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傲天称得上军神,更当得起清官。
可他说到底毕竟已是年近四十的人了,父亲于前几年死于重病,母亲也随即撒手人寰。
他伤心欲绝,却没有倒,因为还有自己的家庭,存在的支柱。
如今只剩下妻子与两个女儿,那便是他心中最脆弱的地点,也是其后半生的依靠和幸福所在。
索性,至今还没有人敢去摸老虎的软肋。
这一顿晚餐表面上吃得可谓是气氛融洽,满堂皆欢。
席间,林娆还向父亲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爸爸,凌叔叔为什么会被称作喇叭枪呢?”
林泽天听后干掉半杯酒,眼里盛满怀念:“说起这个,就要追溯到我们年轻的时候了……”
林泽天和凌晓的父亲凌冲原来服役在一个部队,那时他们俩的关系就已经十分的亲密,可以说是铁打钢凿的好兄弟。
平时无论是休息,训练又或者上场作战执行任务,旁人总能发现他们俩一起同在的身影,用他人的说法就是想扯都扯不开。
据说某次任务归来,部队里为此特地举办了一场颇具规模的庆祝宴。
席间众人开怀畅饮,嬉闹笑谈,朗声高歌,正值兴高采烈之际,有人突然站起来提出让二人合唱一首歌。
而且这歌还必须得是情歌!
凌父顿时惊呆了。
而此时话题中的另一个焦点林父已经烂醉如泥,根本没有听清那人说的是什么,趴在桌子上就叫了一声“好!”
众人就着这个好字开始大声起哄,甚至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趋势。
凌父当时就拍了林泽天后脑一巴掌。
林泽天迷迷糊糊的坐起来,怒问:“谁他奶奶的打我!”一双眼睛瞪的通红,其中大部分是醉酒的原因。
凌父问他:“你听清楚他们说的是什么话了么?”
林泽天怔愣:“说的啥?”
凌父一张脸被气的唰白:“是要咱们俩唱情歌啊,混蛋!”
听到这话,林泽天的脑子也清醒了几分,开始低头沉默。
不为别的,这是他开始转动脑筋的一贯模式。
周围的战友们纷纷手拿筷子敲桌打碗,嘻嘻哈哈一阵乱喊,催促他们俩赶紧的。
凌父无法,正要同意。
就见林泽天这时缓缓站起身,清了清喉咙。
众人以为他要唱了,顿时安静下来。
“同志们,你们觉得凌团长什么最厉害?”他道了一句问。
“当然是枪法啦!”
“这还用说吗!”周围响起回应声。
“那……当今……”林泽天说着,扫视一遍周围的战友,大声说道:“若是论枪法你们觉得谁是第一?”
“凌团长!”
“必须是凌团长!!”
战友们的呼喊一浪高过一浪,震彻着天地,连房屋似乎都不禁抖了抖。
林泽天打起手势,示意众人安静下来。
“大家想不想看?”他问。
“想!”
“团长!”
“快给我们表演几招呗!”
凌父的脸色由白转红,又由红气到了黑。
一旁的林泽天添油加醋:“凌团长!我们作为您手底下的兵,今天大胜归来圆满完成了您下达的任务,那您是不是也应该表示表示呢?”
凌父在众人的吆喝声中骑虎难下,干瞪着林泽天说不出话来。
端起一碗酒他痛快的喝了下去,大吼:“小风!拿枪来!”
勤务兵小风吃了口菜,起身跑出门外。
不一会儿,小风两手抬着一把通体漆黑的乌金枪挪了进来。
要说这枪有多沉,从他那气喘吁吁的表情中就可以知晓几分:“让让,大家快让让!”
众人纷纷搬走桌椅,向后挪步,让出了中间的空地。
“咣”的一声响,乌金枪被放到地上,荡起些许灰尘。
众人纷纷挤过来围观,眼里带着浓浓的惊叹和崇拜。
这把枪是很具传奇色彩的。
它长约九尺,尖头不知是什么材料所做,也是漆黑无比。在灯光的映射之下,偶尔会闪现一抹凛冽的锋芒。
它同样有个不俗的名字——黑虎。
这把枪除了黑色枪缨外几乎没有任何的装饰,但它却有着令人举目撑舌望而兴叹的重量。
一百八十斤,单凭这个重量就不是平常人可以轻松拿得起来的,而若要挥舞,则更是难上加难!
而就是这把乌金枪陪着凌冲在历往的冲锋陷阵中势无可挡,所向披靡。
据说凌冲年少的时候据说曾相继拜过三位老师,学习枪法。
后来皆是失望而归,不是师傅教的不好,而是他觉得那根本不是自己想要的精髓。
那时的凌冲便隐约意识到古老的武术和枪法已经被流传的支离破碎,如今那些眼花缭乱的花架子早已不堪重用。
于是凌冲回家之后,开始了长达五年的闭关修炼。
对武术的热爱,让那段时间的凌冲几乎着了魔。每天不眠不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茶不思饭也不想,着实是痴到了一种境界。
后来多亏父母与长辈的苦口婆心连连劝导,才说服他减轻了自己修行的精力与投入。
不过那也仅仅是饭按正点吃,觉于准时睡,其余的时间还是全部用来枪法上的修习。
功夫不负有心人,五年的努力与修行最后换来了他对武学上的精深造诣,并创建了一套独特的枪法——九重宗。
九重宗,共有九招,每招九式。
重,意味着这套枪法招式之间互有雷同,而在雷同中又有着隐秘的不同,从而可以在对战时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达到迷惑对手的目的。
宗,高深、卓著。
可见凌冲对于这部枪法的认同与自信。
两年后,成为团长的他将九重宗传给了手下的士兵,也因此,九重宗逐渐的扩散到整个军界,乃至后来名扬于海外令各界人士为之叹服。
话回正题,凌冲带着战友们来到广场,手提那把乌金枪战定于场中央。
昏黄的暮光照射在他和那把乌金枪身上,耀眼无比。
随着众人全部赶来,相继坐下之后,他缓缓开了口:“小风!弄副锣鼓来。”
勤务兵小风听了满是疑惑,但没敢问,掉头朝着某个方向跑去。
凌冲伸出手来回抚了抚那把乌金枪,喜爱之情溢于颜表。
半晌,勤务兵领着几名副手把一套大鼓和锣搬了过来,置于他的身旁。
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中,凌团长头部微偏,凝视远方即将落幕的夕阳。
一缕清风拂过,他动了。
似乎紧随着清风的脚步他向右急转身,左手低拖的那把黑虎枪尖部在水泥地面上滑起一道亮眼的火花。
“嗬!”
一声呼喊,两脚微提,双手持枪,凌冲在刹那间凭空跃起,好似卧龙升天。
金灿灿的阳光下,处于空中的他迎着夕阳挥下重重的一劈。
“嗡!”
轰鸣声乍响,传进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
落地,凌冲轻松自如的舞动手里那把一百八十斤的乌金枪,劈、扫、刺,点、拨、撩,戳、挂、挑,化为百般招式,行云流水地展现开来,令人目不暇接眼花撩乱。
“好!”
在场的人无不欢心鼓掌,因为实在是太精彩了。
这时,处于半空即将落地的凌冲手持乌金枪向地面一点,那尖端部分竟被硬生生折成了个半弯。
借着这抹弹力他翻身到落座的大鼓面前,随手一扫。
“轰!”
在枪身鞭击在鼓面的一刹那,闷沉响亮的轰鸣声传播开来,传进了每个人的耳朵里,激荡着他们的心怀。
夕阳渐渐隐落,黑色开始笼罩,却抵挡不住突然而至的火一样的激情。艳丽的红色渲染整个天际,又迫不及待的向人间铺卷而来。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
男儿应是重危行,岂让儒冠误此生?
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
弃我昔时笔,着我战时衿,一呼同志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
齐从军,净胡尘,誓扫倭奴不顾身!
忍情轻断思家念,慷慨捧出报国心。
昂然含笑赴沙场,大旗招展日无光。
气吹太白入昂月,力挽长矢射天狼。
采石一载复金陵,冀鲁吉黑次第平,破浪楼船出辽海,遮天铁鸟扑东京!
一夜捣碎倭奴穴,太平洋水尽赤色,富士山头扬汉旗,樱花树下醉胡妾。
归来夹道万人迎,朵朵鲜花掷马前,门楣生辉笑白发,堂内腾欢骄红颜。
国史标明第一功,中华从此号长雄。”
底下的战友们唱起军歌,眼望着团长舞动长枪敲击啰鼓。
鼓啰音不绝于耳,歌唱声激昂嘹亮,两两配合,默契无比酣畅淋漓,令人回肠九转,贯彻心扉。
其他团的士兵们这时也放下手里的筷子,走出门,目睹这场精彩的表演。
或许,这早已经不再是表演……
这是他们在用理想与抱负播洒歌声,用热血与青春舞动长枪,用赤诚与忠义贯彻终身,共同谱写一篇保家卫国的诗章。
也是从那一天起,喇叭枪就此传播开来。
每当人们在提起这个名号时,可能会夹带着一点点调侃,一点点诙谐,但更多数毫不例外的更是对凌冲这个人深深的尊敬与折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