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欲屠仙 第22章 人生无处不是“钱”
作者:树上小白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人生中不应该只有“钱”

  还要有理想

  没有理想的人生就不是完整的人生

  我,真的有理想

  我的理想便是成为有钱人

  --------------------摘自《东方小树语录》

  寒冬的积雪在阳光下渐渐融化,融化的雪水慢慢渗到积雪之中,随着太阳的升起与降落,积雪变得越来越瓷实,人踩上去,只留下浅浅的痕迹。

  “第六十圈。”东方小树默默地数着,双脚不停地踩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像鼓槌击打鼓面一样,嘭嘭声中催人奋进。

  东方小树脸不红其不喘的持续奔跑,脸孔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可是心中却开了锅。在奔跑与走动之中让大脑思考,是东方小树这么多年形成的习惯。因为当精神集中的思考一件事情之时,自然而然的对另一件事情采取暂时忘却的态度。

  “第六十一圈,一圈一共九百零八步,早已经超过了平时的极限太多,平时在最好的情况下,自己充其量能够坚持二十圈,可是二十圈后,自己累的跟一条死狗一样,不但腰酸背痛,还有嗓子之中火辣辣的味道,甚至影响到第二天早上是否继续坚持?

  可是现在身体居然没有任何超负荷运转的迹象,跟平时走路没有什么区别!身体之中似乎一下子充满了力量,每跑一步都会带动澎湃的力量对身体进行冲刷与洗礼,舒服之极的感觉便是如此,隐隐约约还有一种不再奔跑一会儿,会不痛快的感觉。

  看来在祖地与白头山射杀猛虎之行,自己一定经历了什么,只是自己不知道或者不记得。祖地之行回来后,左手接近腕骨之处变多了一个印记,莫名奇妙的印记,一块残破的石头上,升起冲天的火焰。东方小树第一次看到之时,还因为眼花了。自己的身体自己最了解,而且自己最讨厌的便是刺青。所以东方小树奇怪,当然也不停的清洗,只是印记如刺青一样,洗是洗不掉的;真的拿刀削去,还不如让它呆在手臂上呢,模糊朦胧的样子也不错!

  只是这次从白头山回来后,印记居然变得有点清晰,虽然依旧朦胧,当自己还是留意到了,只是留意而已。

  那把剑自从变成黑灰色后,便什么动静,这次从白头山回来后,居然便长了,原来只有尺许,现在居然变成一尺二寸,难道真是自己记错了,它一直都是一尺二寸!头痛啊,一把会变长的宝剑?嘿嘿,还如意金箍棒呢!

  反正不管怎么变化,对于眼下的自己应该没有什么坏处,反正在不好也就这样了,最多一命呜呼!

  不过一想到一命呜呼,心里突然升起一种不甘与遗憾。

  人终有一死,虽然自己很不愿意死,正因为不愿意死,所以自己怕死。

  人不会因为怕死,就会不死的,所以自己想在死之前做点啥,不能带有不甘与遗憾。

  做点啥呢……”

  奔跑中,东方小树思绪如决堤的洪水一样,肆意的泛滥,难得的居然使他沉醉其中。不过有一点,他没有发现,他不但在思考,外界发生的事情依然清楚的知道,不但记得跑了多少圈,每一圈多少步,这一圈与上一圈差了几步等等,头脑怎么会如此的清晰,而且能分神两用,或许某一时刻他能注意到,但绝对不是现在。

  “死小树,天天早上就知道乱跑,也不知道做早饭,说什么锻炼身体,锻炼有什么用,还不是得多浪费一晚米饭,哎,多了两张嘴,米缸马上见底了,真气人,死胖子太能吃了!”

  初一站在泥草房的门前,大眼睛注视着门前的小路,绷着小脸,一边用手编着辫子,一边轻轻的说道,声音不大,绝对胜不过脚踩雪地的咔咔声。

  东方小树一下子惊醒,从沉醉中醒来,晃着脑袋左看看,右看看,一副活见鬼的惊愕表情,脚底加快,向泥草房跑去。

  “小树哥,吃饭了!穿那么点衣服,不冷啊,死胖子的裘皮挺好的,有时间给你改成间大衣保暖!”

  初一小脸涌上笑容,雀跃的对着东方小树说道。

  “你一直站在门口,没有去其它地方?”

  “对啊,怎么了?”

  “你刚才是不是说了,死小树……”

  “你偷听,我不和你好了!”

  “呵呵,哪有,其实那时我就在房后呢!”

  初一与东方小树嬉笑之中,拽开房门,走进了泥草房之中。初一没有注意到,东方小树在咧嘴眯眼笑的时候,笑的非常僵硬,笑容应该是被挤出来的,对就是挤出来的。

  “我在村子中间,初一在家门口,隔了半个村子,还有咯吱咯吱踩雪声,风声,自己居然听到了她的自言自语,要是说出去,大伙还不得认为我疯了,这是要成精的节奏啊……”

  东方小树沉默不语中又吃了一大碗饭,平日里吃上两大碗饭已是东方小树的极限,今天居然没有感觉到撑,似乎在多吃两碗也很轻松似的。

  “裘皮大衣已经给你了,玉坠子也被你了,手上的戒指、扳指也给你了,难道我多吃一碗饭不行吗,我饿啊!”

  “不行,玉坠子算是你尿炕的惩罚,手上的戒指、扳指是保证金,你将十两金子给我,还是要还给你的,至于裘皮大衣,裘皮大衣是你送给小树哥的!”

  初一一脸的严肃,放下手中的碗筷与李元根争辩道,李元根只能拍打着有些缩水的肚皮,眼冒绿光的盯着桌上的饭与肉,这个时候即使有绝色美女在诱惑李元根,李元根依然不会有所行动。一旁的三子呵呵笑了两声,抓起桌子上的肉,慢慢的嚼了起来,令李元根羡慕的红了眼,又无可奈何。

  “三子哥,吃饭要用筷子,不能用手抓,记住要用筷子,再用手,就饿着!”

  初一看到三子用手抓肉,皱了皱眉头,语气稍稍带点温柔的说道,同时带着一丝威胁的味道。

  “姑奶奶,我也想吃肉,我给你一千金,一辆大大的马车,半车名贵的胭脂水粉,全部是洛水阁的极品货,怎么样?”

  李元根咽下嘴巴里的口水,不争气的肚子又响起了战鼓之声,吧嗒吧嗒嘴巴,露出谄媚的笑容,一道缝一样的眼睛彻底被填平的说道。

  听到李元根的话,初一漂亮的大眼睛之中闪过一抹光彩,因严肃而板起的脸孔呼吸间春暖花开,小手伸进怀中,摸索了半天,摸出一张纸来,只见初一小心翼翼地将折起的纸慢慢摊开,正面已经密麻的写满了字迹,所以初一将其翻到背面,推到李元根面前,意思很简单,空口无凭,写下来,签字画押才最有保证。

  李玉根轻车熟路的写好,并签字画押,将纸再次推到初一的面前,眼巴巴的等着初一的首肯。初一将纸拿在手中,很仔细的看了一遍,见无误后喜滋滋的将纸折起,并且用眼角余光狡黠谨慎的瞄了东方小树一眼,小心的揣在怀中,继续说道:“哼,最好你不是骗子!”

  见到初一露出满意的表情,李元根迅速给自己盛满了一碗饭,一把将桌子上一大碗肉端到自己的眼前,头不抬眼不睁的吃了起来,感觉世间最美味的饭菜亦不过如此,自己以前吃的山珍海味真是吃到狗肚子里去了。

  三子见到肉碗被李元根拿走,其充满野性的眼睛之中寒光连闪,喉咙之中轻轻吼叫,一副要将李元根撕掉的架势。

  东方小树看到这一切,笑了,尤其看到初一小心翼翼的将借据揣进怀里的时候,笑的更开心了,这小丫头,什么时候这么腹黑贪财了,一顿饭便讹了死胖子一千金,胖子居然会亲自要求,真以为金子是大白菜啊,自己到现在为止还没见过一两金子呢。

  东方小树拍了拍三子的肩头,马上要发狂的三子居然平复了下来,安静的盯着李元根,眼中的寒光似乎更浓了一些。安抚了三子后,东方小树笑呵呵的注视着初一,不说一句话,只是注视着。初一像是有点受不了似的,小嘴一撅,慢腾腾的站起,掀开锅盖,从锅中拿出另一大碗肉,极不情愿的端了上来。

  “就这些了,吃吧,吃完就没了!”

  初一憋着嘴巴,有点心疼的说道,心中却想到,若不是两天前上山捡到这头鹿,估计现在就断顿了,接下来的晚饭该怎么办呢?

  三子见又有一碗肉,眼中的寒意稍减,立刻伸手去抓,却在初一杀人的眼光中缩了回去,拿起蹩手的筷子,认真的夹起一块,快速的放进嘴里,满脸的得意。

  东方小树又吃了一大碗饭,感觉自己终于达到半饱,看了看泥草房,又看了看初一,说道:“想不想换身漂亮的衣服,想不想买到洛水阁的胭脂水粉?”

  初一明显一愣,嘴里的肉明显没有咀嚼好,便咽了下去,噎得初一瞪大了双眼,拿着筷子的手拍打了胸前几下,喘了一口大气,答道:“有点想,可是得进城,庆丰镇都没有的买!”

  “我们好久没有搬家了吧?”

  “嗯”

  “我们进城,大大的城,最好是长安城,好不好?”

  “你说好便好,听你的!”

  ………

  “终于想通了?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怎么呆,上个厕所都冻屁股,只要到了庆丰镇,找到我的马车,金子银子应有尽有,不过到时得用到玉坠子,要是到了长安城,给你一座金山!”

  李元根在消灭掉一碗肉的时候,终于抬起头来,适时的插进话来,眼睛瞟向了初一。

  “哼,不说大话你能死啊,谁知道你是不是大骗子?”初一冷着小脸说道。

  “我真的很有钱的,不管你们信不信!”李元根拍了拍有点起来的肚皮,肯定的说道,眼睛则飘向了桌子上的肉碗,立马引来了一片寒光。

  “决定了,一会收拾东西,我们搬家进城!”东方小树下了决心的说道。

  “两千金,碗里一半的肉,外加洛水阁极品胭脂水粉两车,如何?”李元根咬牙说道。

  “成交!”初一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

  吃着碗里的肉,李元根细细的品味,真是香!用几千两金子,换来如此的美味,赚了,赚了!

  果然,人生无处不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