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火连天 第一章 黑乌鸦
作者:树叶子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一只乌鸦,想要吃毒蛇的皮蛋瘦肉粥。(.l.)xw.o/

  鸦停下了脚步。

  他的面前是一条笔直的小巷。

  巷子很窄很脏,但是很安静。

  两边的高楼把巷子夹在中间,抬头可以看见无数的电线交织成网,电线杆上停着黑色的乌鸦,再往上是成一直线的狭窄天空,离得格外遥远。

  所以,阳光也几乎照不进来,巷子变得终年潮湿而阴暗,就连乞丐也不太愿意进来。

  可是,鸦很喜欢这条巷子。

  只要愿意仰头,就可以看见自己的同类。有许多人都渐渐抛弃了这条巷子,只有那些黑色的乌鸦依然栖息在这,和他一样,不舍得离开。

  他和他的房友几个月前决定在这住下,作出决定后,他就把自己的行李搬进了新房子,拿到了房子的钥匙,说一不二,行动迅捷,是他的原则。

  搬家时心情还不错,那位房友帮他一边整理行李,一边还给他泡了杯味道很难喝,但是喝了很温暖的茶。

  然后,房友对他说:“我们两个没有家的人,现在凑合着,勉强算有了一个家吧。”

  所谓的“房友”,也就是住在一起的人,既不是亲人,也不是恋人,所以,有这么一个专用名词来形容他们两个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关系。

  他的房友是个很漂亮的人,有着黑色的柔软碎发,紫色的神秘眼睛,和他同龄的无业青年,如果做成人体标本或许是一件价值连城的艺术品,欣赏起来是一种享受。

  但是,如果说到个性,阴暗、颓废、消极等这些负面的词汇或许还不足以形容那个人,于是就会觉得和这样的人待久了,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也变得消沉。因而,没有人会愿意和这样的人成为房友。

  不过,人虽冷冰冰的,却能泡出暖茶,总是个还有点温度的可以相处的人。

  把事情简单乐观化,一直是鸦的作风,所以他义无反顾地住下了。

  房子是二手房,挤在一堆商品房中间,私人的低平矮房显得有些落魄。业主早已逃逸,几经周转,现在的业主是个人品不错的四十多岁中年大叔,给了他们一个实惠的好价钱,他们两人使用各自的积蓄来租下一间房不成问题,至少可以平静地度过好几年。

  房子一室一厅,厨房和浴室都得和隔壁邻居共用。不过,业主告诉他们,由于他们租的房子的隔壁那间房子很早以前被一个小伙子买下后,已经空置了好几年,也许那位小伙子再也不会出现了,所以他们可以随意使用厨房和浴室。

  鸦很满意这一点,因为这样一来,他就可以随时随地使用厨房,给自己和他的房友做可口的饭菜。除了他喜欢咖喱蛋包饭,并且加上一点芹菜,而他的房友不太喜欢咖喱味的东西,而且很讨厌芹菜以外,他们还是有很多共同语言的。

  比如他们现在都失业中,比如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比如他们最熟悉的东西一样,也都曾有过为了保护自己的爱人,而把送入对方身体的经历。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妙,让他们两个曾站在对立面,永远只会拿着,用当作交谈方式的敌人,如今住在了一个屋檐下。

  是比恋人更特别的关系。

  鸦的房友经常被另一个男人拖出去吃饭,那个男人每次找上门时,都会微笑着说要把他的房友养肥了。可他觉得他的房友日渐消瘦,越来越病态了。

  虽然知道不应该管闲事,但是鸦还是屡次忍不住劝他的房友离开那个男人。而他的劝告已经多次被无视,并且看见他的房友在楼下那张不知道是谁丢在路边的破旧沙发上,和那个有着高大体魄,以及一头鲜艳明亮的火焰色头发的男人“亲热”。

  那个男人喜欢用和铁条来让过程变得很刺激,导致他一度以为他的房友是受虐狂。

  他的房友每次干完事后都没办法自己爬上楼,而他就会算准了时间,等男人离开后,把几乎昏死在沙发上的房友像流浪狗一样牵回家,丢一盆冷面给他充饥。

  确实有点像在喂小狗。

  可是今天,他撞见他的房友和男人在楼下亲热,他照例绕开到附近闲逛一圈后回来,却看见沙发上没有人。

  他担心这次他的房友被那个男人彻底带走了,急急忙忙冲上楼,结果看见过道上的厨房里,他的房友在煮泡面。

  “呀,回来啦?我煮了两人份的泡面,吃不吃?”他的房友一手拿着筷子搅拌面,另一只手上却是黑色的。

  鸦曾经的职业让他立刻认出,那是黑市上极受美国佬欢迎的m1911a1,0.45英寸口径的。

  “夙,你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只是在煮面……”

  他的房友,夙瞥了一眼手中的,灰暗地笑了笑,说话时,声音到是很爽朗。

  夙说:“好久没有碰它了,我怕它会不认我这个主人,背叛我。”

  鸦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夙很慷慨地把借给他看,就像两个军事发烧友互相调侃一样。

  “我还不知道你原来藏了这家伙,它的脾气很差,只有美国佬喜欢。”

  “是吗?可是我也挺喜欢的,弹道性能稳定,杀伤力大。”

  “哦……我以为你喜欢轻型狙击那种很难驯服的家伙。”

  “咦?为什么?”

  “因为我们第一次碰见时,你就用那种伺候了我。在我的印象中,你就是个拿着的百人斩……”

  “……”

  “你干嘛,脸色突然变得这么诡异……”

  “哈哈,是嘛。鸦,你真的太单纯了,单纯得我都不好意思跟你开黄色玩笑。”夙的说笑,鸦其实有点摸不着头脑,总觉得他是在指另一件事。

  “这么说起来,那已经是三年前流行的了,现在已经停产了。”

  鸦回忆着三年前的一些事,顿时因为觉得岁月匆匆,而不悦地皱起了眉头。这时候,他的房友把一锅子面分别倒入两个碗中:“面好了,进屋吃吧。”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觉得房友笑容很灰暗,却还是很美。这就是所谓的“稀有品种”的美丽生物吧。

  客厅只有六平方米,中间放一张方桌就觉得很挤了,所以他们省了椅子,直接坐地上。

  鸦不停地往面里倒胡椒粉,而夙不停倒着醋。

  “你那么喜欢吃醋?”

  “……”夙嘴角一抽,“还喜欢吃豆腐。”

  夙故意坏坏地笑着,把手搭在鸦的腿上,鸦整个人都绷直了,额头直冒冷汗:“请把手拿开好吗,我起鸡皮疙瘩了……”

  “是吗?”夙坏坏地笑着,用手去戳鸦的小腰,鸦笑得腹部酸痛:“啊!停!停!好痒!”

  “好明显的弱点……”

  “你有意见吗?==”

  面黄肌瘦的夙笑起来还是和绝色美人一样好看:“那以后,别把图钉放在沙发的扶手上了,这招太阴毒了。”

  “哎呀,怎么就被你发现了呢……”

  鸦每次都看见那个对夙实行性虐的男人喜欢把手臂垫在沙发扶手上,然后扣住夙的双臂。所以他某一天心血来潮,“不小心”往扶手上洒了一些图钉。

  不知道这样能不能让那个男人知难而退,鸦正这样想时,夙突然撩起袖子,露出的左臂上满是一点点红色的小孔。鸦惊讶得合不拢嘴。

  “你被扎到了?!”

  “你以为他是瞎子啊……”夙打开医药箱,若无其事地用纱布粗略包扎了下,鸦拖着他到洗手池边:“这样不行,图钉上有铁锈,容易感染,最好把伤口清洗干净!”

  他把夙的手臂凑到水龙头下,把水开大,因为没有注意控制水流大笑,湍急的水柱凶猛地浇灌在脆弱的肌肤上,让夙发出一丝低吟。

  “哎呀!对不起!我果然有点笨手笨脚……”他手忙脚乱地调整旋钮,这老房子的水龙头竟还是最老式的那种旋转式控压把手。

  夙翻翻白眼,甩开他,自己粗糙地清洗着手臂。他的手臂上本来就有许多伤疤,大的小的,浅的深的,严重破坏了他的皮层组织,这使他看起来,只有脸是好看的。

  夙的身体,就像是一具活动的伤口样本,显示着各类武器兵刃对人体所能形成的杀伤力效果。

  鸦叹了口气,拍了拍房友的背脊,表达着男人间的安慰和无奈,独自走回客厅。

  他的目光情不自禁地落在m1911a1上,夙就把它放在饭桌上,即使静静地躺在那,也让人觉得它杀气腾腾。

  鸦拿起,退出,里面剩下半打,足够夙到任何一个地方,杀任何一个人。

  他等夙回来后,问:“你把它拿出来,有什么打算?”

  夙接下,一边耍玩一边坐下,检查了里的数目,才把装回去。然后抱着它,像抱着爱人。

  


  “和那个混蛋同归于尽。”夙淡淡地说,声音像风一样虚幻而寒冷。

  鸦再度合不拢嘴:“该死的,你和他那个……难道不是因为喜欢?”

  “谁会喜欢那种**!”

  “我以为你喜欢……”

  “你以为我是受虐狂?”

  鸦想点头来着,不过他想到这样不礼貌,不尊重对方。“呃,有人说,爱人对你做任何事,你都愿意承受。我以为,你们的‘爱’已经高尚伟大到那种境界……”

  “我为什么和你这个恋爱白痴讨论这种问题。”夙一边摇头,一边快速干完面,然后把筷子往碗里一丢:“你洗碗,我去睡会。”

  “又我洗碗啊……”

  夙往客厅角落里的一张破席子上一躺,习惯性地蜷缩身子,像猫一样警惕孤僻,像刺猬一样不让人靠近,喜欢躲在角落里自己舔伤口,睡觉的时候也抱着那把,似乎谁靠近了,就会给他一,以免自己受伤。

  鸦沉默地干完了面,看着夙的空碗发呆:“喂……”

  “干嘛?”

  “你真的要和那个人同归于尽?你要杀了那个人很容易,我帮你。”

  “你说吏昂?”夙在叫那个男人的名字时,真的很像在叫恋人,一种非常熟悉和亲近的语气,只是冰冷的。

  “我知道他很强……”鸦在这样说的时候,握起拳头表示着自己的坚决。而夙却冷冷淡淡地说:“我要亲手杀了他,你别参一脚。”

  鸦泄气地弯起背,垂下双肩,并把拳头松开了:“我一直以为你邀我一起住下来,是真的洗手不干了,原来你只是想掩人耳目?”

  “嗯,”夙冷淡地道,“你才知道啊。”

  然后,鸦便独自坐在桌前喝闷酒,因为夙宁愿睡觉,也不愿陪他喝。

  干他们这行的,没有几个是正常的,和他比起来,夙或许更像个正常人。如果杀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完全麻木型,一种是自我麻痹型,他属于前者,夙属于后者。也就是说,他会用最干净利落的方式干掉目标,并且认为那样做是正确的,夙和他不一样,夙是为了两人只有在一方可以活下来的情况下,为了让自己活着,所以杀了对方。

  但是结果是一样的,他们都在高效率地杀人。

  和职业杀手不一样的地方是,他们曾使用过的武器都是最先进的,最昂贵的,只有专门的部门才会配备的精良品种。

  杀手是非法的,他们是合法的,区别就是这么纯粹这么简单,和曾经鸦所信仰的东西一样纯粹。

  但是,信仰很容易被打碎。就好像他以前坚信自己必须干掉夙,而现在,他再也无法对夙开。

  很多事情都会改变,立场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如今和三年前已经有太多不一样的地方,就比如说,那个让全世界着迷的“微笑女郎”永远闭上了她性感而妩媚的双眼,只留下歌声陪伴她的歌迷,对她的追悼至今还在持续。

  她的每一首歌都在诉说着一个爱情悲剧,而从她与世长辞的那一天起,她的歌只会令人感伤得想流泪。

  他们曾经都很喜欢她的歌,但是现在不敢听她的歌。

  鸦是心血来潮,才突然用老式cd机放起了“微笑女郎”的歌,忽然发现,听她的歌很适合喝闷酒。

  “为什么放她的歌?”夙被吵醒了,坐起来时阴沉着脸,很吓人。

  “抱歉,你不想听的话,我马上关掉!”

  “别关……听听吧。”夙的一双紫眸惆怅地望向了窗外的阳光,阳光照在他脸上,让他看起来很像天使,被拔掉了翅膀的天使。

  “好久没听她的歌了……”夙的目光很淡,很飘渺,就好像它们随时会闭上,再也不会睁开。

  “夙,你不能死。”鸦捏着拳头,很重地发着音,“我去帮你干掉吏昂。”

  “用什么?”

  “你说用什么?”

  鸦莫名地瞪了夙一眼,夙淡淡笑了下:“让你用身体,你肯吗?”

  “呃……”鸦认真思考了十秒钟,“情非得已的话,可以试试吧。”

  鸦带着视死如归的眼神回答。

  夙笑了。

  “谢谢。”夙的笑容很柔软,看着窗外的阳光时,还带着一种期待,“但是除了我,没人能接近他。只有我可以干掉他。”所以他用能够非常“亲近”那个男人的方式,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即使破坏掉自己。

  对于生的渴求,夙从来没放弃过,但又总是把自己推入鬼门关,夙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人,矛盾地活到现在,带着一身的伤。

  “你死了,司徒空怎么办?”鸦突然问。

  “……”

  夙不回答,闭着眼纹丝不动,但鸦知道,他没有睡着。

  在鸦看来,夙不应该死,不应该为吏昂那种人而死。

  所以,那天晚上,他又拿起了他钟爱的武器,悄悄地离开他们的家,开着一辆路边偷来的长安福特车,在辉夜城的大街上彪速。

  他用夙的手机约了吏昂,他们会在城郊的公路上见面,一路上他听着“微笑女郎”的歌,电台里正好在播放她生平所发表的最后一首歌,名字是叫《永夜不朽》。他的心情就和歌明朗的调子一样放松。

  如果你是爱我,请不要放手,

  我怕闭上眼后,再也感觉不到你的温柔。

  如果你背叛我,请不要骗我,

  因为我心很痛,不想因为这样开始了恨。

  最怕守护的人,跟别人走……

  最怕拥抱时候,你拒绝我……

  他到了指定的路牌边,然后选择了一处隐秘的草丛躲了起来,距离公路大约100米左右,在他的百分之百射杀记录范围之内。

  他等着吏昂开车过来,不出意外的话,他可以在吏昂停车前就杀了他。

  但是,吏昂是坐直升机来的,ah-1特种直升机,机炮朝丛野吞吐着,看似漫无目的,其实对方显然已经估算过他的藏匿点。

  吏昂很强,强到令人在离他十米之外都能感到颤栗和惊慌。而且是个彻头彻尾的暴力份子,应该是区别于他和夙之外的第三类杀手,把杀人当作是完美的艺术,喜欢血,尤其喜欢夙的血。

  鸦很冷静地判断了躲避的角度,他在丛林中奔跑翻滚,弄得自己满身是泥。他手里的并不具备对抗ah-1的性能,不过,吏昂很兴奋地站在机舱边缘俯瞰下面的风景,这给了鸦绝佳的射杀机会。

  他的目标不是直升机,而是一个肉身之躯。

  他在快速移动中大致估算了距离和方位,以及弹道轨迹,然后在翻滚了一阵之后,突然举射击。

  每秒9.02的连射速度,只有一发打中了吏昂的手臂,并且吏昂躲闪之后,重新站回机舱门边时,仍是一种享受的姿态。

  吏昂的手里也多了一把apc,性能远胜过鸦手中的m14。

  鸦中了一,直接穿透了他的胸腔,大量的空气涌入肺,让他感到呼吸难受。他在丛野中倒下,没多久,感到刺目的光打在他身上,他想,自己的这一生或许就在这一刻结束。

  真是太糟糕了!死在荒郊野外不知道会不会被同类啃得干干净净……

  他觉得,自己还有机会在吏昂过来查看他尸体的时候,再补上一,那一绝对会致命,而以吏昂的性格,一定会亲自欣赏被自己射杀的猎物流血的模样。

  但是他的意识已经有点模糊了,脑子里开始迸出许多这三年里的事。他想如果他能和夙早一点成为朋友就好了,如果他们不是站在对立面,而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就好了,如果他们的爱人可以和平相处就好了,如果当初,他们送给对方的不是一颗,而是一个微笑或一罐啤酒就好了……

  如果三年前,他接受夙的邀请,他不会遇到连,也就不会站错了阵营,亲眼看着自己的信仰粉碎。

  但是,他不后悔。

  所以,他觉得这样就好了,等着吏昂过来再补上一,代替夙和这个可怕的男人同归于尽,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内念着爱人的名字,然后微笑着死去。

  他这个人很简单,连死的时候最大的遗憾也只是没尝过连做的皮蛋瘦肉粥,据说很好吃,而且是独门秘方,和外面店里的不一样。他想如果尝过一口再死就好了。

  啊……为什么这时候,他希望走过来的不是吏昂,而是连呢?

  他竟然开始希望连能抱着他,他不太想和吏昂的尸体躺在一块,如果可以选择,他希望在连的怀里睡着啊……

  三年前,鸦还只是个渴望爱情的青涩小伙子,很有干劲,也很愤青……只是个身上带了一点点比较脱线的怪癖的纯良少年,绝对,是“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