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境风雨 第二十三章 游子归乡
作者:风雨秀的小说      更新:2022-10-07

  风雨一口气吃了五斤牛肉,吃出一种恶狼扑食的画面感。

  南豆看着少年,不敢想象他这几天是怎么熬过来的。不过好在长得清秀,被那个女蟊贼惦记上了,不然下场就跟其他年轻人一样。

  风雨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觉得今日的牛肉真是美味无比。不过以后要提高自己的警觉性,时刻戒备着,遇到一群小喽啰,都能翻车,实属不应该。

  两人找了一处山洞,少年又开始了苦行僧式的修行,每日坚持不懈,终于在十五日之后,一举打破了强身境的瓶颈。

  风雨感觉自己的身体机能上升了不只一个档次,力量、速度,都不可同日耳语。

  虽然只是从强身境九段升到了炼体境二段,但跟强身境一段到九段的感觉完全不同,实力出现了质的飞跃。现在的少年,完全可以打五个十五日之前的自己。

  风雨想测试一下自己的力量,于是举起一块千斤重的石头,围着南豆走来走去。

  老板娘看不惯他那得瑟样,当即决定跟他过过招。

  风雨表示自己还要修炼,况且自己幼小的心灵尚未完全恢复,需要再养一段时间,然后转身一溜烟就跑远了。

  南豆看着消失在树林里的身影,微微一笑,自言自语道:“不碍事,回到凤山镇,有你小子好受的。”

  傍晚,下起了绵绵细雨,雨润万物,适合睡觉。

  ——

  连雨不知春将去,一晴方觉夏已深。

  小雨持续了五天,山林变得湿漉漉的,露珠大小的水珠不断从松针上滴落下来。

  两人行走在林间,明明已经没有下雨,风雨却还是被淋湿了衣领。

  远方,夕阳的余晖映照着晚霞,几只鹭鸶沐浴着霞光,飞向不远处的栖息地。

  雨过天晴,一副栩栩如生的田园画卷映入眼帘,这便是凤山有名的节阳梯田。

  鸟去人归,吾心安处是吾家。

  两人耗时两百三十八天,走了一千七百多里路,终于在今日,进入了凤山县地界。

  凤山镇位于凤山县西南处,有六百多户人家,总计三千八百五十二口人。

  刚入小镇,便看到一个牌坊,上面刻有“凤山镇”三个大字,金光闪闪,一看就人杰地灵。

  凤山镇历史悠久,几千年前,便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

  那时候的东方神洲,妖魔鬼怪横行,野兽遍地,人类时常遭受这些魑魅魍魉的袭击,别说一个小镇,就是一座城池,都可能在顷刻间覆灭。而凤山镇自有人以来,从未遭受过大灾大难,一直延续至今。要说运气,估计还是沾染了在这里涅槃的上古凤凰气息。

  凤凰生于九天之上,是上古十大神兽之一,其实力更是睥睨古今。即使是涅槃后的躯壳,亦能震慑诸天强者。

  可这毕竟只是传说,具体真相如何,早已无人知晓。风雨却始终坚信,一定是那只凤凰,在默默庇护着小镇。

  两人走在曲曲折折的石板路上,这是镇上唯一一条石板路,贯穿小镇东西。地面上上长满了青苔,看上去年代久远。

  小镇多是砖瓦房,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家家户户都住起了新房子。不像以前,大多都是土坯房,甚至还有茅草房。

  风雨家在镇子最东边,是一间古朴的四合院,房瓦皆是石棉瓦。院墙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瓜藤,还吊坠着几个大南瓜。

  南豆也是第一次到凤山来,她很喜欢这种风格的小镇,树绕村庄,水满陂塘,生在阳光下,长在旷野里。

  风雨看着写有“风家大院”的木门,感慨良多。当年背负着全镇的希望,进入大江书院修行,如今归来,却已物是人非,再也不是那个人人寄予厚望的天才少年。

  以前在书院上学,年纪小,不懂事,觉得无所谓。如今步入江湖,却有不一样的感触。

  少年轻敲响大门上的铜环,显得小心翼翼,又有些迫不及待。

  一名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打开木门,探头探脑。

  在小镇上,一般有人敲门,主人都不会过问是谁,而是会轻轻打开一条缝,悄悄瞅一眼是哪位邻居。

  有客上门,自然蓬荜生辉。虽说一家人倒也其乐融融,但总有些烦闷,邻居一串门,平时闷闷不乐的老汉可能都要变得健谈许多。

  可若是不讨自己喜欢的邻居,门还是要开,不过最多就是寒暄客套一下,人家走了还不忘在背后说上几句闲话。不过,这种情况很少见,毕竟都闹掰了,谁会自讨无趣,还去串门哩?

  风雨激动得喊了一声“爹”,就赶忙推门而入,急不可耐地想扑入这个离开了一年多的温暖小窝。

  风武看到儿子归来,自然是欣喜若狂,只是边上怎么还跟着一位漂亮的女子,莫非是雨儿的老师,家访来了?

  家访是大概十年前开始流行起来的,当时很多书院的老师,闲暇之余,都会亲力亲为地到各位学生家里进行拜访。

  以前,风雨还在求学那会,每当老师要到家里来,父子两都会假装不在家,以免老师在那喋喋不休,听的烦躁,说的火大。

  后来,那些个老师,干脆就不来了。

  “这位客人是?”风武看着儿子身旁的高大女子,询问道。

  “叔叔好,我是南豆,南山的南,豆苗的豆。”不等风雨介绍,南豆便嫣然一笑,自我介绍道。

  “我是风雨的那个!”南豆指指天上。

  风武如醍醐灌顶,满意地点点头,冲风雨竖起大拇指。

  少年得意地笑了,虽然自己的修为境界一落千丈,但还是拐回来一个江州第一,够牛逼吧?

  其实风武只比南豆大了九岁,但两人看起来,像是差了二十岁。

  风武已经吃完晚饭,但还是为两人重新做了满满一大桌,自己也陪着两个小年轻坐下,一家人嘛,当然要热热闹闹的。

  南豆掏出一壶百花酿,风雨为父亲斟上,三人边吃边喝边聊。

  对于风雨喝酒的模样,风武早已司空见惯。在风雨小的时候,风武就尝试着让他喝酒,最开始用筷子蘸了给他吸,后面慢慢就小口小口喝,再大一些,干脆就直接用酒杯喝。用他的话说,这是我们老风家的传统。

  今天,风武很激动,因为两个大老爷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好不容易家里终于有一缕不一样的气息。

  风雨跟老爹说自己已经是炼体境了,可把风武乐坏了。虽说外出一年多,境界也才提升那么点,可好歹是进步了,不像之前,日退一步。

  要是风武知道,风雨仅用了不到八个月的时间,就从强身境一段提升到了炼体境两段,那他肯定会大吃一惊。

  期间,风雨也写过几封家书,但对境界一事,只字不提。

  关于风雨跌境这件事,镇上居民免不了闲言碎语,甚至朝风家大院指指点点,搞得风雨前两年回家都不敢从小镇门口的牌坊下经过,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身败名裂”。

  今日回家,恰巧是晚饭时间,平时坐在镇口的大爷大娘都回家去吃晚饭了,不过老人们虽然说话不好听,倒也没有落尽下石,更多的是恨铁不成钢。却依然免不了有的人,巴不得别人过得比他差。看到风雨这般模样,心里反而平衡许多,凭什么就他风家能出一个天之骄子,自家的就这熊样?

  三人越聊越开,后面竟是连风雨小时候的囧事,风武都一一抖擞出来。好在南豆也是那种不拘一格的女子,听闻后竟是捧腹大笑,顿时没了那股清冷,风雨反而觉得这般模样的老板娘,更吸引人。

  第二天,南豆决定要对风雨进行特训,尽快提升其实力,好赶上那些一直顺风顺水的天之骄子。况且,离百花帝国一年一度的及冠青年大赛,少年只有三年半的时间了。

  这是一场非常重要的大赛,整个帝国刚及冠的青年俊杰们,都会在这个舞台上一展风采。

  所以,少年境界的提升,已是燃眉之急。

  特训不再是以往简单的出拳踢腿,而是一次系统性的训练。大体上分为三个环节:练体能、练毅力、过招。

  两人在凤山山脚找了一块空地,四周古木参天,怪石嶙峋,非常适合修行。

  体能是一切修行的基础,体能不行,任何招式都会显得花里胡哨,风雨的体能训练分为三步。第一步,举着一块大概两百斤重的石头,绕空地跑三十圈;第二步,举着一块五百斤重的石块,绕空地跑十圈;第三步,举着一块八百斤重的巨石,绕空地跑三圈。

  第一步下来,风雨就已经气喘吁吁了。而第二步结束,少年更是浑身湿透。到了第三步,少年的每一步路,几乎都调用了全身的力气,甚至地面都留下了浅浅的脚印,足见其吃力。

  最终,风雨凭借着强大的意志,完成了这项艰巨的任务。

  接下来就是毅力训练,练毅也分为三步。第一步,双手撑地,双腿倒立在树干上,脚板压着一块百斤重的巨石,坚持半个时辰不能动弹;第二步,成半蹲马步状,手臂上挂着两百斤的重物,坚持半个时辰不能动弹;第三步,倒立着爬十棵大树,这十棵大树都是经过南豆精挑细选,一棵比一棵粗壮,且表皮越来越光滑,躯干没有枝丫,只能全靠掌力、脚力。

  风雨完成毅力的训练后,感觉头晕目眩,四肢都在颤抖,而指甲更是被树皮磨得无比粗糙,手掌、脚掌均是破裂了的水泡,轻轻碰到一下,都能疼得少年呲牙咧嘴。

  最后,就是比试环节。

  南豆摆好架势,一副认真的模样。风雨却累得趴在地上,一动不想动。

  “想要人前显贵,必须人后受罪,如果你连这点苦都吃不了,那就趁早放弃强者的梦想。”南豆看着地上的少年,冷漠说道。

  现实就是这么无情,那些个大家族、大宗门的弟子,从小享尽各种资源。而像风雨这种,出生普通人家的孩子,只能靠自己的双脚,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成长为参天大树。

  风雨一咬牙,站了起来,眼神凶狠,却包藏大志。

  南豆没有手下留情,将风雨打得如同死狗一般,最后还得背着他回去。

  到家后,风武看到儿子这份惨状,很是担忧。但直觉却告诉他,可以相信眼前的女子,雨儿跟他在一起,绝对不是受苦。

  这天晚上,风雨泡了个热水澡。南豆扔来几株草药,虽然酒馆比不上那些名门望族,但像化灵草、结灵芝这等普通的药草,还是买得起的。

  看着木盆里闪闪发光的两株植物,风雨好奇问道:“这药草一定价值不菲吧?”

  南豆摇摇头,道:“不贵不贵,才十六块大雪钱而已。”

  风雨震惊,“才…才十六块大雪钱…而已?”

  到目前为止,少年还没见过这么多钱,老板娘真是舍得下血本。

  既然是宝贝,那就不能浪费了,必需泡上两个时辰。

  风雨说他过几日想请一天假,去看望一下镇上的几位故人。

  南豆爽快地答应了,不过有个条件,去的时候得捎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