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剑无奇 第十三章 致命要挟
作者:也羽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阿飞心里那个郁闷,脸色一会青一会红,手中那酒杯中像水的就一口一口喝下肚,田豹找来的这是啥酒,赵恨生这么多年的收藏,就没有好一点的酒?

  李寻欢喝着杯中酒,忍不住问田豹道:“你真打算卖掉这庄院?”

  田豹点了点头,苦涩的道:“我一个人守不住它,倒不如卖掉,有这笔钱,我和我手下那些饭桶可以少接些活,少杀些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这事,说心里话,这么多年,真的厌倦了。”

  “知道你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多年来,我挺钦佩你的那份坚持,听说当年若不是那事……”

  李寻欢举杯打断田豹的感慨,叹息道:“当初是我自己的选择,不怪他们任何人。”

  阿飞没头没脑的道:“你的选择,伤了一个人的心,伤了那么久。你自己又何曾过的舒心过?何苦呢?伤己又伤人。”

  田豹也不再纠缠李寻欢自己的事,将金丝甲放到桌子上,缓缓的道:“这东西是个烫手的山芋,我不想被江湖的人无休无止的追杀,所以,就送给二位了。”

  阿飞和李寻欢只是撇了一眼金丝甲,这东西对他们两人真是多余的,不想拥有那笔不菲的财富,更不想要美人。

  “我知道二位是不要这东西的,豹爷,不妨送给在下如何?”

  崔山脸色惨白,那断掉手的手腕已经包扎了,进门后,眼神恶毒,而且还有些得意的道。

  阿飞转过身,轻蔑的道:“这次学乖了?背后偷袭的滋味如何?”

  崔山大步走了过了,拿起金丝甲道:“等我杀了梅花盗,美人、那笔钱财将都是我崔山的。”

  李寻欢眉头皱得紧紧的,阿飞好笑道:“你这时候应该去床上做梦,而不是在这里说梦话。你觉得你能拿走吗?”

  崔山张狂的哈哈大笑,得意的道:“今晚,这金丝甲不仅属于我,而且,你们三个都得死。”

  阿飞摇了摇头,无奈的道:“你这人病的不轻,出门忘吃药了?”

  李寻欢放下酒杯,苦涩的道:“好厉害的毒。”

  阿飞面色一僵,田豹更是脸色铁青。

  田豹心中内疚不已,明知道自己一个外人在这里不怎么受欢迎,还要留下阿飞和李寻欢喝酒,谁曾想送来的酒不但不是好酒,而且有毒。

  “蠢才,你差点坏我大事。看样子,果然留你不得。”

  门口一沙哑的声音响起,刚刚还得意洋洋的崔山,突然七窍流血,倒地气绝而亡。

  ‘活死人墓,使死失生;命绝尸存,有来无往。’

  “原来是‘墓医’阎离魂,李某这毒中确实不该。这么多年了,阁下在棺材中抢人命的本事没长多少,这百步中要人命的功夫倒是越发炉火纯青了。”李寻欢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淡淡的说道。

  阿飞看着走进门的阎离魂,此人身穿暗红色的长衫,手拄着一根蛇头拐杖,脖子上的药箱垂下,如果不是双腿弯曲,上半身和下半身绝对是相互垂直的,腰间挂着一个鬼面葫芦,赤脚,光头,看不清脸。

  阎离魂感受到有人探寻的目光,便扬起头,对上阿飞的眼睛。

  阿飞总算明白什么是皮包骨头了,这张脸就是说明。

  眼窝深陷,脸皮干瘪,更让人难受的是,没有鼻子,不是转动的眼睛,嘴咧开后的黄牙,整张脸就是棺材中的死人脸。

  阎离魂看到阿飞脸色的惊悚,咧嘴道:“少年可看够了?”又转向李寻欢,接道:“出关十年,曾经的例不虚发,不知现在如何?”

  李寻欢眯着眼,手捏一柄飞刀道:“你不妨试一下。”

  “还是那要命的飞刀,十年,锐意不减当年啊。”阎离魂盯着那柄飞刀,看了许久,随缓缓地道。

  阿飞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不舒服,不解的问道:“你人也杀了,这毒酒也让我们喝了,所欲何为?”

  阎离魂坐到阿飞身旁,拿起酒壶,喝了一口酒道:“少年应该喜欢听故事吧?”

  三十年前的木城迎来了入冬以来的第一次雪,城南的一家小药铺,开门的小厮发现了门口已冻僵的少年。

  少年十一二岁,面目清秀,就是背驼的厉害,在面善掌柜的救治下活了过来,并在药铺做工,以报答救命之恩。

  逢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

  这是孤身行乞八年练就的本事。

  聪明、勤快的少年在药铺中一边打下手,一边偷学医术。

  随着认识的药材增多,少年越来越奇怪,掌柜的说的给自己治疗背驼的药方根本就不对。

  日复一日,转眼过了一年,少年偷学到了很多东西,惊喜的发现自己的鼻子能闻味辨药,心中恐惧的与日俱增,自己是掌柜收留的一个试药童子。

  这一天,掌柜的一端来一碗药,少年一闻,脸色惊变。

  掌柜的连哄带骗,再加恐吓,少年就是不喝。

  少年看到掌柜的摔门而出,心中坚定了逃走的想法。

  原本自由的少年,从那一夜逃跑失败,不仅被削了鼻子,而且被关在一个不透光的房子里,每天喝药比吃的饭都多,不知多少次差点被毒死。

  年复一年,三年匆匆而过,少年试药无数,曾经的小药铺如今已是小有名气。

  今夜,少年还是像以往一样,毫无反抗的喝下掌柜端来的药,倒地的少年原本以为自己会被救醒,不想这次确确实实是要他死。

  不知过了多久,少年睁开了眼,天还是那么蓝,树叶还是那么绿,只是阳光有些刺眼,好久好久没有见到如此美景了,活着真好。

  少年躺久了,肚子饿的不行,站起身,捡起地上死了不久的蛇还有几只野鸡。

  多年的试药居然被炼成了一具百毒不侵的身体,幸好扔尸体的人并没有将自己扔到山林深处,不然不仅毒死狼,而且自己也得被撕咬的尸骨无存,少年狠狠咬了一口烤的鸡肉,内心除了活着的喜悦,更多的是这么多年的仇恨。

  从此,江湖上多了一个自称‘墓医’的郎中,传言能救死人,只是无法辨明真假,但是此人背驼,从来都头戴一黑布斗笠。

  ‘活死人墓,使死失生;命绝尸存,有来无往’

  阿飞轻声念道,“阎离魂,你这魂阎王确实不敢要。”

  阎离魂摇了摇头,苦涩的道:“我本姓阎,以前是阎离云,死而复生,现在是阎离魂。”

  “你下的这是什么毒?你都拖延这么长时间了,为何还不见发作?”阿飞盯着阎离魂,不解的道。

  “‘离魂散’我自己的独门秘方,功力越高,中毒越深,当然,这毒一般不发作,只有一运功,就……”阎离魂不无得意的道。

  “就怎样?”

  “一运功,起先胸闷,而后头痛,出现幻觉,最后七窍流血。”

  阿飞眼皮一跳,眯着眼道:“那简单,我先杀了你,再有一人从你身上搜出解药,我想,你不会不带解药吧,这毒酒你也喝了。”

  阎离魂继续喝酒,笑道:“如果是少年你一个人,我真会身带解药。但是,很不巧,小李探花在这里,我不会傻到还带解药。”

  李寻欢叹息一声,问道:“既然如此,有事可以直说了,不用再拐弯抹角了。”

  “痛快,等的就是这句话,我要报仇。”

  阿飞好笑的道:“你都百步之内用毒杀人了,报仇不是轻而易举?”

  “百步杀人,首先是要见血,还要那人与我接触,这样才能成功。还有,离魂散遇酒才能发挥药效。”阎离魂解释道。

  阿飞听的心里郁闷无比,自己很少喝酒,今晚不是那该死的基佬,就不会喝酒了,这样苛刻的条件,居然都能中毒,真是……。

  阎离魂更郁闷,二十多年,自己不仅没忘记报仇,而且做了许多次,除了前三次成功下毒外,以后根本就没机会。前三次只是毒死了几个下人,仇家却安然无恙。

  背驼的越来越厉害,行动越来越不便,不想同归于尽,只能用毒控制江湖中人去报仇,可惜,去的时候中毒很深,回来杀自己时,毒被人解了。

  阎离魂不仅暴露了自己还活着,还被江湖中人追杀,真是偷鸡不成反而蚀把米。

  藏匿这么久,总算等来了这个机会,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不管如何,不惜一切也要报仇。

  如家客栈,刚睡醒的阿飞,下床,走到窗前,轻轻推开。

  雪还在不停地下,大片大片的雪花,像千万只白蝴蝶漫天飞舞着,又像柳絮,似杨花,如鹅毛。

  轻轻飞舞,纷纷扬扬地飘洒下来,缓缓地飘落到路上行人的头上,肩上,衣服上…眨眼之间又融化成一滴滴清澈的水。

  无缘无故来到这个时空,周围是熟悉的汉人,却有那么陌生,思想不同,追求的东西也不同。

  当初的自己追求的是什么呢?一个最爱的她,想拥有她,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可是,却忘了物质的重要。

  结婚后,自己能给得了什么?房子还是车,或者更多的财富?

  这里的普通人都是剥削和被剥削,江湖中人一辈子活在杀和被杀中,与世隔绝,却满足不了那颗心。

  曾经做梦都想仗剑行走天涯,可现在是真真实实的在江湖中,为何心里厌倦这样的生活呢?

  报仇,都几十年的事了,当初的人都是一抔黄土了,现在找后代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