
作者:胡涂2018的小说      更新: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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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点了点头,因他讲的确实通俗易懂,成吉思汗又补了一句,“可惜的是,我们不如汉人和女真人,甚至还不如附属于我们蒙古国的畏兀儿人,他们都有了自己的文字,可我们还没有。因此,现在的《大札撒》还是口头形式的,等有了文字,再整理和编辑成册下发。”

  为了加强封地的管理,成吉思汗还将不儿罕山以东的领地,按远近程度,分封给了哈撒儿、别勒古台、合赤温和帖木格四个弟弟,并将他们封为亲王。

  哈撒儿是大弟弟,因而领地远在额尔古纳河流域,兴安岭也包括在内。当哈撒儿去封地时,成吉思汗还特别嘱咐,要他开始寻访兴安岭的盲骨子,并与黑河以北的生女真和契丹人搞好关系。

  契丹人的辽国,被女真人灭亡后,很多契丹人为了避难,逃到了黑河以北,成吉思汗准备攻打金国,当然想借助契丹人的力量,毕竟契丹人和蒙古人都受到金国的压迫,女真人是共同的敌人。

  四个亲王弟弟,都有了封地,成吉思汗开始培养自己的四个儿子,准备再为他们打下一片江山。

  蒙古国成立的时候,蒙古高原的东西部和南部,都纳在了管辖范围之内,只有北边贝加尔湖地区的“林中居民”,还没有征服。

  贝加尔湖地区,也就是当年苏武放牧了十九年羊的地方,那里森林密布,周边的森林部落也是蒙古人,主要以渔猎为生,住在由树干搭建的窝棚里。

  这个时候,贝加尔湖以东的地区属于金国,湖以西的各部落,还处于分散状况,这恰好给蒙古国提供了机会。

  成吉思汗为了锻炼大儿子术赤,便派他去征讨贝加尔湖以西的各部落。

  当术赤带着人马,沿着色楞格河,快到贝加尔湖地区时,已是秋天了。

  路边上,到处是红得诱人的覆盆子、蔓越莓等浆果,点燃了蒙古大军的激情。

  林中的河流里,挤满了从贝加尔湖到各支流产卵的大马哈鱼,这些色彩斑谰的鱼儿,味道非常鲜美,使不爱吃鱼的蒙古人,也非常喜欢。

  同时,由北极向南迁徙而来的野生驯鹿,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原野。驯鹿无论公母,都长着头角,成群的乌鸦跟着鹿群,站在它们的角和背上,帮着清除身上的寄生虫。

  秋天是驯鹿发情的季节,公鹿之间争夺母鹿,热衷于打斗,很容易捕杀,鹿肉和鱼肉给术赤的军队,提供了大量的肉食,覆盆子和蔓越莓则是餐后的甜点。

  当秃马部、朵儿伯部、斡亦剌部等部落,先后闻风而降时,已经到冬天,术赤便留了下来,准备待到次年春天,再带着这些部落首领,去觐见父汗。

  这个时候,贝加尔湖已被厚厚的冰层冻上了,周边地区也成了林海雪原,术赤对这些陌生的景致,不禁产生了好奇,便在当地首领的邀请下,参加了林中部落的冬猎行动。

  当地人都有家养的驯鹿,他们穿的是鹿靴、鹿皮衣,吃的是鹿肉,喝的是鹿血和鹿奶,还就着盐吃生肝、生肉,男人还喜欢喝淡甜的桦树汁酒,术赤在当地人的影响下,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原始而野蛮的生活方式,得到了各部落首领的尊重。

  “林中居民”也信奉萨满教,在当地萨满的带动下,每天用过晚餐后,大家便抽出半个时辰的时间,一家人围坐在火塘前,开始默不作声,一起凝视着火焰,不时听着“噼啪”的声音,认为这是最好的自我修炼行为。

  为了与当地人打成一片,术赤也经常参与静坐,更是得到了大家的爱戴。

  当然,术赤更感兴趣的,是与当地人去猎驯鹿。

  当地主要的交通工具是驯鹿,而不是马,驯鹿的蹄子宽大,蹄子底部中间的裂纹很深,悬蹄发达,能触及地面,比马更适合在雪地和崎岖不平的地面行走。

  术赤也尝试过,但驯鹿背上没有挂鞍子,骑惯了马的人,坐上光溜溜的背上,感觉非常辛苦。

  每家每户都养了一群驯鹿,平时放养在外面,驯鹿需要吃盐时,自然就会回到窝棚讨盐吃,只要看见人的手心里有盐,就会上前来舔舐,很是温驯。

  需要抓鹿时,只要带上盐,再用棍子敲打树干,驯鹿听到敲打树干的声音,就以为主人要喂盐了,立即跑回来,很容易被抓住。

  本地人在冬天打猎,一般是穿滑雪板,术赤练了好几天,才勉强能用,速度也比当地人慢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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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天,术赤与当地人穿着滑雪板,去雪原上捕杀公驯鹿。在冰天雪地里,眼前几乎都是冷色调,只有微弱的阳光,才有几分暖色,连这里的太阳也怕冷,脸总是冻得通红。

  野生驯鹿一旦受到惊扰,立即就奔跑起来,雪原上便发出惊天动地的响声,扬起漫天的雪雾,使猎杀驯鹿的活动,增添了几分神秘和迷离感。

  由于积雪很厚,公驯鹿头上又顶着很重的角,根本跑不快。一行人捕杀了十六只驯鹿,还意犹未尽,当家养的驯鹿拉着雪撬,开始拉猎物时,天色突然暗了下来,随即刮起了白毛风。

  风从贝加尔湖的冰面上浩荡而来,砍在术赤的脸上,像刀割一样,白毛风所到之处,扬起地上的积雪,雪花在空中乱舞,天地混沌一片。

  当地人赶紧带着术赤,冒着白毛风,踩着滑雪板,向回划去。

  回去的路上,术赤发现旁边有一大群红色的动物,正在围攻两只驯鹿,乍然一看,有点像红狐狸,在白雪的映衬下,皮毛显得很耀眼,非常漂亮。

  他刹住滑雪板,仔细一看,那种动物的尾巴长而蓬松,比红狐狸大,又比狼小,介于狼与狐狸之间,术赤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漂亮的动物。

  当地人介绍说,这是红狼。

  术赤见了那红色的皮毛,便想带几张回去送给父汗,便给当地人说明了自己的意思。

  当地人全部围了上去,用弓箭射死了三只红狼,其它的红狼见状,赶紧丢下驯鹿,准备开溜,一行人追上去,又射杀了十一只,其余的逃脱了。

  后来,他们又射杀了一些红狼,剥掉皮后,选了九张颜色最红的,身子上又没有箭孔的红狼皮,送给了术赤,让他带回去给成吉思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