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城之神寨没落 第五十二章:双心夺窍
作者:老红孩儿的小说      更新:2024-02-11

  张阿婆的木屋在半山腰,后面是万丈深渊,破破烂烂,到处是火烧过的痕迹,好象已经荒废很久的样子。

  屋门紧闭,上方吊着个大铁铃铛,门边放着一块长条木板,涂鸦似的刻着一行字:晨起日中五时客,徒有虚名三不迎。

  “我叫你不迎……”。

  吴三小早憋了一肚子火,推门没推开,捞住绳子“铛铛铛”的用力摇晃。

  我正要制止,眼前一花,多了只白灰色的鸟,比麻雀大,扑扇着翅膀,悬停在吴三小身旁,忽然伸出尖喙,朝他的手猛啄下去。

  吴三小吃痛,抬手把它打飞,谁知小鸟在空中翻了个身,“嗖”的又冲下来,如同离弦之箭。

  相似的一幕,我曾经见过。

  在何伟家的地下停车场,四百六就是这样被小小的智语鸟穿透了肩膀。

  吴三小同样大惊失色,在地上狼狈一滚,堪堪躲过,抄起墙边的长木板,板球运动员似的紧盯着它。

  “你的智语鸟呢?”。

  胡小铃从我身后伸出半个头:“叫下来,跟它打”。

  智语鸟体型上不占优势,但速度比它快,而且出击果断,毫不犹豫。

  无论输赢,结果都一样,玉石俱焚。

  吴三小不敢大意,目不转睛,生怕一走神便会血溅当场。

  屋里突然传出“咕咕”的叫声,小鸟调头飞到檐下,抖动着身体,从一个破洞钻了进去。

  “什么风把吴家人吹来了?”。

  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清脆悦耳,但接下来的话却不太好听:“你们是瞎子,还是不认识字?已经过了中午,概不会客”。

  吴三小看了看我,脸上写满惊讶,似乎在说怎么还没照面就被人家识破了身份?。

  胡小铃一推王知道,冲着屋门努努嘴。

  王知道愁眉苦脸的走上前:“阿婆,我是六子,你老赏我个脸,这几位都是好朋友,专程来向你请教的”。

  “怎么又是你?……”。

  女人叹了口气:“王六子,这是最后一次,滚进来吧”。

  屋门是朝外开的。

  吴三小假装没看见,迈步往里走,刚走几步,又站住了。

  面前竟然有个温泉,冒着热气,袅袅不绝的顺着墙上的风口排了出去。

  一股淡淡的硫磺味。

  周围摆着几双塑料拖鞋,一个红木架子,七八层,每层都放着一条折叠好的毛巾。

  架子顶端有个扇形的木牌,上刻:立地为人。

  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某家足疗中心。

  胡小铃小声问王知道:“真的要洗脚呀?”。

  “洗不洗都一样,你们又不是来看病的,我也不给吴家人看病……”。

  温泉后还有道门,隔着厚皮帘,声音从里面传来。

  吴三小踢了下木架子:“没本事就说没本事,不用在这儿弄个洗脚池子捉弄人”。

  “以温泉浣足,开足心,活经络,切脉时更容易诊断”。

  女人居然没生气:“当然,你说的也对,连我老祖宗都治不了你们的病,我又何必丢人现眼,其实几根脚趾又能证明什么,只要小心点,不靠近山南农场也就行了”。

  她低声自语:“……虽然都是姓吴,一个以此为荣,一个却以此为辱,还真是不能比……”。

  “嘀咕什么呢?说啥都没用,谁不想过安稳日子,可偏偏有人往绝路上逼我们……”。

  吴三小冷笑:“我家老爷子说了,再忍就成王八蛋了,干脆手拉手往坑里跳,都别想干净”。

  “唉……”。

  随着一声叹息,皮帘缓缓拉开,张阿婆终于露出了真面目。

  脑后盘髻,双鬓垂丝,脸色略显苍白,大概是不常出门的缘故。

  难以形容的是她的眼睛。

  除了水真理那张P过的照片,这是我在现实中见过的最明亮的眼睛。

  就象水里滚动的琉璃球。

  “挑吧”。

  她也不招呼我们,自己坐在摇椅上,翘着二郎腿,“呼噜噜”的抽水烟。

  屋里灯光明亮,装饰的无比奢华,硬木家具、现代电器,应有尽有,奇怪的是,大部分都没有开封,一个摞一个的堆在墙角。

  还有一个黄杨木的博古架,也不知是怎么弄上山的。

  架子上陈设着各种见过、没见过的珍玩奇石,目不暇接。

  其中最令人震憾的,是一件如同翡翠般的绿石凉枕,摆在玻璃罩里,三十公分长,十几公分宽,包浆圆润,一看便是老物件。

  我们仨人的嘴自打一进来,就没合上过,实在没想到,一个烟熏火燎的小破屋,里面竟然宛如一座缩小的皇宫内院。

  “这玩意……”。

  吴三小咽了口唾沫:“我能摸摸吗?”。

  “除了这个不能碰,其他的,你们瞧上什么都可以拿走”。

  张阿婆吐出一口烟:“一件不够,就拿两件,出了这个门,王六子欠你们的一笔勾销,两不该该”。

  她以为我们是来追债的。

  “这些我们都不要,只想讨个方子”。

  天黑之前还要下山,不能再耽搁时间了。

  “哦……,原来是冲这个来的,说说看,到底是什么方子,让你们这么费心劳神?”。

  “三五方”。

  “谁告诉你们的?”。

  张阿婆嘴角上扬,带着一丝嘲笑:“拜托各位做局之前先打听清楚,张家要是有这个本事,干吗还在门口放个三不迎的牌子恶心自己”。

  我扭头看王知道,他似乎比我还迷茫,搜肠刮肚,猛的一拍手:“哎呀,我想起来啦,记反了,是五三方……”。

  张阿婆面无表情:“王六子,你可真是我的好孙子”。

  三五方,五三方,这一颠倒不要紧,可差出去十万八千里,如果说三五方是把三趾变成五趾,那五三方就是把五趾变成三趾。

  谁会这么干,脑子被门挤了?。

  还有,什么是三不迎?

  “闻了欢喜花的沈家人,被下虫蛊的吴家人,三不迎的牌子已经在张家立了十几代,其实是想给自己留点脸面,要不然别人神医神医的叫着,你心里能好受?”。

  “这才两不迎”。

  胡小铃问:“第三个呢?”

  张阿婆目光一闪:“圣女”。

  圣女在坐化前的半年间,曾经连上两次老雁山,在张鹿子后人整理添加的《鹿子医案》这本书里,详细记录了当时的问诊情况。

  “手枯似爪,皮毛无光,瞳中异色,一乌一赤,脉象骤沉骤浮,时不梦而呓语,突闻声而惊怒,应为双心夺窍之症”。

  双心夺窍!好吓人的名字。

  心窍通利则神志清爽,心窍邪阻则智昏癫狂,这和潘山勇理解的双重人格类似。

  “就是两个人在一个身体里打架”。

  张阿婆也这么说。

  医案下还有备注:寨民无故而失者日增,人心惶惶,风闻白毛山怪与其嬉戏,岂不生疑,圣女有口不辩,郁郁无可诉,自对自言,久之,当生二心。

  这时候的圣女应该是抑郁了,抑郁而自闭。

  “开药了吗?”。

  “只用了一味,巫沙散”。

  吴三小脸色一变。

  “是不是听着很熟悉?”。

  张阿婆故意说反话:“这还得谢谢你们,要不是吴家人一心钻在钱眼里,象这种损阴德的药,还真不好找”。

  “怎么损阴德了?巫沙是我们用命换来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自己都不敢损伤,你们却用来养那银面蛾的幼虫,这种虫子不光吸血,还会抽人的脑髓,你信也好、不信也好……”。

  她指指吴三小的脑袋:“你这儿已经开始迟钝,会越来越糊涂”。

  吴三小气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人变傻了,智语鸟却更加聪明,在生命即将结束之际,它会飞回主人身边,用尽最后的力气产下一窝鸟蛋,来延续自己的使命。

  死后羽毛脱落,身体沙化,称为巫沙。

  巫沙是巫沙散的主要成分,能治疗痴呆、健忘症和脑萎缩,也可以静心固神,但价格昂贵,一般人非但没听说过,也万万用不起。

  只不过,再贵的药对圣女来说都于事无补,她很快便成为了一尊没有感情的肉身菩萨。

  吴三小铁青着脸:“刚才那只鸟和智语鸟很象,是你养的?”。

  “你觉得我象缺钱的人吗?”。

  满屋子的好东西,张阿婆根本不屑一顾,因为每件器物的表面都落了一层厚厚的灰,象一个宝贝垃圾站。

  “我相中的是它的速度”。

  她嘴里“咕咕”一声,那只白灰色的鸟忽然出现在她肩头:“它叫风鸽,有一半信鸽的基因,一半智语鸟的基因……”。

  “你想用它来传递消息?”。

  胡小铃不以为然:“再快也快不过手机信号”。

  “小妹妹,手机能给你送东西吗?”。

  她从风鸽腿上解下来个小锦囊,倒出一块黑黝黝的东西,象焦炭、又象卷成一团的褶皱树皮。

  屋里瞬间充满泌人心脾的香味。

  “河狸香”。

  胡小铃脱口而出。

  “哦……你懂香料?”。

  “这不是普通的河狸香”。

  她异常激动:“是胡仙方秘制的黑色河狸香,无论是药效还是香味,比褐色的要强上百倍”。

  张阿婆蛮有兴趣的盯着她,左瞧右瞧,忽然问:“胡大志是你什么人?”。

  “是……是我爹”。

  王知道吃了一惊:“你就是元祖”。

  他这才明白刚才为什么会挨那一巴掌。

  “元祖,元祖?”。

  张阿婆反复念叨这两个字,突然一把抓起胡小铃的脚,脱掉鞋袜,格格笑起来:“这下没错了,胡大志这人虽说心狠手辣,对闰女却是一百一的好,生怕你受了委屈……”。

  “你认识我爹?”。

  张阿婆第一次见到胡大志就在山脚下,他趴在草丛里,身上压着自行车,神志已然不清,右腿的裤子撕的稀烂,小腿肚子上紧紧勒着两道布条。

  “是被蛇咬伤的,大蚊蛇,一口能把大象咬趴下,幸亏你爹处置得当,毒气堵在漏谷穴没上来,才能坚持到这儿,但他缠得太用力,血脉闭塞,小腿已经瘀黑坏死,保不住了”。

  大蚊蛇。

  只生活在金猴寺后面的老林里。

  胡大志去那儿肯定不是为了散心,而是希望水复机能留下无及丸的线索。

  张阿婆在伤口上涂了拔毒膏,然后向附近的村民求助,他们都认识净脚奶奶,一听说有人被毒蛇咬伤,马上用三轮车拉着胡大志去了医院。

  因为正在铺路,车辆拥挤在一侧,走走停停,谁也没想到,就在轧路机从三轮旁边驶过去的几秒钟内,本来昏迷不醒的胡大志却猛的翻过车斗,摔在地上,双腿被卷进大轱辘里,辗成肉泥。

  司机甚至没有感觉到异常,吹着口哨继续往前开,直到被人从驾驶室拽了下来。

  胡大志不得不这么做。

  我猜他最初的想法是在毒发前赶到山南农场,后来全身麻痹,栽倒在路边,但是心里明白,一到医院,什么都露馅了,所以才会拼死滚下三轮,只是手脚不听使唤,白白搭上了一条好腿。

  他不等伤势痊愈,便让人背着和王知道上了山,感谢张阿婆的救命之恩,交谈中,发现两家之间颇有渊源。

  “你爹一说他是胡定归的后人,我心里便有了数,胡仙方是张家的祖师爷,咱们不算远吧,所以你们那点事我都清楚,不过听你爹话里话外,好象很嫌弃三趾似的,我还有点别扭,他那里象胡定归的子孙?”。

  从此胡大志再来拜访,她一概闭门不纳。

  “不是的,不是的,我爹总说胡定归是大英雄”。

  胡小铃急的眼泪都出来了:“每次祭祖的时候,他从头跪到尾,是最虔诚的一个”。

  还亲自装扮上,大跳面具舞,模仿胡家军出征的场景。

  我一直想不通,就算胡定归是三趾,也不用天天戴着翎毛鬼面,除非他和水复机一样,中了欢喜花毒,已经变得面目全非。

  这样一来,胡小铃说他身高丈余,也就不足以为怪了。

  “今天我才明白你爹的苦衷”。

  张阿婆点点头,目光悲悯:“他不想让你知道胡氏三趾的原因,是怕你心里有负担,无法真正融入外面的世界,因为从你开始,这一支胡家便是堂堂正正的人了,谁也挑不出毛病,说你是元祖,货真价实”。

  原来元祖这个称谓里含有这么一层意思。

  “可……可我的脚后跟也有块隐骨”。

  “没关系”。

  她拉着胡小铃的手:“会消失的,相信我,用不了几代,如果不是你的孩子,就是你孩子的孩子”。

  秘密一旦被揭开,是如此的令人猝不及防,父爱如山,胡小铃唯有低声抽泣。

  “胡定归是胡仙方的养子,他本来姓什么?”。

  没人知道。

  但他是从同益城出去的,八成姓沈,二成姓吴。

  旁边突然“格”的一响,是吴三小偷偷挪动了玻璃罩。

  “我让你碰它了吗?”。

  张阿婆顺手把水烟壶扔了过去,没砸中,却把他吓了一跳:“滚远点,这石头叫颠倒乾坤枕,也叫因果石,不同的人使用它的反应也不同,有人会肤白貌美,如同年轻了十岁,有人却变成了干巴老头,也有的不好不坏,没事人一样”。

  于是便有了阳善阴德、灵枕果报的说法。

  甚至有一任封疆大吏,以此来印证下属的品性如何,官员升迁,不凭政绩,自认无愧于天地君亲者,在守卫的看管下,枕着因果石睡上个九九八十一天。

  接下来便是验证奇迹的时候了。

  只要能返老还童,马上连升三级。

  次之留守。

  而相老力衰之人就惨了,责打二十大板,罢官归乡。

  “不妙,不妙”。

  王知道摇头晃脑:“石头都能相面了,不是砸我饭碗吗?”。

  张阿婆没说话,从兜里掏出一枚硬币抛了过去,在空中划了道弧线,眼瞅着要坠地,突然拐了个弯,斜斜的冲向玻璃罩。

  “啪”的一声。

  牢牢的吸附在上面。

  绿石凉枕居然有这么强的磁性!

  躺在上面睡觉和做核磁共振有什么区别?。

  我看了眼吴三小,心中暗想,肯定比他傻的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