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及此,慕容雪心头一绞,差点没气得呕出一口血!
是了,她怎么会傻到相信,这个世界上会真有鬼魂的存在?
那么多灵异报道,鬼魂作祟事件,几乎都出现在暴雨天和黑暗中,它们不敢暴露在阳光和灯光下的原因又是什么?
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毒”,有一种迷香会让人产生幻觉,甚至失去知觉。所以,她现在不是害怕得动不了,而是早就在不知不觉中,中了毒!
还有,无论国内国外,有很多人都会说腹语,更知道“易容”,在古代是一种不算稀奇的伪装术!
相信,在贤王府内,被太子识破的“替身”,就是一个易容成她模样,准备替她代嫁给太子的人。
至于不抬腿就能走路飘动,相信郑宇轩会,就连不学无术的四王爷,也会。
让长明灯齐灭,然后故意在屋内晃来飘去,显然是一早就清楚屋内的摆设,早前有黑衣人光顾却不伤她,此时联想在一起,答案,已经再明确不过了!
而她,居然会被骗了这么久,终究还是自己心神不宁,记挂着郑宇轩的安危,这才失去了平日该有的清醒和理智!
生平第一次被人这样的耍骗,慕容雪心头顿恼,可她现在手脚发麻,无力动弹,想要回击探出来人身份,已是力不从心!
“我会时刻盯着你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凄厉的笑声飘渺而去,也正如慕容雪所想,不是凭空消失,而是开门而出。
尽管白衣飘飘犹如虚幻的鬼魅,可再怎么逼真的离去,在慕容雪眼里都是故弄玄虚,蓄谋已久,让她怕,让她不敢不听话而已!
猛烈的狂风直灌屋内,大雨滂沱铺天盖地倾泻下来,树枝被风吹得喀嚓喀嚓,门窗亦被拍打得啪啪直响。
女子离开时,又是一道闪电霹雳,震耳欲聋,刺目得人心惶惶!
慕容雪依旧保持着被掀倒在地的姿势,随风卷入的雨水淋湿了她的衣衫,她动不了,也躲不了,只能安静地躺着,脑中却在缕清前后,思考对策!
要借她的手,毒杀太子的人,是谁?
忌怕太子的人很多,想要杀他的人应该也很多,但知道她爱上贤王,利用王妃的人却不多!
皇帝早有心废除太子,即便太子武功了得,处处警惕,但直接听命于皇帝的大内锦衣卫们又岂是泛泛之辈?
明杀不行,暗杀,毒杀有的是机会,可这么多年,皇帝都只是在暗中谋划,慢慢瓦解!
换言之,太子若死于非命,在朝堂之上,势必会有人借此造反,精明如狼的皇帝,当然不会冒这样的风险!
所以,她作为“外来人”,因为不满皇帝的赐婚而毒杀太子,或是“敌国奸细”,早有预谋的刺杀,便成了最理所当然,最有说服力的解释!
自古造反,都需要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叫“师出有名”,即便与太子一党的“有心人”还想追究,到时候也只能杀她泄愤平怒,绝怪不到皇帝头上!
所以,她也就成了刺杀太子最佳的人选!
赤丹口脂混和酒会变成剧毒,口脂是女人惯用的物品,新婚之日必会用到;婚宴之上,酒水更是必不可缺的东西。足可见,计划这一切的人,当真心细如发,考虑慎密!
她放下烛台,拿起了桌上的口脂盒,巴掌大小的圆形,精致小巧的镂空鎏金镶边。盒盖则是通透的碧色玉石,果然,也是富贵的宫中之物!
她拧打盒盖,里面装的是鲜艳殷红的朱赤色口脂,颜色很红艳漂亮,还带着迷人的浓郁脂香。
只是,若真是皇帝要利用她,需要装神弄鬼地来吓她吗?他凭什么笃定,她对贤王动了真感情,会为他所用?
但如果不是,还能有谁?!
思及此,慕容雪只觉头痛欲裂,脑海中千头万绪,却怎么也想不出所以然!
屋内依旧漆黑一片,灌入的雨水打湿了她的脸,慕容雪尝试着动了动,虽然还没有完全恢复体力,但勉强还能支身坐起来,她抬手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又过了小半响这才彻底缓过来。
她起身关好门,摸黑走到柜边找出了一根火折子,点亮了屋内的灯盏。
屋内一片狼藉,所幸男人批阅过的奏本靠近里侧,没有被雨水淋湿,慕容雪紧蹙的眉心,这才缓了几分。
她将散落的毛挂于架上,继而是砚台书籍,一切的一切都按照原先的位置,重新归纳放好,这才换下了半湿的衣裳。
雨势依旧很大,砸在屋顶上砰砰直响,好在风势渐息,没有再如鬼狐狼嚎般的呼啸。
收拾停当,慕容雪拿过了其中一只特意没有点燃的烛台,靠近烛光观察起来。
果不其然,灯芯头是被人很平整地削断的,并非诡异的“自然熄灭”!
看及此,她叹出一口气,蹙紧了眉。
能在那么短时间内,避过她的眼睛,削断十盏长明灯灯芯,继而又即刻出现在门口,她是怎么做到的?
时间上,何以能把握得这么精准?
既然有这么神乎其神的武功,要杀太子,为什么不亲自动手,反而将这个“任务”,交给混不懂武功的她?
对于以往擅闯入国的“外来者”,都是一律杀无赦,皇帝会大发善心地留他们几个闲人吗?
想到这,她心头一紧,也终是明白了一件事,皇帝为什么要将她许配给太子,而且还将婚期故意拖延到重阳!
现在再想,怕不就是在中秋宴上,看出贤王对她有情,然后故意给他们时间,让她和郑宇轩培养感情,好教她心甘情愿地为了贤王毒杀太子!
她原本有心利用郑宇轩帮她离开,却没想,自己的心思和感情,居然没逃过那个人的眼。那么,郑宇轩私下打造送他们走的船,保不齐也在皇帝的掌控内!
除了皇帝,此时的她,真的想不出第二人!
想明白了一切,慕容雪也心死般地释然一笑,走不掉,回不去,宿命如此,确实是“死得其所”!