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问大同 第1章 元神出窍
作者:任鬼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国朝67年丙申年三月一日凌晨一点十五分,宿无命正在书房电脑前拼命码字,他是一个网络写手,真正写一本现实主义题材的小说。小说趋于完结,在网络上的反响并不强烈,甚至无人问津,他对于小说的黯淡已经麻木。这个年代,人们宁愿沉醉在梦幻世界里,也不愿意回忆当下的现实生活。现实残酷,现实庸俗,现实令人恶心,故而大家选择视而不见,直接遗忘现实的存在。可悲的是,他的故事现实庸俗,读者纷纷唾弃之,成为网络学大神的梦想宣告破灭,但他不愿意放弃,依旧咬牙坚持。

  宿无命的人生曾经很好很幸福,有工作有妻子,有钱也有房子,生活状态远远超越普通人的存在。他曾有一幢独立别墅,位于孤岛区最为奢侈的小区,依山傍水,草木青青,风景秀丽无端。小区内遍植樱花,东尽春来的时节,满山的樱花同时绽放,若丹霞彤云笼罩大地,好似燃烧的片片火花。微风轻拂硕大壮硕的花枝,花瓣细雨般纷纷零落,飘摇而下的美感令人眩晕。

  那样的日子惬意舒适,宿无命喜欢站在书房的玻璃前,怔怔看着樱花飘落,不禁想起黛玉葬花的情节,感怀伤物,闻风知秋,乃是国朝人千年以降的冷寂风骨。宿无命自认为自己是个人,常因这样的情绪而孤光自照,肝胆慢慢化作冰雪。

  人生总是难于圆满的,不管再怎么幸福的生活,都有令人唏嘘遗憾的地方,宿无命也有憾事,他的理想,他的爱情,皆湮没在漫长的岁月里。某天,他幡然醒悟,豁然发觉妻子并非住在灵魂里的那个女子,他开诚布公,把想法告诉了妻子。妻子听闻大怒,询问住在他心里之人为谁?宿无命认真思考,告诉妻子那个女子的名字。妻子大哭,稍后小嘴一撇,指着宿无命同样认真地道:“请你,从我的世界里滚出去。”后一年,两人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就此分道扬镳,结束长达十年的婚姻。

  宿无命站在熙攘的街头,蓦然回首,发现自己老了,且还老得成渣。三十八岁,无儿无女,孑然一身,近况何等之惨淡凄凉。然而他对自己的决定并不后悔,有些事情早就该结束,拖下去只会彼此伤害彼此。说不爱妻子那是假的,毕竟同床共枕多年,再冰冷的心早已融化。走到这一步非他所愿,结婚之后,爱情因细碎的生活缓慢消散,激情变化成冷淡,许多曾经貌似不起眼的小事都被敏感的心放大,逐渐累积叠加,化作厚厚的墙壁阻隔在两人之间,隔绝成牢笼。妻子一家世代经商,家底殷实,生活富足。妻子从小娇生惯养,飞扬跋扈,对于他这个来自于穷乡僻壤的土鳖难免颐指气使,指手画脚,所以他觉得活得很累。

  阶级,永远不可能消失在人类社会里。宿无命书读的多,自然明白其中的道理,一味选择忍让,一忍多年过去。中年降临,双亲老迈,需要照拂。妻子掌控家中的财政大权,对二老不管不顾,这彻底惹恼了宿无命,于是婚姻真成了爱情的坟墓。

  人到中年,一无所有,必须从头再来。宿无命很穷,无房无车,微薄的薪水难于养家。他必须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以让自己生存下去,以让自己养活耄耋双亲。幸而,他找到了办法,一个年轻时代他就想到的办法,依靠写作养活家人。

  年轻时代,意气风发,思敏捷,出口成章。老师同学皆认为他有成为学大家的天赋,他欣欣向往之,并为此奋斗多年,写了不少的小说邮寄到杂志社,结果石沉大海,有去无回。那个年代,网络还不发达,传统的道路阶级的色彩极重。他身处的阶级决定了他的命运,只能像父辈一样活着,借用官方的话语来说,便是做一个勤劳善良的农民,还是那种极端土鳖极端可爱的农民,好比罗中立油画《父亲》的形象,呆坐在田垄上傻笑,满脸写满历史的沧桑无奈之感。

  可惜,他从小读书用功努力,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且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大学毕业。“知识改变命运,”此言非虚,乃是真理,他靠读书洗脱了农民的标签,变成了城里人,还找城里的漂亮女人做了老婆。知识改变命运,却无法改变人所处的阶级,宿无命头上的标签闪闪发亮,好似都市夜晚漂亮的霓虹灯,他仍旧一个土鳖,永远也只能做一个土鳖。

  宿无命不认命,继续尝试改变命运的轨迹。“躲入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千秋。”他将自己禁锢在窄小的房间内,不休不必,以香烟咖啡为伴,夜以继日地奋斗着,沉醉在一鸣惊人的幻想之中,血红双眼紧盯屏幕,机械手般地输入字。

  写着写着,胸口激烈疼痛,气息迟滞不缠,他用力怕打胸口以让自己恢复清醒的状态,张大嘴巴哀叫,突然喷出一口殷红的鲜血,人软软趴在电脑桌就此了账,死得毫无美感,死得毫无意义可言。

  不过,对于平凡人来说,生命本来就没有太多的意义。活着,吃饭,睡觉,繁衍后代,之外再无其他的意义可言。人类不管多么伟大神圣,终究被划归为禽兽的行列,活着的首要意义便是繁衍后代,以保持自个种族的生生不息。人类超越禽兽的能力是,能够将前辈积淀的知识传承下去,以求打败时间这个头号大敌,夜郎自大,自诩为万物之主。

  书房被厚实的遮光窗帘屏蔽,终年不透半缕阳光,好比传说中的九幽地狱,令人绝望冰冷。没人知道宿无命死去,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死人是无法感知死亡的存在的,特别是心脏骤停这种酣畅淋漓的死法。下一秒,一道白色的光点从宿无命的头颅跃出,调皮地悬浮于空,先为萤火之光,渐为光晕斑斑,漂浮在寂静幽深的书房里。零散的光晕越积越多,交织融合成流云一缕,持续增加堆叠下移,最终幻化为虚无缥缈的人形,轮廓渐渐清晰,竟然便是死去的宿无命。

  “这是怎么了?”宿无命瞅见趴在电脑桌的宿无命,顿时大惊失色,整个头颅轰然坍塌,光斑消散。人类面对死亡总是恐惧的,因为生命只有一次,这是顽童都明白的道理。我们舍不得死,但又必须去死,在自然规则面前,人类的伟大不堪一击。宿无命竭力压制内心的恐惧,尝试呼吸,惊人地发现自己不再需要呼吸。十几秒之后,他从惶恐不安的情绪中回过神儿来,破碎的头颅重新凝结,恢复如初。他低头瞅瞅身体,用手轻轻一摸胸口,居然直接洞穿,身体失去了骨骼经脉血肉,人直接变成透明的存在。

  他经年累月的学习科学知识,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此刻发生的超自然事件。人死了,灵魂却从肉体的器皿中溢出,虚浮在满是尘埃的空气里。自从尼采那个疯子对着天空高喊:“上帝死了,上帝死了”的那一刻开始,伟大的西方明就彻底否定神鬼的存在。之后,伴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人类征服天空、深海,继而征服太空,直面广袤无垠的宇宙,神鬼被信仰和明唾弃遗忘,只存于梦幻的世界之中。

  然则,宿无命此刻的经历,完全悖弃科学的范畴,直抵电影小说中的幻境,元神出窍,集而不散。电脑还在运作,风扇低沉呜咽,烟灰缸里的半支烟兀自燃烧,青烟袅袅升起,气雾美轮美奂。死了,真死了。宿无命情绪大动,悲恸难于言说,电脑屏幕闪烁几下黑屏,机箱嘶嘶尖叫,碰的一声升腾起一阵烟雾死去。

  宿无命欲哭,却无法流泪,身体停摆,唯思维灵魂存在。他无非判断下一秒会去往何处?是前往传说中的地狱,抑或是天堂,迎接自己的是天使,还是勾魂使者,一切都是未知数。他突然害怕起来,死亡并不可怕,死而不死才叫可怕,傻傻痴痴地望着虚无的自己,望着那片由无非光斑组合而成的元神,惘然正是此刻心情的真实写照。

  少顷,或许是累了,又或许是觉得无所谓了,宿无命收敛起恐惧,决定最后一次观望生活,对僵死的人生以示祭奠。他尝试抬腿,竟然真的凌空踏步,动作毫不迟缓,光晕组成的身体并未消散,继续保持人性的状态。只是每前行一步,无数细小的光斑掉落于虚空之中,形成细窄的光带,犹如彗星长长的尾巴。到了门口,他伸手欲要拧开门锁,不管如何用力,门锁岿然不动。必须出去,看一眼被遗忘的风景,看一眼值得留恋的人,愤怒让他失去理智,一头撞在厚实的木板上,没有任何声音的波动,人早已出现在楼道之上。

  阳光灿烂,世界明亮。虚构中的情节并未发生,阳光没有把灵魂蒸发,元神随着心意悬浮飞行,有种化身为飞鸟,化身为飞机的感觉。街道照旧繁忙,无数的汽车拥挤前行,无数的人默默行走,花坛里的花朵恣肆绽放,蜜蜂蝴蝶翩跹留恋其中,和谐的不能再和谐了。宿无命略显神伤,世界值得留恋,却与他无关。元神好似变色龙,随着背景与自然融为一体,没人能够发现他的存在。

  双腿向后用力蹬踏,元神飞速前行,越过熟悉的街道,抵达生活多年的小区。别墅的客厅里,妻子正与一个男人观赏电影,两人蜷缩依偎在宽大的沙发上,情意绵绵而望,一脸幸福之色。无声叹息,宿无命手臂挥展遁空而去,到达另一个熟悉的小区,悬浮在五楼的窗口,透过透亮的玻璃,看见一个漂亮的女子正在挥笔作画。女子长发披肩,皮肤细腻,纤细的手轻轻挥舞着画笔,灵动漂移之间,白色的画布上出现绚丽的色彩,构成一幅迷人的风景。女子名叫蓉,乃是宿无命的初恋,因为种种原因,二人终归没有走到一起。宿无命深爱着蓉,蓉曾经也深爱着他,但爱情惧怕时间,禁不起岁月的考验,心里虽然住着彼此,可情感好比徐徐而来的微风,淡得不存在似的。宿无命在窗口停滞了很长的时间,将蓉的容颜死死烙印在灵魂深处,咬着空气般的牙齿黯然向天空飞去。这一次他飞得更快,眨眼就到宁静的故乡,落在一幢低矮的土房上,穿过青灰色的瓦片,看见正在厨房里忙碌的母亲。

  母亲一袭浆洗的干净陈旧的衣服,儿时满头的青丝蜕变为雪白的蒿草,散发着衰败沉暮的气息。宿无命诚惶诚恐,愧疚不已,心酸难于言表。母亲操劳一生,未得丝毫之回报,晚年白发人送黑发人,遭遇何等的凄凉惨淡。悲由心生,直接影响了元神,光晕构建的灵体黯淡无光。父亲同样满头白发,坐在屋角编制着竹篓,手臂青筋虬扎,干枯粗糙的好若大地,生活的艰辛一展无遗。宿无命不忍再看,一跃而至母亲的身前,探手触摸面颊,手掌消散重凝,母亲打了一个喷嚏。父亲询问母亲是否生病,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宿无命绝望无比,仰头长啸,啸声穿过屋舍,远处的湖面横生波浪,狠狠击打在堤岸上。

  悲愤欲绝,痛不欲生,恨不能彻底死绝,远离此等不死不生之境界。宿无命用力向上而起,凌空凄惨哭嚎,无泪可流,唯嘶喊罢了。神伤魂散之际,云层陡然裂开,一柱光束从缝隙笼罩而下。宿无命瞪着眼睛想要看清光束的虚实,眼前仅是雪白的神光,勾魂夺魄,令人无法开眼。光束绝非普通的光束,好像具备生命的特征,瞬间将宿无命环绕包裹禁锢。

  倏忽之间,光束向苍穹之上遁走,穿过云层天幕,进入墨蓝色的宇宙。无数的气旋环绕在宿无命的周围,爆发出炫丽夺目的光彩。气旋厚实辽阔,状态不一,有的缓慢旋转,有的静止不动,有的收缩凝结,有的爆炸消失……。最吸引目光的是收缩凝结的气旋,容量越索越小,质量越来越大,变成一颗颗新生的星球。在引力的牵引之下,星辰互相撞击、吞噬、爆炸、融合、数量急速减少。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存活下来的星辰体积迅速膨胀,进而跃升为新的行星,按照固有的轨道运转。处于统治地位的为恒星,猛烈地燃烧,将漆黑的天幕装点的瑰丽无比。

  星辰的诞生与毁灭不断在宿无命的眼前上演,完美地呈现出一副宇宙恢宏的史诗画卷。人类何等之渺小,乃是宇宙最为卑微的元素,随时在新生,随时都在死亡。茫茫宇宙,以及悬浮巨大的天幕,到底是如何诞生的,无数的先贤苦苦寻求答案,可以人类现有的科技水平,根本无法解开这个深奥的奥秘。

  宇宙,才是真正的神。

  宿无命难于断定自己是神是鬼,唯一肯定的是,自己置身于荒凉的宇宙,好似小行星找不到回归家园故土的道路。光束穿梭而行,以每秒30万千米的速度瞬移。不,不止此速度,到了后面,光束直接隔空跳跃,快得令人晕眩。宿无命与整个宇宙擦肩而过,远离太阳系,穿过银河系,深入永无止境的星空之中。

  灵魂逐渐消散,意识趋于停顿,眼前是一沉不变的虚无世界。元神难于支撑,疲惫突兀袭来,意识昏昏欲睡。宿唔明放弃残存的好奇心,陷入半醒半睡的混沌状态,仿佛经历了一亿年,又仿若过了四十六亿年,当一道强烈的光线摄入心神的时候,虚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蓝色光罩,内部包裹着一个身穿蔚蓝色铠甲的巨人。铠甲闪耀着七彩的光芒,背部长有极大的金属羽翅,向后不停地喷射白色的焰火。

  “外星人吗?”

  宿无命笑了,感觉世界太过无语。他憎恨玄幻科幻演绎的故事,老天很不善解人意,执意让他尝试穿越星空的美妙感觉。飞行无数光年之后,速度陡然变慢,他在浩瀚星空缓缓漂流。蓝色的铠甲巨人散发着恢宏的光芒,高高站立在天幕之上,神灵一般俯瞰辽阔的星空。这太扯了,实在是太扯了,毫无科学道理可言。宿无命摇晃脑袋,嘴角抹过不可思议的弧度,凝眸眺望星空巨人,彼此距离太过遥远,加之铠甲人背对而立,无法一窥其风采。宿无命暗自失望的时候,铠甲人好似明白宿无命的心思,缓缓转过了庞大的身躯,昏暗的星空霎时被恐怖的光芒点燃,蓝白镶嵌的铠甲散发着金属的光泽,恢宏神圣的气息肆意蔓延,将巨人完整地覆盖,唯一暴露的是一双电目,好似两颗燃烧的太阳,只能远远的惊鸿一瞥,否则便有失明的危险。

  铠甲巨人脚踏虚空,与之相比人类何等的渺小,与蝼蚁并无区别。宿无命只是看了一眼,便心生匍匐在地,磕头跪拜的冲动。天神,并非虚幻之物,还是真正存在的。他喃喃自语,若心还在,业已被刺激地碎裂。与此同时,一道强大的光波从铠甲居然眼睛发射而出,指向不远之处的一颗星辰,光波横扫而过,坚硬的星辰轰然碎裂,化作一大片宇宙尘埃。

  宿无命眼前雪白,震惊无语,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铠甲巨人消失不见,星辰的碎片化作无数的陨石,脱出红色的尾巴呼啸而过。下一秒,时空错乱,星空消失,他置身一条蓝色的通道内,四顾苍茫,除了自己还是自己,正前方出现一道光亮的大门。回首后望,身后却是禁闭的蔚蓝世界。

  退路已绝,唯有一直向前,方能到达彼岸。彼岸是怎样的彼岸,宿无命不敢想象,短暂的时间段里发生太多的事情,且都是超越自然的事件,彻底否决了他三十多年的认知,就算榨干脑汁,也想不出个所以然。他控制元神,冲着远方的大门飞了过去。诡异事情突兀发生,无数道蔚蓝的光线进入元神,虚无缥缈的元神体逐渐凝固夯实,自己的轮廓清晰明了,仿佛重生了一般。宿无命无法相信,手掌后折向心脏猛插,破的一声轻响,犹如进入水里,胸口荡漾起层层涟漪扩展至全身,好似一道又一道的浪花。

  “还是灵魂和元神的存在,我到底是死了。”

  宿无命无奈摇头,慢慢收回手掌,看见手掌沾染上的光电,自嘲地笑笑,奋力向远方飞去。重回人间的奢侈希望彻底破灭,命令意识停止思维活动,沿着上天指引的道路前行。历经跋涉,终于靠近光亮的大门,落下深深呼吸,他伸掌触摸光亮的门,有种翡翠般冰冷的气息。尚未用力,门轰然开启。

  神光照耀,扣人心弦,夺人魂魄。宿无命阖目休养,再次打开眼帘观察,正前方是黑白分割的世界。白得光明耀眼,苍穹碧蓝,山水瑰丽;黑得漆黑深邃,混沌空泛,了无生机。大地之下为无尽头海洋,同样被黑白分割,平静得好似透明的果冻。

  一个未知诡异的世界展现在眼前,风景壮丽,鸟兽人烟皆无,荒凉寂寞。既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一意孤行,拥抱陌生的世界。宿无命不再迟疑,抬腿跨过大门,站在僵硬的大地之上,身后之门轰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