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天一笑 第7章 漫天黄沙
作者:萧萧蓑笠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十八!”大阿哥也不知叫到第几遍,麻木的双耳才依稀听到了自己的叫声。眼见着那滔天电光直劈十八阿哥曹煜而去,他顾不得身躯疼痛,也不避十八阿哥身边天雷如刀,飞步向十八阿哥曹煜冲去。

  当大阿哥落入十八阿哥身边的一刻,大阿哥忽地呆了一呆。十八阿哥身边绿柳扶丝,鸟声暗鸣,哪有分毫天雷劈下的痕迹?他再一抬头,天上复又碧空如洗,身边白雪如旧,天上的黑云,就似从未存在过一般。

  直至一眼看到蜷缩在地、已然昏迷不醒的十八阿哥曹煜,大阿哥这才相信刚刚的一幕非是幻觉。他心头一痛,急急跑到十八阿哥曹煜身前。十八阿哥曹煜双目紧闭,满面紫红,通体散发着奇怪的香味,嘴里面却是喷出火来。他身子衣服一片焦黑,几乎全被天雷引发的天火给烧去,奇异的是,他露出的肌肤却是细白,宛如新生的孩子,完全没有半分被天火烧灼的痕迹。

  他身子后面系开了一个大口子,尾后显出一条尾巴来。大阿哥自然认得这是十八阿哥曹煜自出生起即长在尾后显出一条尾巴。

  此刻尾后显出一条尾巴正散发着香气,而十八阿哥曹煜的眼睛发出莹莹的光辉,眼珠流转不定,宛如狐狸。见此光景,大阿哥暗忖:定是那狐狸上了十八阿哥,才让十八阿哥去受天雷焚烧之苦吧。一时,顿觉十八阿哥尾巴不凡,遂凝神细看。这一看,才见这十八阿哥曹煜的眼睛已变得通体透明,眼睛中似有点燃的烟火,不断有无以千计的细小紫金色字飘浮上来。

  这些字过于细小,大阿哥仔细辨认,才勉强看清这些字的一点轮廓。字与上古的大篆有些许类似之处,自己是一个字都不认得。但眼前情景太过玄奇,看到忘形之时,大阿哥不禁伸手想去触这些字,然而那指尖刚一触到十八阿哥,大阿哥即惊呼一声,迅速将手收回。

  不知是否受到天火所引,十八阿哥身子炙热之极,稍一触碰既将大阿哥的指尖烫出一个水泡。大阿哥乃是阿哥,如何吃得这种苦?当下眼中就有了气。

  大阿哥不停地吹着自己的指尖,疼痛稍息,又想起了十八阿哥曹煜的安危,急忙望去,不觉又是一呆。

  十八阿哥曹煜不知何时已经醒来,但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怔怔望着高远的九天,眼睛早已痴了。那散发着奇怪的香味的尾巴也已被十八阿哥收起,同时,十八阿哥的眼睛里面敛去萤光,安安静静地还在十八阿哥曹煜的脸上。

  “十八弟!你怎么了?”大阿哥一边呼唤,一边推着十八阿哥曹煜的手臂。他心下有些惊慌,隐隐觉得定是有什么大事将要发生了。

  过得许久,十八阿哥曹煜才转过头来,他似是望着大阿哥,目光实则穿越了眼前的一切,落到了那幽幽九天之中。

  “原来,这已是最后的一世轮回了吗?”十八阿哥曹煜自言自语,大阿哥却一点也听不懂他究竟在说些什么。经历九天天火之后,在大阿哥眼前的十八阿哥曹煜似是变了一个人,再也不见原本略有的张狂,而代之以深邃,令人看不透,辨不清。

  大阿哥心下害怕,摇动着十八阿哥曹煜的手臂,道:“十八弟!你到底怎么了?要不要请玉虚宫的贾真人来瞧瞧?”

  “贾真人?”十八阿哥曹煜这一刻才回过神来,缓缓站起。听到大阿哥的话,忍不住含笑道:“他能瞧出什么来?俗夫俗子,怎解得了注定的因果轮回?何况我已是最后一世轮回,只消修得圆满,自然解得一切前缘。又何须去玉虚宫?”

  大阿哥更是惊慌,拉住十八阿哥曹煜的袍袖不放,道:“十八弟,你在说些什么,我怎么一点都不懂?”

  十八阿哥曹煜轻抚自己的头发,道:“都是凡世之人,又怎知解脱之苦?因果轮回,若论有就是三生三世,说是无也无。本来就是缘定三生,玉虚宫又哪里有高人呢?你现在自是不懂。等有朝一日机缘到了,便会明白。”

  大阿哥本是聪明过人,此刻心中忽然有悟,当下问道:“十八弟,你是要走了吗?”

  这一问,把十八阿哥曹煜也问得微微一怔。他沉吟片刻,道:“一抔黄土即证轮回。万千姻缘,无非因果。也罢,我既投生于皇府,也是一场缘分,且留玉石一块。他日有缘,你我自会相见。”

  言罢,十八阿哥曹煜即回到禅房,提笔铺纸,匆匆留书一封取了一枚玉石递给大阿哥,即向永福寺外行去。大阿哥不及细看十八阿哥曹煜写了什么,急忙追出院子,向十八阿哥的背影叫道:“十八弟,你要去哪里?”

  “铜雀台”

  此时大阿哥身边诸侍卫才发觉永福寺中的变故,匆匆涌了进来,望见刚遭人劫的书房,无不咋舌。然而十八阿哥曹煜从他们之中穿行而出,却无一人能够发觉。

  “怎么好端端的东西全碎了?”

  “十八阿哥呢?怎么十八阿哥不见?”

  侍卫们乱成一团,吵吵嚷嚷,大阿哥却浑然不觉,他只是将十八阿哥曹煜留下的那一封书信与玉石悄悄收入袖中。

  九月的昆仑山玉虚宫仍人流如梭,然而关外玉门关的风中已略有隐约寒意,这片辽阔苍茫的高山上。告诉世人这是一片迥然异于洛阳的地方,没有郁郁葱葱的青山。没有清清淡淡绿水,没有雕栏玉彻的亭台楼门,更没有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人群。在这里,除了漫天黄沙,就是片片黄土。

  更让人退避三舍的,是玉门关中时时兴风作浪的猛恶风沙。春风不度玉门关,前一刻还是晴天朗朗,红日高悬,下一刻就是天昏地暗,飞沙走石。倘遇上那风沙尤其凶猛之时,只见满地黄沙,漫天飞舞,倏忽黄土,旋如黄龙,宛如黄河之水在奔腾在咆哮,凌空扑将而去。倘使一不小心碰上此等吃人风沙,那自是难以保全。是以玉门关之人行路这时,莫不是万分小心,时时辨识明月迷茫或是也没有可以隐蔽的地方。

  莽莽风沙中,隐约走出一个阿哥。尽管他的个子很高,但是,他的脸告诉了人们其实他还是一个孩子,他缓步前行,整洁的华服说明了他的身份,全然不见半个人陪着他,肆虐这里的风沙与他吹得灰头土脸。而且他的脸上尽显疲惫之态。

  这人正是十八阿哥曹煜。

  在天雷天火落下身体的一刹,他忽然看见了自己的前世,就是与那云中子手牵着手从天上落到凡间的时刻,他明了自己就是那只那狐狸,与那云中子是命中注定的爱情,是三生三世的纠葛。证悟了那命中注定的百世轮回,只是因为自己还没有找到那个云中子,不论上一世界自己是女的还是男子,这一世自己是男的还是女的。虽然前世之事破碎纷乱,落眼如昙花一现,只是片片过眼云烟而已。然则对十八阿哥曹煜来说,能得忆起渺渺天河畔的落体花香,回想得那一个隐隐约约的男子,已是足够了。

  这一世,不知道他轮回是女的还是男子,是男的还是女子,他想,无论是什么,这一世,自己一定要找到他或是她。

  他想,自己是一只万年修行的狐狸,那云中子却是千年修行的得道高人,云中子只消炼化这一身肉体凡胎,便可以修成仙躯,飞升天界,自己却要修得九尾才可脱离这凡世间。而且,自己与云中子这几世以来的纠葛,必须要了因果两人才可以重列仙班。这一世的自己虽然天生一尾,但是尚不知云中子身处何方,但他想,随着自己道行日深,两尾初成,必会寻得云中子的下落。那时以自己定然可以修出九尾,已自己的神通加上云中子的造化,定也能助云中子羽化,重归仙界。

  十八阿哥曹煜深知但凡最后一世轮回,未知数必大。然则他并不有疑自己或是云中子飞升之局,因这早已是注定的机缘。尘世劫难已经到了尽头,不然的话自己这一世也不会天生长出一尾,只要没有人破坏,没有人去扭转乾坤,自己与云中子了却因果的。一定可以回到天界。他惟一牵挂的,就是自己什么时候可以修得九尾,找到云中子。

  坠入浊浊尘世前,自己方得脱体化形,如今自己是十八阿哥曹煜,是男人,以人身修成仙体倒是也快,自己这一世神识威能未能够成形,又怎能去找如云中子。不知道云中子大罗金仙到了最后一世,这般身子可是具有通玄手段,能否化解他或是她这一世轮回尘劫。自己已经是举若独身,挥洒自如了。虽说这一世轮回将满,自己和云中子应当会回返仙界,然则这当中诸般未知数,那是必不能够大意的。

  漫漫山路,前无尽头,后无来人。十八阿哥曹煜极目眺去,方圆数十里之外,除他之外,再无飞鸟。惟有乌鸦声声隐约从远处枯树上飘来,又落于远处。

  十八阿哥曹煜微微苦笑。自来他只是听闻玉门关荒凉艰苦,人丁稀少,此次亲身踏上这不毛之地,才深知古人征战几人回是何等凄凉。

  十八阿哥曹煜略叹一口气,又举步向前行去。与那前世因果一起悟出的还有许多云中子教的仙法神通,可惜自己除非长出九尾,有了修仙神力,否则自己难通玄门。十八阿哥曹煜想,此身只是比肉体凡胎多了一丝仙气,一身浊气尚未尽褪,又哪里称得上有什么道行?认真说起来,他此刻体魄也不过比凡人强些而已。那些勉强学了的道法,仅能使他可以免去风沙之扰。

  前方再有一百多里,即是玉门关,出关之后,即算进入了魏国疆域。虽然魏国在更替之处另设有几个都府,然则关外地域广大,这千里仍是蛮荒的人世间。

  玉门关外,自己要去的地方,仍需有几万里之遥,世人皆道昆仑山千重青山,万重绿水,是修仙玄境。但是,他们却不知道,有一个地方比昆仑山好了一千倍,一万倍。那就是大青山的铜雀峰。

  那里的灵气非常多,必有真人修行。十八阿哥曹煜此去大青山即是要觅师访道,求那修仙炼气的法门,以使肉身炼成仙胎,终得修成大道。

  从昆仑山玉虚宫行到玉门关前,十八阿哥曹煜足足用去五月时光。他也不购买骡代步,一路用步当车,缓缓西行。

  其时虽是太平,时分三国,但路途上也多凶险,特别是如十八阿哥曹煜这样的单身旅人就更是如此。不过此时十八阿哥曹煜悟通前世,神通已然初显,无须起卦即可知吉凶,是以小心翼翼,一路自然太平无事。

  又说西子现在。

  一场雪后,大阿哥家的梅花疏疏的开了三两枝。远远的打开窗户,都可以闻见那沁人心脾清冽的梅香。花姑手里捧着只小小的金漆盘子,盘中一只鎏金碗,一碗浓黑药汁,还冒着一缕缕热气。巧儿见她端着药过来,忙替她掀开帘子。花姑本是皇太后宫里面的一名药官,后来随着大阿哥出生,做了大阿哥的药官,被皇太后指派来侍候药官,因为知药理,所以一直分在药房里看些小灾小病。

  她人随和,也谨慎,按例和大阿哥出了洛阳即可回家看看父母,她年纪大了,本该出府去,谁知回去时候,她父母为了一百两银子,让她嫁给一个瘸子做老婆,她家里人全都把她看成摇钱树,她对父母兄弟失望到家了。一狠心又回到了大阿哥府里面,就当自己无依无靠,求了府中管事的将她留了下来。

  这一留就是十余年,如今她上了年纪,所以府中仆人都叫她一声花姑。巧儿一面掀开帘子,一面悄悄的对花姑说:“今天还是没有吃饭,我看这药,花姑你又是白煎了。”花姑走到里面屋子里去。果然看到西子坐在那里,眼皮红肿,一动不动,就如一尊泥塑似的。

  花姑知道她这样是有些伤心过度,西子这几天一坐就是几个时辰,眼神空洞,不哭不闹,就是眼神有些吓人。她盯着进来的巧儿,没有说话,没有骂,一双眸子茫然失措,看着巧儿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花姑放下金漆盘子,端了那碗黑药汁,说道:“姑娘,吃了药吧,这药得趁热喝下去才有效果。”西子恍若未闻,并不理睬。花姑这两天来已经见怪不怪,叹了口气,说:“姑娘,世上最要紧的是身子要紧。你这样子不吃不喝。就是铁打的身子也受不了。你和大阿哥就是有什么天大的仇恨,活着才有盼头。”

  西子纹丝未动,连眼皮都不曾有些微颤动。西子想,当时自己的脖子套上绳扣的时候,以为自己必死无疑,谁知一只脚已经踏入鬼门关,又生生被人家一句话拖了回来。她的手几乎没有一丝力气,脖颈间已经被勒了深深一道瘀痕,至今未褪,因为几天没有吃饭,她身子有些疏懒无力,被拖到坟地的时候,她的脚和背上被侍卫狠狠的剁了几脚,现在背上和脚上时时发作的灼痛如灌了铅般难耐,脚早已经像馒头一样肿了,好像脚趾头已经生生碎掉。若不是这样时时发作的痛苦,她总觉得自己已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了,那个世界有鬼吗?会还魂才回到阳间吗?她想不明白,为何那个大阿哥在最后一刻改了主意,留下自己这条小命。

  自己苏醒后就是在这里,听说是花姑让她在此养病。这里是永福寺的一处僻远客房,向来无人居住,周围馆阁尽皆锁闭。她住的地方就在永福寺后院,原是个柴房,因为十三阿哥携了几位侍卫住,客房不够,所以她就目回到以前的茅草屋。

  这里陈设虽然简单,可是门窗严实,比起她原先的住处,那自然是天壤之别。她不知自己为什么不死,闭了眼睛,她看到月娘血淋淋的样子向她哭泣。西子根本就睡不着,也不想吃任何东西。

  西子想,自己还有什么活的意思?连死都不让自己痛快去死,这大阿哥还想将自己怎样?花姑见西子仍如泥塑一般,只得将药先搁下,便如对家人般对西子闲话家常,对西子说起今天外面的天气如何来。

  巧儿知道花姑总要劝上大半个时辰,可是每回西子都是恍若未闻,无动于衷。起初巧儿还帮忙劝解,这两日见连花姑都无计无施,便也不在门口守着,只在外头坐着,任由花姑在里屋开解西子。

  果然,大半个时辰后巧儿进去一看,花姑已经口干舌燥,西子仍旧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花姑见巧儿进来,向她摇了摇头,花姑伸手摸摸药碗已经冰冷,道:“我再给姑娘重新热热去。”

  花姑出了柴房,回到厨房里,正巧大阿哥遣了侍卫来寻她,她便去见了大阿哥,大阿哥道:“花姑,取一些醒酒药来。”花姑将西子的情形一五一十对大阿哥讲了,见大阿哥听得若有所思,便道:“大阿哥,这事您要赶紧拿个主张,这么下去,只怕那位姑娘快不成了。”大阿哥想了一想,答她:“你先回去,回头我自有主意。”

  花姑便径自去了,大阿哥回到临时的客房,此处原是一位县官的住宅,这几日大阿哥起居亦在此处。这时,县官进来,小厮悄悄上来告诉他:“王爷正备了酒菜,叫了歌女,准备和先生不醉不归,正等着呢。”

  小厮口中的县官,乃是大阿哥暂时住在人家府里面的袁霓,这时袁霓进来对着身子后面的一个人道:“赵先生,请。”原来今日,袁霓给大阿哥要介绍一位客人,这客人是他待若上宾的清客赵达。大阿哥听花姑这样一说,念头一转,接过县官手里的茶盘,亲自奉茶进了东侧暖阁。果然县官正和清客赵达坐在椅子上等自己,大阿哥伸手拉过一把椅子,见是清客赵达,随口问:“你来的正好”清客赵达躬身答:“大阿哥有事情尽管吩咐”大阿哥道:“听得你研究九宫算数,深得奥妙,不如。你猜一猜。”

  清客赵达说:“是西子姑娘这几日来滴水未进,怕是不大好了。”大阿哥眉头微微一皱,仿佛被茶烫到了,随手放下茶盏:“你这赵达,真是越来越厉害了。”县官吓得忙跪倒在地,连声道:“下官该死”。赵达见了这情形,只是微微一哂:“大阿哥,动辄该杀该死,那世上的人不少都死光了。”大阿哥道:“我瞧着他腻歪”赵达道:“怨不得大阿哥烦他,错又不在他。”大阿哥嘿得笑出声来,说:“咱们猜拳。”

  依旧是大阿哥执杯劝酒,本来他们二人的酒力在伯仲之间,数十杯后,座上酒杯觥筹交错,大阿哥执杯于手,沉吟良久却不曾喝下。赵达道:“大阿哥明明有酒力过人,为何举杯不定?难道大阿哥怕醉了酒,就此弃了?”大阿哥道:“这几日来,我心中所思所想,先生必已了然。只是这一杯酒,不见得能喝了,要是我喝了这杯酒就比不过先生了,放过这杯酒,反没有面子。”赵达不动声色道:“大阿哥这是谨慎持成之道。老朽妄言,但请大阿哥不妨以菩萨之心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