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城之神寨没落 第五十一章:张阿婆
作者:老红孩儿的小说      更新:2024-02-11

  一连几天没休息好,加上用脑过度,我精神有些恍惚,看什么都是重影的,分不清虚实。

  后来又出现了耳鸣,整个人象条死鱼似的随波逐流,喉咙里一股股的往上冒酸水,不停的干呕。

  耳边有人问我是不是想吐,接着用手使劲往外推我的脸:“窗户,窗户……”。

  脑袋“咣”的撞到车门,“哇”的吐了出来,随即晕了过去。

  等到慢慢恢复知觉,发现自己平躺在后排的座位上,额头放着两块没拆包装袋的雪糕,也不知是那位出的馊主意。

  “醒了?”。

  正在玩游戏的胡小铃听见动静,反手摸了摸我胳膊:“不行,还是烧,躺着别动,小雅买药还没回来”。

  我头疼欲裂,格格的咬着牙,一个恐怖的念头突然闪过,难道是被智语鸟下了虫蛊?。

  胡小铃放下手机,一副忍受不了的表情:“水小川,我严重警告你,你离神经病已经不远了,人脑不是电脑,烧坏了可没法换”。

  “……烧就烧吧,只要能找到僧袍……”。

  我晕晕乎乎的:“小妹还在等我……”。

  “那你就专心的找僧袍,别什么事都想插一脚”。

  “……谁知道那条线索有用,没准能搂草打兔子呢”。

  我试着撑起上半身,不行,坐不住,眼前飞舞的全是小星星,只好重新躺下,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手臂上的咬伤原本结了痂,此刻却肿得象个馒头,渗出黄色的液体。

  “不会是中毒了吧?”。

  胡小铃研究了半天,见我脸色越来越难看,只好拿出一粒真元珠让我吞下去,嘴里嘟嘟嚷嚷的,说我欠她的钱,给她打一年工也还不起。

  “还有蛇胆莲,你不把它要回来,我把小妹扣下当人质”。

  同益古镇是乌头会的地盘,她说了算。

  我又睡了会儿,起来发现脸色乌青,皮肤上一片片的黑斑,眼窝也塌了,象个糟老头子。

  “你就是中了毒,现在正往外排毒呢”。

  排毒?。

  我猛然想起来个人,王知道,他那儿可以拔罐、刮痧,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接近他。

  “你真是无可救药”。

  胡小铃一眼看出我的真实目的,不同意,可架不住我软磨硬泡,等小雅和潘山勇回来后,径直开车去了那间按摩正骨店。

  “……你和小雅别下去了……”。

  如果王知道不是瞎子,就有可能认出她是元祖。

  潘山勇在车门外蹲下来,打算背我,我刚伸出手,被胡小铃一把抓住,搭在自己肩膀上。

  “我扶你去”。

  她边说边解开头发,遮住脸颊:“我不放心你”。

  听着挺让人感动的,其实是怕我有事瞒着她。

  “那你得听我的,不能冲动”。

  “我从来不冲动”。

  店里只有一张脏了吧叽的床,还有一股中药和烟卷的味道,桌上摆着大小各异的透明罐子,旁边放着个打火机。

  我见王知道正在门外抖楞白大褂,便偷偷把它攥在手心里。

  刮痧板象把钝刀子,“吱吱叽叽”的一下下刮着皮肉,痛快淋漓。

  我问王知道他的眼睛到底什么回事,他说是脑膜炎:“上小学的时候,烧到四十几度,人都快熟了,感冒发烧瞧着不要紧,却是大病前的征兆”。

  “一点都看不见?”。

  “睁眼瞎”。

  “……还真是无妄之灾”。

  “嗐,摊上了,没办法,不过人这一辈子得失有数,祸福相依”。

  他嘿嘿的笑:“你瞧我现在不是活的挺好吗?”。

  “人的运势吉凶真的能从骨头上摸出来?”。

  “我给你小露一手”。

  王知道抱瓜似的抱住我脑袋,又掐又按:“左耳有窝池,能海纳百川,善听人言,右耳斜插骨,似判官之笔,明辨是非,天顶象马踏蹄印,定会驰骋万里,好命好命,只是颅坡坚挺,平地生峰,恐怕睡不安稳,难枕温柔之乡,没有女人缘”。

  胡小铃在他背后“嗤”的一笑:“没有女人缘,怎么结婚了呢?”。

  “非也,非也”。

  王知道连连摆手:“此缘指的是孽缘、小三缘,姑娘,你大可放心,你们俩注定情深意坚,绝对不会出现插足之人,而且夫贵妻荣,多子多孙”。

  他大概以为胡小铃是我媳妇,故意讨好她。

  胡小铃气的都快炸了,又不能说什么,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瞪他也看不见,一脸恼怒的转向我。

  刮完痧,火辣辣的疼,却通体舒畅,我慢腾腾的穿着衣服,假意让胡小铃付账,趁这老头正摸钞票的时候,冷不丁一拍他,在其回头的瞬间打着火机。

  火焰腾的窜起老高,王知道本能的向后扭头,然后就不动了,过了好半天,才叹了口气:“……你们是胡大志派来的吧?”。

  胡小铃拿出铃铛晃了一下。

  他转过身,摘下墨镜,一双细长眼,充满紧张和不安。

  “为什么装瞎子?”。

  “生计所迫,我们这行有句俗话,睁着眼睛摸骨的人,老天爷是不赏这口饭的”。

  他十分配合,有问必答,但一时间,我却有些犹豫,不知道从那儿入手。

  这家伙是个老油条,很容易被他看出马脚。

  只能诈一把了:“老祖让我问你,为什么到处说他异于常人”。

  “这……这么说有错吗?有异能者必有异相,骨骼奇特,别人才会相信他是仙道之体,我也是在帮他”。

  我绷着脸,手往怀里伸,假装掏东西,就象电影里不苟言笑的杀手。

  王知道惊慌失措,边退边哀求:“别……别,小兄弟,我发誓,从来没跟人提过他脚的事……”。

  脚?。

  果然如此,除了沈氏家族,又出现了个三趾人,可为何到了胡小铃这儿却变成了五趾,难道她不是胡大志的亲生女儿?。

  也可能和水源济一样,另有奇遇。

  胡小铃的身体抖动了一下,使劲的攥着小拳头。

  我伸手搂住她,暗示她要冷静:“老祖还有一件事不明白,你是从什么时候怀疑他的?”。

  “天地良心”。

  王知道大喊冤枉:“真的是一次意外……”。

  意外发生在八年前,那时候胡小铃才十岁,所以对这个神神道道的老头没有印象。

  其实俩人是见过的,王知道还抱过她。

  “胡大志求我给他介绍了不少病家,骗完钱,他躲了起来,害得我也跟着倒霉,就这小店,已经被砸了好几次”。

  但胡大志很念他的情,隔三差五,便拎着东西过来,酒酣耳热之际,还不忘切磋行骗的伎俩。

  “他这人不怎么喝酒,后来得了志,意气风发,把自己灌的烂醉如泥,我往床上他的时候,拽掉了鞋子……”。

  脚上穿着袜子,但袜子是破的,破洞里露出半截骇人的大脚趾。

  醉眼惺松的王知道起初又惊奇又好笑,摸了半辈子骨,从来没见过这么有创意的,忍不住伸手一捏,竟然只有三根脚趾头。

  再往后摸,脚跟处鼓起个小包,硬梆梆的,一掐里面有东西在动,心里当时就明白了,用他的话说这叫隐骨,是退化的第四根脚趾。

  “刚入这行的时候,见啥摸啥,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连睡觉都抱着骨头,一双手比眼睛好使”。

  他小心翼翼的,生怕得罪了我们:“……你们老祖,原本不是个人,是个鸟仙……”。

  鸟的第四趾就长在后面,用来抓稳树枝。

  “啪”。

  胡小铃用尽全身的力气给了他一耳光,哆嗦着嘴唇:“是谁给你的胆子,在这儿胡说八道?”。

  王知道捂着脸,一个劲的点头哈腰:“……是,是,我胡说,我混蛋……”。

  我拉开胡小铃,挡在她面前:“你既然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就应该主动向老祖认罪领罚”。

  “是,是”。

  王知道被打怕了,躲的远远的:“胡大志……不不,你们老祖酒醒后,眼神就不对劲,还试探我,问我为啥不帮他脱掉鞋子,我虽然是外地人,但也听说过三趾吴女的故事,只……只是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他心里多少有点害怕,因为胡大志拿起把剪刀,在身边转来转去,始终盯着他脖子。

  但凡有点反常,一刀毙命。

  “我故意开玩笑,说他的脚臭,自己开的是正骨店,又不是修脚店,俩人嘻嘻哈哈的也就过去了”。

  可等胡大志走后,王知道老觉得心里不踏实,直到他截肢的消息传来。

  “我一听说他出了车祸,便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他这人心忒狠,对自己都下得去手,收拾我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壮士断腕,有这个必要吗?。

  王知道这人一看就是个贪财怕死之辈,上点手段,应该能拿得下来,除非他不想留一点把柄在别人手里。

  不但是狠,还要加上一个绝字。

  听到这儿,胡小铃的脸色苍白,连站都站不住了,软绵绵的靠在我怀里。

  “那你凭什么怀疑老鼠是乌头会放出来的?”。

  “我嘴欠,我认错”。

  王知道左右开弓,先扇了自己俩嘴巴,又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只要你们肯饶了我,我愿意献给老祖一个方子,是张家十代秘传的药方,能化腐朽为神奇,兴许给解开老祖的心病”。

  “什么方子?”。

  “三五方”。

  这名字太直白了,能让三趾变成五趾的意思吗?。

  到目前为止,除了水复机的无及丸能做到这一点,还没出现过其它类似的东西。

  “虽然人畜同属欲界,但想脱胎换骨,光有慧根是不够的,必须要依靠灵药的辅助……”。

  听到“畜”这个字,胡小铃忍不住又扬起手,却没打下去,深吸一口气:“方子呢?拿来”。

  王知道眼珠子转了转:“它……不在我这儿,在张阿婆手里”。

  张阿婆,是这一带出了名的神医,问了才知道,她竟然是张鹿子的后人,和王知道多少沾着点亲,王知道的外祖母也姓张,嫁到外地,懂医术,但不精通。

  他学的这点皮毛,说起来还是祖传的技艺。

  “她人在那儿?”。

  王知道一指窗外的老雁山。

  “带我们去”。

  我身上仍然没有力气,走路象是踩棉花,因为担心王知道会狗急跳墙,让胡小铃去把吴三小叫来,这个一米八几的大汉不管站在那儿,都是种威慑。

  吴三小只有一个条件,十个大肉包子,他刚才没吃饱。

  “猪”。

  胡小铃有种被讹诈的感觉。

  再次踏上老雁山,才真正领略到什么叫鬼斧神工,山阶一侧,耸立着刀削般的峭壁,放眼望去,睛空下,山峰一座接连一座,仿佛游乐园里加长版的过山车。

  吴三小在前头边吃边走,我和胡小铃垫后,把王知道夹在中间。

  “知道老祖为什么过了八年才来找你吗?”。

  这也是我心中的疑问。

  既然胡大志已经怀疑王知道脱掉了自己的鞋子,不想办法对付他,却将这人一直留在眼皮底下,不是怕,肯定是另有原因。

  他转过脸,墨镜反射出刺眼的阳光:“我……我多少对贵会还有点用,你们老祖早就想拜访张阿婆了,可这人傲慢的很,进她的门是有规矩的”。

  “规矩?”。

  必须脱了鞋和袜子,当着她的面洗净双脚,然后赤足而入。

  因此张阿婆得了个绰号,叫净脚奶奶。

  “什么狗屁规矩,只听说过吃饭要洗手,没听说过看病要洗脚的,是冲着沈家人来的吧?”。

  吴三小气的直哼哼:“三个脚趾就不是人了,连让她看个病都不配?”。

  “别太敏感,不见得针对谁”。

  我怕他上去顶撞这位奶奶:“说不定老人家爱干净呢”。

  “十个包子还堵不住你的嘴”。

  胡小铃冷冷的:“从现在开始,不许吱声,说一句话就饿你们一顿”。

  “她不是老人家”。

  王知道掐着手指头算:“等见了面千万别这么叫,其实……也就三十五六吧”。

  我们都愣住了,这可和名字不太相符。

  只能说怪人有怪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