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山,那事,那人 那山,那事,那人(第十七章)
作者:明青萝的小说      更新:2022-11-16

  那山,那事,那人(第十七章)

  明青萝

  接过懵眼叔叔递过来的勺子,我很是大声地喝了起来。许是为了让他听见,我还特意加大了声音,并使劲砸了砸嘴巴。这与我奶奶教导我的,吃东西不能嘴巴里哗哗大声响相冲突,但我却觉得很是开心,有一种跟奶奶对着干恶作剧得逞似的快感。这山泉水确实甘甜爽口,我抓过懵眼叔叔手上的茶壶,为他也为我加了一大杯,然后便细细地品尝了起来。

  原来,阿秀婆去世后,懵眼叔叔再也无法过那饭来张口的日子了,在大树的指点下,懵眼叔叔苦练煮饭、炒菜,几个月下来,完全锻炼出了独自生活的能力。于是,懵眼叔叔就闹着要搬到靠近铁路线的山脚下来住,大树无法可想,就依了他。大树伯伯给懵眼叔叔在这里搭建了一个木板茅屋,粮油菜隔三差五地给他送来,住在这里,一天到晚,他爱怎么听就怎么听。

  我把在山上捡的蘑菇分了一半给懵眼叔叔,一蹦一跳地出了茅屋门。懵眼叔叔没有再说什么话,也没有说叫我下次再来,他驻着一个木棍子,就那样静静地立在茅屋门口。当我走下一个山坡,看见那口水潭时,我的心里好像抓住了一些什么,阿秀婆就是掉进这口水潭冻死的。我定定地打量了一下这口水潭,水波荡漾的,有鱼儿在戏水,还有水草在飘摇。回头再看,正好可以看见山坡上的那个小茅屋,虽然掩映在树木丛中,但一缕袅袅的炊烟正升腾而起,轻悠悠的,越升越高,缠绕着树枝,还有低垂的白云,逐渐消融在了无限高远的苍茫天穹之上。

  后来,我或是单独,或是与朱亮等小伙伴多次去过那一片山里捡野生蘑菇,抓野鸡,追兔子,每次都能在山顶上看见那一个小木屋,还有升腾起的青烟。我们一伙小伙伴,还嘻嘻哈哈地去懵眼叔叔那里讨要过山泉水喝。有一次,我们逮住了一只大野鸡,便扛上懵眼叔叔的铁锅,搬了他的柴火和菜刀,在山坡上搞了一次野炊。懵眼叔叔也像个孩子似的,大声叫骂,胡乱撕咬着鸡腿。我们忘了大小,忘了烦恼,忘了时光,在山林里放声大笑,诱人的清香溢满了山林,嘴角的油渍可以照见彼此的身影。

  时序如飞,一晃又是两年多。新年的钟声再次敲响,寒假开始了。我从卢镇中学刚回到家里,天上的雪花便开始随风乱舞了起来,继而遮盖了整个村庄和天空。第三天,大雪停了,明晃晃的阳光照得人睁不开眼。一大早,父亲就在外面高声叫我,山上很多树枝被大雪压断了,不怕冷的人便争着去拖回家。父亲在铁路那边的山头上拉下了一大堆树枝,要我们去帮忙拖回来。把山下的树枝拖完后,我看见半山腰上一棵大树拦腰折断了,便手脚并用地爬了上去。树枝卷着白雪,翻滚着往山下落去,我无意中转过身,瞄了一下山脚处的那个小茅屋。怎么不见了,我使劲地揉了揉眼,还真是不见了。我赶紧从半山腰滑了下来,快步跑到那片树林中。果然,树林中空荡荡的,原来搭建小木屋的地方被厚厚的白雪覆盖,白茫茫一片,真是干净,根本看不出这里曾经有过小木屋的痕迹。搬走了,懵眼叔叔回到村子里住去了,也是,这山林太冷了,实在是受不了。我脑子里想着这些的时候,父亲走了过来,他长长地叹了口气,懵眼没了,已经几个月了,这个小木屋早被大树给拆了,能烧的都烧了。

  冬至那天,按照我们老家的规矩,后辈子孙都要去先人的坟墓上祭拜,送纸钱烧冬衣,让先人在另一个世界里也能暖和过冬。懵眼叔叔很早就交代他大哥,不能忘了他,一定要带他过去,其他先人祖宗的坟可以不去,老娘的坟无论如何都要去祭拜,祭拜完就正好三年了。懵眼爷爷说书时,一直都是那样说,孔夫子死后,学生子贡尚且坟前结庐守孝三年,何况父母之死呢。懵眼叔叔在阿秀婆的坟前坐了许久,在大树的再三催促下,才慢吞吞地回到了小木屋。一个星期后,正是阿秀婆三年前去世的忌日,这一天,没有风,阳光格外的明媚,懒洋洋的太阳照过来,让人有一种春意盎然,浑身燥热的错觉。中午,大树提着一篮子青菜,还有板鸭、香肠、火腿肠之类的年货,背着一床新买的厚棉被大踏步地向小木屋走来。木屋的门虚掩着,里面没有人,懵眼、懵眼,大树大声地喊着。卧室里的被子叠放得整整齐齐,厨房里灶下的炉灰还是温热的,穿墙而过的皮管子里的山泉水还在汩汩地流进大水缸里,溢出来的山泉水哗哗地跌落在水缸四周的凹槽里,顺着地上的水沟再次穿墙而出,流出了小木屋,流进了山林和厚实的泥土里。大树在小木屋四周转了一圈,还特意跑到几十米外的粪坑里仔细瞅了一遍。当他再次回到小木屋门前,背对木屋,转头向山下望去时,不远处那口水潭一下子就揪住了他的心。他脑子里什么都没想,也没有发出任何命令,双脚却不听使唤地向着那口水潭的方向跑了下去,一向步伐稳健的他,跑这两百米不到的距离,竟然接连摔了三个跟头,弄得满头满脸一身的泥。还是在那口水潭边,还是在阿秀婆被野狗冲撞了一下的地方,一根木棍子斜插在泥土里,像是指向天空的一截断剑;一双崭新的皮鞋整整齐齐地并排在那里,皮鞋锃光发亮,太阳光照过来,仿佛能照见皮鞋主人的影子,一摇一晃,左摇右摆。不过,四周静悄悄地,什么声响也没有,水潭里的水波都静止成了一块巨大的镜子,没有一丝涟漪,全是倒映的蓝天白云,水潭深处,依稀有一个虚幻的身影,在浮浮沉沉。大树无力地坐在岸边,他没有急着下水,反而点着了一支烟,青烟袅袅的,烟头一直烧到了他的手指,他没有痛感似的,就那样低着头,一动不动地坐在泥地里。

  小木屋消失了,连同一起消失的还有懵眼叔叔,这片树林又恢复了它千万年来的静默。只有山风依旧不息不止地年年吹过,偶尔还有鸟儿在这里飞翔、跳跃和欢唱。不远处的铁轨上、高速公路上,呜呜的声响,穿越山林、追逐时光,不绝如缕,倏忽而来,又倏忽而去。

  六、哑巴

  村里的老人常说,十聋九哑,大凡是先天耳聋的,基本上都逃脱不了成为哑巴的宿命,我们村里把这些人称之为天聋地哑。细细回想我们村里的这几千号人,我好像听说过有天聋地哑的存在,但因为难于接触,更难于交流,这与我爱搞笑,喜热闹的性子有些格格不入,所以我对这些可怜的人竟然没有留下丝毫的印象。哑而不聋,他们除了与人的语言交流存在障碍之外,好像与常人没有什么不同,假如他们紧闭上嘴巴,你必定发现不了他们就是我们村里人嘴上叫喊着的残废。

  在村子里窜来窜去,我有幸或远观,或近距离接触,在许多人视他们为无物的时光缝隙里,耳闻目睹了与他们密切相关的许多悲喜往事。甚至在莫名和宿命中,我还与这些看似与正常人毫无二致的哑巴们有了交情,成了能够呀呀交流的朋友。

  最让人觉得造物主不公和心痛的,是那个智力低下的哑巴。他嘴巴里除了呀呀呀的乱吼一通之外,还常年口水、鼻涕直流,一副白痴弱智的痴傻模样。他比我大五六岁,按辈分却比我小一辈,是我堂兄的大儿子,我记得他好像曾经有过名字,似乎是叫明小冬,却不清楚究竟是冬天的冬还是东方的东。小冬哑巴一共三兄妹,妹妹叫明小夏,比我大三岁,是我的同班同学,最小的是个弟弟,叫明小丘,比我小两岁。他妹妹在夏天出生,如果按照妹妹的名字推测,小冬哑巴应该是冬天的冬。他弟弟出生于秋天的收获季节,听大人说,他母亲当时站在田埂上看大家割稻子,一阵肚子痛,便跑到旁边小山丘的树林里去了,大家都以为她去树林里拉尿去了,没想到,五分钟不到,树林里就传来了婴儿的啼哭声。在田里忙活的几个妇女赶紧洗干净手跑了过去,七手八脚的把产妇和婴儿弄回家里去。当时我堂兄也在田里干活,一身的泥巴,脸上却是畅快的大笑。那时,大家都知道小冬是个残废,后面添的又是个妹妹,堂兄的高兴是发自肺腑的,望着那低矮的山丘,当即就定下了明小丘的大名。我还是孩童时就没有搞清楚哑巴大侄子的名字,三十多年过去了,也失去了认真考证的必要,且就认为是明小冬吧。小冬哑巴常年穿着一件青色风衣,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布质有点像现在的牛仔衣,坚硬耐磨,穿在小冬哑巴身上十几年都没有破烂,当然又脏又臭那是基本配置。小冬哑巴长得像他父亲,很高很瘦,大概是不长脑子专长身子,我还是小学一年级的小不点时,他就长得像跟竹杠一样,又瘦又长,站在他面前,我还不到他的裤腰带上。

  堂兄是个勤劳的人,全身的皮肤都黝黑黝黑的,有的是力气,干农活绝对是把好手,但家里特别的穷。如果在我们村里搞一个家庭收入排行榜,堂兄家绝对名列倒数第一,全村再也找不到比他家更穷的人了。如果那个时候我们村里能来一个家庭幸福指数排行榜,这就要让绝大多数人掉一地下巴了,因为我堂兄家的幸福指数非常高,前三甲绝对少不了。

  我不知道堂兄是怎么把嫂子娶回家的。嫂子人长得很好看,白白胖胖的,圆圆的脸盘,一笑就带两个小酒窝,说话特别温柔,慢条斯理的,一身穿着也很是讲究,不仅干净整洁,还很会搭配,色彩、长短、大小,经她的手一拨拉,人的精气神就出来了。小夏经她的手一打扮,简直就是鲜花从中上下翻飞的美丽蝴蝶,我们那位幽默风趣的誉兰老师在课堂上,不止一次地捏住小夏胖乎乎的小脸蛋,不无叹息地说,你怎么会是懒尸婆的女儿呢。在卢镇街上,在我们村里,只要是陌生人见了我大嫂,都是要回头多看几眼的,大家嘴巴上也忍不住要问上一声,这是谁家的媳妇啊,真是好福气。

  我们村里人听了,都是会心一笑,是好福气、好福气地应承着。在外人看来的好福气,在我们村里人眼中,那就有了不同的深深含义。对大嫂自己来说,确实是好福气,虽然家里穷,她却过得怡然自乐,有滋有味。家里没吃了,没穿了,她从不着急,也从不发脾气,更不会怨恨。自从她嫁到我堂兄家,从来就没有抱怨过这日子难过,生活不如意,更没有埋怨过堂兄没用。大嫂过着自己悠闲的日子,除了去卢镇赶集,她从来不离开自家的院子。别说去田里干农活,她连自家的地在哪里都不知道,或许,她压根就没有想过自己家有多少地,田地需要耕种才能长出庄稼来,人去地里耕种了,才能把粮食挑回家里。许多年之后,我在课本上读到周树人先生的少年闰土,周先生说,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它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读到这一段,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我的堂嫂,大概,嫂子就是这种境界,她单知道粮食在饭碗里可以往肚子里吞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